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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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6章 誅族

  南陽罪己詔。

  被朝廷以「缺乏誠意」駁回了。

  此乃公議。

  長安到南陽不過八百里,連驛急遞,隔日晚間就到了宛地,而且一反規制,沒有通過博士董仲舒、光祿大夫侍中吾丘壽王這對師徒,直接送到了陛下的手中。

  自孝景帝後元三年正月甲子日以來,也就是孝景帝病逝於未央宮以後,劉徹頒布過無數道旨意,再也沒有接過旨意。

  因為天底下已經沒有比他更高貴的人或事物存在。

  哪怕有軍國大事急需處理,也會經過丞相府、中朝兩方存在,議好了再呈奏入宮,他可以採納丞相府、中朝的想法,也可以乾綱獨斷另作決定。

  這便是九五之尊的威儀。

  怎麼都沒有想到,即位二十年後,朝廷派遣特使,以丞相長史王朝為主,竟向他這個大漢天子傳達了君臣廷議決定。

  駁回南陽己詔。

  當董仲舒、吾丘壽王和南巡隨行官吏聽到王朝的宣講時,所有的人都懵了。

  這聽都沒聽說過!

  「罪己詔」是華夏君王在國家遭遇天災、政治危機或重大過失時,以自省、檢討過失為內容頒布的詔書,旨在表達對天意與民意的敬畏。

  其形式多為皇帝公開承認執政失誤,君臣錯位、天災示警、政權危難時,承擔政治責任,以期平息民怨、穩定局勢。

  最早可追溯至《尚書》所載商湯《湯誥》與秦穆公《秦誓》。

  當然,首次明確頒布「罪己詔」的為大漢太宗文皇帝。

  孝文帝元年,面對立太子之議,他下詔稱:「朕既不德……」以示德行不足,不宜早立儲君,同年冬,又因災異再下「罪己詔」。

  總之,這以「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的詔書,從誕生之日,就沒有駁回這一說。

  大漢制度,丞相有封駁天子不當詔書的權力,就比如陛下首次上呈虛假「南陽心得」時,被丞相府以「涉假、不實」駁回。

  理虧的事,陛下忍了。

  這次怎麼說?

  罪己詔,也是詔書是吧?

  當然,丞相府無法封駁天子罪己詔,所以,上君搞出了廷議封駁,唯公議是從。

  王朝沒有在乎陛下、南巡官吏的想法,繼續述說著公議結果。

  罷免遣散一應神仙之事方士,禁止大漢境內仙丹神藥煉製,如有違逆者,株!

  南巡途中,禁絕登山修祠祭祀,如有臣民違反者,株!

  裁減南巡隊伍規模。

  除少數官吏外,其他隨行官吏全部回朝,限期半月,無故沒有回朝者,就地罷官撤職,永不敘用!

  召回部分期門郎和全部招安匪軍,抵京訓練,拒不前往長安或中途脫逃者,視為謀逆,株!

  南巡人數,限制在五百人以內,不得超額,即超額一人,全體隨者,株!

  「此令,為大漢皇太子令!」

  一連數個株字,王朝沒有對著劉徹說,而望著不斷前來南巡隨行官吏,冷漠道:「勿謂言之不預!」

  仲夏夜的風,十分清涼,涼的人直打擺子,最嚴皇太子令,降臨!

  劉徹嘴角溢出鮮血。

  沒有咆哮如雷,沒有歇斯底里,只是龍威毫無保留的爆發,此刻的他,宛然一頭沉默的暴龍。

  但這份無上龍威,襲到手持皇太子詔書的王朝面前時,似乎瞬間就化為了烏有。

  王朝始終面無表情,朝廷特使,亦是漢使,陛下會想清楚殺使抗拒皇太子詔令後果的。

  「請陛下交出方士和丹藥!」

  作為天使,王朝是攜帶使命來的,敦促陛下執行公議事項。

  董仲舒心頭一顫,之前是通知,現在是命令,上君方面,連遮掩都懶得做了。

  「陛下,咬牙挺住!」

  董仲舒的提醒,讓劉徹渾身龍威盡散,王朝,不過是太子跟前的狗而已。

  就算打死了太子的狗,也傷不到太子分毫,通過血齒擠出聲音,「給他!」

  春陀取出了丹藥錦匣,交到了王朝手裡,同時,隨行的數十名方士也被押了過來。


  王朝查驗過丹藥、驗明方士正身後,將丹藥倒入了篝火中,而後命力士把所有方士推出去,斬了!

  悽厲的嚎叫聲,響徹天地,在一瞬間,消之彌耳。

  活生生的方士,變成了血淋淋的頭顱,王朝辯查無誤後,不由得笑了,「不死的方士,死了!」

  在長安城中。

  方士人人號稱不死的存在。

  可是,推出去的方士一個也沒少啊。

  陛下,又受到欺騙了!

  察覺到陛下心防被破開,有可能不管不顧,董仲舒與吾丘壽王上前,一左一右攙扶住劉徹,「陛下,請移駕。」

  漢使,真是太猖狂了,再待下去,陛下都要被氣的造反了。

  陛下回帳了。

  王朝躬身相送,臉上的笑意,無論如何都下不去,帳幕放下,王朝站直了身體,在一眾官吏中,精準地找到了南陽郡都尉王溫舒。

  「王都尉。」

  王朝笑容不減,喚名道。

  不是陌生人。

  之前丞相公孫弘和廷尉卿時的張湯亦師亦友,丞相府、廷尉署來往頗多,他是丞相長史,而王溫舒是張湯得力的廷尉史,雖然接觸不多,但也算舊相識。

  王溫舒身形一震,老相識的呼喚是很溫情,可他的心裡卻升起了恐懼,別說邁動腳步上前了,就連應聲都做不到。

  「王、王、王長史。」

  「別緊張,深吸氣,頭暈是正常的。」

  王朝示意力士拿下王溫舒,「朝廷會記住你的功勞,但也不能忘了你的過失,皇太子令,『有奸如山』者,株!」

  在這數月里,王溫舒以各式各樣的罪名,將郡中豪強大族基本上全部捕獲。

  然後王溫舒窮加審問,轉相株連達千餘家,當然其中有不少無辜平民百姓也被牽連進去。

  首戰告捷後,王溫舒無視朝廷,就近上書陛下,提出對這批人的懲處方案:大者誅全族,小者殺其身,無論大小其家產統統抄沒。

  於是,一場大規模的殺就開始了。

  上萬南陽郡人成了刀下之鬼,「流血十餘里」。

  屍積如山,血流成河。

  這對那些橫行鄉里的豪強地主來說,是咎由自取,但對大多數無辜被牽連的平民百姓而言,真是血海奇冤。

  經過這番刑殺,短短時間,南陽的確郡中安寧,無犬吠之盜,但這絕不是朝廷所想看到的。

  另外,如果以為王溫舒僅僅是個以殺立威的酷吏,或是專門對付豪強地主、剛正不阿的廉官,那就不對了。

  王溫舒還是個貪官。

  根據繡衣直指御史、廷尉署得到的線報,王溫舒與其他貪官相比,雖然在本質上並無二致,但其貪的手段確有不同。

  以酷行貪,以酷掩貪,這是王溫舒的本質。

  在大漢「五市」之一的南市南陽,殺了幾萬人,對這些籍沒入官的財產,王溫舒不敢全部鯨吞,但敢從中染指一部分。

  就其納賄而言,情況就多了。

  王溫舒掌握著南陽郡民的生殺予奪大權,以權換錢也就有了雄厚的資本,加上他以暴虐酷殺著稱,更使他在這場權錢交易中處於優勢地位。

  一些豪強地主雖無權無勢,卻有的是錢,更何況花錢買命,即使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

  為求脫禍,他們大行其賄,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些無辜百姓為求免遭株連,也被迫傾家蕩產行賄。

  被力士架起的王溫舒,似乎恢復了幾分氣力,望著王朝問道:「我會怎麼死?」

  「五馬分屍!」

  王朝毫不避諱,笑道:「不僅是王都尉你,你的家族,你的妻族,也會因你而誅。

  在我大漢朝及以前,只有誅三族之刑,為了你,上君特開了誅五族之端!」

  「受員騎錢」、「好利事」,按大漢律法,其罪當誅滅全族。

  王溫舒「有餘」,原因在於王溫舒妻族,岳父母等人借著王溫舒之名從中獲得巨利,魚肉鄉里,欺男霸女,上君律:得惡澤者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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