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1章 比我需要他——多得多
「程序上——他以信託保護人的名義提出。如果保護人條款里有受託人更換權——成立。」
「我父親的信託里有保護人條款嗎?」
「有。但保護人不是許正陽。」
陳凡的手停了。
「保護人是誰?」
「你父親的信託契約第十七條。保護人——陳建民。」
沉默。
龍雨晴站在旁邊。她聽到了。
「一個法律上已經死亡的人。」陳凡說。
「對。所以許正陽的邏輯是——保護人已死亡。保護人職位空缺。依據信託契約第十八條。保護人缺位時。受託人更換權自動轉移至——」
「知情人委員會。」
「七個知情人。多數決。四票通過。」
「許正陽手裡有幾票?」
何律師沉默了三秒。
「至少三票。他自己一票。馬澤良一票。還有一個——名單上第六個人。林紹恆。新加坡國籍。去年十月跟許正陽的律所簽了一份顧問協議。年薪五百萬新幣。」
「買的。」
「買的。」
「那第四票呢?」
「第四票——如果Hartmann以MeridianTrustees現任董事的身份出具支持函——部分知情人可能被影響。但凍結令下來之後。Hartmann暫時被鎖住了。他簽不了任何文件。」
「所以現在是三票對四票。他差一票。」
「對。但凍結令只有十四天有效期。十四天之後——如果我們沒有在BVI完成受託人變更——他可以重新啟動程序。」
陳凡把手機放在桌上。打開免提。
「何律師。我二叔——陳建民——如果他出現在法庭上。證明自己沒有死亡。保護人職位恢復。許正陽的提名——」
「自動失效。」
「他願意出面嗎?」龍雨晴問。
陳凡沒回答。他走到窗邊。日內瓦湖的夜色鋪在窗外。黑沉沉的水面上。只有對岸零星的燈光。
「他消失了十二年。重新出現——意味著什麼。他很清楚。」
「意味著所有以他'死亡'為前提設計的法律架構——全部重新審視。他在瑞士的身份。他的資產。他的行動自由。」
「所以他給了我證據。但不給我人。」
龍雨晴沒有說話。
陳凡轉過身。「何律師。BVI最高法院的受託人變更申請。明天就提。把二叔給的那三十二頁證據作為核心材料。Hartmann的任命違規。馬澤良的關聯交易。資金流向圖。全部放進去。」
「需要當地大律師。我聯繫CareyOlsen的日內瓦辦公室。他們在BVI有執業資格。」
「多快能立案?」
「三到五個工作日。加急——兩天。」
「加急。費用不是問題。」
「明白。」
掛了電話。
房間裡安靜了一分鐘。
龍雨晴走到書桌前。把陳建民給的那份文件重新打開。翻到第十七頁。一張列支敦斯登律所的信箋。上面是一份授權函的複印件。簽署人——許正陽。日期——2020年11月3日。授權內容——全權委託該律所代表其在MeridianTrustees董事會提名中行事。
「這份授權函——是許正陽親筆簽的。」龍雨晴的指尖點在簽名上。「筆跡可以做鑑定。如果在BVI法庭上——這就是直接證據。證明Hartmann的任命不是正常的人事流程。是許正陽單方面操控的。」
「夠了嗎?」
「不夠。還需要證明許正陽沒有合法權力做這件事。他不是保護人。也不是受益人。他以什麼身份簽的這份授權函?」
「合伙人。」
「合伙人的身份——在信託法律框架里不具有任何效力。但列支敦斯登那家律所接了。說明他們要麼不懂。要麼——故意裝不懂。」
「查那家律所。」
「何律師的圖譜里有。」龍雨晴翻到手機里的另一個文件。「KanzleiWolf&Berger。列支敦斯登瓦杜茲註冊。合伙人兩個。WolfgangKeller和DieterBerger。」
她停了。
「Keller。」
陳凡的眼睛眯了一下。
「和幫我二叔辦身份的Keller——是同一個人?」
龍雨晴迅速翻了幾頁。「不確定。何律師的圖譜里標註的Keller是蘇黎世的。列支敦斯登這個Keller——可能是同姓。也可能——」
「是同一個人。用不同的執業地。做不同的事。」
「如果是同一個人——他同時幫了你二叔。也幫了許正陽。」
陳凡坐下來。雙手交叉放在桌面上。
「那就不是來不及。」他的聲音很低。「那是——我二叔被自己的棋子出賣了。」
龍雨晴合上文件。她沒有評論。
手機震了一下。
不是何律師。
是一個+86的號碼。一條微信語音。
陳凡看了一眼。點開。
「哥。你什麼時候回來?明天學校有家長會。班主任說必須家長到場。你不在我就讓阿姨去了啊。」
陳雪的聲音。十六歲。帶著一點起床氣。背景里有鬧鐘響。
龍雨晴聽到了。她的目光從文件上移開。看了陳凡一眼。
陳凡拿起手機。退出免提。走到窗邊。回了一條語音。
「讓阿姨去。我這邊有事。晚幾天回。」
停了兩秒。又發了一條。
「晚上別熬夜。數學卷子做完了嗎?」
發完。他把手機放回口袋。
龍雨晴沒有問。但她嘴角的弧度鬆了一度。
「明天上午。」陳凡轉過身。「去見Philippe。不是在他的場子上。在我們的場子上。」
「怎麼約?」
「不約。讓他來。」
「憑什麼?」
「憑他的銀行。需要我這個客戶。比我需要他——多得多。」
第二天上午十點。
陳凡沒有出門。
他坐在Four Seasons套房的客廳里。穿了一件灰色的cashmere毛衣。Loro Piana的。沒穿外套。手腕上的朗格Zeitwerk的跳字在安靜的房間裡格外清晰。每一分鐘。數字翻動的聲音像指甲輕彈桌面。
龍雨晴在隔壁房間打電話。聲音隔著門傳過來。斷斷續續。法語。英語。偶爾夾幾句德語。
十點十五分。她推門進來。
「CareyOlsen確認接案。BVI最高法院的緊急申請今天下午提交。加急通道。預計四十八小時內排期。」
「好。」
「我父親的信託里有保護人條款嗎?」
「有。但保護人不是許正陽。」
陳凡的手停了。
「保護人是誰?」
「你父親的信託契約第十七條。保護人——陳建民。」
沉默。
龍雨晴站在旁邊。她聽到了。
「一個法律上已經死亡的人。」陳凡說。
「對。所以許正陽的邏輯是——保護人已死亡。保護人職位空缺。依據信託契約第十八條。保護人缺位時。受託人更換權自動轉移至——」
「知情人委員會。」
「七個知情人。多數決。四票通過。」
「許正陽手裡有幾票?」
何律師沉默了三秒。
「至少三票。他自己一票。馬澤良一票。還有一個——名單上第六個人。林紹恆。新加坡國籍。去年十月跟許正陽的律所簽了一份顧問協議。年薪五百萬新幣。」
「買的。」
「買的。」
「那第四票呢?」
「第四票——如果Hartmann以MeridianTrustees現任董事的身份出具支持函——部分知情人可能被影響。但凍結令下來之後。Hartmann暫時被鎖住了。他簽不了任何文件。」
「所以現在是三票對四票。他差一票。」
「對。但凍結令只有十四天有效期。十四天之後——如果我們沒有在BVI完成受託人變更——他可以重新啟動程序。」
陳凡把手機放在桌上。打開免提。
「何律師。我二叔——陳建民——如果他出現在法庭上。證明自己沒有死亡。保護人職位恢復。許正陽的提名——」
「自動失效。」
「他願意出面嗎?」龍雨晴問。
陳凡沒回答。他走到窗邊。日內瓦湖的夜色鋪在窗外。黑沉沉的水面上。只有對岸零星的燈光。
「他消失了十二年。重新出現——意味著什麼。他很清楚。」
「意味著所有以他'死亡'為前提設計的法律架構——全部重新審視。他在瑞士的身份。他的資產。他的行動自由。」
「所以他給了我證據。但不給我人。」
龍雨晴沒有說話。
陳凡轉過身。「何律師。BVI最高法院的受託人變更申請。明天就提。把二叔給的那三十二頁證據作為核心材料。Hartmann的任命違規。馬澤良的關聯交易。資金流向圖。全部放進去。」
「需要當地大律師。我聯繫CareyOlsen的日內瓦辦公室。他們在BVI有執業資格。」
「多快能立案?」
「三到五個工作日。加急——兩天。」
「加急。費用不是問題。」
「明白。」
掛了電話。
房間裡安靜了一分鐘。
龍雨晴走到書桌前。把陳建民給的那份文件重新打開。翻到第十七頁。一張列支敦斯登律所的信箋。上面是一份授權函的複印件。簽署人——許正陽。日期——2020年11月3日。授權內容——全權委託該律所代表其在MeridianTrustees董事會提名中行事。
「這份授權函——是許正陽親筆簽的。」龍雨晴的指尖點在簽名上。「筆跡可以做鑑定。如果在BVI法庭上——這就是直接證據。證明Hartmann的任命不是正常的人事流程。是許正陽單方面操控的。」
「夠了嗎?」
「不夠。還需要證明許正陽沒有合法權力做這件事。他不是保護人。也不是受益人。他以什麼身份簽的這份授權函?」
「合伙人。」
「合伙人的身份——在信託法律框架里不具有任何效力。但列支敦斯登那家律所接了。說明他們要麼不懂。要麼——故意裝不懂。」
「查那家律所。」
「何律師的圖譜里有。」龍雨晴翻到手機里的另一個文件。「KanzleiWolf&Berger。列支敦斯登瓦杜茲註冊。合伙人兩個。WolfgangKeller和DieterBerger。」
她停了。
「Keller。」
陳凡的眼睛眯了一下。
「和幫我二叔辦身份的Keller——是同一個人?」
龍雨晴迅速翻了幾頁。「不確定。何律師的圖譜里標註的Keller是蘇黎世的。列支敦斯登這個Keller——可能是同姓。也可能——」
「是同一個人。用不同的執業地。做不同的事。」
「如果是同一個人——他同時幫了你二叔。也幫了許正陽。」
陳凡坐下來。雙手交叉放在桌面上。
「那就不是來不及。」他的聲音很低。「那是——我二叔被自己的棋子出賣了。」
龍雨晴合上文件。她沒有評論。
手機震了一下。
不是何律師。
是一個+86的號碼。一條微信語音。
陳凡看了一眼。點開。
「哥。你什麼時候回來?明天學校有家長會。班主任說必須家長到場。你不在我就讓阿姨去了啊。」
陳雪的聲音。十六歲。帶著一點起床氣。背景里有鬧鐘響。
龍雨晴聽到了。她的目光從文件上移開。看了陳凡一眼。
陳凡拿起手機。退出免提。走到窗邊。回了一條語音。
「讓阿姨去。我這邊有事。晚幾天回。」
停了兩秒。又發了一條。
「晚上別熬夜。數學卷子做完了嗎?」
發完。他把手機放回口袋。
龍雨晴沒有問。但她嘴角的弧度鬆了一度。
「明天上午。」陳凡轉過身。「去見Philippe。不是在他的場子上。在我們的場子上。」
「怎麼約?」
「不約。讓他來。」
「憑什麼?」
「憑他的銀行。需要我這個客戶。比我需要他——多得多。」
第二天上午十點。
陳凡沒有出門。
他坐在Four Seasons套房的客廳里。穿了一件灰色的cashmere毛衣。Loro Piana的。沒穿外套。手腕上的朗格Zeitwerk的跳字在安靜的房間裡格外清晰。每一分鐘。數字翻動的聲音像指甲輕彈桌面。
龍雨晴在隔壁房間打電話。聲音隔著門傳過來。斷斷續續。法語。英語。偶爾夾幾句德語。
十點十五分。她推門進來。
「CareyOlsen確認接案。BVI最高法院的緊急申請今天下午提交。加急通道。預計四十八小時內排期。」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