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3章 有錢沒地方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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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說吳奇這邊想的很好,他非常巧妙地利用了這個走程序的時間,畢竟是停業整改這種比較大的行政處罰,那走的程序時間長點也是正常。

  這樣一來,不管誰都不能說他們不對。

  他們也確實是要處罰的,只是沒有想到周雲這邊起訴的這麼快,而他們一直到訴訟結束,程序還沒走完,這個是程序問題,規定的程序必須要有。

  只是吳奇不會想到,那邊那個靚仔根本沒有想過和他們當面鑼對面鼓的打這個官司。

  或者說周雲之前確實是有想過打這個官司,但實話實說,你要說完全勝訴的把握,這個周雲也不是說真的能有。

  畢竟這種案子其實可以扯皮的地方很多,法院並不是萬能的,尤其是現在這種情況下。

  前世,他其實見過類似的樣案例,那個案子和現在這個案子特別像,也是煤礦開採導致的地質災害。

  當時村民們本來都已經在當地律師的建議下提起了民事訴訟,結果在接觸了帝都某位大律師之後,改變了主意。

  立刻就把民事訴訟給撤回,然後馬不停蹄地提起了行政訴訟。

  但是這個行政訴訟同樣很坎坷。一審、二審都敗訴了。

  同樣是以行政不作為的理由提出的,村民們認為應該進行整體搬遷,但是法院覺得現在還沒到整體搬遷的地步。

  縣裡的相關部門已經履行了自己行政機關的義務,沒有說是行政不作為,所以敗訴了。

  最後這個案子被申訴到了最高法,最高法做出了最終的判決。

  最高法判決依據是這樣的,認為在起訴的這段時間,當地一直在不停的監測那座已經傾斜的山,然後發現這座山還在不斷傾斜。

  然後同樣起訴的這段時間裡,村民們的房屋又開始出現了裂縫,所以這就意味著這個地質災害,它其實是動態的。

  所以誰也不知道以後這個災害會到什麼情況,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村民們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請求整體搬遷,這也是沒有問題的,應當被支持。

  當地的行政機關不作為,所以判決支持搬遷。

  雖然最終是勝訴了,但是經歷了一審、二審、申訴、再申訴,這樣的一個結果。

  歷時大概有個三四年的時間吧。這種類型的案子,那都是一場馬拉松,堅持到最後,其實每個人都會很累。

  所以周雲其實認為自己能勝訴,但是不一定能在一審的時候就會勝訴。

  所以他才會用地質災害的理由來讓自資局那邊進行調查。

  畢竟他周某人來之前就諮詢過地質方面的那位專家,那位專家同時也告訴他,這種情況很可能和越界開採有關係。

  走到現在,說明情況和預想的差不多,這個煤礦的問題確實很大。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辦公室內,吳永富正在打電話。

  「嗯明白了明白了,謝謝。」

  掛掉電話,吳永富隨即看向了旁邊的吳永盛:「行了,暫時不用擔心。那幫人會把煤礦給封了,他們現在還不敢。」

  「剛剛我都問清楚了,吳奇現在準備想著先走程序,那既然他們想走程序就走。」

  說到這裡,吳奇又道:「永盛,你去把那個法務喊過來,我有事要問她。」

  很快法務姑娘被喊了過來,吳永富簡單把情況做了一個介紹,然後開口道:「我們現在還能有什麼辦法拖這個時間嗎?」

  那法務想了想,開口道:「如果真的是要做出這樣的行政處罰,那我們這邊是可以申請聽證的。」

  行政處罰這個東西,尤其是比較特殊的行政處罰,比如較大數額的罰款、沒收較大數額的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吊銷許可證、指令停產停業、限制從業等等。

  要想做出這樣的行政處罰,遠不是說行政機關直接過來宣布就行了。

  畢竟法院下判決之前都得讓被告那邊說個話呢,更不用說你行政機關的處罰了。

  所以對於這種類型的行政處罰,被處罰一方是有權要求聽證的。

  就是可以召開一個聽證會,類似於法院的法庭辯論一樣。

  大家各抒己見,行政機關這邊把做這樣行政處罰的原因來說清楚。被處罰一方說出自己的想法,為什麼不接受這樣的處罰。


  那麼既然是聽證會,肯定要有來聽的人,根據這個情況不同,有的聽證會可以請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等人來聽證。

  總之一句話,像是很多小說或者影視劇中,動不動就是行政機關突然間就派人來做行政處罰了,那程序是絕對有問題的。

  要先給你一份擬處罰通知書,或者說告知書,讓你知道我們要處罰你,然後接下來你就可以行使你的權利。

  比如申請聽證等等。

  吳永富聞言點點頭道:「行,既然這樣,那你就去做吧,這個時間拖得越長越好。」

  等法務離開後,吳永富隨即又道:「永盛,之前讓你請的帝都那個律師請到了沒有?」

  吳永盛開口道:「已經和對方說了,對方也很有興趣,只是要價有點高。」

  「都和你說過多少次了,錢不是問題。」吳永富道。

  他這也是兩手準備,一方面請最好的律師,另一方面也在法院那邊想辦法,只是法院不是他們這的法院,所以做起來還是有點難的。

  結果他這邊還在安排呢,門口又來了電話。

  「又怎麼了?這又是誰來了?」吳永富問道。

  他感覺自己現在都已經有點過敏了,聽到門口那幫人打電話都有點害怕。

  門口保安負責人的聲音響起:「吳總,好像是什麼司法鑑定機構的人來了,說是要來做一個司法鑑定。」

  啊?吳永富一臉茫然:「這又是幹什麼的?」

  門口的保安負責人看著面前過來的一行人,隨即道:「吳總,那我把手機給他們,您和他們聊一聊?」

  吳永富答應了下來,很快手機中一個沉穩的男聲響起:「你好,我們這邊是河東省地質司法鑑定中心的,受平和縣人民法院委託,來發達煤礦做一個司法鑑定。」

  吳永富有點疑惑道:「司法鑑定?這個時候做什麼司法鑑定啊?」

  門口的人再次開口道:「這個司法鑑定是由原告方申請的,要確認你們這裡開採情況與地下水污染之間的因果關係。」

  吳永富聽了之後更茫然了:「這個對方不是已經有證據了嗎?怎麼還要做什麼司法鑑定?」

  門口的男人聞言笑道:「這個我們就不清楚了,我們也只是根據法院的委託來做這個事,還請您這邊配合一下。」

  吳永富當時想不配合呢,但也只是想想而已,畢竟司法鑑定這種東西,你要真的硬頂,那後面法院肯定不會讓你好受。

  人家司法鑑定中心的人無所謂,你在這邊不讓人家鑑定,你這不是打人家的臉,你這是打法院的臉,因為人家是受法院委託的。

  這就相當於什麼,相當於法院過來做鑑定呢,你不讓做,結果可想而知。

  吳永富也只能道:「行吧,那你們就來吧。」

  對方這是什麼情況?有錢沒地方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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