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7章 同一張桌子上籤的
下樓。出門。日內瓦十二月的空氣切在臉上。乾冷。
龍雨晴跟在半步後面。
「你真給她買?」
「答應了就買。」
「你知道她說的'綠盤'——可能只是在社交媒體上看到的。她不一定真的想要。」
「她說想要。那就是想要。十六歲說的話——比大人真。」
龍雨晴沒再說。
手機響了。
何律師。
「劉家輝回郵件了。」
陳凡接過龍雨晴的手機。
郵件內容:
「陳先生。收到。我明天飛日內瓦。」
沒有稱呼。沒有客套。一行字。
「他慌了。」龍雨晴說。
「不是慌。是被點醒了。」
「點醒什麼?」
「他兒子——不知道那套房是許正陽買的。劉家輝告訴兒子的版本——大概是家裡給的。或者投資回報。他自己替許正陽辦事。也許心裡過得去。但如果兒子知道真相——」
「他承受不起。」
「一個在倫敦做初級律師的年輕人。發現自己住的房子是父親用投票權換來的。這種事——比坐牢更痛。」
龍雨晴把手機收回口袋。
「你這招——很損。」
「我學的。」
「跟誰學的?」
「跟許正陽。他用錢買人。我用真相翻人。工具不同。邏輯一樣。」
下午兩點。陳凡回到酒店。
龍雨晴在隔壁房間處理文件。陳建民已經被安排到了日內瓦郊區的一處私人公寓。是龍雨晴通過何律師在瑞士的關係網臨時租的。地址沒有告訴任何人。
陳凡坐在書桌前。打開筆記本電腦。
何律師新發來了一份更新後的知情人圖譜。
七個知情人。重新標註了最新立場——
1.許正陽——敵方核心。
2.馬澤良——許正陽一方。但拍賣會後情緒不穩定。
3.林紹恆(新加坡)——已被收買。年薪五百萬新幣的顧問協議。
4.劉家輝——原被收買。目前立場動搖。明天飛日內瓦。
5.周永德(溫哥華)——中立。與陳家關係淡。
6.方啟明(上海)——忠誠但軟弱。可能被施壓。
7.第七人——名字被黑色方框遮住。何律師的注釋寫著:「此人身份未經確認。信託契約原件中第七知情人的簽名模糊。需要原始文件核實。」
第七人。
陳凡盯著那個黑色方框看了十秒。
然後撥了何律師的電話。
「第七個知情人。為什麼沒有名字?」
「信託契約的原始簽署頁——第七個簽名位置有簽名。但字跡潦草。像是故意為之。我對比了你父親時代所有已知的關聯人士筆跡。沒有匹配。」
「原始文件在哪?」
「MeridianTrustees的保險柜里。開曼群島。凍結令期間——我們無法調取。」
「還有別的途徑嗎?」
何律師沉默了三秒。
「Keller的文件清單里——第四十三頁。有一行手寫備註。德語。寫的是——'第七人身份確認函。存於列支敦斯登KanzleiWolf&Berger事務所2014年度檔案卷宗。編號LI-2014-0771。'」
陳凡的手指在鍵盤邊緣停住了。
列支敦斯登。
Wolf&Berger。
Keller的律所。
「何律師。這份確認函——能調出來嗎?」
「需要列支敦斯登法院的調取令。或者——事務所合伙人的自願披露。」
「Keller不會自願。」
「不會。」
「那就走法院。多久?」
「列支敦斯登的金融法院——排期至少六周。」
「六周。凍結令只有十四天。」
電話那頭安靜了五秒。
「還有一個辦法。」何律師說。
「說。」
「你二叔。他在Keller的律所——待過十年。如果他曾經看到過那份確認函——他可能記得第七個人是誰。」
陳凡把手機放在桌面上。
他看向窗外。
日內瓦湖在下午的光線里變成了一面鉛灰色的鏡子。
第七個知情人。
他父親留下的最後一個謎。
傍晚六點。
陳凡去了陳建民的臨時住處。
日內瓦近郊。Cologny區。一棟三層的獨棟別墅。灰白色外牆。花園不大。但修剪得很規矩。鐵藝圍欄。門口沒有銘牌。
龍雨晴開的車。黑色的奔馳S-Class。酒店的禮賓部安排的。
陳建民在客廳等他。換了衣服。一件深色的粗紡毛衣。灰色長褲。腳上一雙室內拖鞋。
客廳的壁爐點著。火光在他的臉上跳。
「二叔。」
「坐。」
陳凡坐在壁爐對面的單人沙發上。龍雨晴站在門邊。沒坐。
「我有一個問題。」
「問。」
「信託契約的知情人名單。七個人。前六個——我全部確認了身份。第七個——簽名模糊。沒有人知道是誰。」
陳建民盯著壁爐里的火。火光在他的瞳孔里縮成兩個小點。
「你在Keller的律所待了十年。你見過那份確認函。LI-2014-0771。」
陳建民的手指在膝蓋上蜷了一下。
「見過。」
「第七個人是誰?」
壁爐里的木頭裂了一聲。噼啪。一截燃燒的木條塌下來。火星竄了一下。
「是我。」
陳凡的呼吸沒有變。但他的眼睛眯了一毫米。
「你是保護人。同時也是第七個知情人。」
「對。你父親設計這個架構的時候——保護人和第七知情人是同一個人。雙重身份。這樣——在極端情況下——保護人可以以知情人的身份投出關鍵一票。同時以保護人的身份否決任何不利決議。」
「雙保險。」
「你父親——做事一向謹慎。」
陳凡靠在椅背上。
「那現在——你站出來。恢復身份。保護人職位回歸。同時——你是第七個知情人。你有投票權。」
「對。」
「七票里——許正陽最多四票。你一票。加上方啟明。加上我翻回來的劉家輝——四比三。我們贏。」
陳建民點了一下頭。
龍雨晴的手指在手機屏幕上飛快地打了一段字。發給何律師。
陳凡站起來。走到壁爐邊。
「二叔。明天——劉家輝到日內瓦。我需要你跟他見一面。」
「見他做什麼?」
「你們是老相識。我父親的信託簽約的時候——你們同一天簽的字。對嗎?」
「對。2009年8月。在香港。你父親的律所。七個人同一天到場。同一張桌子上籤的。」
「那天的事——你還記得什麼細節?」
龍雨晴跟在半步後面。
「你真給她買?」
「答應了就買。」
「你知道她說的'綠盤'——可能只是在社交媒體上看到的。她不一定真的想要。」
「她說想要。那就是想要。十六歲說的話——比大人真。」
龍雨晴沒再說。
手機響了。
何律師。
「劉家輝回郵件了。」
陳凡接過龍雨晴的手機。
郵件內容:
「陳先生。收到。我明天飛日內瓦。」
沒有稱呼。沒有客套。一行字。
「他慌了。」龍雨晴說。
「不是慌。是被點醒了。」
「點醒什麼?」
「他兒子——不知道那套房是許正陽買的。劉家輝告訴兒子的版本——大概是家裡給的。或者投資回報。他自己替許正陽辦事。也許心裡過得去。但如果兒子知道真相——」
「他承受不起。」
「一個在倫敦做初級律師的年輕人。發現自己住的房子是父親用投票權換來的。這種事——比坐牢更痛。」
龍雨晴把手機收回口袋。
「你這招——很損。」
「我學的。」
「跟誰學的?」
「跟許正陽。他用錢買人。我用真相翻人。工具不同。邏輯一樣。」
下午兩點。陳凡回到酒店。
龍雨晴在隔壁房間處理文件。陳建民已經被安排到了日內瓦郊區的一處私人公寓。是龍雨晴通過何律師在瑞士的關係網臨時租的。地址沒有告訴任何人。
陳凡坐在書桌前。打開筆記本電腦。
何律師新發來了一份更新後的知情人圖譜。
七個知情人。重新標註了最新立場——
1.許正陽——敵方核心。
2.馬澤良——許正陽一方。但拍賣會後情緒不穩定。
3.林紹恆(新加坡)——已被收買。年薪五百萬新幣的顧問協議。
4.劉家輝——原被收買。目前立場動搖。明天飛日內瓦。
5.周永德(溫哥華)——中立。與陳家關係淡。
6.方啟明(上海)——忠誠但軟弱。可能被施壓。
7.第七人——名字被黑色方框遮住。何律師的注釋寫著:「此人身份未經確認。信託契約原件中第七知情人的簽名模糊。需要原始文件核實。」
第七人。
陳凡盯著那個黑色方框看了十秒。
然後撥了何律師的電話。
「第七個知情人。為什麼沒有名字?」
「信託契約的原始簽署頁——第七個簽名位置有簽名。但字跡潦草。像是故意為之。我對比了你父親時代所有已知的關聯人士筆跡。沒有匹配。」
「原始文件在哪?」
「MeridianTrustees的保險柜里。開曼群島。凍結令期間——我們無法調取。」
「還有別的途徑嗎?」
何律師沉默了三秒。
「Keller的文件清單里——第四十三頁。有一行手寫備註。德語。寫的是——'第七人身份確認函。存於列支敦斯登KanzleiWolf&Berger事務所2014年度檔案卷宗。編號LI-2014-0771。'」
陳凡的手指在鍵盤邊緣停住了。
列支敦斯登。
Wolf&Berger。
Keller的律所。
「何律師。這份確認函——能調出來嗎?」
「需要列支敦斯登法院的調取令。或者——事務所合伙人的自願披露。」
「Keller不會自願。」
「不會。」
「那就走法院。多久?」
「列支敦斯登的金融法院——排期至少六周。」
「六周。凍結令只有十四天。」
電話那頭安靜了五秒。
「還有一個辦法。」何律師說。
「說。」
「你二叔。他在Keller的律所——待過十年。如果他曾經看到過那份確認函——他可能記得第七個人是誰。」
陳凡把手機放在桌面上。
他看向窗外。
日內瓦湖在下午的光線里變成了一面鉛灰色的鏡子。
第七個知情人。
他父親留下的最後一個謎。
傍晚六點。
陳凡去了陳建民的臨時住處。
日內瓦近郊。Cologny區。一棟三層的獨棟別墅。灰白色外牆。花園不大。但修剪得很規矩。鐵藝圍欄。門口沒有銘牌。
龍雨晴開的車。黑色的奔馳S-Class。酒店的禮賓部安排的。
陳建民在客廳等他。換了衣服。一件深色的粗紡毛衣。灰色長褲。腳上一雙室內拖鞋。
客廳的壁爐點著。火光在他的臉上跳。
「二叔。」
「坐。」
陳凡坐在壁爐對面的單人沙發上。龍雨晴站在門邊。沒坐。
「我有一個問題。」
「問。」
「信託契約的知情人名單。七個人。前六個——我全部確認了身份。第七個——簽名模糊。沒有人知道是誰。」
陳建民盯著壁爐里的火。火光在他的瞳孔里縮成兩個小點。
「你在Keller的律所待了十年。你見過那份確認函。LI-2014-0771。」
陳建民的手指在膝蓋上蜷了一下。
「見過。」
「第七個人是誰?」
壁爐里的木頭裂了一聲。噼啪。一截燃燒的木條塌下來。火星竄了一下。
「是我。」
陳凡的呼吸沒有變。但他的眼睛眯了一毫米。
「你是保護人。同時也是第七個知情人。」
「對。你父親設計這個架構的時候——保護人和第七知情人是同一個人。雙重身份。這樣——在極端情況下——保護人可以以知情人的身份投出關鍵一票。同時以保護人的身份否決任何不利決議。」
「雙保險。」
「你父親——做事一向謹慎。」
陳凡靠在椅背上。
「那現在——你站出來。恢復身份。保護人職位回歸。同時——你是第七個知情人。你有投票權。」
「對。」
「七票里——許正陽最多四票。你一票。加上方啟明。加上我翻回來的劉家輝——四比三。我們贏。」
陳建民點了一下頭。
龍雨晴的手指在手機屏幕上飛快地打了一段字。發給何律師。
陳凡站起來。走到壁爐邊。
「二叔。明天——劉家輝到日內瓦。我需要你跟他見一面。」
「見他做什麼?」
「你們是老相識。我父親的信託簽約的時候——你們同一天簽的字。對嗎?」
「對。2009年8月。在香港。你父親的律所。七個人同一天到場。同一張桌子上籤的。」
「那天的事——你還記得什麼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