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1章 周雲給我打電話幹嘛?
老莊回京海了,周雲這邊開始著手進行申訴。
手中的案子大概歸類了一下,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仲裁之後,當事人沒有選擇向法院起訴的情況;另一種則是仲裁之後,當事人選擇向法院起訴。
為什麼要分成這麼兩種呢,當然是因為這個救濟途徑也不一樣。
對於第一種情況,也就是說仲裁之後,當事人沒有起訴的,周雲這邊的相關案件並不少,很多都是這樣的。
這次都是在許忠平的介入下仲裁失敗,自認倒霉,自己再找工作去了,後面要不是周雲發現裡面的問題,估計這就沒有什麼下文了。
而對於這種情況,很多人其實沒怎麼接觸過,或者說有可能你當初的仲裁案就是因為某些原因失敗的,但你並不知道。
咱們說最簡單的,你被開除了,正常來說你是可以拿 2N的。
你去提起勞動仲裁,但是仲裁委的人和用人單位勾結,然後裁決你輸了。
你自認倒霉,算了,拿不到就拿不到吧,我再重新找新的工作。
結果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幾年後,仲裁委這邊之前給你下裁決的仲裁官,或者是仲裁委的領導被抓了。
查明它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某些勾結,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其實是有機會能把之前的案子重新翻一下的,但正常情況下是沒人會知道的。
因為現在說句難聽的,打老虎拍蒼蠅的事太多了,經常就有新聞報導某某領導被抓。
相比之下,仲裁委的一些事,那都不是事了,而且很多這些領導都是從這個崗位換到另一個崗位上後被抓的,你還能去翻他的履歷嗎?
所以正常情況下,就算有這種情況,也很少很少會有人能抓住這個機會。
這也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在實務中基本上不會存在說仲裁生效後再去進行一個申訴的情況,也就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這方面怎麼來進行維權。
那怎麼來維權呢,也很簡單,畢竟是仲裁委做出的裁決,和法院沒關係,這個時候你肯定是不能去法院申訴的。
怎麼辦呢?找檢察院。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是有這個權利對仲裁方面的問題進行監督的。
這方面,檢察院也專門發過文章,24 年的時候就有過一篇文章,叫《探索開展虛假仲裁監督》。
所以真的說白了,理論上來說,只要是法律方面的問題,檢察院都可以來管一手。
然後如果檢察院發現真的有問題,那就可以發出檢察建議。
但是這個方面我們也應該認識到,自從「兩反」轉立之後,檢察院的檢察建議就沒有以前那麼效果好了。
畢竟,這並不是審判監督,檢察院能做的也是發出檢察建議,而並不是直接介入這個案子。
就像是那篇文章一樣,它也是對這方面的一個探索,我們同樣要意識到一件事,權力和群力的交界處並不是那麼清晰的,而是模糊的。
究竟這個事他能不能管,就得看情況了。最起碼在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肯定不是說就能一錘定音。
那麼最好的辦法是什麼呢,就是直接和當初作出仲裁的仲裁委提出仲裁監督。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人事仲裁與訴訟銜接相關問題的意見(一)》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已經生效的仲裁處理結果確有錯誤,可以依法啟動仲裁監督程序。
這是 2022 年初的規定,而這個規定就非常明確地說了在這樣的情況下,誰來管這個事,很明顯,就是仲裁委。
而且我們同樣要看到這個規定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的。
我們之前就說過,某個部門發出某個規定,這個規定在正常情況下,是只能約束它自己管的範圍。
司法解釋你也可以理解為最高法或者最高檢自己發的規定,只是因為司法機關的特殊性,所以導致司法解釋有了一部分立法的感覺。
但這並不代表著人家其他的單位就一定得聽你的。
所以我們看這個規定,拉上了人社部,而仲裁委是歸誰管的,是歸人社局管的,那麼現在好了,這個時候你是必須得聽的。
而仲裁委重新作出一個仲裁結果後,你如果不服,這個時候你又有了起訴權。
扯遠了,我們說第二種情況,那就是仲裁後不服起訴了的,這個已經經過了法院,那就可以直接從法院這邊進行申訴,或者從檢察院那裡走審判監督程序,都是可以的。
很快,周雲便把相應的材料準備好了,一共有 一百七十多個案子是需要走這條路的,涉及到了東方市多個仲裁委。
不過沒關係,周某人之前調取仲裁筆錄的時候,就已經和這些仲裁委都打過交道了,所以大家都是熟人。
東方市錦瑟區勞動人事仲裁院,還是那個熟悉的窗口,周雲又來了。
上次他來這裡還是調取仲裁筆錄來著,這邊仲裁院的那個孫主任人不錯,所以周雲打算直接聯繫對方。
包括其他的那些仲裁院也是一樣,之前畢竟都打過交道,大家都知道情況,所以直接聯繫領導是最好的辦法。
沒必要搞什麼上來辦事,窗口工作人員不知道,然後再打臉那一套了,畢竟窗口的工作人員誰都知道那很多都是勞務派遣,你不能指望他們專業能力有多強。
仲裁院辦公室,孫主任正在打電話:「你說什麼?他也被帶走了?」
手機里的人道:「你可是說呢,這次我告訴你,帶走的人真不少,那個周雲啊,確實是個災星。」
孫主任也是感慨,雖然這次大部分都是集中在政法系統的,但他們仲裁院平時和法院打交道的也比較多,這冷不丁的看著熟悉的人被帶走,還是有點害怕的。
尤其是這個事都是那個周雲弄出來的,這讓孫主任都不知道說什麼好。最開始好像是自己給提供的仲裁筆錄吧?
不過,那都是和許忠平有關係的,這次總不至於賴到他的頭上吧?
結果正聊著呢,突然手機上提示又有電話進來了,孫主任正打算直接掛了呢,結果看到那個名字的時候,馬上一愣,趕緊道:「那什麼,我這來了個電話啊,我先掛了。」
周雲又給自己打電話了?這是要幹什麼?
手中的案子大概歸類了一下,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仲裁之後,當事人沒有選擇向法院起訴的情況;另一種則是仲裁之後,當事人選擇向法院起訴。
為什麼要分成這麼兩種呢,當然是因為這個救濟途徑也不一樣。
對於第一種情況,也就是說仲裁之後,當事人沒有起訴的,周雲這邊的相關案件並不少,很多都是這樣的。
這次都是在許忠平的介入下仲裁失敗,自認倒霉,自己再找工作去了,後面要不是周雲發現裡面的問題,估計這就沒有什麼下文了。
而對於這種情況,很多人其實沒怎麼接觸過,或者說有可能你當初的仲裁案就是因為某些原因失敗的,但你並不知道。
咱們說最簡單的,你被開除了,正常來說你是可以拿 2N的。
你去提起勞動仲裁,但是仲裁委的人和用人單位勾結,然後裁決你輸了。
你自認倒霉,算了,拿不到就拿不到吧,我再重新找新的工作。
結果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幾年後,仲裁委這邊之前給你下裁決的仲裁官,或者是仲裁委的領導被抓了。
查明它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某些勾結,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其實是有機會能把之前的案子重新翻一下的,但正常情況下是沒人會知道的。
因為現在說句難聽的,打老虎拍蒼蠅的事太多了,經常就有新聞報導某某領導被抓。
相比之下,仲裁委的一些事,那都不是事了,而且很多這些領導都是從這個崗位換到另一個崗位上後被抓的,你還能去翻他的履歷嗎?
所以正常情況下,就算有這種情況,也很少很少會有人能抓住這個機會。
這也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在實務中基本上不會存在說仲裁生效後再去進行一個申訴的情況,也就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這方面怎麼來進行維權。
那怎麼來維權呢,也很簡單,畢竟是仲裁委做出的裁決,和法院沒關係,這個時候你肯定是不能去法院申訴的。
怎麼辦呢?找檢察院。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是有這個權利對仲裁方面的問題進行監督的。
這方面,檢察院也專門發過文章,24 年的時候就有過一篇文章,叫《探索開展虛假仲裁監督》。
所以真的說白了,理論上來說,只要是法律方面的問題,檢察院都可以來管一手。
然後如果檢察院發現真的有問題,那就可以發出檢察建議。
但是這個方面我們也應該認識到,自從「兩反」轉立之後,檢察院的檢察建議就沒有以前那麼效果好了。
畢竟,這並不是審判監督,檢察院能做的也是發出檢察建議,而並不是直接介入這個案子。
就像是那篇文章一樣,它也是對這方面的一個探索,我們同樣要意識到一件事,權力和群力的交界處並不是那麼清晰的,而是模糊的。
究竟這個事他能不能管,就得看情況了。最起碼在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肯定不是說就能一錘定音。
那麼最好的辦法是什麼呢,就是直接和當初作出仲裁的仲裁委提出仲裁監督。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人事仲裁與訴訟銜接相關問題的意見(一)》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已經生效的仲裁處理結果確有錯誤,可以依法啟動仲裁監督程序。
這是 2022 年初的規定,而這個規定就非常明確地說了在這樣的情況下,誰來管這個事,很明顯,就是仲裁委。
而且我們同樣要看到這個規定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的。
我們之前就說過,某個部門發出某個規定,這個規定在正常情況下,是只能約束它自己管的範圍。
司法解釋你也可以理解為最高法或者最高檢自己發的規定,只是因為司法機關的特殊性,所以導致司法解釋有了一部分立法的感覺。
但這並不代表著人家其他的單位就一定得聽你的。
所以我們看這個規定,拉上了人社部,而仲裁委是歸誰管的,是歸人社局管的,那麼現在好了,這個時候你是必須得聽的。
而仲裁委重新作出一個仲裁結果後,你如果不服,這個時候你又有了起訴權。
扯遠了,我們說第二種情況,那就是仲裁後不服起訴了的,這個已經經過了法院,那就可以直接從法院這邊進行申訴,或者從檢察院那裡走審判監督程序,都是可以的。
很快,周雲便把相應的材料準備好了,一共有 一百七十多個案子是需要走這條路的,涉及到了東方市多個仲裁委。
不過沒關係,周某人之前調取仲裁筆錄的時候,就已經和這些仲裁委都打過交道了,所以大家都是熟人。
東方市錦瑟區勞動人事仲裁院,還是那個熟悉的窗口,周雲又來了。
上次他來這裡還是調取仲裁筆錄來著,這邊仲裁院的那個孫主任人不錯,所以周雲打算直接聯繫對方。
包括其他的那些仲裁院也是一樣,之前畢竟都打過交道,大家都知道情況,所以直接聯繫領導是最好的辦法。
沒必要搞什麼上來辦事,窗口工作人員不知道,然後再打臉那一套了,畢竟窗口的工作人員誰都知道那很多都是勞務派遣,你不能指望他們專業能力有多強。
仲裁院辦公室,孫主任正在打電話:「你說什麼?他也被帶走了?」
手機里的人道:「你可是說呢,這次我告訴你,帶走的人真不少,那個周雲啊,確實是個災星。」
孫主任也是感慨,雖然這次大部分都是集中在政法系統的,但他們仲裁院平時和法院打交道的也比較多,這冷不丁的看著熟悉的人被帶走,還是有點害怕的。
尤其是這個事都是那個周雲弄出來的,這讓孫主任都不知道說什麼好。最開始好像是自己給提供的仲裁筆錄吧?
不過,那都是和許忠平有關係的,這次總不至於賴到他的頭上吧?
結果正聊著呢,突然手機上提示又有電話進來了,孫主任正打算直接掛了呢,結果看到那個名字的時候,馬上一愣,趕緊道:「那什麼,我這來了個電話啊,我先掛了。」
周雲又給自己打電話了?這是要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