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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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錦衣衛?」

  王二牛瞳孔一縮,露出愕然的神情。

  他雖是個鄉野村夫,見識不廣,卻也聽說過錦衣衛的大名。

  那可是天子犬齒,皇帝懸在百官頭上的一把利刃,擁有先斬後奏之權,級別非常高。

  隨便一個錦衣小兵到了徐陽縣,縣太爺都得點頭哈腰接待的那種。

  「春生哥你怎麼知道山中有錦衣衛?」

  王二牛愕然道。

  陳余邊快步上山,邊道:「昨夜薛愕抓住兩名錦衣衛密探,從他們口中得知鳳梧縣那位隱藏的貴人,當朝八賢王之女林筱筱已混入鎮中,因此才會入鎮搜查。錦衣衛出現在淪陷區,不外乎是要救走林筱筱。而他們的營救行動,肯定不會只是寥寥數人而已,山中肯定還有他們的人馬潛伏!」

  「錦衣衛應該還不知道林筱筱的身份已經暴露,否則便不會只派兩人進鎮刺探,而是全力營救!我們若能找到錦衣衛的人,將林筱筱被擒的消息告訴他們,或許就能借他們之手除去薛愕!」

  王二牛驚道:「可錦衣衛能行嗎?且不說鎮上駐守著數千反賊,人多勢眾。就說...錦衣衛真有能力殺得了薛愕,又豈會讓林筱筱被擒?」

  陳余卻笑道:「那可不一定!錦衣衛是精銳內衛府兵,擅長的是情報搜集與行刺暗殺,正面戰場或許打不過成編制的反賊隊伍,但說到敵後潛伏殺人,他們可是一把好手。殺薛愕用不了蠻力,暗殺的成功率更高!」

  這倒是一句實話。

  錦衣衛,就類似於特工之流,分明衛、暗衛兩部分。

  一群特工上戰場,由於職能和裝備的緣故,打不過成編制的正規軍團很正常。

  但要是說到敵後潛伏,暗中刺殺...那便是他們的老本行,不說一定能殺得了薛愕,至少存在這樣的可能性。

  陳余若能幫助錦衣衛混入鎮中,並蠱惑錦衣衛成功刺殺薛愕,那剩下周皮一個酒囊飯袋,便會好對付得多。

  而錦衣衛本為營救而來,帶不走林筱筱,回去也是死路一條。

  陳余斷定,只要錦衣衛知道林筱筱已經被擒,肯定會不惜代價出手。

  他若再能幫助錦衣衛成功救走林筱筱,日後朝廷打回來,便是大功一件。

  屆時論功行賞,估計連升數級,坐上縣太爺的位置也不說定,此乃一舉兩得的妙計。

  不過他不得而知的是,真正的林筱筱現在就在他家中,被反賊抓住的那個,其實是頂替其身份的許思思...

  「但是...」

  王二牛聽了,臉上仍有憂色。

  陳余卻也擺手道:「先不要多想,找到人再說!」

  「可後山這麼大,就算林中真有錦衣衛潛伏,咱們一時半會兒也難以找到。」

  「無妨。林筱筱剛被抓住,薛愕和那位反賊少主肯定會親自過問,暫時不會來找我們麻煩。這兩天我們可以留在山中全力尋找,務必找到!走,先陪我去拿件東西!」

  陳余說著,便拉著王二牛往先前「撿」到林筱筱的那棵樹下跑去。

  在樹下不遠處的灌木叢中,挖出一張軍弓與三支帶血的箭羽。

  王二牛一眼就看出那是反賊製作的軍弓,驚訝道:「這是反賊的東西,春生哥你怎麼弄到手的?」

  昨天獵殺野豬之後,陳余並沒有把軍弓帶回去,而是就地掩埋。

  從馬國堡手中拿到這把軍弓之後,他便沒打算要還回去。

  即使他能如約完成與馬國堡那「三隻狍子」的賭約,他也會藉口軍弓已經損壞,繼而私藏起來。

  更何況馬國堡現在疲於應對那位少主,根本沒有閒暇來理會那個賭約。

  無形間,倒是讓他投機一把,白白奪得一把上好的軍弓。

  這年頭兵荒馬亂,手上沒一兩件防身的武器,還真不好過活。

  陳余淺笑,「馬國堡給的,以後就是我的了。」

  話剛說完,眼角餘光似乎瞟見了什麼東西。

  他臉色一凝間,快速朝樹下跑去。

  只見地上斜插著幾支袖箭,正是錦衣衛此前在這裡撿到林筱筱腰牌時,驅趕野狼發射出來的。

  袖箭製作精良,精鐵箭身,尾部還刻著某種徽記。


  陳余警覺,袖箭是暗器的一種。

  反賊正在與朝廷軍正面對抗,集團作戰並不會大量裝備暗器,而且箭上的徽記與軍弓不同,那就應該是出自朝廷。

  換句話說,林中果然藏有一支錦衣衛隊伍!

  但還不及開口說話,王二牛從地上撿起一支袖箭,凝重道:「春生哥你看,這支袖箭染血,且帶著一小撮毛髮,竟像是...狼毛?」

  隨後又蹲下身,仔細察看地面上的腳印,接道:「地面上有狼足和人的腳印,按腳印的深淺和大小輪廓來看,起碼有七八人來過這裡!狼足印卻並不密集,估計只有五六隻左右,是一夥小型狼群。」

  「而這種袖箭過於精良,反賊缺少鐵器,根本不會把材料用在製作暗器之上。那就只能是朝廷錦衣衛留下的,他們果然在這裡。」

  王二牛獵戶出身,自幼跟隨父親金山打野,雖年紀不大,卻已經算是個合格的獵人。

  對林中各類野獸的習性與地面痕跡極為敏感,此時只是略微查看,便有了自己的斷定。

  陳余走過去一看,點了點頭,「且先不管這群錦衣衛為何會出手攻擊狼群,但確定他們還在山中那就好辦了。大山是我們獵人的大本營,循著他們留下的蹤跡,肯定能找到人。」

  「林筱筱雖已被抓,但反賊並沒有放棄追捕其他朝廷餘孽,錦衣衛大概率還逃不出去。把袖箭都撿了,然後咱們四處看看。」

  袖箭必須配備專屬的袖弓,才能形成殺傷力。

  陳余雖沒有袖弓,但他看重的是袖箭本身的材質。

  作為穿越者,他腦中藏著許多遠超這個時代認知的強大武器。

  例如鐵質複合弓,連弩機,乃至火銃。

  要想把這些武器成功製造出來,必先有鐵。

  反賊對鐵器的管制極限,根本不容許百姓私自藏有。

  錦衣衛「財大氣粗」,卻用精製袖箭去驅趕狼群,事後也沒有收走,倒是給他白撿了一個便宜。

  要知道,古代戰爭期間,需要大量鐵礦製造兵器,鐵是極其珍貴的。

  一個多時辰後,已是正午。

  林中變得悶熱無比,二人循著昨日錦衣衛留下的蹤跡找了大半天,卻連個人影都沒見到,只能暫時在林中的一片空地休整。

  王二牛從身後包囊中取出羊皮水袋和半張烙餅,撕出一半給陳余後,小有腹誹道:「他娘的,這群錦衣衛還真是會藏,他們似乎故意留下許多假蹤跡,讓咱們好幾次都撲了個空。」

  陳余接過烙餅,咬了一口,道:「畢竟是天子犬齒,錦衣衛具備一定的反跟蹤意識,擅於潛伏和隱匿行蹤,我們要是能輕易找到,那才叫奇怪!」

  王二牛哼道:「打仗的時候沒見什麼本事,逃跑隱匿的功夫卻是一流。依俺看,錦衣衛也不過如此,脫了他們那身官衣,估計連俺都比不上。哎,春生哥,咱來都來了,要不就順便打幾隻野貨,回去好打打牙祭?反正,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人,可不能白白浪費了進山的機會。」

  「剛才咱們一路過來又發現了好幾處狼群的蹤跡,不如咱先開個小差,把那伙小狼群給打了?」

  陳余想了想,並沒有反對。

  雖說此次進山的主要目的是找人,但順帶搞點獵物回去,卻也未嘗不可。

  那伙狼群的族員數量並不多,而且此前被錦衣衛用袖箭擊傷過,如果能找到它們的巢穴,一窩端掉也不是不可能。

  再者,狼皮可是稀罕物。

  備下幾張狼皮,等入冬後,給小姨做一件皮襖也挺合適的。

  於是,便點頭道:「好,效率起見,分頭行事,先在這附近布下陷阱,晚些時候回來查看,再去搜尋狼群的蹤跡。」

  說完,便將手中的朴刀遞給王二牛,自己則用從林筱筱手上奪來的那柄匕首。

  王二牛點頭,接過朴刀快速離去。

  這大個子剛剛在衙門把狩獵的武器還回去,此時身無寸鐵,陳余從反賊那裡得到的這柄朴刀可暫時給他使用。

  二人都算是成熟的獵人,在林中布置捕獵陷阱已是駕輕就熟。

  陳余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將落葉鋪在一處吊索陷阱上,起身剛要離開。

  正在這時。

  不遠處的草叢中突然傳出一聲振翅,一隻碩大的野雞飛快撲翅遁逃。


  陳余眼前一亮,立即快步追去。

  同時手上彎弓搭箭,雷霆射出一箭。

  野雞遁逃的速度極快,而且專往那些荊棘密布的灌木叢跑,極難捕捉。

  若一箭射空,幾乎就可以放棄追捕了。

  只因,你根本無法在叢林中跑得過一隻亡命奔逃的野雞,關鍵是它逃跑的路線狡猾多變,讓人無從預判。

  嗖!

  陳余對自己的移動射擊還是很有信心的,但這一箭卻射空。

  野雞一個撲哧躍起,轉眼消失在視野內。

  陳余停下腳步,啞然失笑,雖有些失望,但並沒有盲目再追。

  然而。

  就在他走過去,撥開灌木,想要撿回那支箭矢時。

  眼前出現的某棵植物卻驀然引起了他的注意,待認清那棵植物時,他不禁興奮大叫:

  「這是什麼?老子發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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