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為弱者發聲
第103章 為弱者發聲
別說是直播間內的吃瓜觀眾,
就連觀察室內的其他人,此刻也都豎起了耳朵。
劉皓存講得很細緻,填補了網上流傳說法的諸多缺漏。
同時,也著重解釋了幾個觀眾十分在意的細節。
林辰稍加梳理,大致對這件事有了個基本認知和判斷。
首先,網上稱劉母是故意傷害女孩,導致其殘疾,這絕對是惡意抹黑。
但劉母身為舞蹈教室的創辦者兼教學者,學生在教室里發生意外,她肯定脫不了關係。
結合網上的爆料,劉母的舞蹈教室資質並不齊全,事情發生後才進行的補辦。
類似的情況其實哪裡都存在,沒出事自是民不舉官不究。
可發生了意外,上了秤後,一千斤都打不住!
是以,法院才會判定劉母擔起七成的主要責任。
而根據劉皓存的說法,她家第一時間就送女孩就醫,並主動擔負了十萬多的醫療費。
由此可見,劉家並非一開始就拒絕賠付,
架不住女孩的傷勢太過嚴重,僅每天服用的各種藥物,就足以拖垮一個普通家庭。
雙方鬧到對簿公堂也屬意料之中的事情,女孩家需要錢來給孩子治病。
哪怕一審判定將女孩家起初索要的215萬壓到了167萬,卻也超出了劉家的支付能力之外。
於是,兩邊又都選擇了上訴。
劉家以女孩母親和姐姐都有脊柱問題去過醫院為由,稱女孩或因遺傳病才導致傷病,試圖推卸責任。
但二審最終還是維持原判,劉家直到2年執行期過去的半年後,劉皓存接到第一部電影,才用片酬幫父母還上了這筆賠償,
「站在女孩家人的立場上,孩子在舞蹈學校出事,而且還落得那麼嚴重的殘疾,當然得索要賠償。」
花塵雨率先出聲說道:「可代入皓存父母的位置,突然面臨巨額賠償,無法接受也是正常心理法院判得沒毛病,雙方選擇上訴也屬於應有的權力。」
許是同樣身陷輿論風波,花塵雨立馬受到了劉皓存的啟發。
在節目中開誠布公,赫然不失為一種洗白的妙招!
因此,他及時對劉皓存進行了聲援。
既是助人,更是助己!
「現在案子也結了,賠償也付清了,只是可憐了那位女孩。」
花塵雨說到這,還故作悲痛地嘆了口氣。
林辰條地開口道:「可以理解,但無法共情!
哪怕行為不違法,至少道德層面上是有虧的!
究竟是需要承擔一筆巨額賠償無辜,還是落得終生殘疾、一家人都將飽受痛苦更無辜?」
林辰在孤兒院見過不少先天殘疾的孩童,他們有些根本難以自主生活,需要有人隨時在旁照顧才行。
那位落得終身殘疾的小女孩,身心皆是遭受了重創,一輩子都將活在痛苦當中。
包括她的家人,四處求醫本就已經心力交。
更別說還要和劉家打官司,索要那筆興許能讓孩子重新站起來的救命錢!
相較之下,誰才是無妄之災,誰更值得憐憫?
「錯了就是錯了,我不會為我的父母開脫!」
劉皓存誠懇地說道:「往後我們家會儘可能地對那位小女孩,以及她的家人進行補償!
我由衷地希望,她能擺脫傷病,有朝一日可以恢復健康!」
不管是作秀,還是真心話,起碼劉皓存此刻擺出來的態度相當端正。
連一些原本對她頗為反感的路人,都覺得她不應該承受那麼多的指責與坪擊。
「我看到彈幕有很多人在刷『禍不及子女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
我當時年齡還小,生活費和學費都離不開家裡,說是承了父母的惠,我沒法反駁。」
劉皓存咬牙說道:「但那些無端的污衊,我堅決不會認!」
直播間內,不少劉皓存的粉絲積極響應,
【父母本就有撫養子女的義務,總不能因為承擔賠償,便讓子女不去上學,靠吃西北風過活吧?】
【存子自小跟母親學舞蹈,靠努力從小縣城考入北舞附中,之後憑本事考上北舞民間舞第一。
她父母那件事發生時,她才十來歲在外地上學,又能做些什麼呢?
被選為謀女郎,出演第一部電影後,她拿出片酬幫父母還清賠償,難道不已經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到了極致?】
【網傳的名牌圍幣,實際上是山寨假貨說她到處旅遊的照片,其實是參加活動時拍的。
真就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把父母的錯強加於孩子身上,這根本不符合現代法律體系的「罪刑法定」、「罪責自負」原則!】
【我同情那位小女孩,可存子同樣挺無辜啊!】
如果劉皓存所說的都屬實,那她這個「既得利益者」確實有點冤。
可問題就出在,劉皓存是個公眾人物,還是個出道便風光無限的幸運兒。
相較於終身殘疾的小女孩,兩個同樣從小學習舞蹈的女孩,人生卻拐上了兩條截然不同的道路。
這真的公平嗎?符合普世價值嗎?
倘若劉皓存只是一個普通人,那她應該也不會遭受那麼大的非議。
奈何,她是京圈力捧的新人,享受頂級資源包助推的同時,就不可避免地需要承擔相應的代價。
整件事背後,最悲哀的現實恰恰正在於此。
資本、粉絲、路人的關注點,全都聚焦在了劉皓存身上。
各種營銷號毫無底線地蹭熱度,流量吃到飽飽,法院的判決書卻沒多少人下載來耐心看完。
而最為可憐的受害者,那位無時無刻不承受著痛苦的小女孩,有多少人真的關心呢?
說到最後,劉皓存不免一陣聲淚俱下。
她的危機公關,無疑是相當成功的。
哪怕經歷過這件事情,她的路人緣掉了一大截,未來的前星途也變得黯淡不少。
可放眼娛樂圈,許多藝人別說道德了,連道德的底線法律都無法遵守。
只消資本願意捧,且自身有兩把刷子,捲土重來、口碑逆襲的例子比比皆是。
眼看著劉皓存唱罷,華晨宇和張璧晨這對孩子爸媽登台,以同樣的方式美化、洗白自身的過錯,林辰不免感到些許悵然。
人力有窮盡,力所不能及!
世道如此,不是憑他一人就能改變的。
不過,這也讓林辰更加確信,他所選擇的道路是正確的。
在其位,謀其職,負其責,盡其事。
唯有一步一步走到高位,他才有那個能力和資格去為弱者發聲。
別說是直播間內的吃瓜觀眾,
就連觀察室內的其他人,此刻也都豎起了耳朵。
劉皓存講得很細緻,填補了網上流傳說法的諸多缺漏。
同時,也著重解釋了幾個觀眾十分在意的細節。
林辰稍加梳理,大致對這件事有了個基本認知和判斷。
首先,網上稱劉母是故意傷害女孩,導致其殘疾,這絕對是惡意抹黑。
但劉母身為舞蹈教室的創辦者兼教學者,學生在教室里發生意外,她肯定脫不了關係。
結合網上的爆料,劉母的舞蹈教室資質並不齊全,事情發生後才進行的補辦。
類似的情況其實哪裡都存在,沒出事自是民不舉官不究。
可發生了意外,上了秤後,一千斤都打不住!
是以,法院才會判定劉母擔起七成的主要責任。
而根據劉皓存的說法,她家第一時間就送女孩就醫,並主動擔負了十萬多的醫療費。
由此可見,劉家並非一開始就拒絕賠付,
架不住女孩的傷勢太過嚴重,僅每天服用的各種藥物,就足以拖垮一個普通家庭。
雙方鬧到對簿公堂也屬意料之中的事情,女孩家需要錢來給孩子治病。
哪怕一審判定將女孩家起初索要的215萬壓到了167萬,卻也超出了劉家的支付能力之外。
於是,兩邊又都選擇了上訴。
劉家以女孩母親和姐姐都有脊柱問題去過醫院為由,稱女孩或因遺傳病才導致傷病,試圖推卸責任。
但二審最終還是維持原判,劉家直到2年執行期過去的半年後,劉皓存接到第一部電影,才用片酬幫父母還上了這筆賠償,
「站在女孩家人的立場上,孩子在舞蹈學校出事,而且還落得那麼嚴重的殘疾,當然得索要賠償。」
花塵雨率先出聲說道:「可代入皓存父母的位置,突然面臨巨額賠償,無法接受也是正常心理法院判得沒毛病,雙方選擇上訴也屬於應有的權力。」
許是同樣身陷輿論風波,花塵雨立馬受到了劉皓存的啟發。
在節目中開誠布公,赫然不失為一種洗白的妙招!
因此,他及時對劉皓存進行了聲援。
既是助人,更是助己!
「現在案子也結了,賠償也付清了,只是可憐了那位女孩。」
花塵雨說到這,還故作悲痛地嘆了口氣。
林辰條地開口道:「可以理解,但無法共情!
哪怕行為不違法,至少道德層面上是有虧的!
究竟是需要承擔一筆巨額賠償無辜,還是落得終生殘疾、一家人都將飽受痛苦更無辜?」
林辰在孤兒院見過不少先天殘疾的孩童,他們有些根本難以自主生活,需要有人隨時在旁照顧才行。
那位落得終身殘疾的小女孩,身心皆是遭受了重創,一輩子都將活在痛苦當中。
包括她的家人,四處求醫本就已經心力交。
更別說還要和劉家打官司,索要那筆興許能讓孩子重新站起來的救命錢!
相較之下,誰才是無妄之災,誰更值得憐憫?
「錯了就是錯了,我不會為我的父母開脫!」
劉皓存誠懇地說道:「往後我們家會儘可能地對那位小女孩,以及她的家人進行補償!
我由衷地希望,她能擺脫傷病,有朝一日可以恢復健康!」
不管是作秀,還是真心話,起碼劉皓存此刻擺出來的態度相當端正。
連一些原本對她頗為反感的路人,都覺得她不應該承受那麼多的指責與坪擊。
「我看到彈幕有很多人在刷『禍不及子女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
我當時年齡還小,生活費和學費都離不開家裡,說是承了父母的惠,我沒法反駁。」
劉皓存咬牙說道:「但那些無端的污衊,我堅決不會認!」
直播間內,不少劉皓存的粉絲積極響應,
【父母本就有撫養子女的義務,總不能因為承擔賠償,便讓子女不去上學,靠吃西北風過活吧?】
【存子自小跟母親學舞蹈,靠努力從小縣城考入北舞附中,之後憑本事考上北舞民間舞第一。
她父母那件事發生時,她才十來歲在外地上學,又能做些什麼呢?
被選為謀女郎,出演第一部電影後,她拿出片酬幫父母還清賠償,難道不已經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到了極致?】
【網傳的名牌圍幣,實際上是山寨假貨說她到處旅遊的照片,其實是參加活動時拍的。
真就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把父母的錯強加於孩子身上,這根本不符合現代法律體系的「罪刑法定」、「罪責自負」原則!】
【我同情那位小女孩,可存子同樣挺無辜啊!】
如果劉皓存所說的都屬實,那她這個「既得利益者」確實有點冤。
可問題就出在,劉皓存是個公眾人物,還是個出道便風光無限的幸運兒。
相較於終身殘疾的小女孩,兩個同樣從小學習舞蹈的女孩,人生卻拐上了兩條截然不同的道路。
這真的公平嗎?符合普世價值嗎?
倘若劉皓存只是一個普通人,那她應該也不會遭受那麼大的非議。
奈何,她是京圈力捧的新人,享受頂級資源包助推的同時,就不可避免地需要承擔相應的代價。
整件事背後,最悲哀的現實恰恰正在於此。
資本、粉絲、路人的關注點,全都聚焦在了劉皓存身上。
各種營銷號毫無底線地蹭熱度,流量吃到飽飽,法院的判決書卻沒多少人下載來耐心看完。
而最為可憐的受害者,那位無時無刻不承受著痛苦的小女孩,有多少人真的關心呢?
說到最後,劉皓存不免一陣聲淚俱下。
她的危機公關,無疑是相當成功的。
哪怕經歷過這件事情,她的路人緣掉了一大截,未來的前星途也變得黯淡不少。
可放眼娛樂圈,許多藝人別說道德了,連道德的底線法律都無法遵守。
只消資本願意捧,且自身有兩把刷子,捲土重來、口碑逆襲的例子比比皆是。
眼看著劉皓存唱罷,華晨宇和張璧晨這對孩子爸媽登台,以同樣的方式美化、洗白自身的過錯,林辰不免感到些許悵然。
人力有窮盡,力所不能及!
世道如此,不是憑他一人就能改變的。
不過,這也讓林辰更加確信,他所選擇的道路是正確的。
在其位,謀其職,負其責,盡其事。
唯有一步一步走到高位,他才有那個能力和資格去為弱者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