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殺完打掃乾淨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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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9章 殺完打掃乾淨好過年

  檢法官繼續念。

  「薛三省和李宗延探知御駕潛行去了山海關,開始籌謀。

  他們斷定御駕回京,定會在灤州逗留,巡視灤州煤鐵局,於是密謀詭計。

  原兵部尚書高第,向兩人推薦了駐守灤州的建昌參將馬光遠。

  馬光遠貪墨兵餉,盤剝軍士,正值平遼局諸軍糧餉審計組即將入駐灤州各軍營,審計查帳。

  馬光遠生怕事發,受到軍法嚴懲,四處尋門路,找關係庇護。恰好尋到原籍灤州的高第門下。

  高第推薦馬光遠於薛、李二人面前,同時指示心腹門生原石城知縣羅得源,與薛三省的心腹門生永平府推官錢代治同謀,一併去說服馬光遠。

  威逼利誘,幾番手段後,馬光遠答應行大逆不道之事。

  趁御駕巡視灤州各工廠時,領所部兩千兵馬襲擊御駕..:

  薛、李二人,老謀深算,只是利用馬光遠,趁其所部襲擊御駕,場面一片混亂之際,潛藏死士一躍而起,行弒君之大惡..

  於是叫心腹親信四處尋找死士,尋到兩位遼東逃兵和兩位巨寇,許下重金,又叫錢代治等親信想法換身份,藏於煤鐵局工廠中,等待時機。

  馬光遠一邊與羅得源和錢代治虛與委蛇,一邊悄悄向錦衣衛都尉司監營官出首..:」

  會審的眾人聽到這裡,心裡都樂了。

  果真都是聰明人。

  馬光遠深知,自己帶著部眾去鬧餉、去抄掠灤州,手下那些大頭兵肯定是踴躍跟從。

  畢竟這種事就算追究起來,也會講個法不責眾,輕輕揭過,多半能撈一筆又逃脫罪責。

  但是君謀逆就不一樣。

  這不會跟你講法不責眾。

  有一百人殺一百人。

  有一千人殺一千人。

  有一萬人肯定會毫不猶豫地殺一萬人。

  一點餘地都不會留的。

  馬光遠敢帶著自己的部眾去御駕前「鬧餉」,轉背就會被部眾們綁了去邀功領賞。

  再仔細一想。

  貪墨糧,遇到熊閻王這樣不講情面的,也只是砍自己一個人的腦袋,家人追贓而已。

  要是沾到弒君謀逆案,夷三族啊!

  趕緊舉報!

  舉報弒君謀逆案,肯定是戴罪立功,立下的大功連此前的貪墨糧餉案子都能一併銷了。

  腦子稍微正常的都會選。

  檢法官還在繼續念公訴書。

  錦衣衛接到密報後,立即進行調查.:

  一番秘密調查,發現薛、李二人在指使心腹親信暗地裡招攬死土。錦衣衛鎮撫司指揮使張良派出百戶王鋒,化名喬裝遼東逃兵,接近薛李親信..:

  在灤州開始行動前,王鋒把兩位鐵了心要弒君的巨寇悄悄殺了,偽裝成捲款潛逃的假象。

  主持弒君行動的羅得源、錢代治兩人無奈,只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王鋒和另一位遼東逃兵唐啟元身上.

  唐啟元,乃平遼局保衛局密探保衛局在肅清內奸時,察覺李宗延心腹門生,山海關巡撫衙門經歷嚴立知有異常,便調唐啟元化名喬裝接近..:」

  後面會審的眾臣差點笑出聲。

  薛三省,李宗延,你們苦心設計,好一番精心策劃,結果請的四個死士有兩個是皇上的人。

  他倆把另外兩個真的砍了,然後你們只能叫他們去殺皇上..:

  你倆是想活活笑死我們嗎?

  跪在堂前的薛三省和李宗延,低著頭,黑著臉,恨不得猛地一磕頭,在地面上磕出一道縫鑽進去。

  會審的眾臣看著薛李兩人,笑過之後心裡卻駭然。

  薛三省、李宗延玩陰的根本玩不過皇上,反而被皇上玩弄於股掌之間。

  為什麼?

  錦衣衛鎮撫司、都尉司、保安司,朝堂、軍隊和地方各看一塊。

  還有平遼局保衛局,專事監察百官的東廠。

  多少雙眼睛在黑暗中盯著大家..:


  許多人額頭和後背都開始冒白毛汗了。

  檢法官繼續念公訴書,並開始展示各項證據。

  「這是薛三省、羅得源、錢代治慫漁和收買馬光遠的書信以及銀兩。

  書信與薛三省、羅得源和錢代治筆跡核對無誤。

  銀子合計五千一百六十兩...」

  馬光遠起了棄暗投明的心思,自然會配合錦衣衛的工作,哄騙薛三省三人寫封書信是很簡單的事。

  你不寫我就不辦事。

  沒有拿到你的把柄,到時候把我賣了怎麼辦?

  我們必須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

  等薛三省三人的信一收到,馬光遠轉身就把他們賣了。

  「這是嚴立知四人收買死士的銀兩憑證,還有他們的口供。嚴立知供稱,李宗延叫他招攬死士,他隱約猜到了原因,但是抱著僥倖的心態..:」

  僥倖的心態?

  這話有點意思。

  這事能僥倖嗎?

  檢法官詳細講述著案情,同時展示著一個接著一個的證據。

  有物證,有案犯和證人簽字畫押的口供和證詞。

  會審眾臣也都聽出來許多內情。

  高第說自己冤,其實一點都不冤。

  薛三省和李宗延想幹什麼,高第不知道嗎?

  心裡清楚的很。

  他既不想下河打濕自己的鞋,又想跟著一起吃魚。鼠首兩端,風險不想承擔,又想分果實。

  跟現時的世子文人一樣。

  可是他就不想想,弒君謀逆能沾邊嗎?

  又一個見小利而忘義,謀大事而惜身的例子。

  足足兩刻鐘,檢法官把弒君謀逆案公訴書念完,會審的眾臣覺得有些奇怪。

  這麼一起驚天大案,除了現在到案的三位主犯,二十多位從犯,四十七位知情不報者,只株連了地方一百二十多人,其中江南有一百餘人,已經叫緹騎去緝拿,在南京會審。

  居然只株連這麼點人?

  不到兩百人,好意思叫弒君謀逆大案嗎?

  眾臣們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可是看著在堂前巴拉巴拉念公訴書的檢法官,會審的眾臣們似乎又意識到什麼。

  從檢法官公訴的新訴訟司法制度,再到弒君謀逆案沒有擴大化,皇上是愛惜羽毛呢,還是另有想法。

  檢法官念完公訴書,自顧坐下。

  王之案一拍驚堂木,喝問道:「薛三省、李宗延、高第,你們三個首犯,現在可以自辯。誰先開始?」

  薛三省三人對視一眼,不知道如何自辯。

  弒君謀逆大案,人證物證全擺在面前,經得起勘查覆核,證據確鑿。

  整個案件理得非常細,許多細節和證據,薛三省三人自己都忘記了,聽完公訴書一念,這才想起,還真有這麼一回事。

  這種情況下怎麼去爭辯?

  遲疑了半刻鐘,李宗延昂著頭說:「皇上背棄儒理聖學,起用異端邪說,信任奸侯濁吏,大興奇淫技巧,有違祖制!

  臣等苦口婆心進諫勸說,卻被置之不理長此以往,大明國將不國,臣等屆時如何去見大明列祖列宗。

  出此下策,臣自覺有違為臣之道,不忠不孝。

  可是大義與小節,臣還是願取大義。」

  聽著李宗延慷慨陳詞,薛三省淚流滿面「嵩毓公,你道出了吾輩心聲!薛某附言,吾輩不為一已之利,只求儒理永續,大明永昌..

  王之案沒有出聲反駁或質疑,只是看著高第問:「人犯高第,你有何自辯的?」

  高第還是覺得委屈,自己明明沒有做什麼,怎麼就成了首犯了。

  可馬光遠、羅得源的證詞卻足以把他定為首犯。

  「沒有。」一肚子委屈的高第忿然地答。

  「人犯李宗延和薛三省已經自辯。公訴方,你可以反駁。」王之案說完後,裝作擦汗,從袖子裡滑出一張寫滿字的紙片,貼在右手心裡,瞄了一眼。

  沒錯,程序符合皇上要求。


  右手一扣,紙片滑回衣袖裡,王之案昂首挺胸,坐得宛如一棵青松。

  公訴方另一位檢法官站起來,他二十多歲,臉上還有幾個青春痘。

  說話又快又急。

  「人犯李宗延和薛三省百般狡辯,卻改變不了一個事實,那就是政見不合可以殺人嗎?

  我跟你意見不合,我又爭不過你,於是我就在路上等你下班,給你一刀。

  可以這樣嗎?

  不可以!

  無論是從大明國法還是道德倫理,都不允許這樣做。

  既然政見不合不可以殺人,那就更加不可以弒君謀逆!

  綜上所述,你不能為了你認為的正義去做違法亂紀的事情。

  我們可以為了百姓,去剿滅盜賊、草寇,因為這些人殺人越貨、違反國法。

  我們也可以為了國家,去斬殺寇邊的建奴和韃虜,因為他們侵犯大明,殘害百姓!

  但是唯獨不能為了心中的正義去害別人。此時你心中所謂的正義不是善,而是惡!跟那些為了心中惡念去茶毒百姓的盜寇殺人犯沒有任何區別!」

  會審的眾臣聽得目瞪口呆。

  我聽到了啥?

  不用想,這個檢法官十有八九是皇上培養出來的。

  嘴裡這一套套的小詞,肯定是皇上教的,

  王之向後左右鱉了警,看到眾臣的神情,心裡呵呵一樂。

  繼續看吧,律政廳這些人,跟皇上學了不少東西,還有更讓你震驚的。

  王之案一拍驚堂木,「薛三省、李宗延,檢法官的話你們聽到了嗎?你們還可以自辯。」

  李宗延嘴巴張了張,說了一句:「無知小兒,知道什麼啊!」

  薛三省遲疑半刻鐘,最後哭喪著臉說:「我問心無愧。」

  接下來就很快,公訴書擺在那裡,薛三省等人犯也提不出有利的反駁意見,只是一個勁的說「燕雀焉知鴻鵲之志」,「我為國為民,問心無愧」之類的湯麵話。

  在新定的司理審判過程中,這屬於無效辯護,主審官王之案可以把它們當成一串的屁。

  不過為了慎重起事,他還是叫書吏把這些話記錄在案。

  弒君謀逆大案,證據確鑿,人犯也認了,只要不株連甚廣,審起來非常快,兩天就審完了。

  王之案依照大明律,判「薛三省、李宗延、高第三主犯處凌遲,羅得源、錢代治等從犯處腰斬,夷父母妻三族,家產抄沒..

  來宗道等四十七人知情不報,判西市口棄市,家眷充軍西北,家產沒收..:

  其餘未到案涉案人員,另案司理審判。」

  李宗延臉色慘白,渾身抖得要散架了。

  高第當場暈死過去。

  薛三省、羅得源和錢代治當場屎尿齊出,搞得公堂一片惡臭。

  接下來是審理崔景榮為首的賣國通賊案,

  這個案子牽涉的人就多了。

  朱由校在山海關就殺了一批,那些人牽涉到京師以及其它地方人員,跟這起賣國通賊案合併處理。

  審了足足十一天,從冬月審到臘月,結果光首犯就有四百三十七人,從犯三千九百七十八人,

  知情不報者兩千一百五十六人。

  王之案最後依律判定,「首犯、從犯者賣國通賊,罪無可赦,首犯判腰斬,合家滿門抄斬,家產抄沒。

  從犯棄市,家卷充軍西北,家產抄沒..:

  知情不報者合家流配三千里,家產抄沒..:」

  兩案判定書呈到御前,很快就一併御批下來。

  「著年前行刑!殺完打掃乾淨好過年!」

  皇上真是個急性子。

  臘月十九日,趕在各衙門封印前,西市口開始殺人。

  京師五城的百姓們,在天啟六年的新年之前,看到了一出出精彩大戲。

  好久未見的千刀萬剮,一刀兩斷、人卻痛苦掙扎許久才咽氣的腰斬,一大家整整齊齊拎著頭上路.

  夷三族不是開玩笑的。


  在歷代王朝都是最嚴厲的刑罰,任何人都不敢掉以輕心。

  京師西市口殺完後,地方官府會接到旨意和刑部行文,按著戶籍和族譜挨個點名,抓起來一一當眾處斬。

  漏了一個,州縣堂官自已得填進去。

  西市口人殺完了,兩起大案才剛剛進入高潮。

  凌濛初主編的《大明朝報》創刊第一期和第二期,火速出爐,沿著各個水陸驛站,四百里加急向大明各地傳去。

  傳到京西西山,傳到避居這裡的前首輔方從哲手裡。

  傳到了直隸真定,東林黨魁首、前吏部尚書趙南星手裡。

  傳到了山西蒲州,前首輔韓手裡。

  很快傳到了江南。

  傳到了南直隸無錫,東林黨魁首、前左都御史高攀龍手裡。

  傳到江西南昌,前首輔劉一燥手裡。

  也傳到福建福州,前首輔葉向高手裡。

  第一期頭版是「制置司文化局奉聖諭通報天啟五年冬季攻勢大捷!」,第二版是斬獲建奴兒哈赤子侄孫子和八旗貴族名單,第三版是立功人員名單...

  第二期頭版是「弒君謀逆,罪大惡極!」

  第二版是「賣國通敵,豬狗不如!」

  看著這像是皇上御筆欽擬的標題,幾位大佬神情各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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