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3章 大律師就是這麼辦案的?
法庭內還是老樣子,錢秀珍老人和幾個老鄰居坐到了旁聽席上,臉上都帶著擔心。
雖然他們很相信這位周律師,但他們畢竟還是不太清楚法律運作的一個底層邏輯。
法律是不是公平的呢,法律肯定是公平的,因為法律是死的呀,既然它是死的,那它肯定就是公平的。
但是法律的適用需要人來做,那這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在周雲看來,他這次做的五個案子基本上可以說都是必成的,不會出現任何意外。
他這邊已經給自己加了很多層保險了,比如他在之前,把東方市中院的一個領導,外加三個法官送了進去。
那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在這段時間裡內過來申請刑事案件的再審,基本上就不會出現法律以外的影響因素了。
而法律以內的東西,他周雲可以很自信地說一聲,你們可以一起上。
兩世為人,外加系統開的掛,他要是還在這方面贏不了對方,那他趁早別混了。
別的不說,單單就這一個過目不忘,基本上那就秒殺所有人了。
很多人對我們國家現在的法律法規數量沒什麼概念,大概說一下,法律大概有 三百 多部,司法解釋大概有五百多部,行政法規大概有六百多部。
地方性法規大概有一萬五千多部。
在這個省可能做這個事就是違法的,但是放到另一個省,可能就不太一樣了。
咱們就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說禁摩,或者說摩托車上高速這個事。
在這個省,摩托車是允許上高速的,而在另一個省,摩托車是禁止上高速的。
那麼問題來了,高速它是相通的,你從這個省騎著摩托車到了另一個省下高速,會怎麼樣呢?
還有一個例子,燃放煙花爆竹,在這個地方它可能就是全域禁放,但是可能就隔了一條河,另一個地方就是允許燃放的。
甚至還有最極端的一些例子,就是比如說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這方面同樣是各省情況不一樣,因為各省高院都會出台自己的相關一些規定。
甚至很多地方他法官判案子都是有風向的,可能這段時間是這麼判,但過段時間又會是另一種判法,這個必須得親身經歷過才會明白。
不是說他這麼判是錯的,怎麼判其實都有理由,關鍵就是這個風向你怎麼掌握。這種風向它不會寫在紙上,它只會在這些判決中體現出來。
你這麼判,那你的發改率就低,別人那麼判,那他的發改率就高,那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說你怎麼判?
所以律師行業是必定術業有專攻的,本地律師就是有他的優勢,外地律師也有他的優勢,就看你怎麼選擇了。
扯遠了,檢察院自然也是派出了檢察官參與庭審,只是這會看起來表情好像不是很輕鬆的樣子。
不過想想也正常,畢竟他們是公訴機關,在他們手上,這些案子都認罪認罰了,結果現在都要做成無罪。
那麼問題來了,當初你們這個認罪認罰是怎麼做的,別人明明沒有犯罪的情況下,他怎麼就認罪認罰了呢?
當然,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也很明確,因為檢察院前段時間已經有人被帶走了,就是因為李勇那幫人的事情。
所以在今天這個情況下,哪怕他們再不樂意,也得捏著鼻子支持無罪。
一個案子判無罪,最大的阻礙是什麼,第一是檢察院,第二才是法院,第三才是當事人。
至於公安機關,在這個問題上是沒辦法上桌的,因為他們就連表達自己不同意無罪的途徑都沒有……
當事人不用說,出庭都沒有參加,也沒有派代理人過來。
所以現在,檢察院和法院都認為這個案子應該是無罪的,那他就肯定是無罪的,所以周雲今天就能認定一定會判無罪,這就是法律的底層運作邏輯。
同樣,這也算是矛盾論的一種實踐,你做一個再審無罪案,你需要找出根本矛盾來解決。
而周雲這裡稍微做了一點變通,他解決不了雙方的矛盾,所以他就把有矛盾的人給解決了……
你看,這領導進去了,是不是事情一下子就好辦了。
在錢秀珍等人的擔心中,庭審開始了。然後整個庭審便讓他們直接懵逼了。
首先是法官,法官在那裡問的問題,他們感覺好像就和玩遊戲一樣,和周律師都配合的特別默契。
比如法官在那裡問錢秀珍的兒子,你當時為什麼認罪認罰,這個問題之前那位周律師和他們說的很清楚,就是那個律師誘導。
類似的問題都是這樣,要麼特別明確,要麼就很有傾向性,就算是不懂法的人也能聽出來法官的意思了。
看那樣子好像生怕這個錢秀珍的兒子在法庭上亂說,導致出現意外情況。
這樣錢秀珍的兒子都感覺有點不真實,她可是參加過庭審的,上次開庭,他雖然都已經認罪認罰了,但是那個法官還是讓他感覺很不舒服。
結果這次,那真的是沒有任何壓力。
然後便是檢察院,結果檢察官一開口,那話語直接讓錢秀珍的兒子有點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我們同樣認為當時的判決有誤,應當改判無罪。」
不是檢察院啥時候這麼好說話的,錢秀珍的兒子可是和檢察院打過交道的,當時他就記得那個檢察官讓他直接簽就行,不用考慮其他的。
結果現在直接就認為他沒罪。
錢秀珍老人和幾個老鄰居這會臉上都帶著茫然,這和他們想像中的再審庭審完全不一樣。
在他們想像中,今天這場庭審肯定是這位周律師唇槍舌劍,各種和對方辯論,然後終於費盡心思贏下了庭審,改判無罪。
那電視裡不都這麼演的嗎?
可結果呢?這法院也好,檢察院也罷,就和怎麼了一樣,一個兩個的好像都突然間開始支持判無罪了,更關鍵的是,那位周律師坐在那裡,其實好像說的很少一樣。
每次有什麼讓他說的,他就直接說,我的所有話都已經提交到材料中了。
就是說,我不用說什麼,你們看書面材料就行。
大律師就是這樣子辦案的嗎?他們不太理解,但又覺得有點太牛逼了。
雖然他們很相信這位周律師,但他們畢竟還是不太清楚法律運作的一個底層邏輯。
法律是不是公平的呢,法律肯定是公平的,因為法律是死的呀,既然它是死的,那它肯定就是公平的。
但是法律的適用需要人來做,那這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在周雲看來,他這次做的五個案子基本上可以說都是必成的,不會出現任何意外。
他這邊已經給自己加了很多層保險了,比如他在之前,把東方市中院的一個領導,外加三個法官送了進去。
那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在這段時間裡內過來申請刑事案件的再審,基本上就不會出現法律以外的影響因素了。
而法律以內的東西,他周雲可以很自信地說一聲,你們可以一起上。
兩世為人,外加系統開的掛,他要是還在這方面贏不了對方,那他趁早別混了。
別的不說,單單就這一個過目不忘,基本上那就秒殺所有人了。
很多人對我們國家現在的法律法規數量沒什麼概念,大概說一下,法律大概有 三百 多部,司法解釋大概有五百多部,行政法規大概有六百多部。
地方性法規大概有一萬五千多部。
在這個省可能做這個事就是違法的,但是放到另一個省,可能就不太一樣了。
咱們就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說禁摩,或者說摩托車上高速這個事。
在這個省,摩托車是允許上高速的,而在另一個省,摩托車是禁止上高速的。
那麼問題來了,高速它是相通的,你從這個省騎著摩托車到了另一個省下高速,會怎麼樣呢?
還有一個例子,燃放煙花爆竹,在這個地方它可能就是全域禁放,但是可能就隔了一條河,另一個地方就是允許燃放的。
甚至還有最極端的一些例子,就是比如說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這方面同樣是各省情況不一樣,因為各省高院都會出台自己的相關一些規定。
甚至很多地方他法官判案子都是有風向的,可能這段時間是這麼判,但過段時間又會是另一種判法,這個必須得親身經歷過才會明白。
不是說他這麼判是錯的,怎麼判其實都有理由,關鍵就是這個風向你怎麼掌握。這種風向它不會寫在紙上,它只會在這些判決中體現出來。
你這麼判,那你的發改率就低,別人那麼判,那他的發改率就高,那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說你怎麼判?
所以律師行業是必定術業有專攻的,本地律師就是有他的優勢,外地律師也有他的優勢,就看你怎麼選擇了。
扯遠了,檢察院自然也是派出了檢察官參與庭審,只是這會看起來表情好像不是很輕鬆的樣子。
不過想想也正常,畢竟他們是公訴機關,在他們手上,這些案子都認罪認罰了,結果現在都要做成無罪。
那麼問題來了,當初你們這個認罪認罰是怎麼做的,別人明明沒有犯罪的情況下,他怎麼就認罪認罰了呢?
當然,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也很明確,因為檢察院前段時間已經有人被帶走了,就是因為李勇那幫人的事情。
所以在今天這個情況下,哪怕他們再不樂意,也得捏著鼻子支持無罪。
一個案子判無罪,最大的阻礙是什麼,第一是檢察院,第二才是法院,第三才是當事人。
至於公安機關,在這個問題上是沒辦法上桌的,因為他們就連表達自己不同意無罪的途徑都沒有……
當事人不用說,出庭都沒有參加,也沒有派代理人過來。
所以現在,檢察院和法院都認為這個案子應該是無罪的,那他就肯定是無罪的,所以周雲今天就能認定一定會判無罪,這就是法律的底層運作邏輯。
同樣,這也算是矛盾論的一種實踐,你做一個再審無罪案,你需要找出根本矛盾來解決。
而周雲這裡稍微做了一點變通,他解決不了雙方的矛盾,所以他就把有矛盾的人給解決了……
你看,這領導進去了,是不是事情一下子就好辦了。
在錢秀珍等人的擔心中,庭審開始了。然後整個庭審便讓他們直接懵逼了。
首先是法官,法官在那裡問的問題,他們感覺好像就和玩遊戲一樣,和周律師都配合的特別默契。
比如法官在那裡問錢秀珍的兒子,你當時為什麼認罪認罰,這個問題之前那位周律師和他們說的很清楚,就是那個律師誘導。
類似的問題都是這樣,要麼特別明確,要麼就很有傾向性,就算是不懂法的人也能聽出來法官的意思了。
看那樣子好像生怕這個錢秀珍的兒子在法庭上亂說,導致出現意外情況。
這樣錢秀珍的兒子都感覺有點不真實,她可是參加過庭審的,上次開庭,他雖然都已經認罪認罰了,但是那個法官還是讓他感覺很不舒服。
結果這次,那真的是沒有任何壓力。
然後便是檢察院,結果檢察官一開口,那話語直接讓錢秀珍的兒子有點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我們同樣認為當時的判決有誤,應當改判無罪。」
不是檢察院啥時候這麼好說話的,錢秀珍的兒子可是和檢察院打過交道的,當時他就記得那個檢察官讓他直接簽就行,不用考慮其他的。
結果現在直接就認為他沒罪。
錢秀珍老人和幾個老鄰居這會臉上都帶著茫然,這和他們想像中的再審庭審完全不一樣。
在他們想像中,今天這場庭審肯定是這位周律師唇槍舌劍,各種和對方辯論,然後終於費盡心思贏下了庭審,改判無罪。
那電視裡不都這麼演的嗎?
可結果呢?這法院也好,檢察院也罷,就和怎麼了一樣,一個兩個的好像都突然間開始支持判無罪了,更關鍵的是,那位周律師坐在那裡,其實好像說的很少一樣。
每次有什麼讓他說的,他就直接說,我的所有話都已經提交到材料中了。
就是說,我不用說什麼,你們看書面材料就行。
大律師就是這樣子辦案的嗎?他們不太理解,但又覺得有點太牛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