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夏天了,不要去野遊
第677章 夏天了,不要去野遊
林戈原本以為,受到派出所眾人寵溺的他,這個夏天會比較清閒。
畢竟之前辛苦了太長時間,所里眾人也都瞭然的不再隨便打擾他,讓他好好休息。
結果出乎意料的事情發生太快,就在當天晚上,林戈就不得不跟著派出所全體被緊急召回來的警察們,一起出發執行緊急任務。
一個非常糟糕的任務。
白天的時候,住在漳河附近的一個小孩兒,失蹤了。
失蹤之前,他和鄰居的幾個小夥伴們正在漳河水庫里游泳,還是野遊。
沒有任何成年人監管,也捨不得車費以及去游泳館的錢,幾個小傢伙就這麼直接穿著短褲頭挎著游泳圈,就跑到了附近的水庫邊上。從大中午開始,開開心心的打鬧玩耍,然後莫名少了一個人。
當小夥伴們發現名叫鍾戈瑞的同伴不知道什麼時候消失不見了的當時,他們都被嚇了一跳。左右觀察沒有聽到有人呼救,匆匆尋找也沒能在水面上發現任何異常;小孩子們麼,做了錯事擔心回家被揍,也害怕跟自己扯上關係;於是剩餘三人互相簡單一商量,就這麼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趕緊溜回了家。
等到鍾戈瑞的父母發現孩子大晚上還沒回來,一路呼喊詢問,找到這幾個小夥伴家裡的時候,其中兩個小傢伙依然裝傻搖頭。
唯獨找到最後一家的時候,這家家長比較認真細心,立刻就發現了兒子的神情有異。當爹的毫不猶豫兩個耳刮子下來,當兒子的總算老老實實交代了情況。
鍾戈瑞的父母,這家的父母,頓時被嚇癱。
兩家人趕緊連夜跑到事發地尋找,又打電話給了水庫水警以及另外兩家人。結果附近幾十人都被驚動,一大群人與水警一起到處呼叫尋找,卻沒有任何線索。
兩個小時過去,而距離鍾戈瑞失蹤已經超過六個小時,依然沒有找到他的身影。
儘管心知鍾戈瑞的生還概率極低,但漳河水庫水警們還是不願意放棄。人手不足的他們給漳河派出所打電話,將他們這邊的人都喊來幫忙。
張勇聞訊,留下李一鐸和李思語值班,其他人全部趕了過來。
「確定是掉水裡了?」
到達現場之後,張勇將水警隊長拽到一邊,臉色沉重的詢問。
「人不可能憑空消失,要麼被人拐走,要麼被水沖走,基本不存在第三種可能。他就穿著一個短褲頭,能去什麼地方?我讓村委會派人詢問了附近所有村子,都表示沒有看到鍾戈瑞過去過。」
渾身濕透滿手滿臉都是爛泥的水警隊長,搖搖頭表情苦澀。
「鞋子呢?」
張勇發現疑點,趕緊問道:「如果是游泳途中出事,那應該腳上沒有穿鞋子吧?他從家裡過來不可能打赤腳,那他當時穿的鞋子去哪裡了?」
鞋子被穿走,代表鍾戈瑞是在陸地上失蹤;鞋子如果還在,衝進水裡概率更大。
這種事情水警隊長自然明白,聞言搖頭道:「那個叫劉藝哲的小孩兒交代,鞋子被另兩個同伴撿起來,像打水漂一樣丟進水裡飄走了。這么小的小孩兒就知道消除痕跡,還真是……」
說到這裡,水警隊長實在無話可說的嘆一口氣。他只覺得現在的小孩兒和自己那時候真不一樣,那時候野遊發現同伴出事兒,真是拼著不要命都要去救的。
「也就是說,基本可以認定是溺水了。」
張勇也跟著嘆了一口氣。
水火無情,十二三歲的小傢伙落入水中這麼長時間,生還的概率幾乎等同於無。
旁邊林戈面無表情,也感慨生命的脆弱。
這個世界存在太多能夠危害生命的東西,稍微一個不注意,一條鮮活生命就此終結,只留下家人絕望的哭泣聲。
他轉頭看向人群那邊,鍾戈瑞的母親先是跪坐在地上嚎嚎大哭,然後發瘋一樣衝到那兩個做錯選擇的孩子面前,咆哮哭喊讓他們賠自家兒子。
那倆孩子的父母趕緊護住自家小孩兒,面對鍾戈瑞母親的哭喊,只沉默以對。
「又不是我家孩子讓他去游泳的!人沒了,找我們有什麼用。」
其中一個孩子的母親嘀咕了一聲。
聲音有點大,頓時引得鍾戈瑞母親發瘋一樣的衝過來,拽著她拼命廝打!
場面頓時變得比較混亂,張勇趕緊命人去將這些人分開。
等趙志剛和胡立軍辛苦將兩邊人隔開之後,趙志剛齜牙咧嘴直搓手臂。他被那個嘴臭的女人給抓了好幾下,只為護住鍾戈瑞母親,因為能幫她的丈夫還在外面尋找兒子。
「三令五申不准野遊,水庫還有風景區都設置了專門給他們免費游泳的地方,還設置了攔截網和救生員,就是怕出這種事!結果呢,還是不聽話!游泳場離這邊也就二十分鐘,公交車直達,小孩兒還免票!」
水警隊長惱火的直跺腳。
「現在不是說這個的時候,既然孩子屍體沒有被發現,那就說不定還有生還機會!繼續找吧!你們在水裡找,我們在岸邊沿途找過去!」
張勇擺擺手再看看漆黑無月的夜色,皺著眉頭給派出所眾人下達行動命令。
一行警察再加上主動幫忙的村民,鬧哄哄的四散開去。
雜草叢生的水庫沿岸,對林戈其實並不友好。無論是爛泥還是帶刺雜草,都讓他的行動變得十分困難。但是畢竟涉及到一個孩子的生命,又還存在生還可能,林戈就沒有放棄的想法。他只能深一腳淺一腳的走在被前面搜尋者踏爛了泥地上,東張西望再嗅著身邊河水的淡腥味,只希望能夠出現一些奇蹟。
他忽然想起來去年在這邊救了林佳的事兒,那傻丫頭也是差一點小命不保,還是林戈主動暴露自己的特殊,才讓她放棄求死。
否則一個人執意要往水裡投,他一隻貓是不可能阻攔下來的。
結果現在林佳恢復正常,有了自己的朋友有了自己的生活,卻不想又有孩子落入這吞噬深淵當中。
林戈還記得以前聶國強說過,在過去的十七八年前,漳河水庫幾乎每年都要淹死人。
那時候公共游泳場館以及區域少,生活水平不足身上又沒有什麼錢,再加上教育和學校、家庭以及村鎮管理的不到位,小孩子們缺乏管束,總是偷偷摸摸就往水庫里跑。
游泳、摸魚、釣蝦,還有拿個搪瓷盆子覆蓋上塑料膜,中間戳個洞裡面放點剩飯,淌到水裡面把盆兒放進水底去。
游半個小時泳累了再撈起來看,往往能收穫不少被誘惑進去的小魚兒。
一個白天能夠積攢不少的小魚苗,然後現場折點枯枝茅草點了火,將小魚兒烤熟或者貼在陶瓷盆底下干煸,都能吃的特歡快。
那時候生活條件差,零食什麼的幾乎沒有,嘴饞的小傢伙們最喜歡的就是水邊的這種活動;既能吃到東西又能當做遊戲,一玩一天一玩一暑假,當真幸福愉快。
但是一旦不小心滑倒溺水或者游泳抽筋,一條命也會如此輕鬆的消失無蹤。
那時候漳河水庫的水警部門還沒有從漳河派出所分離出去,老一輩派出所警察們經常就是在劃著名塑料船在水庫里找孩子,一找一天。但哪怕如此,能找到屍體的也都是少數……
漳河水庫是有大魚的,水底情況也十分複雜,很多時候一旦溺水,根本浮不起來。
「哎!」
想到一些糟心的事情,林戈嘆一口氣。
「鍾戈瑞!」
「小瑞!」
「老劉,有沒有看到什麼?」
「沒有啊!你那邊呢?」
「繼續往前走!」
「鍾戈瑞……」
漆黑夜空下複雜水岸邊,到處都是手電筒以及手機照出來的光污染。無數人在呼喊尋找,但依然沒有發現那孩子的蹤跡。
林戈不知道現在幾點了,但是只從時間線判斷,從那孩子出事到現在,至少已經過去十個小時!如果他沒有出現在岸邊,那……人是不可能在水中不用呼吸的。
「活生生的一條命啊!鍾家爸媽都已經四十多歲的人了,再得到一個孩子的可能性極低。就算生下來,年紀越來越大又如何養育的起?這孩子出事,算是毀了一個家。」
林戈已經有了最壞的打算。
在他看來,現在的人都晚婚晚育;三十歲過了才結婚,生孩子又得幾年,好不容易養大一點就四十好幾了。從年齡來看,根本不存在再準備小號的機會。
所以養孩子就好好養啊,別把孩子養廢了養壞了養出事兒了,那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
像野遊這種事,就該跟孩子把事情明明白白說清楚,絕對百分百不能給任何一絲機會。怎麼能因為一時的涼爽,懶得多走或者金錢問題,而毀掉這個家?
「呼……那孩子到底在哪兒?如果活著,給句話啊!」
越想越壓抑,林戈深深的吐出一口氣。左右看看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跟其他人已經走散了,大家都在往下游搜索,只留他還在距離事發地一兩公里的地方晃悠。
當然,林戈也已經辛苦一個多小時了。這會兒身上沾滿了該死的刺球,腳上最底層的濕泥巴都已經乾涸,掐入指縫當中。
抖抖身上的毛,讓沾在浮毛上的愚蠢刺球從身上甩落,林戈決定先原地休息兩分鐘。
『呼刺~』
不遠處忽然傳來動靜,林戈的耳朵抖了一下。
原本懶洋洋趴在一棵矮樹幹上的他悄聲無息的站起來,一雙眼睛瞳孔迅速縮小,無光黑暗中仿佛一條若隱若現的黑線。這種情況下他的夜視能力提升無數倍,藉助遠處一絲燈火映照過來的微弱光源以及河面上的粼粼波光,靜靜的看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很快,一隻似乎是受驚的野兔子出現在林戈的視線當中。
這傢伙在草叢中蹦跳穿梭,速度竟是一點也不慢。只不過看它一邊蹦躂偶爾還回頭張望兩下的動作,卻似乎已經距離那個嚇到它的存在比較遙遠。
荒郊野嶺的,有一隻野兔子並不奇怪,畢竟這種生物早已進化成了夜行性動物。
但是……林戈在它身上聞到了水汽,也看到了它幾乎全身絨毛都有些濕潤,像是被什麼沾了水的東西把全身給沫了一遍一樣。
這就有些奇怪了。
要知道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野兔子是不需要專門去河邊喝水的。除非是極端環境,否則食物和露水來源,就足以滿足兔子的飲水需求。
所以這隻兔子要麼就是不小心跌進了水坑裡,要麼就是因為什麼特殊情況觸碰到了沾有大量水的東西。
會是哪一種呢?
林戈忽然來了興趣。
他靜靜的蹲在樹枝上一動不動,任由這隻逃跑中的兔子從他下方經過。
然後……
『唰!』
林戈從樹枝上一躍而下,兩隻前爪握緊化錘,狠狠砸在被突然襲擊嚇到,不知所措的被兩拳悶中腦門的傻兔子身上。
可憐的長耳朵一時間措不及防,腦袋受襲向前就是一個翻滾,眼冒金星身體打個旋兒摔在泥地上。
當然林戈並沒有下重手,畢竟他和這兔子又沒有仇怨,也沒有弄死它吃肉的想法。只不過想逮住它看看它身上有沒有什麼氣味,所以只需要稍微制服……制服……
林戈愕然瞪大眼睛,看著這隻傻兔子被錘了兩拳之後竟然頑強的重新爬起來,然後毫不猶豫轉頭就溜。
儘管它一邊跑一邊甩頭看起來還暈暈乎乎的,但這傢伙不愧是能夠在野外頑強生存的真正野獸,完全沒有投降的打算,無論如何除了逃跑再不考慮其他。
這若不下殺手,想攔住它絕對沒有可能。
想一想,林戈放棄了。
雙方又沒有仇怨,他吃多了把這樣一隻無辜的兔子弄死?而且剛才那一下靠近,基本也算是得到了想要的東西,接下來哪有時間跟一隻兔子磨磨嘰嘰?
轉頭朝向和兔子離開相反的方向,林戈追著它來的路走向密林當中。
一路追索十來分鐘,林戈來到一片林子裡。
仔細一看,這地方似乎是一個村子的經濟作用林,周圍種的是一大片的油松。所謂油松就是那種並非觀賞,而是從樹幹上割豁口取松脂的經濟型松樹。
此時整個樹林裡充滿著這種松脂的古怪氣味,一個個樹幹上還有地上,都凝結了許多一坨坨的固體松脂。它們從樹幹里溢出來的時候還是粘稠狀的,在空氣中暴露一點時間就會結出硬殼。
這玩意兒價格不低,但氣味卻著實難聞。再加上松脂粘到衣服上基本洗不乾淨,必須每一個位置細細的用酒精、汽油或者松節油等等耐心搓洗。亦或者用熱水加小蘇打混合靜置後慢慢的玩,總而言之十分麻煩。它會讓衣服變硬,還非常容易損傷衣物,因此基本沒有人會顯得無聊往這邊走,更何況是這樣黑漆漆的大晚上。
但是偏偏這個時候,林戈卻在林子裡聞到了人類的氣味。
帶著來自漳河水庫的潮氣和腥氣,一個隱約的幾乎讓林戈都險些沒聞到的細微氣味,就在這邊林子當中。
林戈的眼睛陡然一亮。
他迅速打開脖子上的執法記錄儀,換言之攝像頭、定位和對講機同時開啟,這才加速朝著林子深處跑過去。
從這邊看,隱約能看到林子另一邊的屋檐紅瓦,或許某人來到這邊的目的就是對面的村莊。畢竟林戈一路走來也確實沒有看見別的村子,朝這邊求助是一個不算錯的選擇。
然而……那人高看了自己的體力,以及從險情中脫困之後,渾身的狼狽和身體異常情況。
「不過,活著就好啊!」
不知道為什麼,林戈這會兒顯得特別高興。
總歸一切都沒有像他擔心的那樣讓人失望,世界上少了一個悲傷的家庭,多了一個鐵定回家之後要被暴揍一通的蠢小孩兒!
來到林子裡一處屬於村子的公共墳地,林戈停住腳步。
寂靜的一排排墳堆並不至於讓林戈感到恐懼,作為夜行生物,人類所害怕的夜晚風景對他來說,只是最不值得一提的玩意兒。
林戈看到的是墳地旁邊,一個大概是雜物房的建築。它沒有門,背風的地方是直接敞開的,這會兒裡面堆滿了厚厚的松針以及松樹枝條什麼的,農民們需要的時候直接抱回去用。
而此時一個瘦小的身影將自己整個鑽進這些松針當中,似乎已經顧不上松針的尖銳以及扎在身上的疼痛感,只希望它能夠裹住身體帶來一絲熱意。
林戈忽然有一種不知道該怎麼說的心情,這孩子……也是吃了大苦了。
誰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在溺水情況下求生到岸邊,又是如何一路掙扎著想要找到一個有人的位置,最終如何在身體情況糟糕又精疲力盡的情況下,無奈的倒在這個墓地旁。
「果然是鍾戈瑞!」
林戈來到屋子門口,看到了將整個身體埋進松針裡面,卻依然還在顫顫發抖的小孩兒。但他閉著眼睛已經昏迷不醒了,露在外面沒被松針覆蓋完的身體地方,到處是傷口。
小孩兒的呼吸非常急促,很明顯處於高燒狀態。
天知道他留在這裡,如果不是被林戈追索過來,得需要多久才會被人發現。這裡是墳地啊,一般人可不會每天都往這邊過來溜達。
而以他的情況,能不能堅持到明天白天太陽升起,都還是一個未知數。
發燒,也是能燒死人的。
「不過碰到了我,終究還是你的幸運!或許還要感謝那隻被你從這個屋子裡趕走的倒霉兔子,這地兒明明是人家先來的,現在卻讓給了你。」
林戈露出笑容,一巴掌拍在項圈上啟動對講機。
(本章完)
林戈原本以為,受到派出所眾人寵溺的他,這個夏天會比較清閒。
畢竟之前辛苦了太長時間,所里眾人也都瞭然的不再隨便打擾他,讓他好好休息。
結果出乎意料的事情發生太快,就在當天晚上,林戈就不得不跟著派出所全體被緊急召回來的警察們,一起出發執行緊急任務。
一個非常糟糕的任務。
白天的時候,住在漳河附近的一個小孩兒,失蹤了。
失蹤之前,他和鄰居的幾個小夥伴們正在漳河水庫里游泳,還是野遊。
沒有任何成年人監管,也捨不得車費以及去游泳館的錢,幾個小傢伙就這麼直接穿著短褲頭挎著游泳圈,就跑到了附近的水庫邊上。從大中午開始,開開心心的打鬧玩耍,然後莫名少了一個人。
當小夥伴們發現名叫鍾戈瑞的同伴不知道什麼時候消失不見了的當時,他們都被嚇了一跳。左右觀察沒有聽到有人呼救,匆匆尋找也沒能在水面上發現任何異常;小孩子們麼,做了錯事擔心回家被揍,也害怕跟自己扯上關係;於是剩餘三人互相簡單一商量,就這麼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趕緊溜回了家。
等到鍾戈瑞的父母發現孩子大晚上還沒回來,一路呼喊詢問,找到這幾個小夥伴家裡的時候,其中兩個小傢伙依然裝傻搖頭。
唯獨找到最後一家的時候,這家家長比較認真細心,立刻就發現了兒子的神情有異。當爹的毫不猶豫兩個耳刮子下來,當兒子的總算老老實實交代了情況。
鍾戈瑞的父母,這家的父母,頓時被嚇癱。
兩家人趕緊連夜跑到事發地尋找,又打電話給了水庫水警以及另外兩家人。結果附近幾十人都被驚動,一大群人與水警一起到處呼叫尋找,卻沒有任何線索。
兩個小時過去,而距離鍾戈瑞失蹤已經超過六個小時,依然沒有找到他的身影。
儘管心知鍾戈瑞的生還概率極低,但漳河水庫水警們還是不願意放棄。人手不足的他們給漳河派出所打電話,將他們這邊的人都喊來幫忙。
張勇聞訊,留下李一鐸和李思語值班,其他人全部趕了過來。
「確定是掉水裡了?」
到達現場之後,張勇將水警隊長拽到一邊,臉色沉重的詢問。
「人不可能憑空消失,要麼被人拐走,要麼被水沖走,基本不存在第三種可能。他就穿著一個短褲頭,能去什麼地方?我讓村委會派人詢問了附近所有村子,都表示沒有看到鍾戈瑞過去過。」
渾身濕透滿手滿臉都是爛泥的水警隊長,搖搖頭表情苦澀。
「鞋子呢?」
張勇發現疑點,趕緊問道:「如果是游泳途中出事,那應該腳上沒有穿鞋子吧?他從家裡過來不可能打赤腳,那他當時穿的鞋子去哪裡了?」
鞋子被穿走,代表鍾戈瑞是在陸地上失蹤;鞋子如果還在,衝進水裡概率更大。
這種事情水警隊長自然明白,聞言搖頭道:「那個叫劉藝哲的小孩兒交代,鞋子被另兩個同伴撿起來,像打水漂一樣丟進水裡飄走了。這么小的小孩兒就知道消除痕跡,還真是……」
說到這裡,水警隊長實在無話可說的嘆一口氣。他只覺得現在的小孩兒和自己那時候真不一樣,那時候野遊發現同伴出事兒,真是拼著不要命都要去救的。
「也就是說,基本可以認定是溺水了。」
張勇也跟著嘆了一口氣。
水火無情,十二三歲的小傢伙落入水中這麼長時間,生還的概率幾乎等同於無。
旁邊林戈面無表情,也感慨生命的脆弱。
這個世界存在太多能夠危害生命的東西,稍微一個不注意,一條鮮活生命就此終結,只留下家人絕望的哭泣聲。
他轉頭看向人群那邊,鍾戈瑞的母親先是跪坐在地上嚎嚎大哭,然後發瘋一樣衝到那兩個做錯選擇的孩子面前,咆哮哭喊讓他們賠自家兒子。
那倆孩子的父母趕緊護住自家小孩兒,面對鍾戈瑞母親的哭喊,只沉默以對。
「又不是我家孩子讓他去游泳的!人沒了,找我們有什麼用。」
其中一個孩子的母親嘀咕了一聲。
聲音有點大,頓時引得鍾戈瑞母親發瘋一樣的衝過來,拽著她拼命廝打!
場面頓時變得比較混亂,張勇趕緊命人去將這些人分開。
等趙志剛和胡立軍辛苦將兩邊人隔開之後,趙志剛齜牙咧嘴直搓手臂。他被那個嘴臭的女人給抓了好幾下,只為護住鍾戈瑞母親,因為能幫她的丈夫還在外面尋找兒子。
「三令五申不准野遊,水庫還有風景區都設置了專門給他們免費游泳的地方,還設置了攔截網和救生員,就是怕出這種事!結果呢,還是不聽話!游泳場離這邊也就二十分鐘,公交車直達,小孩兒還免票!」
水警隊長惱火的直跺腳。
「現在不是說這個的時候,既然孩子屍體沒有被發現,那就說不定還有生還機會!繼續找吧!你們在水裡找,我們在岸邊沿途找過去!」
張勇擺擺手再看看漆黑無月的夜色,皺著眉頭給派出所眾人下達行動命令。
一行警察再加上主動幫忙的村民,鬧哄哄的四散開去。
雜草叢生的水庫沿岸,對林戈其實並不友好。無論是爛泥還是帶刺雜草,都讓他的行動變得十分困難。但是畢竟涉及到一個孩子的生命,又還存在生還可能,林戈就沒有放棄的想法。他只能深一腳淺一腳的走在被前面搜尋者踏爛了泥地上,東張西望再嗅著身邊河水的淡腥味,只希望能夠出現一些奇蹟。
他忽然想起來去年在這邊救了林佳的事兒,那傻丫頭也是差一點小命不保,還是林戈主動暴露自己的特殊,才讓她放棄求死。
否則一個人執意要往水裡投,他一隻貓是不可能阻攔下來的。
結果現在林佳恢復正常,有了自己的朋友有了自己的生活,卻不想又有孩子落入這吞噬深淵當中。
林戈還記得以前聶國強說過,在過去的十七八年前,漳河水庫幾乎每年都要淹死人。
那時候公共游泳場館以及區域少,生活水平不足身上又沒有什麼錢,再加上教育和學校、家庭以及村鎮管理的不到位,小孩子們缺乏管束,總是偷偷摸摸就往水庫里跑。
游泳、摸魚、釣蝦,還有拿個搪瓷盆子覆蓋上塑料膜,中間戳個洞裡面放點剩飯,淌到水裡面把盆兒放進水底去。
游半個小時泳累了再撈起來看,往往能收穫不少被誘惑進去的小魚兒。
一個白天能夠積攢不少的小魚苗,然後現場折點枯枝茅草點了火,將小魚兒烤熟或者貼在陶瓷盆底下干煸,都能吃的特歡快。
那時候生活條件差,零食什麼的幾乎沒有,嘴饞的小傢伙們最喜歡的就是水邊的這種活動;既能吃到東西又能當做遊戲,一玩一天一玩一暑假,當真幸福愉快。
但是一旦不小心滑倒溺水或者游泳抽筋,一條命也會如此輕鬆的消失無蹤。
那時候漳河水庫的水警部門還沒有從漳河派出所分離出去,老一輩派出所警察們經常就是在劃著名塑料船在水庫里找孩子,一找一天。但哪怕如此,能找到屍體的也都是少數……
漳河水庫是有大魚的,水底情況也十分複雜,很多時候一旦溺水,根本浮不起來。
「哎!」
想到一些糟心的事情,林戈嘆一口氣。
「鍾戈瑞!」
「小瑞!」
「老劉,有沒有看到什麼?」
「沒有啊!你那邊呢?」
「繼續往前走!」
「鍾戈瑞……」
漆黑夜空下複雜水岸邊,到處都是手電筒以及手機照出來的光污染。無數人在呼喊尋找,但依然沒有發現那孩子的蹤跡。
林戈不知道現在幾點了,但是只從時間線判斷,從那孩子出事到現在,至少已經過去十個小時!如果他沒有出現在岸邊,那……人是不可能在水中不用呼吸的。
「活生生的一條命啊!鍾家爸媽都已經四十多歲的人了,再得到一個孩子的可能性極低。就算生下來,年紀越來越大又如何養育的起?這孩子出事,算是毀了一個家。」
林戈已經有了最壞的打算。
在他看來,現在的人都晚婚晚育;三十歲過了才結婚,生孩子又得幾年,好不容易養大一點就四十好幾了。從年齡來看,根本不存在再準備小號的機會。
所以養孩子就好好養啊,別把孩子養廢了養壞了養出事兒了,那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
像野遊這種事,就該跟孩子把事情明明白白說清楚,絕對百分百不能給任何一絲機會。怎麼能因為一時的涼爽,懶得多走或者金錢問題,而毀掉這個家?
「呼……那孩子到底在哪兒?如果活著,給句話啊!」
越想越壓抑,林戈深深的吐出一口氣。左右看看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跟其他人已經走散了,大家都在往下游搜索,只留他還在距離事發地一兩公里的地方晃悠。
當然,林戈也已經辛苦一個多小時了。這會兒身上沾滿了該死的刺球,腳上最底層的濕泥巴都已經乾涸,掐入指縫當中。
抖抖身上的毛,讓沾在浮毛上的愚蠢刺球從身上甩落,林戈決定先原地休息兩分鐘。
『呼刺~』
不遠處忽然傳來動靜,林戈的耳朵抖了一下。
原本懶洋洋趴在一棵矮樹幹上的他悄聲無息的站起來,一雙眼睛瞳孔迅速縮小,無光黑暗中仿佛一條若隱若現的黑線。這種情況下他的夜視能力提升無數倍,藉助遠處一絲燈火映照過來的微弱光源以及河面上的粼粼波光,靜靜的看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很快,一隻似乎是受驚的野兔子出現在林戈的視線當中。
這傢伙在草叢中蹦跳穿梭,速度竟是一點也不慢。只不過看它一邊蹦躂偶爾還回頭張望兩下的動作,卻似乎已經距離那個嚇到它的存在比較遙遠。
荒郊野嶺的,有一隻野兔子並不奇怪,畢竟這種生物早已進化成了夜行性動物。
但是……林戈在它身上聞到了水汽,也看到了它幾乎全身絨毛都有些濕潤,像是被什麼沾了水的東西把全身給沫了一遍一樣。
這就有些奇怪了。
要知道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野兔子是不需要專門去河邊喝水的。除非是極端環境,否則食物和露水來源,就足以滿足兔子的飲水需求。
所以這隻兔子要麼就是不小心跌進了水坑裡,要麼就是因為什麼特殊情況觸碰到了沾有大量水的東西。
會是哪一種呢?
林戈忽然來了興趣。
他靜靜的蹲在樹枝上一動不動,任由這隻逃跑中的兔子從他下方經過。
然後……
『唰!』
林戈從樹枝上一躍而下,兩隻前爪握緊化錘,狠狠砸在被突然襲擊嚇到,不知所措的被兩拳悶中腦門的傻兔子身上。
可憐的長耳朵一時間措不及防,腦袋受襲向前就是一個翻滾,眼冒金星身體打個旋兒摔在泥地上。
當然林戈並沒有下重手,畢竟他和這兔子又沒有仇怨,也沒有弄死它吃肉的想法。只不過想逮住它看看它身上有沒有什麼氣味,所以只需要稍微制服……制服……
林戈愕然瞪大眼睛,看著這隻傻兔子被錘了兩拳之後竟然頑強的重新爬起來,然後毫不猶豫轉頭就溜。
儘管它一邊跑一邊甩頭看起來還暈暈乎乎的,但這傢伙不愧是能夠在野外頑強生存的真正野獸,完全沒有投降的打算,無論如何除了逃跑再不考慮其他。
這若不下殺手,想攔住它絕對沒有可能。
想一想,林戈放棄了。
雙方又沒有仇怨,他吃多了把這樣一隻無辜的兔子弄死?而且剛才那一下靠近,基本也算是得到了想要的東西,接下來哪有時間跟一隻兔子磨磨嘰嘰?
轉頭朝向和兔子離開相反的方向,林戈追著它來的路走向密林當中。
一路追索十來分鐘,林戈來到一片林子裡。
仔細一看,這地方似乎是一個村子的經濟作用林,周圍種的是一大片的油松。所謂油松就是那種並非觀賞,而是從樹幹上割豁口取松脂的經濟型松樹。
此時整個樹林裡充滿著這種松脂的古怪氣味,一個個樹幹上還有地上,都凝結了許多一坨坨的固體松脂。它們從樹幹里溢出來的時候還是粘稠狀的,在空氣中暴露一點時間就會結出硬殼。
這玩意兒價格不低,但氣味卻著實難聞。再加上松脂粘到衣服上基本洗不乾淨,必須每一個位置細細的用酒精、汽油或者松節油等等耐心搓洗。亦或者用熱水加小蘇打混合靜置後慢慢的玩,總而言之十分麻煩。它會讓衣服變硬,還非常容易損傷衣物,因此基本沒有人會顯得無聊往這邊走,更何況是這樣黑漆漆的大晚上。
但是偏偏這個時候,林戈卻在林子裡聞到了人類的氣味。
帶著來自漳河水庫的潮氣和腥氣,一個隱約的幾乎讓林戈都險些沒聞到的細微氣味,就在這邊林子當中。
林戈的眼睛陡然一亮。
他迅速打開脖子上的執法記錄儀,換言之攝像頭、定位和對講機同時開啟,這才加速朝著林子深處跑過去。
從這邊看,隱約能看到林子另一邊的屋檐紅瓦,或許某人來到這邊的目的就是對面的村莊。畢竟林戈一路走來也確實沒有看見別的村子,朝這邊求助是一個不算錯的選擇。
然而……那人高看了自己的體力,以及從險情中脫困之後,渾身的狼狽和身體異常情況。
「不過,活著就好啊!」
不知道為什麼,林戈這會兒顯得特別高興。
總歸一切都沒有像他擔心的那樣讓人失望,世界上少了一個悲傷的家庭,多了一個鐵定回家之後要被暴揍一通的蠢小孩兒!
來到林子裡一處屬於村子的公共墳地,林戈停住腳步。
寂靜的一排排墳堆並不至於讓林戈感到恐懼,作為夜行生物,人類所害怕的夜晚風景對他來說,只是最不值得一提的玩意兒。
林戈看到的是墳地旁邊,一個大概是雜物房的建築。它沒有門,背風的地方是直接敞開的,這會兒裡面堆滿了厚厚的松針以及松樹枝條什麼的,農民們需要的時候直接抱回去用。
而此時一個瘦小的身影將自己整個鑽進這些松針當中,似乎已經顧不上松針的尖銳以及扎在身上的疼痛感,只希望它能夠裹住身體帶來一絲熱意。
林戈忽然有一種不知道該怎麼說的心情,這孩子……也是吃了大苦了。
誰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在溺水情況下求生到岸邊,又是如何一路掙扎著想要找到一個有人的位置,最終如何在身體情況糟糕又精疲力盡的情況下,無奈的倒在這個墓地旁。
「果然是鍾戈瑞!」
林戈來到屋子門口,看到了將整個身體埋進松針裡面,卻依然還在顫顫發抖的小孩兒。但他閉著眼睛已經昏迷不醒了,露在外面沒被松針覆蓋完的身體地方,到處是傷口。
小孩兒的呼吸非常急促,很明顯處於高燒狀態。
天知道他留在這裡,如果不是被林戈追索過來,得需要多久才會被人發現。這裡是墳地啊,一般人可不會每天都往這邊過來溜達。
而以他的情況,能不能堅持到明天白天太陽升起,都還是一個未知數。
發燒,也是能燒死人的。
「不過碰到了我,終究還是你的幸運!或許還要感謝那隻被你從這個屋子裡趕走的倒霉兔子,這地兒明明是人家先來的,現在卻讓給了你。」
林戈露出笑容,一巴掌拍在項圈上啟動對講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