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9章 「有母為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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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69章 「有母為侯」(一)

  大宣開科選士,皆用楷體字答試卷,雖無明文規定,卻是約定俗成。♔🏆 6❾𝔰Ĥù𝔁.𝒸𝔬ϻ 🔥⛵

  因為字被視為讀書人的臉面,字若其人,就是說看一個人寫的字就能看出一個人的品行。

  字不好,就像人不洗臉,不但是對自己不負責,也是對所面對之人不禮貌。

  倘若長得本就草率,還不洗臉,那簡直就是自甘墮落了。

  所以,字寫得好不好,體現的是讀書人的學習態度端不端正。

  這是其一。

  其二,字跡影響閱卷官的觀感。

  寫字欠佳者,即使滿腹經綸,也會名落孫山。

  因此,考生寫字,首要工整,惟求端正拘恭,故而皆用楷體字書寫,橫平豎直,整整齊齊,寫得像木版印刷體一樣。

  雖然對書寫者的才華、性情無疑是一種無形的束縛,但能達到不扣「卷面分」、甚至讓閱卷官提升評價的效果,才是考生追求的終極目標。

  「該名考生非但沒有用楷體書寫,甚至都不用毛筆,這本身就是對考試的不尊重。」禮部官員說。

  小寶這次沒有用毛筆書寫,而是使用了蘸水鋼筆,一是因為鋼筆寫字快,而且適合寫小字;二是這次提供的試捲紙質非常好,可以禁得住硬筆;三則是為了引起些爭議。💀☺ ➅➈SнǗˣ.𝓒oM 🎃☝

  顯然,第三個目的達到了。

  事實上,書寫字體選用楷體,是考生們怕閱卷官看錯字,也是怕讓閱卷官因字誤會自己的品性,所以選擇了最為穩妥的楷體。

  這只是約定俗成的做法,並非有考試規則約束。

  皇帝沒做評論,只是問:「還有嗎?」

  這是問,除此還有什麼不妥之處。

  「皇上您看,這裡。」禮部官員指向小寶試卷的身份信息位置。

  大宣的考卷,寬近半米,長近三米,來回折迭成將近一拃寬左右的冊子。

  就是說這張捲紙抻開了相當於姚明舉手的長度,迭起來戳在地上也有成年人小腿的高度。

  捲紙的最右端,將近三個折迭的寬度,從右往左分別是名次欄、考生信息欄和試卷監造部門的印章。

  這三部分是考生試卷被「糊名」的區域。

  為避免考生信息泄露,會給試卷上的考生信息進行「加密」,做法就是「糊名」。

  糊名也被稱為彌封或者封彌,即在考試結束後,由負責試卷處理的官員,將試卷卷首的考生姓名和籍貫等內容封住。💝✋ ❻➈ᔕ𝒽𝓊𝐱.Ćⓞm ♜🎯

  這樣一來,閱卷官看不到考生信息,就能夠防止閱卷官徇私作弊。

  在小寶的考生信息位置,緊貼著籍貫信息那列字邊上有一溜小字,仿佛是信息寫得不足,因而加以備註。

  事實上那溜小字果真是備註,不過不是信息填寫有問題,因為上面寫的是:有母為侯易謀官,不與學子爭資源。

  「皇上您看,這是故意透露考生信息,這是鄙視朝廷選拔人才制度,這名考生心術不正,態度狂妄!」禮部官員如是說。

  見皇帝不語,禮部官員趕緊用反證法將小寶的試卷進行上綱上線的打擊:「詩賦,本是以物喻理、托物言志的作用;

  但此子的詩作有憊懶抱怨之嫌,好在那首七絕尚算有亮點;

  而經義部分,此子論述平平,可見平日對經書義理所學不精;

  至於策文,行文算是過得去,可其所言之策太過主觀臆斷,兵農不分、軍政不分;

  依此子所言,平日務農,農閒訓練,與沃斯蠻國上馬攻戰、下馬畜牧的部落兵制有何異?

  所謂農閒,百姓卻並未真能得閒,他們需要編筐窩簍、零打散做的找短工貼補家用,方能勉強維持生計;

  若真占用農閒進行訓練,他們如何養活自己?難道,朝廷還要在軍費之外,再增加一項支出嗎?

  那麼,這些人算兵還是算農?戰時可要自動應徵?如何設立番號?

  因此,說此子想當然,已經是將其算作不諳世事、太過單純,若真正追究,倒是要查查他是否另有企圖了!

  考官們本著廣招天下能士的宗旨,出於新倫州乃舊東倫國,教育一途不如大宣先進的考慮,便想儘量將其收在榜內;


  可做排名時,此子的試卷只能算是槓上槓下的位置,便想著看看考生籍貫,若是舊東倫學子,便予以錄取進榜;

  哪知,此子竟故意泄露身份,還大言不慚說不與學子爭資源!

  他若有真才實學倒也罷了,就這麼滿篇胡言亂語、自以為是的文章,竟也敢如此狂妄!

  鑑於此,考官們最後一致決定其不予錄榜。」

  一番話,講得義正辭嚴,也把小寶的試卷貶低到塵土中。

  事實上,小寶在策文中提到的「講武」,是訓練民兵的方法,卻並不需要軍或政任何一方領導和撥款。

  操作起來很簡單,就像楚清的世界裡,居委會大媽沒事就走街串巷叮囑:「姑娘,裙子穿長點,別被壞小子拿手機拍你裙底照!」

  或是:「街坊鄰居們,你們別總去武警總部那邊拍照片,哪兒的景兒都好看,你拍哪兒不行?非去武警總部那邊?

  我跟伱們說,現在有一種人,專門以收購照片為由頭,把你們手裡與國家機密有關的照片買走!

  我可跟你們說,拍照片可以,你賣照片也沒問題,但是泄露國家機密的話,我知道一個上報一個,絕不講情面!

  你們也是,相互監督,可別做違法的事兒!」

  一個居委會大媽就能做的事兒,根本不需要軍方或衙門出人出錢去領導、籌措。

  如此,只要各村的村長、族老們帶動帶動,閒時召集村人、族人打打獵,藉此教練武事,比如齊步走、向後轉、臥倒、撤退等等。

  讓他們習慣聽令,聽得懂令,一切行動聽指揮,那麼即便有賊盜、劫掠之事發生,百姓也不至於驚恐潰亂。

  這根本花不了多少時間,也不花什麼費用。

  而這,也是與沃斯國開打前,百家興帶人鎮守臨洋縣時所作之事。

  不然,一幫平頭百姓,沒人提前帶著、領著、引導著,怎能在開戰前成功被有序地疏散、且組織當地青壯形成「聯防隊」,去保證百姓的安全?

  老百姓啊,是最膽小、也最「固執」的一群人,他們的家是他們的一切,就算死,也要死在自家,怎會聽話地讓搬走就搬走?

  就算是發生天災、他們不得不去逃難,災情結束後,他們依然會回返回家。

  所以,小寶策文所述,也間接說明臨洋侯之前的戰役,並非豢養私兵,而是調動了「民兵」的力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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