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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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5章 值不值?

  吃完飯,裴珠滋走了。

  裴妹子雖然嘴上沒再追究,但行動上裴妹子還是表達了不滿,不然的話也不會飯一吃完就起身走人。

  對此李承信也沒轍。

  承諾裴珠滋以後不再跟Girl'sDay的成員來往,這不切實際。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裴珠法這次發現了,他承諾一次,下次再發現呢,難道繼續承諾?

  這麼一步步妥協,麻煩只會越來越多。

  因為他不可能只專一裴珠滋一人。

  妥協的次數越多,就只會放大裴珠法的期待,到最後坑越來越大,他摔得也越來越狠。

  所以。

  儘管看出了裴珠滋的不滿,李承信也沒有解釋,更沒有追出去。

  不過這次Girl'sDay的事也算給了他一個教訓。

  以後再賣歌最好還是放寬些條件,不能只把歌給那些與他有關係的妹子,不然的話就會出現今天的情況。一一像裴珠這種對他性格了解的,一猜就猜個八九不離十。

  說起來也是西八了。

  他也很無奈啊。

  他的歌都是抽獎抽來的,又不是真靠自己創作,資源就那麼點,當然要有效利用。

  總不能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還要把資源浪費在於他無用的事物上吧?

  媽的!

  這事兒無語!

  鬱悶半天,李承信收斂心思,也不再去想裴珠法。

  想也沒用,他又不可能真對裴珠滋妥協。

  只能以後在其他方面補償這妹子啦。

  一念及此。

  又想到《夜舞》這首歌竟然已經小有熱度,李承信才恍然想起,前兩天方敏雅似乎聯繫過他說過這事,只是他當時太忙,沒怎麼聊,更沒放心上。

  說到底他的重心還是在影視上,歌曲只是點綴,所以在歌曲上分心不多。

  此時稍有空閒,倒是可以看看網上評論如何。

  想到這。

  李承信打開電腦,查看聽眾留言。

  低眼看第一條,李承信無語了。

  「口哨部分的旋律很熟悉啊,我記得跟我之前聽過的一首歐美歌很類似,不會是抄襲吧?」

  「抄襲?不會吧?我覺得這首歌很好聽啊,竟然是抄襲?」

  「真是服了,能不能別聽風就是雨?作家一首歌創作出來,稍微覺得熟悉,立馬就套上抄襲。如果真是抄襲,拿出證據再說。別動不動就亂扣帽子,如果不是抄襲,你這不是敗壞人名聲嘛。」

  「說的是。有些人確實太過分了,總愛搞無中生有。其實從流行音樂誕生,幾十年下來,想想也知道有多少歌。更別說音符就那麼幾個,作家歌曲創作出來難免有相似的部分。如果真的抄襲,應該嚴厲打擊和懲處。但如果不是抄襲,也要避免張口就來。你一句不負責任的亂說,就可能毀了別人的心血和機會。」

  「言之有理。這首歌我覺得挺不錯的,是不是抄襲我不知道,但我是第一次聽,口哨部分是這首歌的亮點。」

  「相比歌曲,我還是更喜歡看MV。GirI'sDay這次轉型很成功啊。我覺得怨婦風很適合她們,特別是慢舞部分騷氣十足。反正對比另一首《期待》,我更喜歡這首《夜舞》。」

  「Girl'sDay這次是雙主打回歸。一首《期待》一首《夜舞》。相比《期待》我也是更喜歡《夜舞》。」

  「我剛看了下詞曲作者竟是同一個,名字叫「牛馬組合」,你們知道「牛馬組合』是誰嗎?有沒有人聽過他們創作的其他歌曲?」

  看到這條,李承信刻意關注了一下。

  結果翻了翻,壓根沒人回復,看來大家對詞曲作者的興趣不大啊,還是妹子更吸引眼球。

  看到這,李承信也沒興趣繼續看下去了。

  總結之後就是一群閒得淡騰的人無聊瞎扯淡。

  剛看到抄襲的時候,李承信隱隱不爽,多看幾條就釋然了。

  有些人純粹張嘴就來,反正又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倒霉也是別人倒霉,所以根本就是肆無忌憚,口不擇言。


  對這類人你計較也一點屁用都沒。

  李承信也懶得理他們了。

  反正金手指獎勵的歌曲百分百不會存在問題,更不可能存在抄襲爭議。最多也就是某個旋律有相似部分,但絕對跟抄襲無關,所以也沒必要分辯或浪費時間。

  現在唯一的問題就是,《夜舞》這首歌是算小有熱度了,但到底能不能達到金手指的判定標準?

  如果達不到的話,想讓Girl'sDay的成員升到三星,恐怕還要繼續對她們投資。

  如無意外,《MiMiMi》這首歌是絕對能達到要求的。

  所以。

  如果《夜舞》也能達到,只需要再為她們投資一首。

  但《夜舞》達不到的話,就要再為她們投資兩首。

  雖然他並沒有把詞曲版權賣出去,從錢的方面而言,Girl'sDay人氣不高,銷量上不去,分成自然也高不了。

  但實際上錢的因素可以刨除,他並不在意。

  關鍵是效率問題。

  有捧Girl'sDay的工夫,他完全可以把歌給其他更有價值的妹子。

  方敏雅已經是過去式了,金亞榮又不想跟他搞露水情緣,繼續給Girl'sDay投資,似乎沒什麼意義啊。

  除非除了方敏雅之外,金亞榮和李惠利她們也都能被他拿下。

  這樣繼續投資才有點意義。

  不然如果一個都沒戲,就是對資源的浪費。

  李承信有點小糾結了。

  如果《夜舞》能達到要求,再加上《MiMiMi》只需要再投資一首,那時費點工夫把金亞榮拿下還不算太虧。

  反之則純粹浪費資源。

  唯一的好處就是把Girl'sDay捧紅後,他的名聲和知名度會更上層樓。

  但這其實是錦上添花,用處不大。

  因為就算沒這個名聲,他之後靠電影或給少女時代、U等人、以及之後給其他人的歌曲,他照樣能聲名鵲起。

  把Girl'sDay徹底捧紅了,他多了份榮譽。

  不徹底。

  《夜舞》和《MiMiMi》這兩首歌也絕對能讓她們紅,影響也不大。

  所以。

  要不要再繼續投資呢?

  或者說。

  如果繼續投資的話,Girl'sDay給他的回報比,能不能達到他的期望。

  又或是。

  方敏雅這妹子,還能對他有多少幫助?

  李承信凝眉沉思,盤算起來。

  對妹子。

  談情和談利,一定要分清。

  李承信很清楚。

  方敏雅於他而言,更多是利益計較。

  要好好想想。

  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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