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美夢和噩夢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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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即將到來。

  這是一天之中最為黑暗的時刻。

  空蕩蕩的房間裡,崔恕依偎著我的膝蓋,最終和衣而眠。

  別誤會。

  他現在依然是看不到我的狀態,更別提觸碰到我。

  可不知怎麼,仿佛是天生默契一般,崔恕就是知道我在哪裡。

  於是,此刻室內的場景就變得尤其詭異。

  若有人突然進來,一定會看到崔恕正躺在一大堆話本堆成的海洋中,整個人蜷縮成蝦米。

  他像是很冷的樣子,又像是很安心的樣子,雖然睡的時間不長,但睡相卻異常安詳。

  黎明前的黑暗到底什麼時候才能退去?

  我看著崔恕蒼白的側臉,忍不住伸手撫過他的發梢。

  然而。

  很可惜。

  在沒有某些特定媒介的情況下,我的手只能呈半透明狀,輕輕沒入崔恕的腦內。

  ……這一幕更詭異了,真的很像女鬼索命。

  但只有我和崔恕明白,對於現在的我們來說,哪怕只是這樣的觸碰,也尤為珍貴。

  更何況,若我的手真能直接探入崔恕的大腦,或許我會選擇取出他腦中以往那些痛苦的記憶。

  也不知是哪本書告訴我的,又或是人們都這樣說,所以我也這樣認為:

  人的記憶並不存在於心,而是存在於腦。

  既然如此,只要一個人的腦中全是美好的記憶和事物,那想必這人就不會再做噩夢了吧?

  我希望我的少年郎永遠不做噩夢。

  除此之外,我還聽說過,上古有一種妖獸,專以人類噩夢為食。

  怎麼樣?

  這些傳聞是不是聽上去還挺令人心生嚮往的?

  那些最難被人遺忘的痛苦,在理論上和傳說中,居然可以如此輕易的被拔除。

  若事情真是我們想的這麼簡單就好了。

  事實上,在所有的理論和傳說中,遺忘痛苦都是有代價的。

  而所謂代價,正是連同記憶中的美好,一起被消除。

  一個人的痛苦,往往和他內心的美好有所關聯。

  一個人的噩夢主角,往往和他曾經摯愛的音容笑貌別無兩樣。

  這就像是我和崔恕。

  我們年少時幾乎形影不離,雙方記憶中都刻滿了對方的影子。

  也正因為這樣,崔恕的痛苦根源就很顯而易見了。

  無論是美夢還是噩夢,崔恕記憶里的那張臉,都是我。

  如果世上真的存在食夢獸,那它出現後的第一件事,應該不是吃掉崔恕的噩夢,而是吃掉我。

  但我不會難過的。

  因為這本來就是我的選擇。

  只是,在我被吃掉之前,我可能會想看看崔恕的前九十九次人生。

  我想知道,在過去的輪迴之中,我的少年郎是不是每次都是一個人苦苦堅持,直到最後別無他法,所以才選擇一了百了。

  我好像從來都沒提起過,崔恕他,其實是個很怕孤單的人。

  崔恕在外,看似難以接近,但私底下完全就是個粘人精大型犬。

  有時他從南方回來,入宮述職之後,便會有幾日休沐在家。

  而這時,若吃完飯我去廚房拿點心吃,在這短短几分鐘內他看不到我,就會鬧脾氣。

  怎麼個鬧法?

  啊……說起來也挺丟人的。

  一次我去拿了碗紅豆粥,回房間時繞過一條走廊,崔恕就站在屋檐下,說:

  「梔梔去拿紅豆粥給我,梔梔好。」

  「走廊害我家梔梔多繞半條路,走廊壞。」

  我聽了,滿臉都寫著無語。

  可崔恕的的確確就是這麼粘人。

  所以,在我死後,崔恕他到底是怎麼生活的?

  如果在我死後,崔恕平均只活了三十天左右就去死了,那九十九次算下來,就是兩千九百多天,將近三千天。


  而三千天,折算成年,又是整整八年。

  八年。

  原來我的少年郎,居然已經獨自生活了至少八年了啊。

  這個時間真的很漫長。

  要知道,我和崔恕認識的時候,也才剛好八歲。

  而且我聽說,人對死去之人的愛意,往往三年過後就會消散。

  這不對吧?

  要真是這樣的話,崔恕豈不是早該忘記我了?

  但倘若我換個思路來想的話,事情依然也說得通。

  人們不是常說,痛苦比美好持續的時間更久嗎?

  這或許就是崔恕的癥結所在吧。

  想到這,我就收回我的手。

  崔恕依然還在睡夢中,卻像是感受到了什麼似的,輕輕的皺了皺眉。

  是夢到我了嗎?阿恕。

  我在心中問道,唇邊卻帶著苦笑。

  我猜你今晚的夢境,也是美夢之後,噩夢降臨。

  ……

  今天的天亮得很慢。

  黎明前的黑暗持續了非常之久,差點讓我以為這個早晨即將成為本書的爛尾結局。

  我當時還想呢。

  是不是因為我和崔恕的行為已經徹底毀掉了本書大綱,所以作者「祂」一氣之下,直接撂挑子不幹了,爛尾棄坑。

  好險好險。

  我嘿嘿一笑,撫了撫胸,在漫長的晨光中和崔恕一起起身洗漱。

  只不過,我是鬼,洗漱之事與我而言自然是沒必要了。

  於是我就百無聊賴的看著崔恕用熱帕子擦臉的模樣。

  只是沒想到,崔恕以前給我擦臉時次次都很認真,怎料換成他自己,就潦草了很多。

  直到放下毛巾之前,我都是這麼想的。

  誰知,下一秒。

  崔恕竟突然轉身,衝著我的方向道:

  「梔梔,早上好。」

  我一愣,連忙湊近看了看崔恕的眼珠子。

  不是,他也看不到我啊。

  他到底是怎麼知道我在這裡的?

  我有些挫敗,就往左邊的屏風後飄去。

  結果崔恕頭也不回的就說:

  「梔梔,別鬧了,屏風後面灰大,快過來。」

  我簡直氣死了,真想不通崔恕是不是腦袋後面長了眼睛。

  哦,也不對。

  說不定是崔恕天生就有陰陽眼,本來就能看得到我呢?

  那我這些天在他身邊的種種行為,豈不是都被崔恕看光了?

  若真是如此,那可就太好了。

  我這個人算是徹底完蛋了。

  要知道,自從我死後變成鬼,我一直都是個坐沒坐相站沒站相的邋遢鬼。

  雖然崔恕也清楚我是個什麼脾氣,在我生前也沒少看過我在家中大大咧咧的諸多模樣。

  但那時我還有些王妃包袱在身上,至少不會像個毛毛蟲一樣趴在他書桌上蠕動,或者像個布口袋似的,倒掛在樹梢上做鬼臉。

  我不活了!

  好在,正當我的胡思亂想即將衝破天靈蓋時。

  崔恕卻又笑了聲。

  那是清清淺淺的一聲笑,帶著些許寵溺,和微弱的心酸。

  「梔梔,你又在胡思亂想。」

  「放心吧,我看不見你。」

  「我只是太了解你了,所以才猜到了你應該會站在哪裡、會去哪裡而以。」

  說到這,崔恕的聲音微微停頓。

  「梔梔,你要記住,你對我來說,就像呼吸一樣,根本不需要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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