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通通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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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的事,讓樂哥兒費心了。」

  「三姑是我親姑姑,在朝廷律法允許的範圍內能幫則幫嘛。至於姑父你,是被陛下親自下令留在宮中的,我也不好胡亂去為你求情,免得被御史參我們結黨營私,還望叔父見諒。」

  「我明白的,我根本就沒有投靠兗王,陛下聖明,自會辨別,你若前來為我求情,說不定還會引起陛下的猜忌,覺得兗王是想通過我來結交你,從而獲取你們王家的支持。」

  來到會客廳,王偉樂便看到盛華蘭跟兄弟姐妹們走在一起聊天:「表姐。莊姐兒也來了,讓表叔抱抱。」

  莊姐兒是盛華蘭和袁文紹的女兒,今年四歲,長得肉乎乎的,性格也十分開朗,很是招人喜歡。

  「表叔好。」

  「你也好,今天你爹沒有和你們一起過來嗎?」

  「我爹去衙門了,我和娘過來看望外祖父。」

  「我把這茬給忘了,回頭叔父就給你爹放假,讓他陪你過來玩,好不好?」

  「好。」

  王偉樂逗了好一會表侄女後,這才把她還給盛華蘭。

  「表弟如今已經功成名就,又這麼喜歡孩子,何不著手娶親?」

  「我大哥尚未娶親,父母也遠在外地,婚事便耽擱了下來。」

  「哦。明日永昌伯爵府的吳大娘子會在她家的馬場舉辦馬球會,表弟有空的話不妨過去看看熱鬧。」

  王偉樂現在是朝廷命官,要去應酬的對象應該是那些勛貴子弟的父輩:「我就不去了。」

  吃過飯後,王偉樂便起身告辭,回到衙門繼續處理公務。

  「華兒,吳大娘子舉辦的馬球會,到時候會有許多官宦人家的子弟參加,能不能帶上你妹妹如蘭。」

  「母親,您放印子錢的事情已經在京城裡傳的沸沸揚揚,妹妹就算前去參加也會遭人嫌棄,甚至是被人出言嘲諷,何苦來哉。」

  王若弗不捨得盛如蘭受委屈:「既如此,那便算了。說起來都怨我,如果我不是信了你大姨的鬼話,也不會搞成現在這個樣子。」

  「母親,你也不想的,都怪大姨算計你。不過事情都過去了,咱們以後誰也別提了。」

  「嗯,你婆婆有沒有因此欺負你呀?」

  「沒有,官人在表弟手下當差,有他護著我,我不會受欺負的。」

  「那就好。說起來樂哥兒這人真心不錯,進士出身,有王家為助力,按照你父親的推斷,他將來必定位居廟堂之上,成為朝廷重臣。你說我要是把你妹妹如蘭許配給他,他會同意嗎?」

  「聽官人說不少達官貴人想要把女兒許給表弟,連我婆婆都想把小女兒許給他,但都被他給拒絕了。父親的官職比他還低,此事他大概不會同意。」

  「哎,他們這些文官都想高娶,想要藉助妻子娘家的勢力在仕途上平步青雲,你祖父,你父親,就連你弟弟長柏,你祖母和你父親也都想讓他高娶。雖然我不想承認,但樂哥兒確實比他們所有人都要出色,他不願意娶咱們如蘭也很正常。」

  如果王偉樂聽到這話肯定喊冤,不是他不想娶,是不能娶,如果可以的話,他恨不得把遇到的好女孩,通通娶回家。

  「不如把妹妹許給大表哥吧,大表哥今年二十四歲,比妹妹大八歲,算起來也合適。」

  「那我寫信給你外祖母和大嫂,問問她們的意見。」

  余太夫人帶著余嫣然過來盛家做客,盛家大為感動,覺得余家人特別有人情味,不會因為盛家名聲受損便不再來往,其實是余嫣然找盛明蘭有事相詢。

  「明蘭,我要的百鳥朝鳳圖你繡好了嗎?」

  「你這次給我的線有些問題,險些掉色。」

  「那怎麼辦呀?我繼母看到肯定會說我的。」

  「不用擔心,我看到後用魚膠混了色,輕易不會掉色的。」

  余嫣然先驚後喜,抱著盛明蘭連連道謝:「過些天我送你兩瓶錯認水(低度果酒)。」

  ...

  「大人,明天永昌伯爵府會召開馬球會,我想跟你告假一天過去看看熱鬧。」

  王偉樂剛想答應,隨後想到顧廷燁會因此看上余嫣然,後來因為朱曼娘摻和進來,害得余嫣然名聲掃地,致使身為堂堂太師嫡孫女的余嫣然,最後竟被遠嫁給一個瘸腿的男子。


  「所謂的馬球會不過是一群官宦人家的子女在玩耍,沒什麼意思。明天咱們把休沐的兄弟們叫到一起,出城打獵,燒烤喝酒、豈不快哉。」

  「大人是想讓我不要跟那幫紈絝子弟來往吧,在京城的勛貴子弟圈,打馬球沒人是我的對手,去了也沒多大意思,就依大人所言,明日跟兄弟們出城打獵。」

  王偉樂小時候讀書沒有天賦,家裡曾經請熟悉武藝的人回來教他,中進士做官之後,更是請武舉人教他武藝,閒事也會讀武經七書,《孫子》、《吳子》、《司馬法》、《尉繚子》、《三略》、《六韜》和《唐李問對》。

  時至今日,他的武藝和謀略皆屬上乘,可惜一直以來都沒有機會施展,如今帶著幾十人出城打獵,騎在高頭大馬之上彎弓射箭,這感覺倒也很不錯。

  「這片山林屬於開封府衙門,今天大家可以隨意狩獵,來一場大比拼,看看誰獲得的獵物最多。」

  「大人,有什麼彩頭沒有?」

  「今天誰贏了,就可以獲得我手裡的一百兩銀票。」

  看到王偉樂手裡的銀票,現場頓時就沸騰了。從九品的官員,一個月的俸祿也就十二兩銀子。對衙門的捕快和士兵來說,一百兩銀子比他們一年的俸祿還要多,他們能不激動嘛。

  狩獵半天之後眾人在約定的地點集合,清點所獲。

  「捕快楊不凡射殺野物一隻,士兵李瑞英射殺獵物兩隻...巡檢顧大人射殺獵物十隻,射殺獵物最多的是咱們的王大人,一共射殺野物十二隻!讓我們恭喜王大人獲勝!」

  「大人威武!...」

  王偉樂舉起右手,現場眾人瞬間安靜下來:「這一百兩銀子是我拿出來作為獎勵的,沒理由自己拿回去,我決定把這些銀子拿去買酒和吃的,今日不分大人、捕快和士兵,大家同吃同喝!」

  「好!」這下眾人的喝彩聲顯得更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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