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不賣,只租
在這裡遇到蘇念汐,路途很是意外。
按照正常情況,她此時應該在南湘衛視,準備下一輪《誰是歌者》的守擂賽吧?
蘇念汐美目圓睜:「你是說除了《中學時代》和《紅薔薇》,還有其他歌?」
路途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也不再沉悶了:「嗯,要多少有多少,要什麼風格有什麼風格,英語和炎夏語歌曲都行……諸如日櫻語、棒卦語等其他語言,這個要等等,我得現學……」
「噗~~」顧橋楠差點沒忍住笑出口水。
這尼瑪,敢情你剛剛的「沉悶」是在為吹牛逼打腹稿?
對於路途的「坦白」,蘇念汐也並不怎麼當回事。
出道六年了,有才華的人何其多?
但更多的是盲目自信的人。
不過鑑於對剛剛兩首歌的喜愛,她還是嘗試著開了口:「《中學時代》不太適合我,但《紅薔薇》你能賣給我麼?我想當新專輯的主打歌。」
「不賣!」
路途的回答,斬釘截鐵。
「啊?」蘇念汐滿心失望。
「嗯?」顧橋楠不明所以。
路途眨眨眼:「我只會租。」
蘇念汐不解,但總算又有了一絲希望,趕緊道:「租?什麼意思?」
路途了解過炎夏音樂圈關於作品及對應版權的某些潛規則。
他要突破「傳統」,打破「桎梏」。
資本那一套,在我這裡——不好使!
我,路~~外星人~~專業抄手~~外掛持有者~~途說的!
「只要沒什麼問題的歌手,我會將歌曲的完整版權租給他/她/們!」
「其一,合同具體年限、是否續約視情況而定!合約生效期間,作品版權產生的全部附加收益均歸歌手本人,除租金外,我不增收任何費用!」
分個屁成,全尼瑪陰陽合同、作假數據、謊報瞞報錯報……我才懶得跟你們扯筋過孽呢。
「其二,承租方千萬別『亂來』,尤其是觸及法律底線、造成公共道德危機等原則性問題。否則我哪怕賠錢,也會強制解除租賃合約。」
我拿出來的作品,首首抗打!本來就是抄的,就算偶爾會改編,但拿給「壞人」掙錢~~你不如殺了我!
「其三,承租方自行負責與自家簽約公司的溝通協調工作,我不想被牽扯其中,呵呵……因為,我一旦發瘋,桀桀桀桀桀……」
說到這裡,路途看著一大一小兩個美女臉上的驚恐表情,趕緊粲然一笑。
「放心,我一般不會發瘋。」
也是,都尼瑪被現場擊斃了,還有啥看不透的?
顧橋楠顯然很懂行,問題直指核心:「平台公司,恐怕不會允許自己的藝人把持版權吧?作品不火還無所謂,一旦爆火,情況恐怕會失控!」
蘇念汐倒是眸子一亮:「楠姐,如果是我這種級別的藝人呢?」
顧橋楠聞言,驕傲地揉了揉蘇念汐的小腦瓜子:「別說級別了……哎哎哎哎哎,這麼一說倒還挺巧嘿!小汐,你不也是麼?一旦發起瘋,那是地裂天也崩!」
路途聳聳肩,沒看出啊,柔柔軟軟、纖纖俏俏的蘇念汐還挺剛?
蘇念汐此刻全然沒有天后的風範,跟個小女潑皮似的搖頭晃腦。
哎呀呀,天后稱號,代表的東西太多了——最明顯的就是「逼格」與「風範」。
她身體不累,心累。
也唯有兩處場合,她才會展露這種小女子模樣。
自己家,以及顧橋楠這裡。
……
「路途,那我暫且相信你說的吧,嘻嘻。」
蘇念汐又開始蒼蠅搓手了:「快說說吧,《紅薔薇》賣~~租多少錢?」
她倒是沒想太多,路途一個新人創作者,再貴還能超過炎夏那幾位大神?
誒誒誒,不對,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版權!
版權!
最重要的版權!
租賃合約期間,完整版權歸承租方!
這就值錢了。
按照常規,公司持有版權的情況下,歌手去哪裡唱、唱什麼、唱多久都是由公司說了算。
最終依照通告次數、通告金額按固定比例拿提成。
至於額外獎勵,呵呵。
但歌手如果持有不止一首經典歌曲的版權呢?
比如,一張經典的專輯,或者十首抗打單曲……
嘿嘿,這些歌~~唱不唱,怎麼唱,在哪裡唱,唱給誰聽,都由本人說了算!
這就嚇人了。
自由度,大大提升!
話語權,大大提升!
提成比例,大大提升!
蘇念汐腦瓜子聰明慘了,瞬間想透徹了一切。
路途這一招,是給足夠優秀的藝人「減負」!藝人將作品唱火之後,自然會掙越來越多的錢。雖然公司的提成比例降低了些,但總金額反而可能大大增加。
這是皆大歡喜、普天同慶的操作!
當然,有一個最重要也最致命的前提,那就是作品的質量,只能崗崗的!
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但是~~這種破壞規則的行為,他不怕成為公敵?
————
路途怕麼?
怕個錘子。
這才是真正的版權在手,天下我有!
不給無良資本家留下任何一部優秀作品的版權,就是對抗他們的絕佳方式!
你打我撒,你打我撒!
除非你找人刺殺我,勾結「相關部門」強行封殺我,呵呵。
我死了,當然就無所謂了。
但封殺?
我一個自由的外星人,怎麼封殺?
我那麼多作品,找個信得過的人幫忙代租就是了。
而且~~資本,呵呵。
五年後我沒死的話,你們會知道什麼是真正的資本!
……
蘇念汐擺事實講道理、談資格拿咖位,不管怎樣終究是和公司協商完畢。
對方公司沒問題,那路途就沒問題。
價格確實貴,與炎夏最頂尖幾位大神的價格不相上下。
不不不,總體算下來,比他們更貴!
但是,千值萬值!
就算一年「只」登台24次,就光憑這一首歌掙個幾千萬不過分吧?再根據自己天后級別高達50%的提成比例,幾十倍利潤輕輕鬆鬆!
還有對外使用授權、翻唱權、改編權、二次租借權……一次就只收三五萬,不過分吧~~光是想想都美翻咯。
路途這種合作模式,雖然有點莫名其妙的邪門,但他真是大好人吶。
《紅薔薇》,專輯主打歌(同時重新確定為專輯名稱);首次租期十年,「租金」1000萬;分兩次支付。
關於「原則」及違約金,兩人也完成了協商,將一併寫入租賃協議。
對於新專輯還缺的幾首歌,蘇念汐也不會得寸進尺,總得給公司面子吧?
天后的新專輯,方方面面的牽扯太多了。
顧橋楠也替小丫頭開心了一會兒,但很快皺起了眉頭:「念汐,你是不是忘了?《誰是歌者》下一期過後……」
蘇念汐只是好看地笑了笑,卻貌似不怎麼在乎。
路途微微挑眉。
第一期排名第二,第二期和第三期都是第一的擂主——天后蘇念汐……
也會被淘汰?
資本和資本打架,蘇念汐所在的公司輸了?
那~~這是要強行捧誰?
到底是什麼樣的利益,能讓最炙手可熱的天后都『落敗』?
按照正常情況,她此時應該在南湘衛視,準備下一輪《誰是歌者》的守擂賽吧?
蘇念汐美目圓睜:「你是說除了《中學時代》和《紅薔薇》,還有其他歌?」
路途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也不再沉悶了:「嗯,要多少有多少,要什麼風格有什麼風格,英語和炎夏語歌曲都行……諸如日櫻語、棒卦語等其他語言,這個要等等,我得現學……」
「噗~~」顧橋楠差點沒忍住笑出口水。
這尼瑪,敢情你剛剛的「沉悶」是在為吹牛逼打腹稿?
對於路途的「坦白」,蘇念汐也並不怎麼當回事。
出道六年了,有才華的人何其多?
但更多的是盲目自信的人。
不過鑑於對剛剛兩首歌的喜愛,她還是嘗試著開了口:「《中學時代》不太適合我,但《紅薔薇》你能賣給我麼?我想當新專輯的主打歌。」
「不賣!」
路途的回答,斬釘截鐵。
「啊?」蘇念汐滿心失望。
「嗯?」顧橋楠不明所以。
路途眨眨眼:「我只會租。」
蘇念汐不解,但總算又有了一絲希望,趕緊道:「租?什麼意思?」
路途了解過炎夏音樂圈關於作品及對應版權的某些潛規則。
他要突破「傳統」,打破「桎梏」。
資本那一套,在我這裡——不好使!
我,路~~外星人~~專業抄手~~外掛持有者~~途說的!
「只要沒什麼問題的歌手,我會將歌曲的完整版權租給他/她/們!」
「其一,合同具體年限、是否續約視情況而定!合約生效期間,作品版權產生的全部附加收益均歸歌手本人,除租金外,我不增收任何費用!」
分個屁成,全尼瑪陰陽合同、作假數據、謊報瞞報錯報……我才懶得跟你們扯筋過孽呢。
「其二,承租方千萬別『亂來』,尤其是觸及法律底線、造成公共道德危機等原則性問題。否則我哪怕賠錢,也會強制解除租賃合約。」
我拿出來的作品,首首抗打!本來就是抄的,就算偶爾會改編,但拿給「壞人」掙錢~~你不如殺了我!
「其三,承租方自行負責與自家簽約公司的溝通協調工作,我不想被牽扯其中,呵呵……因為,我一旦發瘋,桀桀桀桀桀……」
說到這裡,路途看著一大一小兩個美女臉上的驚恐表情,趕緊粲然一笑。
「放心,我一般不會發瘋。」
也是,都尼瑪被現場擊斃了,還有啥看不透的?
顧橋楠顯然很懂行,問題直指核心:「平台公司,恐怕不會允許自己的藝人把持版權吧?作品不火還無所謂,一旦爆火,情況恐怕會失控!」
蘇念汐倒是眸子一亮:「楠姐,如果是我這種級別的藝人呢?」
顧橋楠聞言,驕傲地揉了揉蘇念汐的小腦瓜子:「別說級別了……哎哎哎哎哎,這麼一說倒還挺巧嘿!小汐,你不也是麼?一旦發起瘋,那是地裂天也崩!」
路途聳聳肩,沒看出啊,柔柔軟軟、纖纖俏俏的蘇念汐還挺剛?
蘇念汐此刻全然沒有天后的風範,跟個小女潑皮似的搖頭晃腦。
哎呀呀,天后稱號,代表的東西太多了——最明顯的就是「逼格」與「風範」。
她身體不累,心累。
也唯有兩處場合,她才會展露這種小女子模樣。
自己家,以及顧橋楠這裡。
……
「路途,那我暫且相信你說的吧,嘻嘻。」
蘇念汐又開始蒼蠅搓手了:「快說說吧,《紅薔薇》賣~~租多少錢?」
她倒是沒想太多,路途一個新人創作者,再貴還能超過炎夏那幾位大神?
誒誒誒,不對,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版權!
版權!
最重要的版權!
租賃合約期間,完整版權歸承租方!
這就值錢了。
按照常規,公司持有版權的情況下,歌手去哪裡唱、唱什麼、唱多久都是由公司說了算。
最終依照通告次數、通告金額按固定比例拿提成。
至於額外獎勵,呵呵。
但歌手如果持有不止一首經典歌曲的版權呢?
比如,一張經典的專輯,或者十首抗打單曲……
嘿嘿,這些歌~~唱不唱,怎麼唱,在哪裡唱,唱給誰聽,都由本人說了算!
這就嚇人了。
自由度,大大提升!
話語權,大大提升!
提成比例,大大提升!
蘇念汐腦瓜子聰明慘了,瞬間想透徹了一切。
路途這一招,是給足夠優秀的藝人「減負」!藝人將作品唱火之後,自然會掙越來越多的錢。雖然公司的提成比例降低了些,但總金額反而可能大大增加。
這是皆大歡喜、普天同慶的操作!
當然,有一個最重要也最致命的前提,那就是作品的質量,只能崗崗的!
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但是~~這種破壞規則的行為,他不怕成為公敵?
————
路途怕麼?
怕個錘子。
這才是真正的版權在手,天下我有!
不給無良資本家留下任何一部優秀作品的版權,就是對抗他們的絕佳方式!
你打我撒,你打我撒!
除非你找人刺殺我,勾結「相關部門」強行封殺我,呵呵。
我死了,當然就無所謂了。
但封殺?
我一個自由的外星人,怎麼封殺?
我那麼多作品,找個信得過的人幫忙代租就是了。
而且~~資本,呵呵。
五年後我沒死的話,你們會知道什麼是真正的資本!
……
蘇念汐擺事實講道理、談資格拿咖位,不管怎樣終究是和公司協商完畢。
對方公司沒問題,那路途就沒問題。
價格確實貴,與炎夏最頂尖幾位大神的價格不相上下。
不不不,總體算下來,比他們更貴!
但是,千值萬值!
就算一年「只」登台24次,就光憑這一首歌掙個幾千萬不過分吧?再根據自己天后級別高達50%的提成比例,幾十倍利潤輕輕鬆鬆!
還有對外使用授權、翻唱權、改編權、二次租借權……一次就只收三五萬,不過分吧~~光是想想都美翻咯。
路途這種合作模式,雖然有點莫名其妙的邪門,但他真是大好人吶。
《紅薔薇》,專輯主打歌(同時重新確定為專輯名稱);首次租期十年,「租金」1000萬;分兩次支付。
關於「原則」及違約金,兩人也完成了協商,將一併寫入租賃協議。
對於新專輯還缺的幾首歌,蘇念汐也不會得寸進尺,總得給公司面子吧?
天后的新專輯,方方面面的牽扯太多了。
顧橋楠也替小丫頭開心了一會兒,但很快皺起了眉頭:「念汐,你是不是忘了?《誰是歌者》下一期過後……」
蘇念汐只是好看地笑了笑,卻貌似不怎麼在乎。
路途微微挑眉。
第一期排名第二,第二期和第三期都是第一的擂主——天后蘇念汐……
也會被淘汰?
資本和資本打架,蘇念汐所在的公司輸了?
那~~這是要強行捧誰?
到底是什麼樣的利益,能讓最炙手可熱的天后都『落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