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煤業公所的競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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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5章 煤業公所的競爭者

  明代的縣衙,就好似後世的基層機關。

  忙碌,是一種常態。

  原來,縣內事務主要交給縣丞打理,李斌還不覺得有什麼。可當他真把差事全攬到自己頭上後,李斌忽然又有點後悔自己的「沒事找事」了.

  從縣試定題,到賦稅徵收;從牢獄管理,到治安管控;從下鄉勸農,到視察水利;從時令祭祀,到皇差漕運。

  莫說一一經辦了,光是布置任務,研討政論,不知不覺間,一個上午就過去了。

  而李斌手邊的日程表,更是被瞬間排得滿滿當當。

  七月初七,祭祀先農壇、城隍廟;初八,下鄉;初十,升堂問案、受理民狀;十二,下鄉;十三,會見鄉賢...

  除此以外,還有什麼約談香山、玉河、四邑三鄉的鄉老,籌措、協調築造皇陵所需的「石匠役」;約談孝義、永安等鄉,協調內府所需的「織工役」;

  還有萬全等盧溝橋附近鄉里,出人充當漕夫。把在盧溝橋卸下的漕糧,轉運至通州大運倉,或內城北新倉。

  涵蓋內城外城,編制里數高達75里的宛平。要面對的情況是複雜多變的,從宛平西邊的煤礦產區,逐步到宛平東側的糧食產區;從內城的治安巡防,溝通兵馬、巡捕,到外城坊市的宣武門鈔關、盧溝橋稅課..

  上午安排完了既定的大體事務後,下午還有各房書吏前來研討、溝通具體落實的情況。

  以及,一些少不了的突發情況..

  什麼兵馬司和巡捕營在宛平的地盤上搶案子,宛平縣衙咋辦?

  什麼某個鄉藏丁匿口,躲避徭役,怎麼辦?

  什麼工部來人,要求宛平工房這邊出人,巡視閘壩云云。

  事情一件接著一件,全然沒個消停的空檔。

  好不容易忙活到了申時散衙,李斌還得雷打不動地去吃上兩碗閉門羹。

  俗話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即便李斌看出,這就是「楊廷和集團」破產前的裝強期。但人家,即便是裝強,那也是真比小門小戶的自己要強啊!

  這個頭,不能不低。軟,也不得不服。

  而直到這會,李斌也依然不得消停..

  兵部左侍郎,李府門外。

  忙碌了一天的李大人,正一邊站著當人樁,一邊昏昏欲睡時。

  一個胖乎乎的身影宛如幽靈一般,悄然湊到李斌的身側。然後上來就是一句:「大人,有個不好的消息。」

  「有話說,有屁放。噢,對了,幫我弄碗酸梅湯來。下午在衙門裡,嘴就沒停過..

  「」

  「,好嘞!」

  張贊習慣性地點頭,轉身,然後又愣愣地回頭看向李斌:「大人,那壞消息...」

  「一會回來再說。不是我說你們這些人,就喜歡一驚一乍,動不動就是壞消息,我特麼都聽了一下午了,讓我消停會。」

  「得嘞,大人稍等片刻,小人去去就回。」

  不一會,當張贊捧著一碗酸梅湯回來後,正欲等李斌喝完、休息完,再匯報情況的他。

  忽然又聽到李斌罵人了:「啥壞消息,說啊!站著不動,等我猜呢?」

  「啊?是是是,是小人走神了。」

  在對李斌這中外馳名雙標的行為感到震驚之餘,張贊迅速調整好狀態:「今日鋪內存煤銷售一空後,小人閒不住,就跟著公所那些帳房跑了幾家煤鋪。然後,您猜我瞧見啥了?」

  「王記!」

  「我瞧見王記煤鋪的人了,他們也在找那些小鋪洽談。經小人詢問得知,他們似乎是知道了我宛平煤業的打算,也要拉攏那些小鋪,掛王記招牌。」

  「承諾,只要願意改換門頭,他們王記分文不取。並優先以成本價,向他們供應精製煤球,用以販售。」

  嗯??

  本來還對所謂的「壞消息」不怎麼當回事的李斌,瞬間皺起了眉頭。

  這年頭,有人看懂了自己鼓搗出的加盟商模式?

  尼瑪,這幫人怎地反應如此迅速?!

  「所以,那鋪子你沒談下來,是吧?」


  「大人慧眼如炬,但好叫大人知道。那宣北坊的小鋪東家,雖沒點頭加入我宛平煤業,但也沒敢應那王記的約。」

  「只是小人在想,那宣北坊的鋪子,不敢直接加入王記。估摸著是怕開罪了大人.

  可要是在那些,宛平之外的地界,小人有些擔心。

  擔心什麼,張贊沒說。

  但這並不難猜,無外乎就是錢的問題。

  一邊是加盟,要上繳淨利潤的5%。

  好處是,有那麼一丟丟的官面背景,雖然不能指望這點錢就求到宛平縣衙辦什麼事。

  但好歹這鋪子也算給宛平賺錢的,宛平縣衙雖然不會幫其辦事,但若是有人找事,縣衙怎麼也得出面幫其平事...

  而另一邊,雖然沒有這些好處。但卻有實實在在的銀子,可以落袋為安。

  敦優敦劣,一時間倒也真難以說清。

  尤其是,在這官府信譽並不算好。甚至非常容易出現,「一朝天子一朝臣」之局面的大明社會中。

  現在李斌在知縣任上,他作為發起人,會遵守承諾,維護官聲。可李斌要是離任了呢?

  協議一旦簽了,這縣衙以後就有了名正言順來要錢的道義。到時候,錢照拿,事不辦...

  那他們這些小鋪,不純白在虧損嗎?

  而面對這一問題,李斌設想過解決的辦法。

  比如,增加煤業公所中,加盟商的占比或引入新東家等等。用後世股份制的描述就是,將縣衙在公所的占比,降低至絕對控股權以下。

  這樣,如果縣衙有過分之舉。其餘加盟商、股東聯合,雖然不一定能抗衡公權力代表的縣衙,但最起碼,他們將有反抗縣衙暴政的合理性、合法性支持。

  可問題是,先不說這一辦法能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就是現如今的情況,煤業公所都還沒把攤子鋪開呢。

  沒有足夠的利益驅動,李斌特麼從哪引入有分量的股東?又特麼從哪去拉出大批的加盟商呢?

  在這種「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前,李斌很清楚。

  指望通過講述這個制度,讓那些小鋪子放心、安心,那是決計不可能的。

  所以,該怎麼說服那些小鋪子呢?

  亦或者...

  「昌毅啊,那王記...可是玉河王氏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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