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她買房的時候為什麼不看看裡邊有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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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川三人靠近人群。

  「大家讓讓,警察!大家讓讓!」

  鄭斌走在前邊清理出一條通道,秦川和李德全在後面。

  圍觀的群眾一看警察來了,都自動往外散了散。

  秦川走進人群正好看見一個穿紅色連衣裙的大媽坐在地上。

  「警察同志!你們可來了!」大媽看到警察出現,立馬感覺來了主心骨,「你們可得給我做主啊!」

  聽聲音,這個就是剛剛人群內吵嚷著已經報警的大媽。

  「你好,剛剛誰報的警?」

  秦川不知道為什麼,對大媽有點發怵。

  他並沒有接過紅裙子大媽的話,而是環顧四周,詢問誰是報警人。

  「我!就是我報的警!」

  大媽趕緊開口,並且指著他對面站著的一男一女,還有幾個穿牛仔工服的人:「就是他們!」

  「他們強闖民宅!快把他們抓起來!」

  「你好,我是站前派出所民警秦川,你叫什麼名字?」

  「李桂芳。」

  紅裙大媽趕緊說道。

  「李桂芳,你先起來,我們既然來了,咱們就有理說理。」

  秦川轉身看向對面的一男一女:「怎麼回事?是你們強闖民宅?」

  對面的男人沒有說話,開口的是穿白色體恤的女性。

  「秦警官你好,我叫孫娟,我們不是強闖民宅,而是這個老太太她住的就是我們的房子!」

  一邊說,孫娟從包里掏出一張房產證:「秦警官,不信你看,這是我們的房產證。」

  秦川疑惑的看了看對方。

  然後接過房產證,看了看:「1單元1003?」

  「是的,我是五年前買的這個小區的期房,那時候房子還沒蓋好。」

  秦川點點頭,這個榮和城小區是附近新開發的樓盤之一。

  房子質量不錯,蓋好後就一直在漲價。。

  「三年前小區交房,我們在國外務工沒回來收,結果上周我們回東川來看房子,才發現原本我們的房子竟然被這個人給霸占了。」

  「你胡說!什麼叫霸占?」

  李桂芳不樂意了:「這房子是我先住的,那就是我的!你們一來就讓我搬出去,我搬哪去?」

  「你讓我住馬路上去啊?」

  這話說的秦川一愣。

  什麼叫你先住的,房子就是你的。

  就這,你還好意思打電話報警?

  對面的男女也是被氣的不行。

  「啊啊啊!唔啊唔啊唔啊!」

  男人很激動,一手指著秦川手裡的房產證,一手指著自己的,對著李桂芳怒目而視。

  然後看向秦川,上前一步:「啊啊啊啊!嗚嗚嗚啊啊啊!」

  他指著上面的名字,又指著自己的老婆。

  怪不得剛剛一直沒說話,原來是個啞巴。

  他的動作秦川也看明白了。

  就是說這房子是他的,上面的名字是他老婆的。

  「你講不講道理!我有房產證,你霸占了我的房子不說,還強詞奪理!你無賴!」

  孫娟氣的胸膛起伏,說話已經帶著哭腔了。

  「警察同志,我們已經被這個無賴女人折磨瘋了,房產證明明是我的名字,她愣說房子誰先住進來就誰的。」

  「我們跟她理論過好幾次,也找物業出面,可是物業說這是民事糾紛,他們不管。」

  「今天我們上門要把房子收回來,她倒是惡人先告狀,報警說我們強闖民宅……嗚嗚……」

  越說,孫娟越委屈。

  她旁邊的丈夫臉色漲紅,氣的眼睛都要噴火。

  秦川看這個樣子,他都恨不得直接拿刀捅了對方。

  「孫娟,你們別著急,既然報警了,不管誰報的警,我們一定公正處理。」

  說完,秦川走到李桂芳這邊,亮開手裡的房產證:「李桂芳,你說說,房產證是人家的名字,你為什麼霸占這個房子?」


  面對秦川的詰問,李桂芳不幹了。

  「我說你這個警察是怎麼回事?」

  「你搞清楚,是我報的警!」李桂芳指著孫娟,「是他們硬闖我家,你咋不管他們?」

  「你家?」

  秦川打開房產證,指著上面的名字:「李桂芳,你看清楚,房產證上是孫娟的名字。」

  「那是人家的房子,不是你家!」

  李桂芳一聽頓時不幹了。

  「哎呀!你們警察也欺負人!還有沒有天理了?」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開始哭嚎:「我都這麼大歲數了,你們想逼死我嗎?」

  接著,她又指向孫娟:「你們買房子的時候為啥不看裡邊有沒有人?」

  「明明是我先住進來的!」

  「我跟你說,有本事你們就弄死我!讓我搬家?沒門!」

  秦川一聽,他都被氣笑了。

  人家買房子跟你住不住進來有什麼關係?

  什麼叫買房子的時候要看裡邊住沒住人?

  孫娟買的是期房。

  期房那就是沒有蓋起來的房子。

  你個老太太,房子沒蓋好的時候就住進來了?

  孫娟夫妻倆人被李桂芳氣的直哆嗦,尤其是孫娟的丈夫,如果現在不是秦川他們在這,說不定就打了起來。

  李桂芳也看出了對方的憤怒。

  但是她有恃無恐:「我跟你們說,除非打死我,否則這房子我住定了!」

  「正好警察在這,你動我一個手指頭試試?」

  秦川看了對方一眼,這種橋段,他熟悉,撒潑耍賴嘛。

  撒潑不撒潑是你的自由,但是你拿警察當擋箭牌,誰給你的勇氣?

  「李桂芳,你這種行為是故意侵占他人財產,如果對方報警,我們是可以對你進行拘留的。」

  李桂芳一聽,頓時急眼了:「那是我的房子!」

  「房子蓋好我就住進來了,你憑什麼說我侵占什麼他人財產?」

  「再說,是我打電話報警,你不幫我怎麼幫他們啊?」

  對付這種人,秦川是有一些心得的。

  不講理的老傢伙,心眼壞的很。

  「李桂芳,第一不是誰先報警警察就幫誰,我們出警處置是依照法律,是遵循公序良俗。」

  「人家手裡有房產證,就證明房子是孫娟夫妻所有,不是說你先住進來發,房子就是你的。」

  「而且,正如你所說,房子蓋好你就住了進來,那就是有三年時間了,你這屬於長期侵占他人房屋。」

  「李桂芳,我給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識,《刑法》第245條,寫的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知道這條罪名啥意思嗎?對付就是你這種長期侵占且拒不退換他人房屋,房屋所有人可以報警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說完,秦川看向孫娟:「孫娟,你要不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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