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你的臉皮真厚!
第184章 你的臉皮真厚!
後面有好幾輛車追上來。
有的類似裝甲車。
有重機槍。
還有改裝過能架機槍的三輪摩托。
凌霄放下噴子,隨手往車窗外丟了一個東西,刀疤司機沒看清,不過很快後面有一輛車轟地整個炸飛上天,散化成滿天片·
後面幾輛車受到波及。
不約而同分開。
放慢速度。
「那是什麼?」刀疤司機震驚,即使被大炮打中也沒這麼誇張吧?
「一個小玩意兒,不值一提。」凌霄懶得解釋那是反坦克地雷,扔下去後,看對方躲開了,直接讓替身白色童話搬過去一輛車的車輪下,否則造成不了那麼好的效果。
「你有納戒或者儲物袋?」刀疤司機驚叫起來。
能擁有納戒或者儲物袋的人可不簡單。
完了。
無論這一仗誰輸誰贏。
自己都逃不了關係,他趕緊打開車上的通信儀對後車溝通:「收手吧,牢肥羊也要看對象,這不是你們可以招惹的人。」
「我兄弟死了,我得讓他陪葬!」沙沙作響的對講機里傳出一個憤怒的聲音。
說話間。
凌霄又往車窗外扔了一個反坦克地雷。
他丟是隨手丟的,後面的車不可能再犯錯誤,早分開了。
然而。
轟!
又一輛車上天。
凌霄隨手丟不等於白童不會撿起來將反坦克地雷送到對方的車輪底下。
剛才還著讓凌霄給他兄弟陪葬的傢伙,嚇得趕緊改變主意,帶著剩下的三輛車和兩台三輪摩托車頭也不回的逃跑了。
兄弟死了就死了,自己的命最重要!
凌霄稍微有點小遺憾。
怎麼逃跑了?
不應該怒中加怒繼續死追到底,然後一輛車接一輛車地炸上天嗎?
「我會在新鄉等你,外鄉人,我一定會找到你!雖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證,我會有一百種方法找到你,你逃不掉的!」過了好久,那個憤怒男子的聲音又在車上的對講機傳出來,他表示不會放過凌霄。
「我叫徐小俠,歡迎你來找我報仇!」凌霄聽了非但不害怕反而有點想笑,一百種方法?你以為你是誰,葉良辰嗎?
「徐小俠,你給我等著!」對方沒想到凌霄會把名字說出來。
刀疤司機關掉對講機。
頓了頓。
忍不住提醒凌霄:「客人,一般情況下,最好不要輕易把名字告訴仇人。在新鄉這個地方,有很多辦法可以利用名字進行真名詛咒。當然那需要很多錢,崩大牙他可沒有那麼多錢,也捨不得花那麼多錢慢慢詛咒你。」
凌霄擺擺手:「真名詛咒能生效,一定是被詛咒的人身上沒有防咒破邪的護身符。」
刀疤司機一聽給住了。
瞧你說的。
誰還不知道護身符。
問題是護身符那種東西更貴,甚至比真名詛咒還貴。
新鄉。
這是一個建在廢墟之中的城市。
原來應該是個高度發達的科技城市,半空中,兩千多米處還殘存一部分懸空城殘骸,
殘骸個別似乎還能用,有無數的燈光在閃爍。
地面上同樣有無數高層建築,一部分已經東倒西歪也沒人清理。
完好的明顯有人在使用,同樣燈火通明。
馬路兩邊。
有許多喪屍般的流浪漢在地面上演一出行屍走肉。
許多廢棄汽車成了他們的臨時棲息地,當然更多在那些危樓下面搭窩,密密麻麻。
路上不僅有各式各樣的汽車。
還有低空飛行的懸浮車。
像氣墊船那樣。
但懸浮在半空二十米高度左右緩緩飛行。
它們的優點和缺點一樣明顯,優點是極其平穩,缺點是飛得低,凌霄還沒有看見有升空高度超過五十米的懸浮車。低空飛空,又慢,還是噴氣式的,所以當它們飛過頭頂,下面汽車的司機無不破口大罵。
「這種懸浮車最高升空有多高?」凌霄還挺喜歡這些噴式氣懸浮車的,感覺它們有一種賽博朋友的粗獷美。
「小的能升到兩千米高,大的八百米到一千米左右吧!」刀疤司機的答案讓凌霄驚訝。
能升那麼高?
那為什麼要飛這麼低?
可能是看出了凌霄的疑惑,刀疤司機又補充道,「一百米以下,準確來說,五十米以下是最節能和最平穩的飛行姿態,再加上這些東西都老掉牙了,會維修的人很少,一旦出事故,從天上掉下來屍骨無存。即使能及時逃生,賠償被砸中的目標也得傾家蕩產,所以新鄉規定,懸浮器一律不得超過百米,否則罰款一千克黃金一次。」
「就沒有富家子弟不在乎罰款的嗎?」凌霄有點奇怪,你們這裡應該很多這種壞二代吧?
「富家子弟人家早玩膩了這種又慢又吵還經常出故障的懸浮器。」刀疤司機吐槽道。
新鄉過去最流行的是飛行摩托。
最近飛行摩托也退潮了。
開始流行改裝飛翼。
當然。
新鄉永久都流行的是飛馬。
又難伺候又不好騎每天花費極大的飛馬才是新鄉真正頂層人物的玩物,普通人就不要幻想什麼飛馬了,將一百個普通新人人拆散成零件賣掉,也買不了一匹小馬駒凌霄反而覺得又慢又吵還經常出故意的懸浮車,如果來用運兵打仗。
尤其是出現在明末崇禎十五年那種時期。
會很贊。
進入鬧市區。
凌霄發現這裡地方雖大但真正利用起來的大街沒幾條。
鬧市區燈紅酒綠,紙醉金迷,再隔兩條街,那是滿目瘡到處頹壁殘垣不堪入目。
「新鄉建起來多久了?」凌霄好奇地問。
「嚴格來說超過五十年了,不過,因為需要肅清殘存的抵抗分子,新鄉有挺長的一段時間處於軍管狀態。大概三十年前吧,抵抗分子全部清理完畢了,禁制結束,新鄉一躍成為附近幾千公里最熱鬧最好玩的享樂之地,我也是二十年前才來的新鄉。」刀疤司機滔滔不絕。
「你不要告訴我,你原來是抵抗分子吧?」凌霄有點懷疑。
「不是,我家雖然是本土的,但早棄明投暗了,誰會做那種腦子有大病的抵抗軍。」刀疤司機對抵抗軍那是不屑一顧。
「明白了,你是帶路黨。」凌霄終於知道刀疤司機是個什麼人了。
「差不多是這樣,最少我能活著。」刀疤司機能聽出凌霄口中鄙視的意思。
「能說說你們星球是怎麼被血堡的人入侵的嗎?」凌霄有點好奇血堡的勢力是怎麼擴充的。
按照之前殺的那三個人。
他們在漫威世界。
可不敢做這種毀滅別人世界的事,頂多是密謀弄點珍貴資源。
這個星球,難道沒有出過強大的守護者嗎?而且它是怎麼被血堡的人發現的呢?
刀疤司機沉默了一會,壓低聲音,講述起過去的歷史:「我們星球,在幾百年前,據說是科技非常發達的星球,人們完全不用愁吃喝玩樂。幾百年前的人能利用空氣製造食物、糖、蛋白和衣物等等等等,更不要說電力這些能源了。擁有富足的生活後,人們開始追求人體自身的強化和進化,也探索外星球,甚至征服了不少科技發展相對落後的星球。」
「那怎麼弄成現在這樣?」凌霄越發好奇。
「據說在五百年前,人們開始分裂,一派叫做科技派,他們覺得人類應該跟人工智慧、生物材料和合金機械等等結合在一起,形成一種全新的永生模式。一派叫做復古派,
他們覺得人類應該拋棄外物,強化自身,將生命推進到超凡境界。復古派認為人類進入超凡之後雖然不能永生,也不能輕易更換身體零件,但他們覺得這樣的人類才是自己,跟人工智慧結合後的人類,並不一定還是人類原來的自己,極有可能是人工智慧對生命鏈條複製後的偽人。」
「科技派和復古派幹了起來?」凌霄有點明白了。
「對,雙方打了三百年,難分勝負。當時雖然破壞了不少地方,但還算克制,直到一方聯繫上了血堡的人,取得壓倒性的勝利。」刀疤司機介紹道。
「失敗的一方沒有跟金宮聯繫上?」凌霄問。
「可能聯繫了,但金宮的人並沒有出現在我們的歷史中,血堡的來人過於強勢,反客為主,後面兩百年幾乎是兩派一邊合作一邊相互拖後腿,共同抵抗又經常出賣對方。在混戰了兩百年後,殘存的抵抗分子徹底消亡。數百年的混戰,這個星球也破壞得差不多了,
所以原來極其繁華的聖地,如今的新鄉,才會是這個模樣。」刀疤司機挑了挑眉頭。
「是挺可惜的。」凌霄覺得這麼繁華的城市破壞成這樣讓人有點晞噓。
「我倒覺得,如果它不變成這樣,我也沒有資格在鄉下來到這裡。」刀疤司機卻聳了聳肩。
本來凌霄不想給黃金的。
有實力。
坐個霸王車怎麼啦?
不過他想了想,還是丟給對方一根百克的金條作為車費。
就當他是過地圖的NPC好了,至於損失的黃金,可以跟新鄉這裡的高層大人物要。
下車。
凌霄住進一間聖地落日大酒店。
這裡面跟刀疤司機路上說的一模一樣,只要有黃金,人類能想出來的服務都有,想像不出來的服務它還有。凌霄內心好奇,可是不敢真的點,他怕會成為諸天萬界的笑話。打發掉服務員,凌霄整理了一下三位血堡時空強盜的遺物,暫時用不上的先收起,桌面面上只留下地圖和武器,一邊研究那支雷射手槍,一邊嘗試用腦海中的小地圖來對比現實中的地圖標記。
很快有了新線索。
他發現自己的小地圖上,出現了那三個時空強盜的老巢。
那是掩藏在一幢殘破大樓下面的地下工程,最深處足有千米。
凌霄決定神不知鬼不覺地潛入。
怎麼做到這一點呢?
簡單。
只要將看見自己的人全殺掉就可以了。
等凌霄殺了三百多個血堡的守衛,來到一間地底實驗室,看見那個巫師打扮的小BosS
時,對方竟然說:「歡迎你,年輕人,我好久沒有看過像你這麼大膽的年輕人了。」
「我以為我的潛入計劃是天衣無縫萬無一失的,沒想到還是被你發現了。」凌霄嘆息。
「你的臉皮真厚,我活了一千三百五十七年,如果我的記憶力還沒有老糊塗的話,我想我應該沒有看過第二個敢大搖大擺自門口走過來,光明正大地殺死守衛,還理直氣壯站在我的面前,說自己是潛入的對手。」巫師忍不住吐槽。
「厚嗎?我覺得還好吧!」凌霄看見對方髏般的枯瘦臉頰,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臉,他忽然覺得臉皮厚一點似乎挺好的。
你是怎麼找到我這裡來的?」巫師深呼吸了一口氣,告訴自己不要生氣。
後面有好幾輛車追上來。
有的類似裝甲車。
有重機槍。
還有改裝過能架機槍的三輪摩托。
凌霄放下噴子,隨手往車窗外丟了一個東西,刀疤司機沒看清,不過很快後面有一輛車轟地整個炸飛上天,散化成滿天片·
後面幾輛車受到波及。
不約而同分開。
放慢速度。
「那是什麼?」刀疤司機震驚,即使被大炮打中也沒這麼誇張吧?
「一個小玩意兒,不值一提。」凌霄懶得解釋那是反坦克地雷,扔下去後,看對方躲開了,直接讓替身白色童話搬過去一輛車的車輪下,否則造成不了那麼好的效果。
「你有納戒或者儲物袋?」刀疤司機驚叫起來。
能擁有納戒或者儲物袋的人可不簡單。
完了。
無論這一仗誰輸誰贏。
自己都逃不了關係,他趕緊打開車上的通信儀對後車溝通:「收手吧,牢肥羊也要看對象,這不是你們可以招惹的人。」
「我兄弟死了,我得讓他陪葬!」沙沙作響的對講機里傳出一個憤怒的聲音。
說話間。
凌霄又往車窗外扔了一個反坦克地雷。
他丟是隨手丟的,後面的車不可能再犯錯誤,早分開了。
然而。
轟!
又一輛車上天。
凌霄隨手丟不等於白童不會撿起來將反坦克地雷送到對方的車輪底下。
剛才還著讓凌霄給他兄弟陪葬的傢伙,嚇得趕緊改變主意,帶著剩下的三輛車和兩台三輪摩托車頭也不回的逃跑了。
兄弟死了就死了,自己的命最重要!
凌霄稍微有點小遺憾。
怎麼逃跑了?
不應該怒中加怒繼續死追到底,然後一輛車接一輛車地炸上天嗎?
「我會在新鄉等你,外鄉人,我一定會找到你!雖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證,我會有一百種方法找到你,你逃不掉的!」過了好久,那個憤怒男子的聲音又在車上的對講機傳出來,他表示不會放過凌霄。
「我叫徐小俠,歡迎你來找我報仇!」凌霄聽了非但不害怕反而有點想笑,一百種方法?你以為你是誰,葉良辰嗎?
「徐小俠,你給我等著!」對方沒想到凌霄會把名字說出來。
刀疤司機關掉對講機。
頓了頓。
忍不住提醒凌霄:「客人,一般情況下,最好不要輕易把名字告訴仇人。在新鄉這個地方,有很多辦法可以利用名字進行真名詛咒。當然那需要很多錢,崩大牙他可沒有那麼多錢,也捨不得花那麼多錢慢慢詛咒你。」
凌霄擺擺手:「真名詛咒能生效,一定是被詛咒的人身上沒有防咒破邪的護身符。」
刀疤司機一聽給住了。
瞧你說的。
誰還不知道護身符。
問題是護身符那種東西更貴,甚至比真名詛咒還貴。
新鄉。
這是一個建在廢墟之中的城市。
原來應該是個高度發達的科技城市,半空中,兩千多米處還殘存一部分懸空城殘骸,
殘骸個別似乎還能用,有無數的燈光在閃爍。
地面上同樣有無數高層建築,一部分已經東倒西歪也沒人清理。
完好的明顯有人在使用,同樣燈火通明。
馬路兩邊。
有許多喪屍般的流浪漢在地面上演一出行屍走肉。
許多廢棄汽車成了他們的臨時棲息地,當然更多在那些危樓下面搭窩,密密麻麻。
路上不僅有各式各樣的汽車。
還有低空飛行的懸浮車。
像氣墊船那樣。
但懸浮在半空二十米高度左右緩緩飛行。
它們的優點和缺點一樣明顯,優點是極其平穩,缺點是飛得低,凌霄還沒有看見有升空高度超過五十米的懸浮車。低空飛空,又慢,還是噴氣式的,所以當它們飛過頭頂,下面汽車的司機無不破口大罵。
「這種懸浮車最高升空有多高?」凌霄還挺喜歡這些噴式氣懸浮車的,感覺它們有一種賽博朋友的粗獷美。
「小的能升到兩千米高,大的八百米到一千米左右吧!」刀疤司機的答案讓凌霄驚訝。
能升那麼高?
那為什麼要飛這麼低?
可能是看出了凌霄的疑惑,刀疤司機又補充道,「一百米以下,準確來說,五十米以下是最節能和最平穩的飛行姿態,再加上這些東西都老掉牙了,會維修的人很少,一旦出事故,從天上掉下來屍骨無存。即使能及時逃生,賠償被砸中的目標也得傾家蕩產,所以新鄉規定,懸浮器一律不得超過百米,否則罰款一千克黃金一次。」
「就沒有富家子弟不在乎罰款的嗎?」凌霄有點奇怪,你們這裡應該很多這種壞二代吧?
「富家子弟人家早玩膩了這種又慢又吵還經常出故障的懸浮器。」刀疤司機吐槽道。
新鄉過去最流行的是飛行摩托。
最近飛行摩托也退潮了。
開始流行改裝飛翼。
當然。
新鄉永久都流行的是飛馬。
又難伺候又不好騎每天花費極大的飛馬才是新鄉真正頂層人物的玩物,普通人就不要幻想什麼飛馬了,將一百個普通新人人拆散成零件賣掉,也買不了一匹小馬駒凌霄反而覺得又慢又吵還經常出故意的懸浮車,如果來用運兵打仗。
尤其是出現在明末崇禎十五年那種時期。
會很贊。
進入鬧市區。
凌霄發現這裡地方雖大但真正利用起來的大街沒幾條。
鬧市區燈紅酒綠,紙醉金迷,再隔兩條街,那是滿目瘡到處頹壁殘垣不堪入目。
「新鄉建起來多久了?」凌霄好奇地問。
「嚴格來說超過五十年了,不過,因為需要肅清殘存的抵抗分子,新鄉有挺長的一段時間處於軍管狀態。大概三十年前吧,抵抗分子全部清理完畢了,禁制結束,新鄉一躍成為附近幾千公里最熱鬧最好玩的享樂之地,我也是二十年前才來的新鄉。」刀疤司機滔滔不絕。
「你不要告訴我,你原來是抵抗分子吧?」凌霄有點懷疑。
「不是,我家雖然是本土的,但早棄明投暗了,誰會做那種腦子有大病的抵抗軍。」刀疤司機對抵抗軍那是不屑一顧。
「明白了,你是帶路黨。」凌霄終於知道刀疤司機是個什麼人了。
「差不多是這樣,最少我能活著。」刀疤司機能聽出凌霄口中鄙視的意思。
「能說說你們星球是怎麼被血堡的人入侵的嗎?」凌霄有點好奇血堡的勢力是怎麼擴充的。
按照之前殺的那三個人。
他們在漫威世界。
可不敢做這種毀滅別人世界的事,頂多是密謀弄點珍貴資源。
這個星球,難道沒有出過強大的守護者嗎?而且它是怎麼被血堡的人發現的呢?
刀疤司機沉默了一會,壓低聲音,講述起過去的歷史:「我們星球,在幾百年前,據說是科技非常發達的星球,人們完全不用愁吃喝玩樂。幾百年前的人能利用空氣製造食物、糖、蛋白和衣物等等等等,更不要說電力這些能源了。擁有富足的生活後,人們開始追求人體自身的強化和進化,也探索外星球,甚至征服了不少科技發展相對落後的星球。」
「那怎麼弄成現在這樣?」凌霄越發好奇。
「據說在五百年前,人們開始分裂,一派叫做科技派,他們覺得人類應該跟人工智慧、生物材料和合金機械等等結合在一起,形成一種全新的永生模式。一派叫做復古派,
他們覺得人類應該拋棄外物,強化自身,將生命推進到超凡境界。復古派認為人類進入超凡之後雖然不能永生,也不能輕易更換身體零件,但他們覺得這樣的人類才是自己,跟人工智慧結合後的人類,並不一定還是人類原來的自己,極有可能是人工智慧對生命鏈條複製後的偽人。」
「科技派和復古派幹了起來?」凌霄有點明白了。
「對,雙方打了三百年,難分勝負。當時雖然破壞了不少地方,但還算克制,直到一方聯繫上了血堡的人,取得壓倒性的勝利。」刀疤司機介紹道。
「失敗的一方沒有跟金宮聯繫上?」凌霄問。
「可能聯繫了,但金宮的人並沒有出現在我們的歷史中,血堡的來人過於強勢,反客為主,後面兩百年幾乎是兩派一邊合作一邊相互拖後腿,共同抵抗又經常出賣對方。在混戰了兩百年後,殘存的抵抗分子徹底消亡。數百年的混戰,這個星球也破壞得差不多了,
所以原來極其繁華的聖地,如今的新鄉,才會是這個模樣。」刀疤司機挑了挑眉頭。
「是挺可惜的。」凌霄覺得這麼繁華的城市破壞成這樣讓人有點晞噓。
「我倒覺得,如果它不變成這樣,我也沒有資格在鄉下來到這裡。」刀疤司機卻聳了聳肩。
本來凌霄不想給黃金的。
有實力。
坐個霸王車怎麼啦?
不過他想了想,還是丟給對方一根百克的金條作為車費。
就當他是過地圖的NPC好了,至於損失的黃金,可以跟新鄉這裡的高層大人物要。
下車。
凌霄住進一間聖地落日大酒店。
這裡面跟刀疤司機路上說的一模一樣,只要有黃金,人類能想出來的服務都有,想像不出來的服務它還有。凌霄內心好奇,可是不敢真的點,他怕會成為諸天萬界的笑話。打發掉服務員,凌霄整理了一下三位血堡時空強盜的遺物,暫時用不上的先收起,桌面面上只留下地圖和武器,一邊研究那支雷射手槍,一邊嘗試用腦海中的小地圖來對比現實中的地圖標記。
很快有了新線索。
他發現自己的小地圖上,出現了那三個時空強盜的老巢。
那是掩藏在一幢殘破大樓下面的地下工程,最深處足有千米。
凌霄決定神不知鬼不覺地潛入。
怎麼做到這一點呢?
簡單。
只要將看見自己的人全殺掉就可以了。
等凌霄殺了三百多個血堡的守衛,來到一間地底實驗室,看見那個巫師打扮的小BosS
時,對方竟然說:「歡迎你,年輕人,我好久沒有看過像你這麼大膽的年輕人了。」
「我以為我的潛入計劃是天衣無縫萬無一失的,沒想到還是被你發現了。」凌霄嘆息。
「你的臉皮真厚,我活了一千三百五十七年,如果我的記憶力還沒有老糊塗的話,我想我應該沒有看過第二個敢大搖大擺自門口走過來,光明正大地殺死守衛,還理直氣壯站在我的面前,說自己是潛入的對手。」巫師忍不住吐槽。
「厚嗎?我覺得還好吧!」凌霄看見對方髏般的枯瘦臉頰,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臉,他忽然覺得臉皮厚一點似乎挺好的。
你是怎麼找到我這裡來的?」巫師深呼吸了一口氣,告訴自己不要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