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骨感的現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許多人覺得娛樂圈到處紙醉金迷,實際上這個行業最能體現贏者通吃的局面。

  就拿古早巨星舉例,白楊巔峰時每部電影片酬兩萬港幣,周璇三萬港幣。當時三萬塊能買下紹氏清水灣廠的全部地皮。

  所以不論任何時代,頂流明星和公司會拿走收入的大頭,剩下點湯水分給其他小明星和幕後工作者。

  此時島內的歌壇制度粗糙,處於蠻荒開拓階段。

  周朝先沒有混過此時的娛樂圈,想當然的覺得一首歌怎麼也要賣個十幾萬塊。

  殊不知古月也是最近這幾年經濟狀況才扭轉,以前連牛肉麵都吃不起。一首歌能賺個千八百塊已經算是高的了。

  填詞的更慘,一首歌也就幾百。

  至於所謂的版權,不要想太多,公司用你的歌曲,是你的福報,你應該感恩。

  歌手同樣如此,他們錄製一張專輯大多是一錘子買賣,只不過他們收入會比作曲人和填詞人高很多。

  歌星主要收入在跑場,隨著歌曲賣座,他們的身價水漲船高。大部分有知名度的歌手,一場演出撐死五百塊。

  就連鄧莉筠這種已經在島內大火,並且頻繁去國外演出的歌手,有了幾分國際明星的名頭後,身價才剛剛從幾百塊漲到上萬塊。

  同時代的電影明星身價會更高一些,片酬也不過是數萬塊而已,當然幣種不太一樣,有的人賺新台幣,有的人賺港幣,有的人賺美金。

  李曉龍回香江兩部電影片酬共計一萬五美金。與七十年代末動不動數百萬港幣片酬,簡直是兩個不同世界。

  年輕人沒經歷過社會的毒打,所以開口要價都比較高。

  「左老師,價格是不是太低了些?」周朝先思來想去,還是有話直說比較好。

  「哦?那你覺得多少合適啊?」左宏源笑眯眯地看著對方,知道年輕人心氣高,不知道錢難賺。

  格子間內一時安靜下來,眾人面面相覷。

  胖子陳良琦完全不懂,但無條件支持兄弟要價。楊祖筠保持沉默,她完全沒想過唱歌能賺多少錢。

  張愛嘉已經踏入娛樂圈,有所了解,但是她目前是周朝先腦殘粉,也不會提醒歌曲的真實價格,或者說,在她心中周朝先的歌是無價的。

  鄧莉筠作為買方,沒法直接說,這樣像是在壓價,故此選擇了沉默。

  周朝先輕輕敲打著桌面,沉吟一會,小心地問道:「五萬塊保底,我還要唱片分成!」

  皮球就這麼踢給了左宏源,對於五萬塊一首歌,價格還是有些貴了,畢竟現在一些郊區單身公寓才賣五萬塊,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左宏源只是聽了鄧莉筠不熟練地唱了一遍,就認定這首歌絕對能大賣。以這首為主打歌,攢出一張專輯不成問題。

  可唱片分成的事情不是小事,這算是拿刀切公司最大的蛋糕。

  「朝先,你很有闖勁。比我當年要強很多啊!」左宏源笑著說道:「你打算要多少分成呢?」

  周朝先看到對方沒有拒絕,以為勝券在握,思考片刻,想了一個比較公平的金額。

  「打個比方,一張唱片賣50塊,我想詞曲作人應該分5%-10%。要是我唱的話,應該再拿30%-40%。」

  他深怕左宏源不理解,繼續解釋著:「左老師,任何從事商業活動的人,都是為了賺錢。詞曲作人也是如此,歌手也是如此,老闆同樣如此。

  那麼一個合理的商業模式下,幾方都應該拿到相對滿意的數字。詞曲作人收入低,那麼進入這個行業的人才就會少,市場就不會做大,資方往往為了滿足利潤,就會去國外尋找知名歌曲翻唱,以此形成惡性循環……」

  左宏源不心動才是假的,他是海山唱片公司的首席音樂製作人,每年創作很多歌曲,但收入並不算高。

  要是這種形式能夠變成行業慣例,那麼對他來說會更有利。

  可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別說島內歌壇這些詞曲人了,就連海山內部都山頭林立。

  著名的古月與莊奴組合,劉佳昌與林皇坤,不太站隊的駱銘道、孫怡,游離於這個體系外的湯尼。

  都知道爭取權益,可沒有人敢在老闆面前提,畢竟都怕被另一夥使絆子。以至於多少年來大家一直維繫著現狀。

  想要增加收入,就去外面接私活,而從來都沒有人要唱片分成。


  「這超出我現在的職權了,我需要回去找公司經理商量一下。我很看好你,年輕、有才華、敢闖敢拼,不像我老嘍。」左宏源半真半假地恭維幾句。

  他算什麼老呢,女兒馬上出生了,正是當打之年。

  又聊了一個小時,這場洽談散夥了。

  周朝先本以為左宏源會提出讓他簽約海山唱片,但自始至終都沒有提這件事情。

  他沒想明白到底怎麼回事,權當是自己的風格不符合對方的口味。

  乘坐計程車回到眷村,在門口遇到了另一個乾爹吳彥峰,他整個人給人一種高高瘦瘦的感覺,平時比較沉默寡言,衣服到什麼時候都是乾乾淨淨的。

  不僅如此,家裡也是這樣,就連被褥每日早上都必須打包好。

  當初周嗣英讓周朝先當吳彥峰的乾兒子,老王還滿臉不願意,一直嘟囔著,說不定明天就回去了,老家有侄子輩養老。

  「乾爹,你這是要出門啊?」周朝先連忙讓計程車停下,從口袋裡拿錢塞給司機。「乾爹,你坐計程車去。」

  吳彥峰連連擺手搖頭,他可捨不得坐計程車,來回一次好貴的,都夠他一天的菜錢了。

  「朝先,不用不用,我走著去就成。」他左手拎著酒瓶和燒雞,這麼看像是去會老友。

  周朝先和胖子都知道怎麼回事,乾爹吳彥峰每年的8月15都會去海邊祭拜亡妻。

  他倆是戰爭時期共過患難的,吳彥峰救了他的妻子,然後像電視劇那般,以身相許報恩了。

  可當時轉進成為海島奇兵時,大頭兵是不讓帶女眷的。在島上後,也不允許這些老兵結婚,為了搜刮他們的工資,設立樂園,搞官妓,想想就知道有多魔幻了。

  吳彥峰的妻子在轉進船上檢查的時候被發現,當時船已經開出很遠的距離了,那個檢查人員勒令,「要麼吳彥峰兩人一起下船,要么女人下船。」

  什麼是下船?不就是跳海餵魚嗎?

  周朝先這個從沒見過的乾媽,為了讓男人活下去,直接跳海了。

  自打那以後,乾爹吳彥峰就再也沒有娶妻生子,也變得沉默寡言。

  他時常說的話是:「要是我沒來,兒子可能也像你這麼大了吧。」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