第四十一章 建城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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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第一方土被挖開,第一塊中柱被劉麟埋下,湯丹便正式開始動土興建了。

  劉麟最先讓人修的,不是醫館、鄉學和公廨,而是開水房和公廁。

  這是他失誤最大的地方。

  因為之前沒有過這種主政一方,從頭建城的經歷,劉麟上手後只覺焦頭爛額,漏洞頻出。

  最開始時,劉麟建了一批窩棚,以為居住的問題就這麼輕鬆簡單的解決了。

  但後來才發現,他想的還是太簡單了。

  這可是上千人的吃喝拉撒!

  僅是短短十幾日的功夫,就將窩棚區弄得髒亂不堪。

  爾後又是連著的綿密小雨,將整個窩棚區都泡了起來。

  看到這,劉麟便意識到,衛生環境已經是迫在眉睫的要務了。

  這可是南中!

  和嶺南、交趾並稱的瘴癘之地!

  一個不小心,便有可能引起各種流行病,直接將他和他籌謀的礦子弟送去重開。

  因此,修公廁、集中供應開水,就成了劉麟第一批次的建城規劃。

  至於怎麼說服那些三個里正去修廁所,劉麟選擇了他們最能接受的說法。

  蠱。

  「水中有蠱,飲之,不壽矣。」

  這三個里正也都是將信將疑,但看在劉麟一貫的言之有物和霍彪不時飄向他們脖頸的眼神。

  三個里正相視一眼,幹了。

  數日後,看著漸漸建起來的開水房和公廁,劉麟這才鬆了一口氣,總算把基本的衛生保障好了。

  再之後伐木開石,整地挖基,三個里的青壯和劉麟的親衛及中軍一起,熱火朝天的勞作了數十日,甚至干到最後連那些婦孺都受到感染,開始幫忙燒飯煮羹,運送補給。

  就在這齊心協力昂揚向上的勞動號子中,醫館、鄉學、公廨、軍營、倉庫一個個拔地而起,湯丹也從一個斯叟營地,漸漸的築成了一座漢家城池。

  這湯丹城池大體是按照劉麟印象中的《考工記》來營造的,方方正正,道路筆直,東西南北各一門,東門外是霍彪的兵營,西門外是礦群,北門外是懸崖,南門外則是下山的道路。

  至於城內,雖然小了些,但規劃卻是齊全,一些必要的建設用地也都被劉麟預留了出來。

  「主幹道夯實了,那接下來就是各里的新屋、支道和排水道」

  公廨中,劉麟坐在上首,指著桌案上的湯丹地圖笑著道:「這次鄂氏里差事完成的最好,第一批營造的大屋,就是鄂氏里的了。」

  聽到劉麟的話,鄂莫激動的當場就要跪拜給劉麟行禮,贊稱上官的恩情還不完,只不過了劉麟滿頭黑線地攔了一下沒能成行。

  而篤魯和布索聽到劉麟的決定後,剛想駁上幾句,但僅僅是片刻的功夫,二人便把話咽了回去。

  因為這十幾日的相處下來,他們發現,劉麟是真的真心相待。

  只不過,生夷天性慕強。

  如果劉麟只是簡單的赤誠,他們不會對劉麟心生感激,反而會覺得劉麟軟弱可欺。

  但當他們親眼看到劉麟輕鬆拉開三石強弓,一箭將一隻野豬射斃,又親眼看到殺人無數的屠夫霍彪,恭恭敬敬地站在劉麟身後,這幾個生夷瞬間心靈臣服。

  如此強大的劉麟,還願意如此仁慈地和他們同甘共苦,同寢同勞,一起動手營建城池,三人對劉麟的態度只能說愈發的恭敬敬仰。

  「但一碼歸一碼,鄂氏里的大屋可以先建,但田地卻是不能厚此薄彼的。」

  聽到劉麟提到田地,三個里正瞬間提起了精神。

  他們來,就是為了爭取耕地的!

  最近這段時間,劉麟帶著他們伐木整地,理出了不少可以開荒的沃土。

  現在城池馬上就要建好,是時候為自己的里爭取田產了!

  「我可以告訴各位里正,開墾出來的荒地使用權,全部歸各里所有!」

  「上官,我們,全部?」

  篤魯難以置信地看著劉麟。

  「正是。」

  劉麟輕笑:「只不過,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永久公廨所有!」


  「啊?所有權?不懂。」

  劉麟輕笑,這可是後世才開始的土地制度,換個不精通此道的晉室官員來,都可能分辨不清,更何況這些生夷。

  「簡言之,一田二主。」

  這個,就是劉麟之前定下南中治政基調時,用來開墾荒地,改變生產關係,解放生產力以求大幅提高稅收的政策殺器!

  現在正好拿過來,先在湯丹用一下,算是做個試點推行。

  以求把一些自己生搬硬套以及缺少實操經驗,導致的落地時不適應之處找出來。

  劉麟的想法其實很簡單。

  既然他做不到像理科生那般,穿越後把後世的科技提前拿過來。

  那劉麟就發揮自己的特長,把後世的土地制度改革提前拿過來!

  但自古以來的變革,都不是嘴上喊幾句口號,然後找幾個名臣出來扛扛旗,就算完事的。

  土地制度的變革,就意味著生產關係的調整,更意味著既得利益者的損失。

  因此,脫離了具體的社會時期和政治環境,來討論土地制度的優劣問題,無異於無稽之談,徒增笑爾。

  而發展出田底權與田面權這種地權分化的國有永佃制,就是在劉麟知識範圍之內,所能尋到的,最適應西晉末亂世的土地制度。

  簡單粗暴來說。

  它是將耕地拆分為所有權和使用權兩個方面,土地的所有權收於朝廷,不允許任何官員買賣,而土地的使用權交給耕種者。

  這樣,就可以由朝廷制訂租約,直接向佃戶收取地租,而佃戶則只管耕種和繳納地租。

  只要在協議期內,官員理想情況下是無權隨意增租、奪佃或干預佃農耕作的。

  這個算是封建地制中,對普通庶民最為寬仁,最能保證耕農權益的一個了。

  甚至可以這麼說,雖然這個地制已經出現了近一千年,但後世依舊在討論參考。

  就比如,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其實就近似於這種國家永佃制的「翻版」。

  甚至...連劉麟穿越前,二十一世紀的地制,都可見國家永佃制的影子!

  其減緩土地兼併的能力,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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