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216章 義

  證據確鑿,事實明確,罪行清楚。

  這一整天便沒有第二個犯人,每過審一件案情,便有人書寫了告示,貼在告示板上,然後舉著繞場一周。

  總結案情,一共犯行兇傷人案件五件,致殘或重傷害三人,輕傷十餘人;

  強占他人財物,惡意拖欠貨款,有欺詐嫌疑的,十一件。涉及九家商戶,兩家農戶;

  調戲婦女共一百餘次,嚴重敗壞開封府風氣;

  利用家世幫人賄賂衙門脫罪,共四次,總金額高達一千餘貫;

  夥同他人,私放印子錢,致使破產者二十餘戶,非法獲利三千餘貫。

  數罪併罰,流放總里程加總為七千五百里,刑杖五百三十下,罰銅兩千兩百斤,並站枷十五日。

  「議罪吧!」

  罪名,由公訴人來定;刑罰,由判官出;罪名成不成立,那就要看審判庭了。

  吳沖家裡門路尚可,這位訟師在大名府也算戰功赫赫,是周家的御用法務代表。

  在最後合議之前,雙方代表,還有一次跟陪審員做最後陳述的機會。

  那訟師先是讓吳公子給陪審團鞠躬,然後才整理衣冠,緩步眾人面前。

  「諸公都是大宋賢達,內心自有公平,無論小可如何辨說,諸君都將做出最正確之判定。

  「鄙人要說的是,他還年幼啊!

  「吳沖,本系璞玉未琢之身,雖蒙聖朝教化,然其雙親膺朝廷重職,盡瘁國事,疏於庭訓,致令孤雛失護,墮於市井蠅蚋之群。彼等豺聲蜂目之徒,投隙抵罅,日以鬥雞走犬之術蠱惑純良—嗟乎!黃口孺子,焉辨鴆毒?

  今吳沖聘妻未娶,六禮未成,猶是童子清白之體。

  若以成人律法繩之,譬如春苗未秀而遭霜雪——可乎?

  昔孔聖雲「不教而誅謂之虐」,今吳沖墮彀,實因無人啟其明聰,導其善性,罪在教化之缺,豈在蒙昧之心?

  權宜之計,實為社稷!

  諸公明鑑:此子乃將門後裔,若遽加斧鉞,則高堂泣血,令陣前父兄傷心。

  昔《禮記》載「刑不上大夫」,非為私也,蓋因士族乃國本之枝!

  伏乞雷霆暫收,雨露徐降!

  但得網開一面,必令其改過自新,勤修苦練兵書戰策,翌日報效朝廷。

  如此則朝廷得仁治之名,明府獲慈父之譽。

  而汴京百姓聞之,亦知我大宋寬宥如海——善哉!

  此誠三綱不墮,五常重光之德政也!

  總結起來就是:他還是個孩子,請你們看在他家為國戍邊的面上,輕拿輕放,給年輕人一個重新上路的機會。

  訟師說完,裝模作樣的訓斥了吳沖兩句,還讓他發下誓言,從此絕不再行欺凌之事。

  吳沖得了暗示,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邊磕頭邊懺悔,不時還抽自己幾個耳光。

  聲淚俱下,痛徹心扉,好不感人的一出浪子回頭。

  權貴們都揣著膽兒,眉頭跟毛毛蟲燙腳了似的,一抽一抽的蛄蛹。

  媽耶,你們吳家這麼搞,不是把大家往火坑裡推麼?

  沒看見今天什麼形式,弄不好大夥全要交代在這裡。還逞三寸不爛之舌,行罔顧事實之舉,難不成,你們待會能從這數萬人的頭上飛出去?

  「反對,我等反對!」

  一個勛貴不遵紀律,沒他發言,卻突然間站了起來。

  「十三歲便可以騎馬,十五歲就得服從勞役,十八歲要面臨兵役徵發,這吳家小子都要加冠了,不小了。」

  一個人站起來,其他人也趕緊表態,要跟吳家劃清界限。

  「請府君大人秉公處置,我等支持大宋律法,絕無對此等敗類同情之意。」

  趙虎帶著衙役執行紀律,幾棍子下去,所有人都老實了。

  現在,輪到公訴人陳詞。

  作為代表官府的司法參軍,原則是:「公清、明察、仁恕、平允」。

  第一條,他批駁道:「簪纓非護身之符,律法乃天下之秤!

  」


  此子雖出朱門,然欺詐商戶、毆傷人命,罪證鑿然如山若因為他是功臣之後,就寬縱減罪,那寒門冤者也服了徭役,服了兵役,繳納了賦稅,豈不是白幹了?

  第二條,說嫌犯年幼無知。

  然《宋刑統》載「十五成丁「,他能從吳家分家出來建立家業,說明這就是成年了。

  第三條,說什麼不教而誅,簡直是胡說八道。

  「哀矜非縱惡,刑措在懲凶!

  」

  再過幾年,這小子都要罄南山之竹,書惡不盡了。還聊教化,大宋立國百年,有多少這樣的兇徒。

  根兒就不行,再修也是棵歪樹。

  「非不教也,實其驕縱自絕於教化!」

  參軍表示,這樣的人,天生就是禍害,不重重的判了,京城的風氣就好不了。

  諸位賢達,你們應該有大局觀,著眼於大宋國都的法治環境建設,國朝的健康發展,趕快把這小子嘎了。

  你們瞅瞅吧,外面左一層、右一層的可全是人。

  要是最後這小子被輕輕放過,今天可不是昨日,咱們都要被憤怒的人群給淹沒,然後踩成肉泥。

  蘇軾宣布,合議!

  隱約中,他感覺有人在窺視自己,借著休息的功夫,他也取了自己的望遠鏡,往鐵塔的方向看來。

  果然,上面有人。

  會是誰呢,曹佾還是韓琦,或者是陛下?

  休息之後,合議已經有了結果,書記員拿著封好的信交給自己。

  蘇軾凝重的看著前方這無邊無際的百姓,他心裡有些激動,當然,還有那麼一點點慚愧。

  操弄人心,不是聖人所為啊。

  自己作為一個放火之人,真沒把握,這把火會燒到什麼程度。

  來吧,讓事實來見證吧。

  回到座位,鼓聲三通響罷,一聲驚人心魄的銅鑼。

  「現在宣判...

  「」

  忽然,遠處人群硬擠出來一條道路,一個人左歪一下,右撇一下,跌跌撞撞的往這邊走著。

  「蘇學士請慢,我有話說!」

  權貴們紛紛伸長了脖子,這人誰啊,難道是天子派人來宣詔了麼,再來一次赦免。

  窮苦百姓們也期盼著,希望來的是一個持有更新罪證的原告,給吳沖的死刑壓上最後一塊石頭。

  可誰也沒能如願,來者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一身長褂,肩上還扛著塔褳,身上風塵僕僕,顯然是剛出門回來。

  「下官竇憲,請令尹重新定刑,這番定罪之法,不合我大宋律!」

  眾人心裡納悶,你誰呀,家住大海邊怎麼著?

  咱蘇學士可是歐陽修的門生,官家的親密戰友,大宋朝鼎鼎有名,他排第二沒人敢排第一的天才。

  人家創立的制度,輪到你個小糙老頭子反對。

  很快,蘇軾的本地幕僚認出來人,這人還真有資格談談審判規矩的事兒。

  他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祖上是誰,竇儀聽過麼,《宋刑統》的編撰負責人啊。

  「來了,肉戲來了,辯法終於開始了!」

  李長安又一次登上了鐵塔,看著他派出去的馬仔終於上了舞台,終於又有了期待。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