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3章 周雲的想法
有時候法律這個東西就是這麼的神奇,因為歸根結底,法律終究還是要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
所以才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情況,比如現在,一個專利,放在米國那裡,就是可以申請無效。
那麼問題來了,國內的專利法和米國的專利法之間有什麼方面的區別呢,或者我們可以說,有什麼樣的不同可以讓周雲利用呢?
這裡面可以稍微說一下,兩個國家關於專利方面的規定,其實還是有那麼幾點比較關鍵的區別。
而其中一個能被周雲利用的區別就是大名鼎鼎的米國 §101專利適格性條款。
這個規定出自《米國法典》第 35 編第 101 條,具體來說就是要對一項專利做適格性審查。
怎麼樣來做適格性審查,也是美國最高法院在判例中設立的 Alice 兩步測試法,具體怎麼測試?可以去搜一下,都能找到。
簡而言之,就是通過這兩步極其嚴格的測試來確定一項專利是否適格。
而我們國家《專利法》第 25 條則是規定: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授予專利權。
其實這也算是對專利做一個適格性審查,但是範圍並沒有老米規定那麼大,同時審查力度也沒有那麼嚴格。
所以,如果周雲在國內來申請這個專利無效,那失敗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放在米國那邊,成功的概率就很大了。
米國那邊如果一旦把這個專利做成了無效,那麼就可以按照巴黎公約的規定,從而把國內的首次申請日推遲一年。
而如果國內的首次申請日推遲一年,也就意味著在瑞步科技公司首次申請專利之前,陳總的公司就已經把產品上市了。
我國專利法第 22 條第 2 款規定: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
那麼,顯而易見了,你首次申請之前,我們的產品已經上市了,我們已經用了這個專利,換句話說,就是它已經屬於現有技術了。
那既然已經屬於現有技術了,按照我們國家專利法的規定,就應該是無效的,它就不應該被認定為一個專利。
到了這一步,就計劃通了,沒有任何問題。
周雲的做法,其實你要說很複雜嗎,也不盡然,他就是分了兩步走,在實質性認定專利是否無效方面,老米那邊的法律對自己有利,那就用他們的,在他們那邊打。
打完了,那邊認定專利無效了,然後再回到國內,利用國內的法律把這個專利做成無效。
外面打的那一步是為了給國內這一步做鋪墊,要把優先權打掉。
周雲從桌上抬起了頭,他的計劃已經寫完了,思維導圖非常清晰,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雖然他兜了這麼大一圈,但核心還是為了客戶的利益著想,誰都挑不出毛病。
現在計劃有了,那接下來就要開始行動,米國那邊得找一個律師幫忙來做這個事。
這個律師不需要那種牛逼律師,只要是個律師,而且聽話就行了,其他的沒要求。
這個活可以先做著,畢竟在老米那邊也得走程序,在這段時間,順便聽一聽那個什麼瑞步科技公司是什麼想法。
要真的能談,而且雙方都能接受,那也行,就不用這麼麻煩了,要是談的讓人不樂意,那就別怪他周某人不客氣。
而在這個時候,魔都瑞步科技公司內,錢峰雲正在舒服的坐著喝茶,結果就在此時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
錢峰雲很是不爽,但還是開口道:「進來吧。」
很快,辦公室的門被推開,之前的女助理走了進來:「錢總,法院那邊來的電話,張法官要您親自接。」
法院來的電話嗎?錢峰雲拿過手機,然後臉上便習慣性地露出了笑容:「餵張法官嗎?我錢峰雲,有什麼事和我們公司法務說不就行了?為什麼還非要我接電話呢?」
手機中張法官的聲音響起:「錢總,打擾了,是這樣的,之前你們公司的法務也和我們反映過,說是你們的調解意願很強。」
「我們也就去聯繫被告那邊了,然後現在是這麼個情況,被告那邊已經請好了律師,而且這個律師你們應該知道,就是京海那個振天律師事務所的周雲。」
什麼,錢峰雲一下子臉上的笑容消失了:「周雲?張法官你沒有開玩笑吧?真的是那個周雲嗎?」
張法官有點不愉快的聲音響起:「這我騙你幹什麼,就是那個周雲,只是呢,調解他們也願意,不過你之前提出來的條件肯定是不行的。」
「就是說如果你這邊還是之前那個條件的話,他那邊肯定不答應,就是該怎麼打官司就怎麼打官司。」
「所以我這邊也問一問你,看你有沒有其他想法,如果願意少一點,那雙方可以坐下來談談,但如果不願意的話,那就沒必要了。」
在知道是周雲做了被告律師之後,張法官也已經對調解沒那麼上心了,調解不成就調解不成吧,那個周雲很討厭調解,所以該準備的得先準備。
錢峰雲的臉上神色變幻不定,他是真的沒想到,那個陳建國居然能請動周雲。
不過仔細想想,好像也正常。他們那個公司最開始就是從京海發家的,應該是之前就和振天律所之間有關係。
不過就算請動了周雲,自己也不用這麼怕啊,自己這邊行得直走得正,侵犯了專利,那就應該賠錢,很正常的事情。
但那畢竟是周雲,人的名,樹的影,對方的名聲就在那裡呢,錢峰雲也不太想正面去挑釁對方。
所以想了想之後,他開口道:「張法官,既然都這樣了,人家把周雲律師都請動了,我這邊也退一步,可以少要點,四百萬左右,在這個範圍來談,你看呢?」
他們之前調解的要求就是至少十萬,現在一下子到了 四百萬,那按照錢峰雲的想法,自己這邊已經少了很多,夠給那個周雲面子了。
要是這還不行,那他就沒辦法,畢竟都是要賺錢的嘛,再少的話就不行了,你周雲的面子也不值那麼多。
張法官這邊猶豫了一下,他覺得還是有點多,不過這會也不能繼續勸了,於是道:「能少一點也行,我通知一下他們,還是坐下來一塊談一談吧。」
所以才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情況,比如現在,一個專利,放在米國那裡,就是可以申請無效。
那麼問題來了,國內的專利法和米國的專利法之間有什麼方面的區別呢,或者我們可以說,有什麼樣的不同可以讓周雲利用呢?
這裡面可以稍微說一下,兩個國家關於專利方面的規定,其實還是有那麼幾點比較關鍵的區別。
而其中一個能被周雲利用的區別就是大名鼎鼎的米國 §101專利適格性條款。
這個規定出自《米國法典》第 35 編第 101 條,具體來說就是要對一項專利做適格性審查。
怎麼樣來做適格性審查,也是美國最高法院在判例中設立的 Alice 兩步測試法,具體怎麼測試?可以去搜一下,都能找到。
簡而言之,就是通過這兩步極其嚴格的測試來確定一項專利是否適格。
而我們國家《專利法》第 25 條則是規定: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授予專利權。
其實這也算是對專利做一個適格性審查,但是範圍並沒有老米規定那麼大,同時審查力度也沒有那麼嚴格。
所以,如果周雲在國內來申請這個專利無效,那失敗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放在米國那邊,成功的概率就很大了。
米國那邊如果一旦把這個專利做成了無效,那麼就可以按照巴黎公約的規定,從而把國內的首次申請日推遲一年。
而如果國內的首次申請日推遲一年,也就意味著在瑞步科技公司首次申請專利之前,陳總的公司就已經把產品上市了。
我國專利法第 22 條第 2 款規定: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
那麼,顯而易見了,你首次申請之前,我們的產品已經上市了,我們已經用了這個專利,換句話說,就是它已經屬於現有技術了。
那既然已經屬於現有技術了,按照我們國家專利法的規定,就應該是無效的,它就不應該被認定為一個專利。
到了這一步,就計劃通了,沒有任何問題。
周雲的做法,其實你要說很複雜嗎,也不盡然,他就是分了兩步走,在實質性認定專利是否無效方面,老米那邊的法律對自己有利,那就用他們的,在他們那邊打。
打完了,那邊認定專利無效了,然後再回到國內,利用國內的法律把這個專利做成無效。
外面打的那一步是為了給國內這一步做鋪墊,要把優先權打掉。
周雲從桌上抬起了頭,他的計劃已經寫完了,思維導圖非常清晰,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雖然他兜了這麼大一圈,但核心還是為了客戶的利益著想,誰都挑不出毛病。
現在計劃有了,那接下來就要開始行動,米國那邊得找一個律師幫忙來做這個事。
這個律師不需要那種牛逼律師,只要是個律師,而且聽話就行了,其他的沒要求。
這個活可以先做著,畢竟在老米那邊也得走程序,在這段時間,順便聽一聽那個什麼瑞步科技公司是什麼想法。
要真的能談,而且雙方都能接受,那也行,就不用這麼麻煩了,要是談的讓人不樂意,那就別怪他周某人不客氣。
而在這個時候,魔都瑞步科技公司內,錢峰雲正在舒服的坐著喝茶,結果就在此時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
錢峰雲很是不爽,但還是開口道:「進來吧。」
很快,辦公室的門被推開,之前的女助理走了進來:「錢總,法院那邊來的電話,張法官要您親自接。」
法院來的電話嗎?錢峰雲拿過手機,然後臉上便習慣性地露出了笑容:「餵張法官嗎?我錢峰雲,有什麼事和我們公司法務說不就行了?為什麼還非要我接電話呢?」
手機中張法官的聲音響起:「錢總,打擾了,是這樣的,之前你們公司的法務也和我們反映過,說是你們的調解意願很強。」
「我們也就去聯繫被告那邊了,然後現在是這麼個情況,被告那邊已經請好了律師,而且這個律師你們應該知道,就是京海那個振天律師事務所的周雲。」
什麼,錢峰雲一下子臉上的笑容消失了:「周雲?張法官你沒有開玩笑吧?真的是那個周雲嗎?」
張法官有點不愉快的聲音響起:「這我騙你幹什麼,就是那個周雲,只是呢,調解他們也願意,不過你之前提出來的條件肯定是不行的。」
「就是說如果你這邊還是之前那個條件的話,他那邊肯定不答應,就是該怎麼打官司就怎麼打官司。」
「所以我這邊也問一問你,看你有沒有其他想法,如果願意少一點,那雙方可以坐下來談談,但如果不願意的話,那就沒必要了。」
在知道是周雲做了被告律師之後,張法官也已經對調解沒那麼上心了,調解不成就調解不成吧,那個周雲很討厭調解,所以該準備的得先準備。
錢峰雲的臉上神色變幻不定,他是真的沒想到,那個陳建國居然能請動周雲。
不過仔細想想,好像也正常。他們那個公司最開始就是從京海發家的,應該是之前就和振天律所之間有關係。
不過就算請動了周雲,自己也不用這麼怕啊,自己這邊行得直走得正,侵犯了專利,那就應該賠錢,很正常的事情。
但那畢竟是周雲,人的名,樹的影,對方的名聲就在那裡呢,錢峰雲也不太想正面去挑釁對方。
所以想了想之後,他開口道:「張法官,既然都這樣了,人家把周雲律師都請動了,我這邊也退一步,可以少要點,四百萬左右,在這個範圍來談,你看呢?」
他們之前調解的要求就是至少十萬,現在一下子到了 四百萬,那按照錢峰雲的想法,自己這邊已經少了很多,夠給那個周雲面子了。
要是這還不行,那他就沒辦法,畢竟都是要賺錢的嘛,再少的話就不行了,你周雲的面子也不值那麼多。
張法官這邊猶豫了一下,他覺得還是有點多,不過這會也不能繼續勸了,於是道:「能少一點也行,我通知一下他們,還是坐下來一塊談一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