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有期徒刑三年,秦淮茹喜提銀手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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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收集了六個人的指紋,通過指紋對比,確定其中五個人。

  詢問賈東旭得知,最近一個月,只有易中海一個外人去過他們家。

  因此可以得出結論,另外一個指紋,肯定是秦淮茹的。

  真相大白!

  審判長帶著審判員、書記員、王棟,重新回到法庭。

  說好的休庭一個小時,因為收集證據花了些時間,足足休庭了兩個小時,才重新開庭。

  「咚!!」

  因為等待時間過長,法庭里的眾人都已焦躁不安。

  審判長一記法槌捶下去,現場立刻安靜如雞。

  「秦淮茹、林海財產糾紛一案,現在重新開庭。」

  「王棟,呈上證據。」

  王棟搬來張桌子,放在法庭正中間。

  他把收集到的指紋,一枚一枚從塑膠袋裡拿出來,放到桌上。

  放妥當後面前眾人說道:「我在秦淮茹家,一共收集到六個人的指紋。」

  「經過指紋對比,確定了五個人的指紋。」

  「這五個人分別是賈東旭、易中海、張翠花、賈棒梗、賈小當。」

  「剩餘一個未對比出的指紋,和帳本上的指紋一致,由此可以斷定,這枚指紋是秦淮茹的。」

  王棟把那枚未對比出的指紋,和帳本上的指紋放大了放在一起,呈現在眾人面前。

  眾人伸長脖子一瞧,兩枚指紋一模一樣。

  注意到兩枚一模一樣的指紋,秦淮茹心裡咯噔一下。

  隨後騰地站起來,大聲抗議:「我指紋都沒了,憑什麼斷定這枚指紋就是我的?」

  面對秦淮茹的質疑,王棟一臉平靜。

  「憑什麼指紋是你的,自然是有原因的。」

  「剛才問過你家裡人了,這一個月來,除了易中海之外,沒人去過你們家。」

  「這是詢問筆錄,你看看。」

  王棟把張翠花、賈東旭、棒梗的筆錄抽出來,放在秦淮茹面前讓她看。

  待秦淮茹看完後,王棟又把筆錄放回了原處。

  「看清楚了吧秦淮茹,你家人親口說的,這一個月除了易中海,沒人去過你們家。」

  「除開易中海外,沒人去過你們家,你們家卻多出一個人的指紋。」

  「你們家裡其他成員的指紋都能對上,就是你的對不上。」

  「多出來的這個人的指紋,遍布房間各處,柜子、床上、玻璃……到處都是。」

  「指紋到處都是,說明什麼,說明這個人經常在屋裡活動。」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你自己。」

  「秦淮茹,謊言到此為止吧!」

  王棟一雙銳利的眼睛,緊緊盯住秦淮茹。

  在證據面前,秦淮茹的心理防線,瞬間崩塌。

  腦子嗡嗡炸響,頹喪地坐了下去。

  一看秦淮茹這副樣子,審判長就知道她崩潰了。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秦淮茹,交待吧。」

  秦淮茹大腦一片空白,緩了片刻才緩過神來。

  「我想喝水。」

  「給她一杯水。」

  喝水是交待的前奏,審判長看向法警,法警轉身出門,打了一杯水,放在秦淮茹面前。

  放完水。

  法警走到秦淮茹右側方站立住,注視著她一舉一動。

  秦淮茹沒立即去拿水,而是望著水杯里一直晃動的水出神。

  過了片刻。

  待水不再晃動,平靜下來,秦淮茹的心,也跟著平靜下來。

  「咕咚咕咚……」

  秦淮茹拿起水杯,一飲而盡。

  喝完水,秦淮茹把空杯子放回原處,擦了擦嘴角的水滴,平靜開口:「指紋是我自己磨掉的。」

  「哇,真是她自己磨掉的。」

  「磨自己指紋啊,多疼啊,真是狠人。」


  「哎,何必呢,不就欠了錢嗎,還上不就完了,何必磨掉自己指紋,這樣做只會讓自己越陷越深。」

  秦淮茹一認罪,旁聽席立馬炸開了鍋。

  眾人交頭接耳,發表各自的看法。

  賈張氏、賈東旭沒參與討論,面如死灰地坐著,眼睛都不眨一下,宛如兩塊石頭。

  易中海直搖頭,「糊塗、糊塗」地喊個不停。

  因為旁聽席聲音過大,蓋住了自己的聲音,審判長不得不停下來,第三次維持秩序。

  這一次,他沒有手軟,把聲音最大的許大茂和閻埠貴請了出去。

  倆人在法警的驅逐下,灰溜溜地出了法庭。

  被驅逐出法庭,倆人並沒有離開。

  雙雙靠在後門邊,通過門縫繼注視著法庭里的一舉一動。

  「怎麼磨掉指紋的,把詳細經過說一遍。」

  等現場恢復安靜,審判長又把注意力放回到秦淮茹身上。

  「用砂紙磨的。」秦淮茹一臉淡漠。

  「我常年做家務,手在油里水裡泡著,導致皮膚容易脫落。」

  「泡水裡泡久了皮膚就能掉,我就想著,用砂紙或許能把指紋磨掉。

  「買來砂紙試了試,磨著有點疼,但可以接受。」

  「每天磨了一磨,磨了幾天,效果不佳,我就在手指上塗上肥皂,用更大的力氣磨。」

  「抹上肥皂,不但可以起到潤滑的效果,磨起來也沒那麼疼了。」

  「用這個法子一直磨,一有空就磨,在半個月內,就把十個手指頭的指紋全磨沒了。」

  「經過就是這樣的,說完了。」

  眾人正在猜測,秦淮茹是怎麼把自己指紋弄沒的。

  聽完她的話,這才恍然大悟。

  「你磨掉指紋的動機是什麼?」審判長繼續問道。

  「因為恨。」

  「因為恨?」

  「是的,因為恨,對林海的恨意!」

  「這話怎麼說?」

  「林海起訴我,對我生活造成很大影響。周圍的人,知道這事後,對我說三道四。出門買個菜,都有人對我指指點點。」

  「他起訴你,是因為你欠錢不還,不能怪人家。」

  「我沒有不還錢,是他不要,他要和我對簿公堂故意整我。」

  「你覺得他在整你,就一不做二不休,把自己指紋全部磨掉,以此逃避債務?」

  「是的。帳本上只有我的指紋,我就想著把指紋磨掉,消滅掉唯一的證據,就不用還他錢了。」

  「哪有什麼唯一的證據,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到頭來天網恢恢啊秦淮茹。」

  「哎。」

  聽了審判長的話,秦淮茹有所觸動,垂下了她罪惡的頭顱。

  一切塵埃落定!

  一樁普通的民事案件,在秦淮茹的騷操作下,硬是被她整成了刑事案件。

  原本還了錢就可以離開法庭的,結果因為在法庭上說謊作偽,秦淮茹喜提一副銀手鐲。

  案件水落石出,庭審環節到此結束。

  短暫地休庭過後,審判長最後一次敲響了法槌。

  「全體起立!」

  「公訴機關:東城區人民法院。」

  「現對林海、秦淮茹財產糾紛一案,做如下判決。」

  「被告人秦淮茹,性別:女 1933 年 8 月 12 日出生,小學學歷,無業,居住於南鑼鼓巷95號院。因在 [林海、秦淮茹財產糾案] 中說謊作偽,被東城區法院刑事拘留。

  東城區法院指控:在 [林海、秦淮茹財產糾紛案 ]的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秦淮茹,明知自己說謊作偽會影響案件公正裁決,仍故意向法庭提供與事實不符的證言,誤導法庭審判,意圖逃避法律責任,其言行已構成偽證罪。

  綜合考慮本案的犯罪情節、性質、事實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決如下:

  被告人秦淮茹,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另外。

  立即償還原告林海欠款五百六十六塊七毛三分,利息七十五毛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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