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玩具熊的五夜驚魂
第104章 玩具熊的五夜驚魂
這款遊戲,是前世林舒最喜歡的恐怖遊戲之一。
全名叫做《玩具熊的五夜驚魂》。
這遊戲的劇情說簡單很簡單,說複雜也很複雜。
反正林舒玩了全系列之後,也就只知道個大概,再詳細點那就有點讓人頭暈了。
往往有人提出個理論,沒多久就被新理論推翻了,可這個舊理論依舊在傳播,和新理論一起讓人一個頭兩個大。
可以說,《惡靈附身》的劇情都沒這麼難理解。
劇情簡單來講的話,就是一個變態男人,在自家的披薩店裡誘殺多名兒童,
並把他們的屍體塞進了2米高的機械玩偶裡面。
結果沒想到的是,兒童們的靈魂附身在了那些機械玩偶身上,導致它們午夜(
點後在餐廳徘徊遊走,尋找變態男人復仇。
主角麥可入職披薩店,擔任夜班保安。
通過監控,追蹤機械玩偶們的行動路徑,並及時關門,來保護自己不被跳臉殺。
活過五個晚上就算通關了。
但這五個夜晚並不輕鬆,每一夜難度都會提升,機械玩偶們的行動頻率也會大大增加。
危機重重之下,主角獨自一人在保安室瞻前顧後,隨時緊盯監控和周遭動靜,防止被噶,可以說很刺激了。
林舒之所以選《玩具熊的五夜驚魂》作為《詭帶》的第三章,也是深思熟慮過的。
原因有三個。
一,把遊戲地點搬到阿美莉卡來,方便銜接另一款恐怖遊戲《波比的遊戲時間》。
二,作為地球曾經紅極一時的經典恐怖遊戲,不給藍星人玩一玩,那簡直對不起自己這個穿越者的身份。
三,他的最愛之一。
不過,既然是《詭帶》的第三章,為了契合他的恐怖遊戲宇宙,《五夜驚魂》的劇情就得稍作修改。
主角麥可的身份得從殺手之子,變成穆克夫公司下面的一個可憐受試者。
而原劇情中那單純的復仇大計也得進行魔改。
《五夜驚魂》原系列共有六部作品,每一部的核心玩法都各有千秋,不斷提升。
他打算將這六部作品的精華濃縮起來,一夜一個全新玩法務必讓藍星玩家以最快的速度感受到《五夜驚魂》的魅力。
至於怎麼改,林舒也早就想好了,甚至連劇本都寫出來了。
現在,只需要招人開發就行了。
「新項目的名稱叫《玩具熊的五夜驚魂》。」
林舒的聲音平靜無波。
「具體細節還在完善階段。」
[午夜驚魂...玩具熊?]
余總監愣了下。
這個遊戲名...好奇怪。
午夜驚魂倒還能理解,應該是半夜0點就鬧鬼的意思,符合林總的一貫風格。
但前面綴著的「玩具熊」是啥意思?
難不成這次是要扮演一隻玩具熊,然後在午夜零點經歷靈異事件?
聽起來有點兒童邪典的意思.:
可林總動態上明確提過,核心玩法是防守自衛。
所以,是以玩具熊的視角,堅守陣地,在午夜零點奮力抵抗未知的鬼怪侵襲?
這倒有點像塔防,但似乎又不太對味。
不,應該沒這麼簡單。
以林總的設計水平,絕不可能讓人這麼輕易就猜透玄機,這裡面指定還藏著更深層次的東西。
他甚至開始懷疑,「玩具熊」會不會是什麼隱晦的代號,或者某種象徵意義?
[林總,您這個新項目能繼續和我們合作嗎?]
電話那頭,余總監語氣有些急切。
[我們已經有過一次成功的合作案例了,相信這個新項目我們也能圓滿完成。]
聽到這話,林舒笑了笑,只是淡淡說了一句話。
「余總監,我的公司也要招人了。」
沒有直白的拒絕,也沒有客套的同意。
身為職場人,電話那頭的余峰立刻就明白了話中的意思。
林總的公司要招人了,那麼有人就必須得有活。
而現在正好有個《玩具熊的五夜驚魂》項目。
所以,言下之意就是,林總這次不打算合作了,而是他們自己來開發。
愣了幾秒後,一股說不清是失落還是無奈的情緒湧上余峰心頭。
他其實能理解的。
畢竟以林總的策劃和設計能力,一個人就能靠著公共素材做出「山村老屍」
和「咒怨」這兩大篇章。
如今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啟動資金,自然要組建自己的核心開發團隊。
換作是他也會這麼做,所以他可以理解。
畢竟林總有這個底氣,更有這個實力。
可理解歸理解,讓他眼睜睜看著這麼一個機會溜走,余峰實在不甘心。
《米塔》的巨大成功,已經讓全藍星的遊戲公司都見識到了05的策劃統籌能力,以及設計能力。
雖然遊戲最終是由悖論組開發完成的,但圈內但凡有點眼力見的人都清楚,
《米塔》的靈魂究竟是誰。
在與林總合作之前,悖論組可沒有這樣的成績,一個爆款都沒有。
是合作之後,才有了《米塔》這款滿分神作的誕生。
所以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米塔》到底功在誰。
余峰幾乎可以肯定,此刻正有無數遊戲公司的老闆和投資人,想方設法要和林總搭上線。
甚至重金想要挖走他的怕也不在少數。
儘管根據之前的合同,林總後續的遊戲依舊會在靈境平台上架發售,算是保障了最基本的發行渠道。
但不能只做發行商!
要知道國內大體量的公司可不止像素互娛啊。
余峰要做的,就是想辦法和林總保持合作,為下次合作打好基礎,不給其他公司一點機會。
反正都是合作,那為什麼不能是有過一次經驗的自己呢?
可現在林總已經暗示了這遊戲項目不合作,那有什麼其他方法能讓林總不被其他公司的人找上呢...
思索間,余峰頓時靈光一閃。
他想到了一個主意。
那就是投資!
還是零回報的投資!
既然林總的公司準備招賢納土,那初期各方面的成本就要增加,這些都是錢。
儘管他已經靠著遊戲賺了上億元,但投資這種東西,尤其是在遊戲這個高風險項目上,基本是不會有人傻到拒絕的。
遊戲行業的人基本都希望有人能來投資,哪怕自己有錢也希望別人來投資。
這種事就叫做分擔風險,不至於讓自己的錢全投進去。
靠著投資來維繫跟林總的關係,為以後做打算,他覺得並不虧。
而零回報的投資,更是證明了自己的誠意!
想必林總也拒絕不了吧?
[林總,我理解,暫時不合作也沒關係。]
[您要開公司了,我代表像素互娛,也代表我個人,向您致以最真誠的祝賀,
衷心預祝您的公司未來能夠一飛沖天!]
[根據之前的合同,我們像素互娛已經是您目前唯一的發行商了。考慮到您公司成立初期就要開發遊戲,怕您陷入資金緊張,雖然不太可能,不過我們像素互娛還是希望對您的項目進行一筆專項投資。]
[不需要任何回報的投資。]
[同時,後續的推廣營銷規模,也會跟《米塔》那次一樣,以最高規格最大陣仗的去執行,力求讓全世界玩家都能知道您的遊戲。1
[可以嗎?]
這款遊戲,是前世林舒最喜歡的恐怖遊戲之一。
全名叫做《玩具熊的五夜驚魂》。
這遊戲的劇情說簡單很簡單,說複雜也很複雜。
反正林舒玩了全系列之後,也就只知道個大概,再詳細點那就有點讓人頭暈了。
往往有人提出個理論,沒多久就被新理論推翻了,可這個舊理論依舊在傳播,和新理論一起讓人一個頭兩個大。
可以說,《惡靈附身》的劇情都沒這麼難理解。
劇情簡單來講的話,就是一個變態男人,在自家的披薩店裡誘殺多名兒童,
並把他們的屍體塞進了2米高的機械玩偶裡面。
結果沒想到的是,兒童們的靈魂附身在了那些機械玩偶身上,導致它們午夜(
點後在餐廳徘徊遊走,尋找變態男人復仇。
主角麥可入職披薩店,擔任夜班保安。
通過監控,追蹤機械玩偶們的行動路徑,並及時關門,來保護自己不被跳臉殺。
活過五個晚上就算通關了。
但這五個夜晚並不輕鬆,每一夜難度都會提升,機械玩偶們的行動頻率也會大大增加。
危機重重之下,主角獨自一人在保安室瞻前顧後,隨時緊盯監控和周遭動靜,防止被噶,可以說很刺激了。
林舒之所以選《玩具熊的五夜驚魂》作為《詭帶》的第三章,也是深思熟慮過的。
原因有三個。
一,把遊戲地點搬到阿美莉卡來,方便銜接另一款恐怖遊戲《波比的遊戲時間》。
二,作為地球曾經紅極一時的經典恐怖遊戲,不給藍星人玩一玩,那簡直對不起自己這個穿越者的身份。
三,他的最愛之一。
不過,既然是《詭帶》的第三章,為了契合他的恐怖遊戲宇宙,《五夜驚魂》的劇情就得稍作修改。
主角麥可的身份得從殺手之子,變成穆克夫公司下面的一個可憐受試者。
而原劇情中那單純的復仇大計也得進行魔改。
《五夜驚魂》原系列共有六部作品,每一部的核心玩法都各有千秋,不斷提升。
他打算將這六部作品的精華濃縮起來,一夜一個全新玩法務必讓藍星玩家以最快的速度感受到《五夜驚魂》的魅力。
至於怎麼改,林舒也早就想好了,甚至連劇本都寫出來了。
現在,只需要招人開發就行了。
「新項目的名稱叫《玩具熊的五夜驚魂》。」
林舒的聲音平靜無波。
「具體細節還在完善階段。」
[午夜驚魂...玩具熊?]
余總監愣了下。
這個遊戲名...好奇怪。
午夜驚魂倒還能理解,應該是半夜0點就鬧鬼的意思,符合林總的一貫風格。
但前面綴著的「玩具熊」是啥意思?
難不成這次是要扮演一隻玩具熊,然後在午夜零點經歷靈異事件?
聽起來有點兒童邪典的意思.:
可林總動態上明確提過,核心玩法是防守自衛。
所以,是以玩具熊的視角,堅守陣地,在午夜零點奮力抵抗未知的鬼怪侵襲?
這倒有點像塔防,但似乎又不太對味。
不,應該沒這麼簡單。
以林總的設計水平,絕不可能讓人這麼輕易就猜透玄機,這裡面指定還藏著更深層次的東西。
他甚至開始懷疑,「玩具熊」會不會是什麼隱晦的代號,或者某種象徵意義?
[林總,您這個新項目能繼續和我們合作嗎?]
電話那頭,余總監語氣有些急切。
[我們已經有過一次成功的合作案例了,相信這個新項目我們也能圓滿完成。]
聽到這話,林舒笑了笑,只是淡淡說了一句話。
「余總監,我的公司也要招人了。」
沒有直白的拒絕,也沒有客套的同意。
身為職場人,電話那頭的余峰立刻就明白了話中的意思。
林總的公司要招人了,那麼有人就必須得有活。
而現在正好有個《玩具熊的五夜驚魂》項目。
所以,言下之意就是,林總這次不打算合作了,而是他們自己來開發。
愣了幾秒後,一股說不清是失落還是無奈的情緒湧上余峰心頭。
他其實能理解的。
畢竟以林總的策劃和設計能力,一個人就能靠著公共素材做出「山村老屍」
和「咒怨」這兩大篇章。
如今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啟動資金,自然要組建自己的核心開發團隊。
換作是他也會這麼做,所以他可以理解。
畢竟林總有這個底氣,更有這個實力。
可理解歸理解,讓他眼睜睜看著這麼一個機會溜走,余峰實在不甘心。
《米塔》的巨大成功,已經讓全藍星的遊戲公司都見識到了05的策劃統籌能力,以及設計能力。
雖然遊戲最終是由悖論組開發完成的,但圈內但凡有點眼力見的人都清楚,
《米塔》的靈魂究竟是誰。
在與林總合作之前,悖論組可沒有這樣的成績,一個爆款都沒有。
是合作之後,才有了《米塔》這款滿分神作的誕生。
所以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米塔》到底功在誰。
余峰幾乎可以肯定,此刻正有無數遊戲公司的老闆和投資人,想方設法要和林總搭上線。
甚至重金想要挖走他的怕也不在少數。
儘管根據之前的合同,林總後續的遊戲依舊會在靈境平台上架發售,算是保障了最基本的發行渠道。
但不能只做發行商!
要知道國內大體量的公司可不止像素互娛啊。
余峰要做的,就是想辦法和林總保持合作,為下次合作打好基礎,不給其他公司一點機會。
反正都是合作,那為什麼不能是有過一次經驗的自己呢?
可現在林總已經暗示了這遊戲項目不合作,那有什麼其他方法能讓林總不被其他公司的人找上呢...
思索間,余峰頓時靈光一閃。
他想到了一個主意。
那就是投資!
還是零回報的投資!
既然林總的公司準備招賢納土,那初期各方面的成本就要增加,這些都是錢。
儘管他已經靠著遊戲賺了上億元,但投資這種東西,尤其是在遊戲這個高風險項目上,基本是不會有人傻到拒絕的。
遊戲行業的人基本都希望有人能來投資,哪怕自己有錢也希望別人來投資。
這種事就叫做分擔風險,不至於讓自己的錢全投進去。
靠著投資來維繫跟林總的關係,為以後做打算,他覺得並不虧。
而零回報的投資,更是證明了自己的誠意!
想必林總也拒絕不了吧?
[林總,我理解,暫時不合作也沒關係。]
[您要開公司了,我代表像素互娛,也代表我個人,向您致以最真誠的祝賀,
衷心預祝您的公司未來能夠一飛沖天!]
[根據之前的合同,我們像素互娛已經是您目前唯一的發行商了。考慮到您公司成立初期就要開發遊戲,怕您陷入資金緊張,雖然不太可能,不過我們像素互娛還是希望對您的項目進行一筆專項投資。]
[不需要任何回報的投資。]
[同時,後續的推廣營銷規模,也會跟《米塔》那次一樣,以最高規格最大陣仗的去執行,力求讓全世界玩家都能知道您的遊戲。1
[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