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今與程淮秀結為夫妻,天地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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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6章 今與程淮秀結為夫妻,天地為證……

  大漠之中,玄奇無數。

  最讓人心馳神往的是——秘境!

  秘境是一個個獨立的小世界,如果世界是個大水泡,秘境就是依附在大水泡上的小水泡,好似仙家手段。

  還有一些特殊秘境,環繞在大水泡外面旋轉,每隔一段時間,水泡間的壁壘消失,小水泡降臨到大水泡。

  前者是:沙漠之甍、樓蘭古國。

  後者是:戰神殿。

  上次是護衛使團出使西域,不方便去秘境探險,此番沒有任何任務,肯定要玩個痛快,盡情的探索秘境。

  西域諸多秘境,唯有沙漠之甍有明確記載,有出入鑰匙,鑰匙剛好在上官燕手中,開啟日期就在三天後。

  三人快速去往黑沙漠,上官燕算定好時間,拿出日鏡,對準太陽。

  陽光照射在日鏡上。

  地動山搖,天象劇變。

  烏雲吞噬烈日,蒼穹如同墨染,大地轟鳴震動,黃沙狂卷如海嘯。

  地面裂開碩大縫隙,飛沙走石,一座殘破的遠古神廟憑空崛起,巨石建築斑駁崩塌,似被歲月侵蝕千年。

  輝煌壯麗的神廟,如今只剩二十幾丈高的牌樓以及幾根粗大石柱。

  整片神廟建築群綿延數里,就算給奧特曼居住,也算寬敞大別墅。

  此等神跡,豈是人力可為?

  神廟前方有兩尊巨大的石獅子,算上底座有七八丈高,巍峨屹立。

  獅身如丘壑,雙目如幽潭,上官燕持日鏡上前,將日鏡射向獅眼。

  獅眸緩緩睜開,迸發通天光柱。

  伴隨一陣誰也無法理解的變化,石獅子張開嘴巴,露出傳送通道,空間劇烈波動,把三人直接吞了進去。

  李兆廷一手抓住上官燕,一手抓住程淮秀,在二女的攙扶下,勉強在傳送通道穩住身子,不知過了多久,前方出現一抹綠,傳送通道倏然消散。

  「啪嗒!」

  三人輕盈落在地上。

  李兆廷忍不住深吸一口氣。

  在黃沙大漠吃了好幾天沙子,驟然見到原始森林,如何能忍得住?

  沙漠之甍不愧是「秘境」,天地元氣濃郁的凝結成霧氣,植物很高大,絕大多數植物,外界根本不存在。

  枝幹虬結如龍,樹冠遮天蔽日。

  藤蘿如巨蟒般纏繞著連綿起伏的矮小丘陵,編織成一張翠綠巨網。

  密林深處,溪流潺潺,清澈見底,水流聲與林間不知名的鳥鳴、昆蟲的振翅聲交織成晨鐘暮鼓般的天籟。

  遠處山巒間,飛瀑流泉自雲霧繚繞的峰頂傾瀉而下,如白練懸空。

  瀑布濺起的水花與天地元氣凝成的濃霧交融,氤氳繚繞,恍若仙境,清新芬芳的空氣,讓三人心曠神怡。

  程淮秀稱讚道:「快哉!這簡直是仙家聖地,是西王母的後花園。」

  上官燕急著尋母,哪有心思欣賞壯麗景色,歉疚的說道:「李公子,沙漠之甍實在太大,隨便找座山谷,就能藏下一個人,請賢伉儷幫忙找尋。」

  程淮秀問道:「上官姑娘,不是我潑你冷水,我忽然想到一個問題,開啟沙漠之甍需要日鏡,日鏡在你手中,神月教如何把你娘藏在沙漠之甍?」

  上官燕嘆道:「出入沙漠之甍的鑰匙是日月雙鏡,原本在師父手中,半天月是我師兄,叛出師門的時候,不僅盜走龍魂刀,還盜走了日月雙鏡。」

  「原來如此!上官姑娘,咱們應該兵分兩路,從左右兩側搜尋,在前面那座山集合,每隔三個時辰,在山腳下匯聚一次,把那座山當做定位器。」

  李兆廷用大拇指比劃了一下,測算前方那座山的高度,沙漠之甍到處都是密林溪流,高山卻不是很多,對著四周掃幾眼,一眼看到最高的山峰。

  上官燕點點頭。

  找人不是上官燕的強項。

  若非著急找尋母親,上官燕絕不會厚顏請求李兆廷幫忙,理論上來說,李兆廷是病人,應該靜下心休養。

  最忌諱的就是出遠門、做苦力。

  當然,來沙漠之甍探險,只要不是躺在擔架上,就算全身經脈竅穴都被龐斑轟碎,李兆廷爬也要爬過來。


  三人分成兩隊,各自探險。

  在沙漠之甍找人非常容易。

  只要找到與「原始森林」格格不入的痕跡即可,原始森林可以有紅花綠樹飛鳥野獸,不會有木屋、炊煙。

  沙漠之甍有「侏羅紀」的感覺。

  李兆廷和程淮秀抓著樹藤,在樹梢間飛來飛去,防備野獸的偷襲。

  低頭看去,除了獅子老虎猿猴白鶴等靈禽瑞獸,還有一丈大小能載人飛行的蝴蝶,甚至看到幾隻迅猛龍。

  林中點綴著無數奇花異草。

  色彩絢爛得近乎妖異的巨大花朵散發著醉人的芬芳,葉片閃爍著金屬光澤的低矮植物映照出迷離的光暈。

  更有數十上百種形態奇特、聞所未聞的草木,有的結著寶石般的果實,有的葉片隨氣流擺動,輕歌曼舞。

  李兆廷找了很久,終於找到記憶中的奇葩果樹,上面長滿大南瓜。

  南瓜怎麼可能長在樹上?

  因為這根本不是南瓜,而是一種沙漠之甍獨有的奇珍異果,切成兩半,發現裡面是冰激凌般甜美的果肉。

  就像那種有好幾種顏色,每種顏色味道不同的雪糕,大南瓜亦是如此,果肉涇渭分明,不同的顏色,有不同的水果口味,還有對應水果的口感。

  白色的是香蕉味,綿軟甜糯。

  綠色的是蜜瓜味,清新脆甜。

  橙色的是橘子味,汁水飽滿。

  還有草莓味、蘋果味、雪梨味!

  就像把世間最美味的瓜果,凝聚在一顆果實裡面,既沒有毒性,也沒有療傷效果,就是非常純粹的水果。

  「大南瓜」的作用只有一個。

  ——享受美味!

  程淮秀輕笑:「當家的,這不是西王母的花園,這是食神的果園,可惜我不懂廚藝,只能在這兒吃果子!」

  頓了頓,程淮秀抱怨:「這事主要責任在於你,天天出門泡妞,家裡那麼多姐妹,竟然沒想著找個神廚。」

  李兆廷:怪我嘍!

  吃了兩顆「大南瓜」,兩人標記果樹位置,沿著河流找尋,如果丁雪蓮在沙漠之甍,肯定會在河邊安家。

  逐水草而居!

  這是老祖宗的生存智慧。

  一路之上,兩人漲了見識。

  沙漠之甍花開似錦,草軟如茵,白雲撐空,飛泉若練,時有珍禽奇獸與惡蟲毒蛇出沒遊行,一路上樹色泉聲,花香鳥語,嵐光雲影,石韻松濤,端的清淑祥和,靈境無邊,觀賞不盡。

  就連身上的戾氣都化解很多。

  向前走了四五里路,去往先前約定的那座山頭,抬頭看去,祥雲籠罩,左右兩邊各有一條瀑布貼壁衝下,左邊沖入湖泊,右邊是一條清澈小溪。

  沙漠之甍是一片原始森林,短時間肯定找不完,兩人採集一些野果,先用心劍驗證毒性,隨後根據水果的顏值分別品嘗,顏值越高,越是脆甜。

  李兆廷期待已久的大南瓜,比起先前遇到的寶石般的果子,滋味著實有些差距,最好吃的是一種寒氣繚繞恍若玉珠的果子,一顆下肚,清心明目,說是仙家靈草靈藥,絕對不算誇張。

  順著溪流向遠處走去,李兆廷看到一間木屋,後院升起裊裊炊煙,一個約莫四十五歲的婦人在河邊洗衣服,衣服很破舊,至少穿了五六年時間。

  李兆廷眯起眼睛,比對婦人和上官燕的眉眼,臉型輪廓頗為相似,慈祥中帶著些凌厲,有種異樣的堅韌。

  眉眼、氣質,一模一樣。

  這等事情,最忌諱瞻前顧後。

  李兆廷示意一下,程淮秀給李兆廷輸入一股真氣,李兆廷催動真氣,如一把利劍,一步飛掠至婦人身前。

  「晚輩李兆廷,見過前輩。」

  「這位……這位公子,老身不過是山野村婦,哪裡是什麼老前輩?」

  「自古達者為先,晚輩有幾個問題想向您請教,既然是請教問題,說明您知識更淵博,怎的做不了前輩?」

  「這個……公子有什麼事?」

  「我有一好友名叫上官燕,她的母親被歹人囚禁,恰好,您的眉眼與她頗為相似,您是不是——丁雪蓮!」


  「上官燕?燕兒?燕兒在哪?」

  婦人扔下洗衣服的棒槌,一把抓住李兆廷手腕,差點把衣服撕破。

  「李公子,老身擔憂女兒……」

  「慈母之心,晚輩怎會在意,上官燕就在沙漠之甍,再過半個時辰,會按照約定來到山腳下,到那時,您和女兒就能相認,晚輩覺得,您應該去準備點好吃的,做點上官燕喜歡的菜!」

  「公子說得對,我這就去!」

  丁雪蓮手舞足蹈的跑回木屋,竟然忘了招待李兆廷和程淮秀,一看就是著急見到女兒的老母親,除了女兒什麼都不在乎,往常熟練擺弄的鍋鏟,竟用的嘩啦作響,不小心打翻了碗碟。

  李兆廷和程淮秀在木屋外閒逛。

  丁雪蓮倒是頗有能力,被半天月囚禁在沙漠之甍,閒暇無事時,開闢了幾畝蔬菜園,種糧種菜,種花養草,日子過得比魯濱遜瀟灑快意幾十倍。

  沙漠之甍元氣充裕,隨便撒把種子就能長出糧食,丁雪蓮每天除了吃飯睡覺就是睡覺吃飯,時間非常充裕,逛遍沙漠之甍,在一處山洞裡面,找到天然結晶的食鹽,還找到芝麻、黃豆、棉花等農作物,自己建了個小作坊。

  芝麻可以榨香油,黃豆每個階段都有不同吃法,榨油、豆腐、豆瓣醬、豆芽菜、豆腐腦,沒有不能做的。

  衣服,種桑養蠶,紡線織布,再採集鮮花漂染,除了製作速度慢,各方面都很不錯,就當是在打發時間。

  李兆廷驚的合不攏嘴,對丁雪蓮佩服的五體投地,把李兆廷放在相同的情況下,絕對做不到這種地步,最多就是憑絕世武功,做幾年人猿泰山。

  ——然後就把自己憋瘋了!

  與丁雪蓮相比,什麼荒野求生之類的簡直弱爆了,您老人家被關入沙漠之甍之前,是魯班神斧門弟子吧?

  很多東西都是技術活兒。

  丁雪蓮做好飯菜,換套衣服,在門口等著上官燕,李兆廷深施一禮,滿是佩服的說道:「您確實是前輩,晚輩與前輩相比,簡直如螻蟻看青天。」

  「李公子何出此言?」

  「這些作坊是您建造的?」

  「閒著無聊,公子應該知道,我是半天月的囚徒,不給自己找點事做,早就憋瘋了,說句實在話,除了偶爾會思念燕兒,我覺得這裡遠強於外面,這裡是世外桃源,沒有血雨腥風,也沒有陰謀詭計,只有平平淡淡的日子。」

  「前輩境界高遠,晚輩受教。」

  「我自幼喜歡奇門雜學,看了一堆亂七八糟的雜書,年輕時被人嘲諷不務正業,現在想來,哪有什么正業?若不是那些雜書,我早就憋悶死了!」

  說到此處,丁雪蓮感嘆:「半天月心狠手辣,最初囚禁我的時候,半年送一次米麵糧油,三年前,乾脆把米麵糧油都斷掉,再也沒有外人來過。」

  李兆廷嘴角抽搐,心說不是半天月不想送,而是鑰匙被人拿走了。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閒聊。

  過不多時,上官燕趕來匯合。

  丁雪蓮看到上官燕,滿臉激動,一把抱了過去:「燕兒!你是燕兒!你是我的燕兒!與我年輕時一模一樣!我不會看錯的,你就是我的燕兒……」

  上官燕手腳僵硬,不知所措。

  李兆廷笑道:「上官姑娘,她就是你要找的人,她等了很多年了。」

  上官燕聞言淚如泉湧,與丁雪蓮擁抱在一起:「娘!我找到你了!」

  程淮秀安慰道:「母女相認,本是天大的好事,怎麼能哭哭啼啼?」

  丁雪蓮笑道:「程姑娘說得對,今天是好日子,不能哭哭啼啼的,我給你做了好吃的,嘗嘗兒時的味道。」

  丁雪蓮不會武功,卻把生活技能全都練到滿級,小到炒菜做飯,大到建造榨油作坊,沒有她不會做的事。

  米麵糧油,衣食住行,一個人自給自足,用種地、建造、織布等等事務緩解被囚禁的估計,實在閒下來,就去分析植物藥性,寫了本《藥經》。

  丁雪蓮懂醫術。

  原劇情中,丁雪蓮被半天月囚禁在一處麻風病聚居地,她給麻風病人熬藥治病,足可見其醫術造詣極高。

  生活技能滿級,但卻半點武功不會的丁雪蓮,如何逃避猛獸追殺?

  丁雪蓮剛被關進來的時候,恰好遇到一頭重傷的獨角錦紋金錢豹。


  醫者仁心。

  丁雪蓮救了這頭金錢豹,金錢豹頗有靈性,自願做丁雪蓮的坐騎。

  有金錢豹保護,只要不是被一群迅猛龍圍攻,就能輕鬆逃出生天。

  囚禁多年,好不容易見到外人,丁雪蓮頗為健談,把最近幾年發生的事一一敘說,三人靜靜聽著,直到半夜,丁雪蓮有了倦意,這才各自去休息。

  丁雪蓮和上官燕睡在一個房間。

  李兆廷和程淮秀在湖泊邊上,臨時建造一座木屋,丁雪蓮送來用野獸毛皮做的褥子,還有一床大厚棉被。

  或許是中老年人的特殊喜好,這床棉被上繡著「喜」字,程淮秀面色羞紅的看著棉被,忍不住搓搓衣角。

  前番與龐斑決鬥,在龐斑如神似魔的威壓下,程淮秀的仙胎和李兆廷的天劍進入渾然忘我、心有靈犀、不分彼此的狀態,一切早就該水到渠成。

  只不過李兆廷傷勢太重,身邊總是有電燈泡,再加上程淮秀身體有恙,這才耽擱下來,如今親戚離開,身邊沒有電燈泡,棉被上面繡著紅喜字。

  程淮秀如何忍得住?

  看著局促不安的程淮秀,李兆廷打開一個小包袱,裡面是兩根紅燭,用火折點燃紅燭,用仙果作為祭品。

  兩人對視一眼,盈盈下拜。

  「天地為證,日月為鑑,今與程淮秀結為夫妻,同生共死,榮辱與共,山無棱,天地合,不敢與君絕……

  夫妻情深,有詩為證。

  紅燭搖光映玉顏,仙緣證道兩心連。

  天劍承恩星河璨,仙胎解語璧月圓。

  冰玉果,繡衾鴛,春風暗度錦屏間。

  今朝共綰同心縷,笑指青山萬載眠。

  娘子,可感受到我的心意?」

  「當家的,龐斑那一戰.你身負重傷仍緊握我的手,擋在我身前,我便知這萬丈紅塵唯你值得託付終身。」

  程淮秀滿眼柔情,指尖拂過李兆廷微顫的喉結,「這繡著『喜』字的棉被既是丁姨的祝福,更是天意……」

  李兆廷拿起一枚仙果,蘸取水酒餵入她唇間:「淮秀,戰神殿降臨需等甲子輪迴,但方才拜燭的時刻……

  我的天劍找到了劍鞘。」

  窗外,金錢豹銜來並蒂花。

  窗內,瀑流聲漸隱於纏綿低語。

  兩人情不自禁運轉雙修大法和龍魂鳳血錄,萬物滋長,天人合一。

  不知不覺,兩人同時進入精神空靈的境界,不知天地宇宙為何物。

  李兆廷揮手一掌熄滅紅燭。

  五羅輕煙掌!

  ……此處省略很多字……

  翌日清晨。

  程淮秀在木屋沉睡。

  李兆廷在湖邊悠閒的打太極。

  王盛蘭的推理得到驗證。

  靜齋仙子和魔教妖女差不多。

  在某些方面,都是菜雞水平。

  厲勝男是因為心法問題,導致皮膚比較敏感,程淮秀同樣是心法問題,慈航劍典靈性太高,一旦陷入熱戀,全心全意沉浸在戀情中,李兆廷只需隨意使個眼色,就讓程淮秀酸軟無力。

  經過一夜治療,李兆廷的傷勢痊癒五六成,離開沙漠之甍前,就能把傷勢徹底治好,順便把最新領悟的萬劍歸宗修改完善,沙漠之甍元氣充裕,很容易進入渾然忘我的武道頓悟狀態。

  李兆廷天賦異稟,武道頓悟本就如吃飯喝水一般容易,但是,元氣濃郁的洞天福地,頓悟效果更勝三籌。

  半天月真是暴殄天物。

  守著沙漠之甍這等寶地,何必爭奪四方城?直接開發沙漠之甍啊!

  轉念一想,半天月最擅長的武功是金佛不壞身,是練氣、煉體法門,類似金剛不壞體神功,以元陽真氣凝聚堅不可摧的護體罡氣,唯有同時轟擊身體全部穴位,才能攻破金佛不壞身。

  古木天就是這麼做的。

  一巴掌把半天月拍成半殘。

  金佛不壞身還有個破綻,就是必須以童子身練功,如果失去元陽,必然功力大損,十成功力只剩一兩成。

  練了這麼多年童子功,半天月早就變成精神變態,哪有什麼理智?

  怕是只有年輕時的執念,才能支撐他走下去,說句不好聽的,就連半天月本人,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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