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偷』家者,人恆『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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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美吃完晚飯的周仁愜意地躺在沙發上,享受著甘虹的按摩,余晨又因為學校組織活動所以這幾天又不在家中。

  就在原本兩人想要享受歡樂二人時光的時候,屋子的大門被人敲響。

  「哐哐哐...」

  不應該說是敲響,準確的說應該是砸響。

  剛打開房門,就有一個陌生的男子沖了進來,衝著甘虹大聲咆哮。

  「甘虹,你什麼意思!」

  這名怒氣沖沖的男子正是甘虹的初戀。

  甘虹雙手抱在胸前,沒有半點害怕的意思,反而問道:「什麼什麼意思?」

  初戀氣的肺都要炸了:「你明明收了我二十萬彩禮,明明我們已經登記結婚,你為什麼還住在這裡?」

  事情的經過很簡單,甘虹的初戀之前不是威脅她要魚死網破麼,當天甘虹就將這件事告訴了周仁。

  周仁當時給甘虹出了一個一勞永逸的方法——和初戀領證。

  而且不是白白和他領證,而是問對方要了二十萬彩禮,理由是雖然是二婚,但甘虹此時也是女性的黃金年齡。

  對方本著娶了甘虹也不虧的想法,咬咬牙就給了二十萬。

  他本人沒有二十萬,可是他可以像上次那樣去借高利貸。

  初戀之所以敢這麼做,就是因為以他對甘虹和餘歡水的了解,他堅信甘虹此前與餘歡水離婚,一定會是將車子留給了甘虹,房子留給了孩子。

  只要自己和甘虹結婚,那麼餘歡水也必定會搬出去,那麼他娶了甘虹就等於既有了房子又有了車子,彩禮的二十萬隻要他向甘虹坦白也一定會回到他的手上。

  直接少奮鬥幾十年。

  他的算盤打得隔著屏幕都能聽見。

  可惜落空了。

  甘虹的確和他一起領了證,問題領了證以後就消失了。

  更讓他意外的是甘虹開的車子住的房子竟然全都在餘歡水(周仁)的名下,這意味著當初甘虹是淨身出戶。

  他萬萬沒想到甘虹現在非常聽周仁的話,無論什麼都和他說...

  所以現在初戀面對的問題就是錢沒了人也沒了的人才兩空局面。

  被逼無奈之下,他只能過來找甘虹理論。

  「我為什麼不能住這裡?」

  面對初戀的質問,甘虹只是用非常肯定的語氣,淡然的回了一句:「我答應和你結婚可沒有答應和你住在一起啊。」

  初戀:「???」

  「你什麼意思?結婚難道不應該住一起嗎!」

  甘虹理所當然的說:「這是誰告訴你的?!我們只是結婚又不是變成你的奴隸。」

  「而且我現在住在我自己的家裡有什麼問題。」

  初戀都快要氣瘋了,指著甘虹喊道:「這裡根本不是你的家!」

  周仁走上前來一把摟住甘虹,略帶挑釁的看著初戀:「誰說的?只要甘虹願意這裡永遠都是她的家。」

  這裡可以是甘虹的家,可以是余晨的家,但唯獨不能是初戀的家。

  對於甘虹的初戀周仁可不會提起半點同情。

  原劇中這個男人在餘歡水與甘虹還沒有離婚的時候就非常曖昧,更是在離婚不到一個星期就住進了曾經餘歡水的房子。

  而周仁要做的只是將餘歡水原本體驗的感受原封不動的讓對方體驗一次。

  喜歡破壞別人家庭的傢伙就嘗試一下被別人破壞的滋味。

  而且這還是剛剛開始。

  見到兩人如此親密的舉動初戀只覺得頭頂綠油油,想要把甘虹從周仁身邊拉走,那可是他名義上的老婆,現在被人摟在懷裡是個人都不能接受,可惜他那點力氣在周仁面前什麼都不算,被隨手一推就摔了個屁墩,跌坐在了地上。

  初戀衡量了一下自己與周仁的差距,得到的結果是完全不是對手。

  「你是我老婆!」對方差點委屈的哭出來。

  你看,只要角色互換,他就第一個受不了。

  而他自己做那事的時候可不會考慮這麼多。

  周仁雙手一攤,做無辜狀:「你可別亂說,我從來都沒有限制過甘虹的人生自由,如果甘虹要和你走我絕對不會有半點阻攔...你看她願不願意和你走。」


  甘虹冷漠的看著初戀,道:「你走吧,我是不會跟你離開的,你看看你現在這個樣子,你讓我太失望了,我不想再見到你。」

  原本對餘歡水的態度被原封不動的用到了初戀的身上。

  你猜他難不難受?

  擱誰身上都難受。

  初戀見打是打不過,人帶不走,索性破罐子破摔。

  「那你把我的錢退給我!」

  「為什麼?」

  甘虹的回答更是果斷:「那是我這麼多年的青春損失費。」

  初戀完全是屬於偷雞不成蝕把米。

  他惦記著車子、房子甚至是票子。

  「求求你,那些錢是我借了高利貸才弄到的,如果不在規定時間還給他們,他們會殺了我的。」

  初戀非常果斷的噗通一聲跪倒在甘虹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訴說著,哭的可傷心了。

  「喲,高利貸,真是會算計...你是不是這樣想的,只要你坦白,甘虹就會把錢都給你,錢只是從左手放到了右手。」

  裝可憐這套在周仁面前就是小孩子的過家家,一眼就看穿了。

  「這不就是...那個詞叫什麼來著?哦,白嫖嘛。」

  原本甘虹還略微有一丟丟的同情心瞬間消失,有的只有對初戀的深深厭惡。

  「那和我有什麼關係?」

  「如果你再賴在這裡不走,我只能找帽子叔叔了。」

  初戀聽後那叫一個又氣又急:「你是我老婆,我們是合法夫妻。」

  周仁不輕不重的說:「但這裡是我家,也是甘虹的家。」

  前夫的家裡有小孩,小孩是自己生的,自己是小孩的監護人,小孩的就是自己的,前夫的家就是小孩的家,所以前夫的家就是自己的家。

  邏輯自洽。

  合著我這個合法丈夫還成外人了?

  初戀眼睛都瞪直了。

  最後的結果是初戀灰溜溜的走了。

  「自己幹過的事,現在換在自己身上就受不了了?」

  「有能耐你別破壞別人家庭啊。」

  想要『偷』周仁家的初戀,沒想到自己家被周仁給『偷』了。

  這就叫『偷』家者,人恆『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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