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美夢和噩夢都是我
黎明即將到來。
這是一天之中最為黑暗的時刻。
空蕩蕩的房間裡,崔恕依偎著我的膝蓋,最終和衣而眠。
別誤會。
他現在依然是看不到我的狀態,更別提觸碰到我。
可不知怎麼,仿佛是天生默契一般,崔恕就是知道我在哪裡。
於是,此刻室內的場景就變得尤其詭異。
若有人突然進來,一定會看到崔恕正躺在一大堆話本堆成的海洋中,整個人蜷縮成蝦米。
他像是很冷的樣子,又像是很安心的樣子,雖然睡的時間不長,但睡相卻異常安詳。
黎明前的黑暗到底什麼時候才能退去?
我看著崔恕蒼白的側臉,忍不住伸手撫過他的發梢。
然而。
很可惜。
在沒有某些特定媒介的情況下,我的手只能呈半透明狀,輕輕沒入崔恕的腦內。
……這一幕更詭異了,真的很像女鬼索命。
但只有我和崔恕明白,對於現在的我們來說,哪怕只是這樣的觸碰,也尤為珍貴。
更何況,若我的手真能直接探入崔恕的大腦,或許我會選擇取出他腦中以往那些痛苦的記憶。
也不知是哪本書告訴我的,又或是人們都這樣說,所以我也這樣認為:
人的記憶並不存在於心,而是存在於腦。
既然如此,只要一個人的腦中全是美好的記憶和事物,那想必這人就不會再做噩夢了吧?
我希望我的少年郎永遠不做噩夢。
除此之外,我還聽說過,上古有一種妖獸,專以人類噩夢為食。
怎麼樣?
這些傳聞是不是聽上去還挺令人心生嚮往的?
那些最難被人遺忘的痛苦,在理論上和傳說中,居然可以如此輕易的被拔除。
若事情真是我們想的這麼簡單就好了。
事實上,在所有的理論和傳說中,遺忘痛苦都是有代價的。
而所謂代價,正是連同記憶中的美好,一起被消除。
一個人的痛苦,往往和他內心的美好有所關聯。
一個人的噩夢主角,往往和他曾經摯愛的音容笑貌別無兩樣。
這就像是我和崔恕。
我們年少時幾乎形影不離,雙方記憶中都刻滿了對方的影子。
也正因為這樣,崔恕的痛苦根源就很顯而易見了。
無論是美夢還是噩夢,崔恕記憶里的那張臉,都是我。
如果世上真的存在食夢獸,那它出現後的第一件事,應該不是吃掉崔恕的噩夢,而是吃掉我。
但我不會難過的。
因為這本來就是我的選擇。
只是,在我被吃掉之前,我可能會想看看崔恕的前九十九次人生。
我想知道,在過去的輪迴之中,我的少年郎是不是每次都是一個人苦苦堅持,直到最後別無他法,所以才選擇一了百了。
我好像從來都沒提起過,崔恕他,其實是個很怕孤單的人。
崔恕在外,看似難以接近,但私底下完全就是個粘人精大型犬。
有時他從南方回來,入宮述職之後,便會有幾日休沐在家。
而這時,若吃完飯我去廚房拿點心吃,在這短短几分鐘內他看不到我,就會鬧脾氣。
怎麼個鬧法?
啊……說起來也挺丟人的。
一次我去拿了碗紅豆粥,回房間時繞過一條走廊,崔恕就站在屋檐下,說:
「梔梔去拿紅豆粥給我,梔梔好。」
「走廊害我家梔梔多繞半條路,走廊壞。」
我聽了,滿臉都寫著無語。
可崔恕的的確確就是這麼粘人。
所以,在我死後,崔恕他到底是怎麼生活的?
如果在我死後,崔恕平均只活了三十天左右就去死了,那九十九次算下來,就是兩千九百多天,將近三千天。
而三千天,折算成年,又是整整八年。
八年。
原來我的少年郎,居然已經獨自生活了至少八年了啊。
這個時間真的很漫長。
要知道,我和崔恕認識的時候,也才剛好八歲。
而且我聽說,人對死去之人的愛意,往往三年過後就會消散。
這不對吧?
要真是這樣的話,崔恕豈不是早該忘記我了?
但倘若我換個思路來想的話,事情依然也說得通。
人們不是常說,痛苦比美好持續的時間更久嗎?
這或許就是崔恕的癥結所在吧。
想到這,我就收回我的手。
崔恕依然還在睡夢中,卻像是感受到了什麼似的,輕輕的皺了皺眉。
是夢到我了嗎?阿恕。
我在心中問道,唇邊卻帶著苦笑。
我猜你今晚的夢境,也是美夢之後,噩夢降臨。
……
今天的天亮得很慢。
黎明前的黑暗持續了非常之久,差點讓我以為這個早晨即將成為本書的爛尾結局。
我當時還想呢。
是不是因為我和崔恕的行為已經徹底毀掉了本書大綱,所以作者「祂」一氣之下,直接撂挑子不幹了,爛尾棄坑。
好險好險。
我嘿嘿一笑,撫了撫胸,在漫長的晨光中和崔恕一起起身洗漱。
只不過,我是鬼,洗漱之事與我而言自然是沒必要了。
於是我就百無聊賴的看著崔恕用熱帕子擦臉的模樣。
只是沒想到,崔恕以前給我擦臉時次次都很認真,怎料換成他自己,就潦草了很多。
直到放下毛巾之前,我都是這麼想的。
誰知,下一秒。
崔恕竟突然轉身,衝著我的方向道:
「梔梔,早上好。」
我一愣,連忙湊近看了看崔恕的眼珠子。
不是,他也看不到我啊。
他到底是怎麼知道我在這裡的?
我有些挫敗,就往左邊的屏風後飄去。
結果崔恕頭也不回的就說:
「梔梔,別鬧了,屏風後面灰大,快過來。」
我簡直氣死了,真想不通崔恕是不是腦袋後面長了眼睛。
哦,也不對。
說不定是崔恕天生就有陰陽眼,本來就能看得到我呢?
那我這些天在他身邊的種種行為,豈不是都被崔恕看光了?
若真是如此,那可就太好了。
我這個人算是徹底完蛋了。
要知道,自從我死後變成鬼,我一直都是個坐沒坐相站沒站相的邋遢鬼。
雖然崔恕也清楚我是個什麼脾氣,在我生前也沒少看過我在家中大大咧咧的諸多模樣。
但那時我還有些王妃包袱在身上,至少不會像個毛毛蟲一樣趴在他書桌上蠕動,或者像個布口袋似的,倒掛在樹梢上做鬼臉。
我不活了!
好在,正當我的胡思亂想即將衝破天靈蓋時。
崔恕卻又笑了聲。
那是清清淺淺的一聲笑,帶著些許寵溺,和微弱的心酸。
「梔梔,你又在胡思亂想。」
「放心吧,我看不見你。」
「我只是太了解你了,所以才猜到了你應該會站在哪裡、會去哪裡而以。」
說到這,崔恕的聲音微微停頓。
「梔梔,你要記住,你對我來說,就像呼吸一樣,根本不需要人提示。」
這是一天之中最為黑暗的時刻。
空蕩蕩的房間裡,崔恕依偎著我的膝蓋,最終和衣而眠。
別誤會。
他現在依然是看不到我的狀態,更別提觸碰到我。
可不知怎麼,仿佛是天生默契一般,崔恕就是知道我在哪裡。
於是,此刻室內的場景就變得尤其詭異。
若有人突然進來,一定會看到崔恕正躺在一大堆話本堆成的海洋中,整個人蜷縮成蝦米。
他像是很冷的樣子,又像是很安心的樣子,雖然睡的時間不長,但睡相卻異常安詳。
黎明前的黑暗到底什麼時候才能退去?
我看著崔恕蒼白的側臉,忍不住伸手撫過他的發梢。
然而。
很可惜。
在沒有某些特定媒介的情況下,我的手只能呈半透明狀,輕輕沒入崔恕的腦內。
……這一幕更詭異了,真的很像女鬼索命。
但只有我和崔恕明白,對於現在的我們來說,哪怕只是這樣的觸碰,也尤為珍貴。
更何況,若我的手真能直接探入崔恕的大腦,或許我會選擇取出他腦中以往那些痛苦的記憶。
也不知是哪本書告訴我的,又或是人們都這樣說,所以我也這樣認為:
人的記憶並不存在於心,而是存在於腦。
既然如此,只要一個人的腦中全是美好的記憶和事物,那想必這人就不會再做噩夢了吧?
我希望我的少年郎永遠不做噩夢。
除此之外,我還聽說過,上古有一種妖獸,專以人類噩夢為食。
怎麼樣?
這些傳聞是不是聽上去還挺令人心生嚮往的?
那些最難被人遺忘的痛苦,在理論上和傳說中,居然可以如此輕易的被拔除。
若事情真是我們想的這麼簡單就好了。
事實上,在所有的理論和傳說中,遺忘痛苦都是有代價的。
而所謂代價,正是連同記憶中的美好,一起被消除。
一個人的痛苦,往往和他內心的美好有所關聯。
一個人的噩夢主角,往往和他曾經摯愛的音容笑貌別無兩樣。
這就像是我和崔恕。
我們年少時幾乎形影不離,雙方記憶中都刻滿了對方的影子。
也正因為這樣,崔恕的痛苦根源就很顯而易見了。
無論是美夢還是噩夢,崔恕記憶里的那張臉,都是我。
如果世上真的存在食夢獸,那它出現後的第一件事,應該不是吃掉崔恕的噩夢,而是吃掉我。
但我不會難過的。
因為這本來就是我的選擇。
只是,在我被吃掉之前,我可能會想看看崔恕的前九十九次人生。
我想知道,在過去的輪迴之中,我的少年郎是不是每次都是一個人苦苦堅持,直到最後別無他法,所以才選擇一了百了。
我好像從來都沒提起過,崔恕他,其實是個很怕孤單的人。
崔恕在外,看似難以接近,但私底下完全就是個粘人精大型犬。
有時他從南方回來,入宮述職之後,便會有幾日休沐在家。
而這時,若吃完飯我去廚房拿點心吃,在這短短几分鐘內他看不到我,就會鬧脾氣。
怎麼個鬧法?
啊……說起來也挺丟人的。
一次我去拿了碗紅豆粥,回房間時繞過一條走廊,崔恕就站在屋檐下,說:
「梔梔去拿紅豆粥給我,梔梔好。」
「走廊害我家梔梔多繞半條路,走廊壞。」
我聽了,滿臉都寫著無語。
可崔恕的的確確就是這麼粘人。
所以,在我死後,崔恕他到底是怎麼生活的?
如果在我死後,崔恕平均只活了三十天左右就去死了,那九十九次算下來,就是兩千九百多天,將近三千天。
而三千天,折算成年,又是整整八年。
八年。
原來我的少年郎,居然已經獨自生活了至少八年了啊。
這個時間真的很漫長。
要知道,我和崔恕認識的時候,也才剛好八歲。
而且我聽說,人對死去之人的愛意,往往三年過後就會消散。
這不對吧?
要真是這樣的話,崔恕豈不是早該忘記我了?
但倘若我換個思路來想的話,事情依然也說得通。
人們不是常說,痛苦比美好持續的時間更久嗎?
這或許就是崔恕的癥結所在吧。
想到這,我就收回我的手。
崔恕依然還在睡夢中,卻像是感受到了什麼似的,輕輕的皺了皺眉。
是夢到我了嗎?阿恕。
我在心中問道,唇邊卻帶著苦笑。
我猜你今晚的夢境,也是美夢之後,噩夢降臨。
……
今天的天亮得很慢。
黎明前的黑暗持續了非常之久,差點讓我以為這個早晨即將成為本書的爛尾結局。
我當時還想呢。
是不是因為我和崔恕的行為已經徹底毀掉了本書大綱,所以作者「祂」一氣之下,直接撂挑子不幹了,爛尾棄坑。
好險好險。
我嘿嘿一笑,撫了撫胸,在漫長的晨光中和崔恕一起起身洗漱。
只不過,我是鬼,洗漱之事與我而言自然是沒必要了。
於是我就百無聊賴的看著崔恕用熱帕子擦臉的模樣。
只是沒想到,崔恕以前給我擦臉時次次都很認真,怎料換成他自己,就潦草了很多。
直到放下毛巾之前,我都是這麼想的。
誰知,下一秒。
崔恕竟突然轉身,衝著我的方向道:
「梔梔,早上好。」
我一愣,連忙湊近看了看崔恕的眼珠子。
不是,他也看不到我啊。
他到底是怎麼知道我在這裡的?
我有些挫敗,就往左邊的屏風後飄去。
結果崔恕頭也不回的就說:
「梔梔,別鬧了,屏風後面灰大,快過來。」
我簡直氣死了,真想不通崔恕是不是腦袋後面長了眼睛。
哦,也不對。
說不定是崔恕天生就有陰陽眼,本來就能看得到我呢?
那我這些天在他身邊的種種行為,豈不是都被崔恕看光了?
若真是如此,那可就太好了。
我這個人算是徹底完蛋了。
要知道,自從我死後變成鬼,我一直都是個坐沒坐相站沒站相的邋遢鬼。
雖然崔恕也清楚我是個什麼脾氣,在我生前也沒少看過我在家中大大咧咧的諸多模樣。
但那時我還有些王妃包袱在身上,至少不會像個毛毛蟲一樣趴在他書桌上蠕動,或者像個布口袋似的,倒掛在樹梢上做鬼臉。
我不活了!
好在,正當我的胡思亂想即將衝破天靈蓋時。
崔恕卻又笑了聲。
那是清清淺淺的一聲笑,帶著些許寵溺,和微弱的心酸。
「梔梔,你又在胡思亂想。」
「放心吧,我看不見你。」
「我只是太了解你了,所以才猜到了你應該會站在哪裡、會去哪裡而以。」
說到這,崔恕的聲音微微停頓。
「梔梔,你要記住,你對我來說,就像呼吸一樣,根本不需要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