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金色的海
十二隻哥布林拖著行囊,從隱匿的林間小道向著森林的邊緣行進。
這條趕集的道路被不高興牢牢記在心中。
這是作為老薩滿的頭號親信,最重要的一項好處:趕集。
去流浪者集市是每一個哥布林的夢想,但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幸運的傢伙可以獲得老薩滿的允許,踏上這趟旅程。
哥布林部落的生產方式:狩獵加採集,決定了這樣一點:很多生活必需品,比如鐵製工具,武器盔甲和紡織物,哥布林無論如何是無法自己製造的。
尤其是鐵製的刀劍和金屬盔甲,這些東西直接影響到一隻哥布林的戰鬥力和生存率,進而決定了一隻哥布林在族群之中的地位。
格布這種低級斥候,只能用劣質的獸皮甲和骨頭/石器武器,而像捅捅這種非常能打的哥布林,就可以用得起熟鐵匕首——那一對匕首可是捅捅的心肝寶貝。
武器和盔甲在搶劫之中是極其難以獲得的,道理很簡單,配備這些盔甲和武器的人類,哥布林根本打不過!
所以,唯一的途徑就是交易,用皮毛,藥草和戰利品等去換。
如此,掌握了商路,便是掌握了哥布林的武裝資源,進而就控制了哥布林的社會層級。
不高興能夠站上這個位置,就是因為老薩滿看他強壯又聽話,讓他去護送趕集隊伍,來來去去,配齊了一身鑲釘皮甲,——不是全套的金屬盔甲,但是比獸皮甲結實多了。
別的哥布林被狼咬傷一口,非死即傷,有了鑲釘皮甲,不高興就不會被狼咬死——這就是資源碾壓。
哥布林天生慕強。手裡有資源,那麼就不乏小弟。
這隊伍里,九隻哥布林,平日都是不高興和沒頭腦(捅捅)的忠實跟班。
除了格布。
不高興看著隊伍最後跟著的小格布,皺了皺鼻子,臉上的表情非常難看。
「喂,你這幾天跑哪去了?沒頭腦。」他轉過頭,對紅眼哥布林說道。
「我不叫沒頭腦了,我叫捅捅。」那哥布林愣愣地回答道。
「……隨你便,你這幾天跑哪去了?」
「我跟丟了,找了三天,其他啥也不知道。」捅捅棒讀道。
「除了這句話,你還會說什麼!」不高興伸出手,在捅捅的後腦勺上狠狠地來了一下。捅捅沒啥反應,不高興的手反而被震地生疼。
媽的,實心腦袋!
不高興想想,把氣憋了回去。和這個傻子說啥也沒有用。
「今天晚上,別睡,有重要的事情要做,聽到沒有?」
「馬格努比耶說,問他晚上要做什麼?」
「哈?」不高興疑惑地問道。
「這句不要說出口。」捅捅憨憨地說道。
這傢伙,腦子越來越退化了!
不高興不禁哀嘆道。兩個手下,一個被巨鬣犬給……死了,一個從傻子變成了二傻子。
這年頭,找個靠譜的哥布林真的是難!
一行哥布林馬不停蹄地趕路,一刻也沒休息,直到太陽即將落山的時候,領頭的不高興終於看到了森林的盡頭。
在樹線之外,隔著一條河,河的另一邊橫鋪著無邊無際的中秋麥田,西下的夕陽投下燦爛的暖光,風起,麥浪涌動,如同金色的海。
不高興對美景沒什麼興趣,他指揮哥布林們在樹線裡面一處隱匿處紮營。
這裡離人類的聚落比較近,為了不引起注意,哥布林們用草葉和樹枝掩蓋著帳篷,也沒有生火,只能吃白水泡乾糧。
在眾人休憩吃飯的時候,不高興發現格布不見了。他四處搜索,看到小哥布林坐在遠處的樹枝之上,看向地平線
上人類的聚落。
小哥布林渺小的身影幾乎消失在那無盡的金色背景之中。
「哼,你等著。」不高興皺了皺鼻子,手摸向腰間的斧子。
快了。就在今晚。
-----------------
好美啊。
格布的眼眸中映出金色餘暉,不知是麥田,夕陽,還是什麼別的東西。
地平線上,風車的輪廓若隱若現,人類的村莊就在那個方向。
炊煙裊裊。
小哥布林的眼睛濕了。
前世的記憶一點點回到他的腦子裡,它們是如此遙遠,又如此熟悉。
眼前的場景讓他意識到一點。
在這森林之外,有另外的一個世界,人類的世界。
在那個世界裡面,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僅僅是勾心鬥角,不僅僅是為了一點資源就拼上性命和尊嚴,生死相搏。
人類可以經歷的美好情感……親情,愛情,友情,同胞之情,甚至陌生人之間的善意,這在哥布林的世界是無法想像的。
他不記得,上一次和人真心交流,是什麼時候。
上一次告訴別人自己的秘密。
上一次全心全意地信任某個人。
作為同等的存在,和別人交往,建立關係,而不是成為主僕,或者獵人和獵物。
這種東西,格布永遠也不能在哥布林的身上找到。
當然,格布並不愚蠢。人類和人類之間也並不總是和和美美……但也比現在自己所處的這個社會要好。
人類可以擁有複雜的情感,既善良,又邪惡,既自私,又高尚。
一個人類的身上有著無限的可能性。而類人種則不同,哥布林天性自私,卑鄙,殘酷……格布自己就是一個哥布林,他很清楚自己的行為動機深深地受著哥布林本性的影響。
哥布林性讓我生存,而人性逼我進步。
在這一刻,格布對自己的計劃產生了一些懷疑。
在計劃成功,取代老薩滿之後,他真的想要留在哥布林部落裡面,悶頭修煉巫師等級麼?
自己熟悉這片森林,習慣哥布林部落的生活——自己也有信心,把這群小哥布林拿捏在股掌之中。
這個選項無疑處于格布的舒適區。
可是,這森林的資源畢竟有限,流浪者集市也未必能夠提供修煉需要的全部材料。
按照事態發展的速度,自己對鍊金術和草藥學的需求,很快就會超過這個地區能夠提供的一切。
到了那個時候,也許格布沒有其他選擇,只能離開斷牙部落,踏上旅途。
這可能,也不壞……離開自己的舒適區。尋找新的契機……新的夥伴?
不不不,想屁吃呢?格布趕快把這個想法掐滅在腦子裡。誰會信任一個格布林呢?
對於他人,只有利用和欺騙。這是最好的選擇——這是唯一的選擇。
從他人那裡得到自己需要的東西,然後儘快和他們撇清關係——一旦被發現自己是哥布林,人類一定會翻臉。
格布不能冒這個險。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
格布轉過頭,不遠處,不高興在營地之中和其他的哥布林偷偷說著什麼。
這傢伙的眼睛總是有意無意地瞟向自己,焦黃的臉上露出無法掩飾的兇狠神色。
現在,先要搞定的,是這個傢伙。
快了。就在今晚。
這條趕集的道路被不高興牢牢記在心中。
這是作為老薩滿的頭號親信,最重要的一項好處:趕集。
去流浪者集市是每一個哥布林的夢想,但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幸運的傢伙可以獲得老薩滿的允許,踏上這趟旅程。
哥布林部落的生產方式:狩獵加採集,決定了這樣一點:很多生活必需品,比如鐵製工具,武器盔甲和紡織物,哥布林無論如何是無法自己製造的。
尤其是鐵製的刀劍和金屬盔甲,這些東西直接影響到一隻哥布林的戰鬥力和生存率,進而決定了一隻哥布林在族群之中的地位。
格布這種低級斥候,只能用劣質的獸皮甲和骨頭/石器武器,而像捅捅這種非常能打的哥布林,就可以用得起熟鐵匕首——那一對匕首可是捅捅的心肝寶貝。
武器和盔甲在搶劫之中是極其難以獲得的,道理很簡單,配備這些盔甲和武器的人類,哥布林根本打不過!
所以,唯一的途徑就是交易,用皮毛,藥草和戰利品等去換。
如此,掌握了商路,便是掌握了哥布林的武裝資源,進而就控制了哥布林的社會層級。
不高興能夠站上這個位置,就是因為老薩滿看他強壯又聽話,讓他去護送趕集隊伍,來來去去,配齊了一身鑲釘皮甲,——不是全套的金屬盔甲,但是比獸皮甲結實多了。
別的哥布林被狼咬傷一口,非死即傷,有了鑲釘皮甲,不高興就不會被狼咬死——這就是資源碾壓。
哥布林天生慕強。手裡有資源,那麼就不乏小弟。
這隊伍里,九隻哥布林,平日都是不高興和沒頭腦(捅捅)的忠實跟班。
除了格布。
不高興看著隊伍最後跟著的小格布,皺了皺鼻子,臉上的表情非常難看。
「喂,你這幾天跑哪去了?沒頭腦。」他轉過頭,對紅眼哥布林說道。
「我不叫沒頭腦了,我叫捅捅。」那哥布林愣愣地回答道。
「……隨你便,你這幾天跑哪去了?」
「我跟丟了,找了三天,其他啥也不知道。」捅捅棒讀道。
「除了這句話,你還會說什麼!」不高興伸出手,在捅捅的後腦勺上狠狠地來了一下。捅捅沒啥反應,不高興的手反而被震地生疼。
媽的,實心腦袋!
不高興想想,把氣憋了回去。和這個傻子說啥也沒有用。
「今天晚上,別睡,有重要的事情要做,聽到沒有?」
「馬格努比耶說,問他晚上要做什麼?」
「哈?」不高興疑惑地問道。
「這句不要說出口。」捅捅憨憨地說道。
這傢伙,腦子越來越退化了!
不高興不禁哀嘆道。兩個手下,一個被巨鬣犬給……死了,一個從傻子變成了二傻子。
這年頭,找個靠譜的哥布林真的是難!
一行哥布林馬不停蹄地趕路,一刻也沒休息,直到太陽即將落山的時候,領頭的不高興終於看到了森林的盡頭。
在樹線之外,隔著一條河,河的另一邊橫鋪著無邊無際的中秋麥田,西下的夕陽投下燦爛的暖光,風起,麥浪涌動,如同金色的海。
不高興對美景沒什麼興趣,他指揮哥布林們在樹線裡面一處隱匿處紮營。
這裡離人類的聚落比較近,為了不引起注意,哥布林們用草葉和樹枝掩蓋著帳篷,也沒有生火,只能吃白水泡乾糧。
在眾人休憩吃飯的時候,不高興發現格布不見了。他四處搜索,看到小哥布林坐在遠處的樹枝之上,看向地平線
上人類的聚落。
小哥布林渺小的身影幾乎消失在那無盡的金色背景之中。
「哼,你等著。」不高興皺了皺鼻子,手摸向腰間的斧子。
快了。就在今晚。
-----------------
好美啊。
格布的眼眸中映出金色餘暉,不知是麥田,夕陽,還是什麼別的東西。
地平線上,風車的輪廓若隱若現,人類的村莊就在那個方向。
炊煙裊裊。
小哥布林的眼睛濕了。
前世的記憶一點點回到他的腦子裡,它們是如此遙遠,又如此熟悉。
眼前的場景讓他意識到一點。
在這森林之外,有另外的一個世界,人類的世界。
在那個世界裡面,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僅僅是勾心鬥角,不僅僅是為了一點資源就拼上性命和尊嚴,生死相搏。
人類可以經歷的美好情感……親情,愛情,友情,同胞之情,甚至陌生人之間的善意,這在哥布林的世界是無法想像的。
他不記得,上一次和人真心交流,是什麼時候。
上一次告訴別人自己的秘密。
上一次全心全意地信任某個人。
作為同等的存在,和別人交往,建立關係,而不是成為主僕,或者獵人和獵物。
這種東西,格布永遠也不能在哥布林的身上找到。
當然,格布並不愚蠢。人類和人類之間也並不總是和和美美……但也比現在自己所處的這個社會要好。
人類可以擁有複雜的情感,既善良,又邪惡,既自私,又高尚。
一個人類的身上有著無限的可能性。而類人種則不同,哥布林天性自私,卑鄙,殘酷……格布自己就是一個哥布林,他很清楚自己的行為動機深深地受著哥布林本性的影響。
哥布林性讓我生存,而人性逼我進步。
在這一刻,格布對自己的計劃產生了一些懷疑。
在計劃成功,取代老薩滿之後,他真的想要留在哥布林部落裡面,悶頭修煉巫師等級麼?
自己熟悉這片森林,習慣哥布林部落的生活——自己也有信心,把這群小哥布林拿捏在股掌之中。
這個選項無疑處于格布的舒適區。
可是,這森林的資源畢竟有限,流浪者集市也未必能夠提供修煉需要的全部材料。
按照事態發展的速度,自己對鍊金術和草藥學的需求,很快就會超過這個地區能夠提供的一切。
到了那個時候,也許格布沒有其他選擇,只能離開斷牙部落,踏上旅途。
這可能,也不壞……離開自己的舒適區。尋找新的契機……新的夥伴?
不不不,想屁吃呢?格布趕快把這個想法掐滅在腦子裡。誰會信任一個格布林呢?
對於他人,只有利用和欺騙。這是最好的選擇——這是唯一的選擇。
從他人那裡得到自己需要的東西,然後儘快和他們撇清關係——一旦被發現自己是哥布林,人類一定會翻臉。
格布不能冒這個險。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
格布轉過頭,不遠處,不高興在營地之中和其他的哥布林偷偷說著什麼。
這傢伙的眼睛總是有意無意地瞟向自己,焦黃的臉上露出無法掩飾的兇狠神色。
現在,先要搞定的,是這個傢伙。
快了。就在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