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狠狠的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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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挫力震得肩膀一動,楊塵微微的緊了下,鹿群四散逃去後,地上躺著一隻鹿,它抽搐著,隨後蹬了蹬腿,最後斷了氣。

  楊塵從雪地里站了起來,走過去,扛上野鹿就準備離開,但是他感覺到隱隱有一點的心悸的感覺?

  楊塵看了看,沒有發現什麼。

  楊塵快速的離開。

  原來是有一頭野狼剛才悄悄的盯了楊塵一眼。

  但是野狼是獨狼,一隻腳還瘸著。

  它的戰鬥力是太弱了!

  所以野狼追著鹿群逃離的方向走去。

  它不敢直接挑戰楊塵。

  畢竟,楊塵的槍法出奇的准!

  楊塵扛了野鹿就去了桐灣巷子的黑市,這一頭野鹿還有鹿茸,讓楊塵保護的極好。

  所以這一次的收穫也不小。

  野鹿肉是有63斤*0.8=50.4元,鹿茸有16克*5.5=88元。

  鹿茸就算是在這個肌荒年代,那也是頂級的補品。

  一般都是那些身體虛,弱,或是老者的最佳補品。

  而且都有一定的消費能力的。

  鹿茸都是一克一克的賣,運氣好的話,鹿茸可以賣得比鹿肉的錢多。

  而這一次就是如此。

  現在的收入就是50.4+88=138.4元

  楊塵緊了緊手裡的手,把錢塞進了他的上衣內袋的口袋裡。

  這個年代的錢雖然聽上去不是很多,但是當下的物價,這兩天楊塵掙的錢,可比那正經上班的人幾個月都多。

  因為在這個1958年的時候,有工作的人一個月也才十來塊的收入的。

  就算是有高一點的職位的人,也不過才十幾、二十的樣子。

  而他呢?

  這兩天的收入足足讓很多人羨慕到發狂的地步!

  但是,這伴隨的風險也是有的。

  在大雪的山上,隨時可能發生雪崩,或是掉進深坑裡爬不上來的,或是讓野狼群吃掉的,或是遇到豹子,或是遇到野豬拱人的,再就是可怕的老虎!

  大山裡的錢雖然掙的時候也是嘎嘎的爽,但是也是楊塵冒著生命危險在刀尖上討生活的!

  不過,這對普通的人來說,難!太難了!

  可是擁有格鬥兵王的楊塵,他還是輕鬆了許多!

  而他槍也准,有尖子兵的經驗的他,在這個年代可以說,混得比普通的人要容易了許多。

  養活自己的妻女那不簡簡單單的?

  楊塵坐著他從大隊長那裡借來的雪橇,一路的滑行下山。

  就是東北有一句話,上山累死馬!下山快如風!

  如果心情不好,就爬爬山,再從大雪的山上坐坐雪橇下來,那一下子,全部的煩惱都忘記了!

  當然,冷也是真的冷!

  冷風能吹得你鼻子凍得通紅,耳朵給你凍得沒知覺!

  但是,大常脊山脈也是真的如寶藏一樣,獵物眾多,而且多於野鹿,野山羊為最!

  楊塵下了山,看著天色也才早上的五點左右,他又急急的往桐灣巷子去。

  這一次有一個專門搞偷機倒杷的年輕人跟他混得熟悉了一點。

  專門給他拿了一包的大前門:「老哥,這包大前門,就算是我們認識一下,你這野鹿我要了,價格不變,但是我有一個要求,你打的獵物,全由我出手咋樣?我保證,你要是缺什麼洋玩意,我都給你弄來!」

  楊塵一想到洋玩意?

  「那你給我弄個懷表來!」

  小老弟的眼神一亮的說:「這個!真是難,但是,我有辦法弄到!」

  隨後小老弟一介紹,他叫羅重山,在黑市里混得挺開的。

  兩個人都談著,要把野鹿的獵物的生意好好的搞搞,現在國營飯店裡,很缺這個野味。

  要說東北也是真的冷。

  而那些有一點條件的人都吃過野味。

  這吃過野味的人都知道,冬天要是吃一點的野味,那身上熱熱乎乎的,就算是在外面做事那也感覺到身上有暖乎勁。


  但是沒有吃過野味的人,都是苦哈哈的吃著辣白菜,水煮白蘿蔔。

  可這些根本沒有抗寒的能力,也就是一個填填肚子,不餓就是了。

  但是要想身體好,能抗寒,還得是搞一點的野味吃吃。

  像是那一歲多的孩子,你給他喝一碗野味煮的湯,那小家火他敢光腚坐在雪地里打滾!

  這就是火底!

  野味在國營飯店裡,那可是十分的搶手的。

  楊塵賣了野鹿後,就去了買了幾套的成衣。

  說實話,楊塵感覺,現在的棉襖真的是便宜,他自己一套黑色的,媳婦一套灰色的,給女兒買了一套小娃兒的花花的棉襖。

  這一起三套,也才花了十幾塊錢。

  但是要是重生以前的棉襖,恨不得你買一套把你家底掏光的架勢!

  也是說普通人的家境,就算是現代時,買棉襖都是很肉疼的。

  楊塵買的時候痛快的付了錢,那賣成衣的人都激動的不行。

  因為這棉襖都是做了一套放著裝裝門面的。

  結果,這個楊塵一來,直接付錢拿走。

  用個布袋子打包裝好,楊塵又拎上走。

  在這大東北,冬天就是靠馿子或是馬兒駝重物,趕的人也能坐著走。

  楊塵看了看,他這帶著一大包的衣服,走路的速度雖然不快,但是是因為他自己綁了沙袋。

  楊塵為了殺吊睛白虎,他是不會坐馿車回去的,他就是帶著東西,一路的小跑著。

  還真別說,雖然跑得極慢,但是身上的感覺越來越熱乎,而且身子也靈活的許多。

  就連腿上綁的沙袋也感覺到輕了許多!

  楊塵回到村裡的時候,都到了早上的六點半左右了。

  那桐灣巷子的黑市,也是只做一些熟悉的人的生意,一般的生面孔,很難有機會賣出東西。

  而楊塵之所以有機會賣出東西,那是因為他的脖子上戴了一個熊牙項鍊!

  就這個!就是他在黑市的時候招人喜歡的原因。

  那就是他的身份像征!

  楊塵的祖上就是打獵的!

  他前一世的時候在妻女喪命於老虎之口後,曾在深山裡打獵了十幾年!

  訓練得一身的獵人本事!

  當然也是有父親的傳授經驗。

  但是這祖上留下的技能也在他這裡發揮了光芒。

  但是前一世也是苦尋那頭吊睛白虎,但是終是遺憾!沒能親自殺了它!

  現在重活一世,一定要把它找出來,狠狠的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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