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撬棍俠
第49章 撬棍俠
羅銳已經不記得自己有多久沒回到哥譚市了。
他站在自己第一次登場的時候站著的韋恩高塔上,沒錯,就是第一次的那棟大樓。
那是自己第一次穿越,那時候的哥譚市就像是過年一樣熱鬧,到處都是噼里啪啦的聲響,還有警笛聲伴奏,簡直他媽熱鬧極了。
他低頭看著下方的哥譚市。
自從他的出現改變了哥譚市的律法情況後,惡意殺人成功被哥譚市政府推進,確立了死刑法律條文。
不過羅銳對此持悲觀態度。
畢竟眾所周知,哥譚市是從上爛到下的公司。
比如說稻草人這個瘋子幾乎每次從阿卡姆瘋人院跑出去都會害死一大堆人的性命。
但是因為他是化學天才,製造的恐懼毒氣有著很大的開發空間,軍方和一些化學公司都不希望他死,那麼他們就會花錢走通關係,隨便上個替死鬼給稻草人頂鍋。
所以,這條法律懲戒的其實是那些沒背景,沒後台的小混混們。
就像是西遊記里死的都是沒背景的,在哥譚市,出來混也得講究背景勢力啊!
那麼大夥明白了嘛?
要想不被優化,就得有價值。
不管是情緒價值還是科研價值,總之有價值就完事了。
此刻的哥譚市相較於羅銳第一次來冷清了不少,最起碼槍聲不是那麼密集了。
他利用生物力場變換了相貌,將自己變成大都會記者克拉克的長相。
然後,羅銳從天而降,打算去韋恩莊園拜訪一下自己的老朋友。
他千里迢迢從異世界跑腿帶來了一封書信和視頻,怎麼說都得狠狠敲一筆布魯斯的竹槓。
至於對方願不願意為這個付費?
別開玩笑了,那可是托馬斯.韋恩,在布魯斯心裡僅次於瑪莎.韋恩的男人。
至於為什麼瑪莎比托馬斯重要?
誰叫克拉克他媽也叫瑪莎呢?
要怪,就怪托馬斯他爹沒給托馬斯起名叫喬納森吧。
心中想著一些地獄笑話,在生物力場的加速下,羅銳飛行在高空中,很快便來到了韋恩莊園。
唰!
從蝙蝠洞上邊留下的豁口落下,羅銳從天而落,優哉游哉望著好久沒來的蝙蝠洞。
裡邊的陳設和之前沒什麼不同。
二層的走廊擺放著一件染血的羅賓制服,上邊的玻璃罩下貼著一張白紙,上邊寫著「致最好的羅賓」。
這應該是二代羅賓傑森.托德的制服,就是那個歷史上被觀眾們用投票給投死,然後被腦洞大開的編劇們安排小丑撬棍套餐送對方歸了西。
「所以我說蝙蝠俠是個受虐狂,總是喜歡將一些能夠勾起痛苦回憶的東西擺在蝙蝠洞裡。」
羅銳看著染血的制服,甚至可以想到小丑獰笑著用撬棍砸在羅賓身上,一邊癲狂大笑詢問著「喜不喜歡小丑叔叔的大撬棍」的畫面。
好吧,太地獄笑話了。
「這是一種警示,也是一種折磨。」
聽到動靜的管家俠優雅舉著托盤,走到羅銳身旁:「晚上好,先生。」
阿福看向那件制服,臉上寫滿哀傷。
他記得傑森少爺是一個很好的人,就像是年輕的布魯斯老爺一樣,有點憤世嫉俗,性子急躁。
但就是這麼一個好人,也被小丑給迫害了。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誰最討厭小丑的話,阿福敢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晚上好,阿福,好久不見,你一點也不顯老。」
羅銳拿起阿福做的三明治,一邊坐在布魯斯經常坐的那張椅子上,他將腿搭在兄弟眼的主機上,大咧咧詢問道:「蝙蝠俠哪去了?」
他沒有說布魯斯,因為大夥都知道,蝙蝠俠和布魯斯是兩個人,一個是黑暗騎士,高大尚的哥譚守護者,而另一個身份則是大名鼎鼎的花花公子,終日醉心於女人身上的億萬富翁。
這也是小丑這些反派為什麼不去對布魯斯下手,而是針對蝙蝠俠。
畢竟誰都知道,蝙蝠俠在哥譚市代表著一種信念,名為希望。
只要打倒蝙蝠俠才能實現反派們的人生理想:讓哥譚成為罪惡之城。
打倒布魯斯.韋恩?
那根本不是他們想要的。
所以言歸正傳,阿福在端來一杯檸檬水以後回答了羅銳的問題:「他出門去祭奠一些逝去之人。」
「逝去之人啊。」
山洞外閃過一道閃電短暫照亮了羅銳的面孔,他眯眯眼,語氣深沉:「逝去之人啊。」
大雨還在下。
最⊥新⊥小⊥說⊥在⊥⊥⊥首⊥發!
這些雨珠砸在綠草地上,落在草叢上,打濕綠草,打蔫鮮花。
一般來說陰雨天正常人不適合出門,更不應該不打傘就出門。
但如果這個人是蝙蝠俠的話,那就沒那些顧慮了。
因為他是蝙蝠俠。
「蝙蝠俠。」
在一座修繕的極為肅穆莊嚴的墓碑前,一張黑色斗篷緩緩落下,來人蹲下身子,將一朵白花放在墳墓上。
蝙蝠俠看著墓碑上的照片,是一個年輕的男孩,也是他這一輩子最深刻的傷痛。
「傑森.托德。」
蝙蝠俠的第二代羅賓。
(PS:一代羅賓名叫迪克.格雷森,真是個好名字,羅賓是蝙蝠俠的助手,幫助他一起打擊哥譚市的罪惡,長大後離開了哥譚市,並且創辦了少年泰坦。)
這位年輕人的死是他一輩子的傷痛。
那是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年輕的傑森為了證明自己,還有追查自己的親生母親的線索,選擇獨自出擊去面對這個世界上最窮凶極惡的瘋子變態神經病小丑。
然後,這個年輕魯莽的年輕人栽了一個大跟頭,他被小丑伏擊,然後小丑用撬棍狠狠敲死了傑森。
沒錯,就是一下一下硬生生把傑森給敲成了限定版羅賓肉醬。
當蝙蝠俠趕到的時候,一切都完了,傑森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死的不能再死。
蝙蝠俠只感覺心中怒火中燒,他想要殺了小丑,幹掉小丑替傑森報仇。
但是內心的理智最終戰勝了蝙蝠俠。
他沒有殺死小丑,只是抱著傑森的屍體回到了哥譚市。
他將傑森埋葬在了哥譚公墓,並且將他身上沾血的戰服放在了蝙蝠洞,用來折磨自己。
遠處的城市上空亮起了深邃的蝙蝠燈。
是燈俠戈登警長在呼喚他。
蝙蝠俠默默的盯著墓碑,他必須要離開了,哥譚市需要他。
於是他轉過身,黑色的披風獵獵作響。
悼念的時刻結束了,現在,他該去忙正事了。
(本章完)
羅銳已經不記得自己有多久沒回到哥譚市了。
他站在自己第一次登場的時候站著的韋恩高塔上,沒錯,就是第一次的那棟大樓。
那是自己第一次穿越,那時候的哥譚市就像是過年一樣熱鬧,到處都是噼里啪啦的聲響,還有警笛聲伴奏,簡直他媽熱鬧極了。
他低頭看著下方的哥譚市。
自從他的出現改變了哥譚市的律法情況後,惡意殺人成功被哥譚市政府推進,確立了死刑法律條文。
不過羅銳對此持悲觀態度。
畢竟眾所周知,哥譚市是從上爛到下的公司。
比如說稻草人這個瘋子幾乎每次從阿卡姆瘋人院跑出去都會害死一大堆人的性命。
但是因為他是化學天才,製造的恐懼毒氣有著很大的開發空間,軍方和一些化學公司都不希望他死,那麼他們就會花錢走通關係,隨便上個替死鬼給稻草人頂鍋。
所以,這條法律懲戒的其實是那些沒背景,沒後台的小混混們。
就像是西遊記里死的都是沒背景的,在哥譚市,出來混也得講究背景勢力啊!
那麼大夥明白了嘛?
要想不被優化,就得有價值。
不管是情緒價值還是科研價值,總之有價值就完事了。
此刻的哥譚市相較於羅銳第一次來冷清了不少,最起碼槍聲不是那麼密集了。
他利用生物力場變換了相貌,將自己變成大都會記者克拉克的長相。
然後,羅銳從天而降,打算去韋恩莊園拜訪一下自己的老朋友。
他千里迢迢從異世界跑腿帶來了一封書信和視頻,怎麼說都得狠狠敲一筆布魯斯的竹槓。
至於對方願不願意為這個付費?
別開玩笑了,那可是托馬斯.韋恩,在布魯斯心裡僅次於瑪莎.韋恩的男人。
至於為什麼瑪莎比托馬斯重要?
誰叫克拉克他媽也叫瑪莎呢?
要怪,就怪托馬斯他爹沒給托馬斯起名叫喬納森吧。
心中想著一些地獄笑話,在生物力場的加速下,羅銳飛行在高空中,很快便來到了韋恩莊園。
唰!
從蝙蝠洞上邊留下的豁口落下,羅銳從天而落,優哉游哉望著好久沒來的蝙蝠洞。
裡邊的陳設和之前沒什麼不同。
二層的走廊擺放著一件染血的羅賓制服,上邊的玻璃罩下貼著一張白紙,上邊寫著「致最好的羅賓」。
這應該是二代羅賓傑森.托德的制服,就是那個歷史上被觀眾們用投票給投死,然後被腦洞大開的編劇們安排小丑撬棍套餐送對方歸了西。
「所以我說蝙蝠俠是個受虐狂,總是喜歡將一些能夠勾起痛苦回憶的東西擺在蝙蝠洞裡。」
羅銳看著染血的制服,甚至可以想到小丑獰笑著用撬棍砸在羅賓身上,一邊癲狂大笑詢問著「喜不喜歡小丑叔叔的大撬棍」的畫面。
好吧,太地獄笑話了。
「這是一種警示,也是一種折磨。」
聽到動靜的管家俠優雅舉著托盤,走到羅銳身旁:「晚上好,先生。」
阿福看向那件制服,臉上寫滿哀傷。
他記得傑森少爺是一個很好的人,就像是年輕的布魯斯老爺一樣,有點憤世嫉俗,性子急躁。
但就是這麼一個好人,也被小丑給迫害了。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誰最討厭小丑的話,阿福敢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晚上好,阿福,好久不見,你一點也不顯老。」
羅銳拿起阿福做的三明治,一邊坐在布魯斯經常坐的那張椅子上,他將腿搭在兄弟眼的主機上,大咧咧詢問道:「蝙蝠俠哪去了?」
他沒有說布魯斯,因為大夥都知道,蝙蝠俠和布魯斯是兩個人,一個是黑暗騎士,高大尚的哥譚守護者,而另一個身份則是大名鼎鼎的花花公子,終日醉心於女人身上的億萬富翁。
這也是小丑這些反派為什麼不去對布魯斯下手,而是針對蝙蝠俠。
畢竟誰都知道,蝙蝠俠在哥譚市代表著一種信念,名為希望。
只要打倒蝙蝠俠才能實現反派們的人生理想:讓哥譚成為罪惡之城。
打倒布魯斯.韋恩?
那根本不是他們想要的。
所以言歸正傳,阿福在端來一杯檸檬水以後回答了羅銳的問題:「他出門去祭奠一些逝去之人。」
「逝去之人啊。」
山洞外閃過一道閃電短暫照亮了羅銳的面孔,他眯眯眼,語氣深沉:「逝去之人啊。」
大雨還在下。
最⊥新⊥小⊥說⊥在⊥⊥⊥首⊥發!
這些雨珠砸在綠草地上,落在草叢上,打濕綠草,打蔫鮮花。
一般來說陰雨天正常人不適合出門,更不應該不打傘就出門。
但如果這個人是蝙蝠俠的話,那就沒那些顧慮了。
因為他是蝙蝠俠。
「蝙蝠俠。」
在一座修繕的極為肅穆莊嚴的墓碑前,一張黑色斗篷緩緩落下,來人蹲下身子,將一朵白花放在墳墓上。
蝙蝠俠看著墓碑上的照片,是一個年輕的男孩,也是他這一輩子最深刻的傷痛。
「傑森.托德。」
蝙蝠俠的第二代羅賓。
(PS:一代羅賓名叫迪克.格雷森,真是個好名字,羅賓是蝙蝠俠的助手,幫助他一起打擊哥譚市的罪惡,長大後離開了哥譚市,並且創辦了少年泰坦。)
這位年輕人的死是他一輩子的傷痛。
那是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年輕的傑森為了證明自己,還有追查自己的親生母親的線索,選擇獨自出擊去面對這個世界上最窮凶極惡的瘋子變態神經病小丑。
然後,這個年輕魯莽的年輕人栽了一個大跟頭,他被小丑伏擊,然後小丑用撬棍狠狠敲死了傑森。
沒錯,就是一下一下硬生生把傑森給敲成了限定版羅賓肉醬。
當蝙蝠俠趕到的時候,一切都完了,傑森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死的不能再死。
蝙蝠俠只感覺心中怒火中燒,他想要殺了小丑,幹掉小丑替傑森報仇。
但是內心的理智最終戰勝了蝙蝠俠。
他沒有殺死小丑,只是抱著傑森的屍體回到了哥譚市。
他將傑森埋葬在了哥譚公墓,並且將他身上沾血的戰服放在了蝙蝠洞,用來折磨自己。
遠處的城市上空亮起了深邃的蝙蝠燈。
是燈俠戈登警長在呼喚他。
蝙蝠俠默默的盯著墓碑,他必須要離開了,哥譚市需要他。
於是他轉過身,黑色的披風獵獵作響。
悼念的時刻結束了,現在,他該去忙正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