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想摸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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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4章 想摸一把

  【不是你女朋友,那你們是什麼關係?】

  這邊才剛發過去,朴孝敏立刻又回了過來。

  李承信確定了。

  這妹子是真的對他有興趣。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

  李居麗?

  朴孝敏?

  這兩個妹子選哪一個?

  或者說誰先誰後?

  只短短思考一瞬,李承信很快有了答案—

  二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

  晚上。

  李承信公寓。

  「進來吧。一一隨意點,不用拘束。冰箱在那,想喝什麼自己拿。」

  帶著朴孝敏進入客廳,李承信一邊脫下外套,一邊頗為隨性地招呼一句。

  至於朴孝敏為什麼會出現在李承信公寓?

  自然是李承信邀請的了。

  從中午那條簡訊感受到朴孝敏對自己興趣很大後,李承信當機立斷主動出擊。一一泡妞這事嘛,講究的就是一個『快准狠」。

  再說白點就是,人都是有情緒峰值的。

  就如買東西,在客戶最感興趣、情緒處於高峰時,業務員是最容易成功的。

  一旦錯過這個點,客戶的購買慾望下降了,那時再推銷就是事倍功半了。

  泡妞也是這樣。

  妹子對你好奇心最重、最感興趣的時候,最容易拿下。

  不然酒吧和夜店裡又哪來的看對眼了果斷去Happy。

  當然也有妹子說要慢慢來,但信這些的基本都是二貨。

  別把妹子想得有多慎重。

  女人是情緒化最嚴重的動物好不好?

  說穿了女人之所以說要慢慢來,原因其實就一個一對你不滿意!

  正因對你不滿意,要騎驢找馬,所以才需要時間,才需要慢慢來。

  不然又不是結婚,哪來那麼多瞻前顧後。

  反正李承信是不信女人的鬼話。

  察覺到機會了他果斷就向朴孝敏發出邀請。

  當然。

  一開始肯定不會邀請朴孝敏到家裡,而是約在外面。

  但朴妹子擔心被拍照。

  於是順水推舟的,李承信就說他恰好也住在論峴洞,離T-ara宿舍不遠,再之後就自然而然地約家裡了。

  隨意地招呼了朴孝敏一句,儘量把氣氛營造的輕鬆些,消除生疏感。

  李承信脫下外套後,一邊走向衣帽間,一邊又故作想到什麼,突然問道:「對了,你會不會做飯?」

  朴孝敏頓時一愣。

  我?

  做飯?

  我第一次來你家好不好?

  李承信笑道:「我廚藝一般,也就會煮個粥。如果你廚藝不錯的話,今晚就看你的了。」

  朴孝敏:「—」

  難道你不知道還有個東西叫『外賣」?

  心底吐槽。

  但李承信既然開口了,她又確實會做飯,倒不好直接說不想。

  沒轍。

  只能點頭。

  李承信笑道:「冰箱裡東西不多,但應該夠今晚我們兩個人吃。你看著做吧。我先去換件衣服朴孝敏:「..—.

  我是不是應該說點什麼?為什麼此刻腦子空空如也?

  廚房。

  朴孝敏穿上圍裙化身主廚,李承信在旁打下手。

  正所謂有權不用、腦子有病,

  既然廚房歸自己管了,朴妹子自然要行使主廚權力,指揮小李子幹這干那,

  一會兒把鍋刷刷,一會兒把菜洗洗。

  看著小李子對自己言聽計從,朴妹子心懷大暢。

  心懷大暢的原因除了能指揮小李子外,還因為朴妹子也飽了眼福。一一近距離站一塊兒,又脫了外套後,朴妹子驚異發現,李承信身材竟十分之好。


  猿背蜂腰,長腿翹臀,若不是要注意形象,她都想摸一把。

  「承信—」

  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免得看多了顯得『猥瑣」,朴孝敏決定找個話題,

  也不能說找話題。

  她今晚之所以答應過來,本來就是想跟李承信談談。

  「承信i昨天的那個問題一一人喜歡壞人變好,還是喜歡好人變壞一一承信i的答案是什麼?」

  李承信此時正在清洗青菜,一邊用水沖洗菜葉,一邊隨口回了句:「你們討論的結果呢?」回頭看眼朴孝敏,又笑下道,「你昨晚回去,應該跟你們成員討論過了吧?

  朴孝敏點頭。

  李承信笑問:「那你們的結論是?

  朴孝敏道:「有人說喜歡壞人變好,有人說喜歡好人變壞,還有人覺得人既喜歡壞人變好又喜歡好人變壞。」

  李承信問:「那你自己呢?」

  朴孝敏道:「我是第三種吧。人性本來就複雜。」

  李承信笑笑。

  朴孝敏問:「承信i你呢?」

  李承信沒直接回答,笑了下問:「想不想聽一個華夏古人的故事?」

  朴孝敏愣了下,點頭。

  李承信道:「華夏春秋時代有一位賢人名叫管夷吾,又叫管仲。韓國人自古以來就尊崇華夏文化,我們小時候也學過一些華夏諺語,其中一句『倉稟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就是這個人的名言。」

  朴孝敏:「...」

  尷尬了。

  她很想說一句—

  不好意思,你是學過可我沒有。

  李承信沒注意,繼續道:「管仲的父親呢,是齊國的大夫。一一噢對了,大夫簡單解釋就是在齊國當官的。一一也就是說,管仲是個官二代。但他這個官二代年少時卻也沒享什麼福,因為家道中衰了,也就導致管仲生活很貧困。生活貧困怎麼辦?自然要謀生了。

  於是為了謀生,管仲就聯合他的好朋友鮑叔牙合夥做生意。

  但管仲跟朋友做生意卻很不仗義。

  賺錢了他貪大頭,賠錢了卻全算朋友的。

  而且他還經常賠錢。

  你說他這個人是不是很糟糕?

  如果你有這樣一個朋友,你是會跟他絕交,還是繼續跟他來往?」

  朴孝敏:「...」

  目光閃爍,遲疑不定。

  李承信笑道:「就說你自己的感受。閒聊嘛。別管名人不名人的,忽略他的光環,就只把他當一個普通人。如果你的朋友中有這樣一個人,你是避他如蛇蠍,還是愛他如珠玉?」

  朴孝敏猶豫下:「.—我不會跟這種人來往。」

  李承信笑笑,沒做點評,又接著道:「剛才說管仲是個官二代。官二代嘛,祖上闊過,心氣就大。家道雖然中衰了,但管仲還是想恢復祖上榮光,還是很想當官的。但他幾次想當官,卻都沒有成功。原因之一呢就是這傢伙怕死。當兵的時候,幾次臨陣脫逃。

  春秋那個時候,雖然禮樂崩壞了,但榮辱觀還是有的。就不說古代了,從古至今,凡是逃兵,

  有幾個人會推崇?

  就說韓國那幾個逃兵役的男藝人吧,現在網上還經常被揭老底,被逮著一直罵呢。

  甚至有些都被趕出了韓國。

  所以你說,像這樣一個怕死的人,一個沒什麼榮譽感、也沒什麼責任感的人,如果他是你朋友,你會怎麼看他?

  又會怎麼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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