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帶著她從酒店溜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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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那好,你們稍等。我老婆要穿衣服。」說著,把門關上了。

  還沒到床前,小紅坐起來穿好衣服,看著我說:「肖成,我們不能跟他們走。」

  「他們好像是不打算放過我們。」

  「如果給我們錄了材料,調查後,又證實我們並不是夫妻,那就成了非法同居,通報給單位是要被開除的。我雖然不怕,可是,名聲不是也壞了?特別是我爸爸,會生氣的。」

  「你也一樣,在單位也會傳得沸沸揚揚,以後就不好做人了。」

  我問:「那咋辦?」

  「咱們想辦法開溜,但是,要先把那封介紹信要回來。不然,把信寄給單位,領導一看,公章雖然是真的,可是內容卻是我的筆跡,豈不是被人笑掉大牙?」陳小紅說著竟然笑了。

  我早就看出來是陳小紅的筆跡,不得不承認,她的字寫得比以前好看多了,看來她去省城後進步了不少。

  她害怕被曝光,我就更怕了。如果佳佳知道我和陳小紅竟然到賓館開房,她肯定永遠不會再原諒我。

  阿姨家怕是再也不讓我進門,就連月月看到我也會噁心得吐不完。

  如果反饋到賓館,吳阿姨第一個知道,月月在吳阿姨身邊,肯定能看到,到時候,我豈不徹底完蛋?

  要是反饋到聖豪集團,周亞楠還能把我當人看?

  從此我在島城豈不是就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想到這些,我全身禁不住打了個寒噤。唏噓一聲:「你說得對,我們要想辦法開溜。」

  於是,我拉著她的手過去開了門。

  當我們站在他們面前的時候,兩位民警大概是被陳小紅高傲而又雅致的氣質所震撼,竟然愣了一下。

  我說:「你們沒有權利把我們帶走,我們是國家公職人員,而且是合法的夫妻,你們這樣做是違犯程序的,是知法犯法!」

  其中一位民警說:「你們既然是公職人員,又是合法的夫妻,為什麼接待你們的部門沒有安排你們住在神都賓館?你們跑到如意酒店,這合理嗎?其實,我覺得你們的夫妻是假的,公職人員也是冒充的,介紹信也是偽造的。別廢話,跟我們走吧!」

  我緊抓著陳小紅的手,故意裝傻賣呆地說:「你這是憑空捏造!我們怎麼就成了假夫妻,假公職人員了?而且還說介紹信也是偽造的?你這是誣陷!」

  我往前一步,伸手就把介紹信奪了過來,在手裡揚了一下,說:「你看看,這鮮紅的公章,誰有這麼大的能耐偽造得這麼真?」說著,我非常從容地在手裡疊了幾下,塞進了我的衣袋裡。

  等他們反應過來,已經晚了,

  民警有點急眼,說我們這是毀壞證據,要對我採取措施,這個時候,我已經默默地啟動金帶,對他們說:「有勞二位在這裡站一會兒吧,我們走了!」

  話剛落音,就看到他們直直地佇立在了那裡,然後和陳小紅手牽著手不慌不忙地離開了。

  下樓梯的時候,陳小紅甩開我的手,說:「快點走啊,他們會追上來的。」

  「放心吧,我把他們定在那裡五分鐘的時間,我們離開綽綽有餘。」她一聽,停下來抱住我的胳膊,不緊不慢地出接待大廳,打開車門坐進了車裡。

  啟動車後,開向了馬路。我說:「這回不用提心弔膽了。」

  「你這是要去哪兒?」

  「去我的家,天亮後再送你走。」

  進了神都賓館家屬院,把車停好,小聲對她說:「上樓的時候,你可一定小點聲。」

  我抓著她的手,把腳高高的抬起,再輕輕的放下,真正的躡手躡腳。到了三樓,剛把門關上,她說:「可把我憋壞了,連大氣也不敢喘。肖成,我怎麼感覺就跟賊一樣?你自己的家,至於麼?」

  「夜深人靜,大家都入睡了,可不能吵醒人家。」我只能這樣解釋。其實,我是擔心被高睿聽到。」

  是她告訴陳小紅我的手機號的,知道我們會見面,可是,若是讓她知道我帶小紅回家來過,她一高興,或者是一不高興,告訴月月咋辦?

  月月知道了,阿姨和佳佳都會知道。那我這個上門女婿還能當得成嗎?

  她先把包包拿下來,又脫下大衣,讓我抱著她坐在沙發上後,問我:「肖成,幾天不見,你還真是長本事了,啥時候學了這麼一種技巧,竟然把活生生的人說定在那裡不動就定在了那裡?」


  我往她臉上吹了口氣,說:「祖傳的手藝。」

  「祖傳的?一直沒有顯露過,真是厲害。」她由衷地說。

  然後,她又從我腿上下來,拉著我要參觀房子。

  參觀完後,她一下子躺在床上,動情地說:「要是我不離開島城就好了,這裡會成為我們的家,一個溫馨和諧的小家。我們生兒育女,共同經營著這個小家,一起去面對將來的坎坷和挑戰,手牽著手走過人生,該多麼幸福。」

  我站在旁邊,看著她說:「以後你在省城,有你爸爸保護著。肯定要比在島城幸福得多。」

  「肖成,你不懂。我爸爸現在答應了一位電視台女主持的追求,估計很快就會住在我們家。到那個時候,我就會成為爸爸不疼,媽媽不愛的人,甚至是一個多餘的人。唉,而且,爸爸已經給我物色好了對象,是高官的兒子。」

  「以前,爸爸還說讓那男孩入贅,但是現在也不提了,估計人家不願意。看來,我早晚得去一個陌生的家庭,跟一個陌生的人生活在一起。」

  「你可以抗爭,自己找一個喜歡的,你爸爸實在不同意,你就搬出來永遠不要回去。」我說。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早就搬出來了。我也找了,可是,就像上次你去的時候碰到的那個,都是些啥鳥?與你相比,真是相差太遠了。我想過了,實在不行,我就回來找你!看到你這溫馨的房子,我就更想了。」

  我立即說:「小紅,你千萬可不要這樣做,好不容易去了省城,有了那麼好的工作,要是回來,你會後悔一輩子的。再說了。這房子是賓館的,我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況且,我如果不是辦理了停薪留職,早就被趕走了。」

  「那不要緊,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是住在橋洞下面我也願意。」

  我坐在她的身邊,忽然有些傷感有些沉重地說:「小紅,有一件事我還瞞著你……。」

  「啥事啊,還瞞著我?」

  「其實,其實在家裡,我是有未婚妻的,是青梅竹馬的同齡人,我們兩家相處得很好,還不懂事的時候雙方家長就給我們定了娃娃親,我們曾經立下誓言,無論發生了什麼,都不許……。」

  她突然「格格」笑著打斷了我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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