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5章 什麼?我們成被告了了?(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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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按照我們很多人的理解,現在已經有對方越界開採的充分證據了,那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好像只要去報案就行了。

  畢竟理論上來說,非法採礦只需要兩方面的證據,第一是對方確實有非法採礦的行為,第二對方的行為情節嚴重。

  而情節嚴重這方面的證據,很明顯不是我們普通人能收集到的。

  或者說,正常情況下,越界開採這個行為,我們也很難收集到證據。這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接觸到的東西。

  所以,按照理論上來說,我們去報案的話,應該是要立案調查的。

  但這是理論上的情況,實際中遠遠沒有這麼簡單。

  還是那句話,刑事案件相比其他案子來說有其特殊性,遠不是說我們跟著規定把那些情況套進去就能行的。

  如果真的這麼簡單的話,那就沒有那麼多人敢頂風作案了,最簡單的開店圈錢跑路,正常來說,有一個算一個,都能算詐騙的,但是你看調查被抓的有幾個呢?

  所以如果要想讓這兩人進去,周雲這邊必須得拿到確鑿的證據才行。

  而同樣根據兩高發布的《關於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非法開採的礦產品價值根據銷贓數額認定;無銷贓數額,銷贓數額難以查證或者根據銷贓數額認定明顯不合理的,根據礦產品價格和數量認定。

  理論上來說,發達煤礦應該是能達到這個數額要求的。

  但是這裡就有了一個問題,每天一車一車的煤礦運出去,你能說哪部分煤炭是從許可範圍內挖出來的,哪部分是從許可範圍外挖出來的呢。

  這又是一個很難確認的問題,別說個人了,就算是相關部門去,也很難做出相應的報告。

  所以按照該規定,一般是要省級以上的相關部門出具相應報告才有說服力。

  同樣對於非法採礦破壞環境的,也就是該規定第十四條。有關專門性問題難以確定,可以依據下列機構出具的鑑定意見來做出認定。

  這裡列了四個,第一個就是司法鑑定機構,第二個就是省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省級以上那些就不用說了,周雲肯定是沒辦法拿到的,一般情況下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和那些部門打交道。

  所以從之前,周雲盯上的就是司法鑑定機構。

  只要提起訴訟了,那麼就可以同步申請司法鑑定,就比如說對當地的生態環境進行鑑定,可以評估是否對當地環境造成了破壞。

  至於鑑定費用,暫時來說,肯定是要由當事人這邊來出的。

  而在這個案子裡,其實正常情況下是不需要額外進行一次司法鑑定的,因為生態環境局那邊也已經有了相應的調查報告。

  只是他們作為縣級的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無法作為刑事案件證據而已。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周雲是可以先行墊付的,畢竟他想把人送進去。

  但其實說白了,所有的這些事都是為了迫使吳永富和吳永盛兩兄弟承擔這個責任。

  之前不管是調解也好,或者其他方面也罷,都是周雲給的機會。

  只要對方能答應,那後面肯定不會有這些事,至少周雲還沒有喪心病狂到非得把人送進去的地步。

  畢竟就現在的情況來說,如果不提起訴訟,那他這邊也沒辦法申請司法鑑定,自然而然也就拿不到關鍵證據。

  但是沒辦法,人家就是不答應。

  反正現在起訴那麼難,隨便你告,說不定告到最後你們自己都告不下去。

  到時候再繼續調解也是沒問題的。

  只能說,他們的算盤打得太好了,渾然想不到周雲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走民事訴訟,而行政訴訟可是沒辦法調解的。

  周雲當天沒有回臨上縣,而是就在這邊直接找了個酒店住下,現在回去也沒必要。

  在那邊的工作暫時可以告一段落了,接下來就得在這邊等著。

  就這樣,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到了第三天,周雲接到了平和縣法院的電話。

  「喂,周律師,你好,我這邊是平和縣法院,給您通知一下,您之前提起的兩個行政訴訟,現在都已經立案了。」

  周雲聽到這個消息頓時笑了:「可以啊,你們這邊的效率還是挺高的嘛。」


  電話另一邊辦公室內的工作人員聞言笑了笑道:「周律師,您客氣了,那麼後續可能還會有其他一些事需要您的配合。」

  對於這個,周雲自然沒有任何意見,直接道:「我這段時間就在平和縣待著,有什麼事直接打電話就好。」

  又聊了幾句,隨即掛了電話,交友起身走到了酒店窗前,終於要開始了,希望臨上縣的那些人做好了準備。

  立案之後,案子就會被轉到相應的法官手裡,基本上這類型的案子看了之後都會合併審理,這樣效率高,省事。

  又是一個上午,周雲帶著相關材料再次來到了法院,他今天是來和主審法官見面的。

  雖然我們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正常情況下,在開庭前,原則上是無法直接約見到法官的。

  畢竟眾所周知的,那開庭前你和法官私自見面,那是要幹嘛?

  但這只是原則上,同樣,眾所周知的,原則上不行,那就代表著可以,實際上,法官在開庭前和雙方代理人見面溝通的情況還是很多的。

  周雲這邊到了法院,很快就見到了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很巧,對方也姓周。

  當然,這也是因為周雲的原因,如果換個其他律師,想見法官,那可是很難的。

  「周法官,您好,我是周雲。」一見面,周雲就上前打招呼。

  對面的法官大概三十八九歲的樣子,長頭髮盤起,看起來倒是很乾練的樣子。

  至於為什麼是女法官,很正常,現在法院裡你隨便去走一圈,女法官比比皆是。

  畢竟男的考進法院,還沒等你,怎麼樣呢?執行局那邊就已經過來搶人了。

  那周法官聞言笑道:「周律師,您太客氣了,您這樣的律師,我們這一般可是很難見到的。」

  現在公檢法系統其實對周雲的觀感也很複雜,有的人不認同周雲那種做事風格,但同樣也有不少人覺得周雲確實是一個好律師。

  兩人都姓周,那自然就有了話題,聊了起來。

  周法官開口道:「周律師,您這次兩個案子是打算怎麼弄呢?我們這邊暫時是想把兩個案子合併審理,您覺得呢?」

  周雲笑道:「這個我沒有任何意見,合併審理當然是最好的。」

  對面的周法官點點頭,隨即又道:「周律師,今天叫你過來,主要我這邊是想問一問你的想法,或者說是你們這邊的實際訴求。」

  「咱們打官司,終歸還是為了解決問題的,你說是不是周律師,不能說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

  周雲再次點頭道:「這個當然,實戰是這個問題沒辦法解決,否則我也不可能來法院起訴。」

  「您應該已經看過這次的訴訟材料了吧?我這邊的想法很簡單,就是要求煤礦和當地的相關部門共同來做一個整體搬遷,因為讓村民們繼續住下去的風險太大了。」

  「當然這個整體搬遷只是說在涉及範圍內的村民。」

  「只要他們能做到這個,我這邊就沒問題,甚至可以直接撤訴。」

  在法官面前當然得說的好聽點,實際上周雲是不可能撤訴的。

  周法官聞言,又把面前的材料拿起來看了看,這才笑道:「我算是明白你的意思了,你這就是想通過訴訟的方式,逼著當地政府來出面,然後再逼著煤礦來出錢。」

  「該說不說,周律師,你這操作真的是一流啊!」

  「行政訴訟,這才掏幾個錢?而且還不用擔心執行的問題。」

  這種方式確實值得稱讚,比起傻乎乎的走民事訴訟,花一堆錢,最後還解決不了問題強太多了。

  周雲笑了笑又道:「周法官,我這邊還有一個事,想和您申請一下。」

  擇日不如撞日,既然今天見面了,那就直接說就行,省得後面還要再提交。

  說著話,周雲從旁邊的包里掏出了一份材料,遞了過去。

  對面的周法官拿起材料看了看,發現是一份司法鑑定申請報告,頓時有點詫異。

  「周律師,我記得你之前提交的證據目錄裡面,已經有當地地下水資源被破壞的證據了吧,怎麼還要做鑑定。」

  周雲開口道:「這個怎麼說呢?他們畢竟是本地的,這麼多年來,你要說他們對煤礦的情況一無所知,我是不相信的。」


  「所以他們做出的這個調查是否完全客觀,我不敢肯定,還是讓咱們的司法鑑定機構來做一次比較合適。」

  「如果鑑定結果中煤礦的行為確實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那麼我就更有理由能說服當地來出面了。」

  這裡周雲用的是說服,但是基本上誰都知道他的意思。

  對面的周法官沉吟了一番,隨即開口道:「這個好像沒有必要吧……不過周律師,你都開口了,我這邊也沒必要拒絕。」

  周雲的理由當然是有點勉強的,一般來說肯定是沒辦法說服這個法官,但是他是周雲,可以刷臉。

  在這種小問題上,法官也不會怎麼樣。

  反正你願意出錢做這個鑑定,那就做吧,無所謂。

  不過這個肯定不是說直接把申請給對方就行,周雲後面還是得去窗口提交,然後交錢,主要是鑑定費用。

  先和法官說,就意味著法官那裡不會卡你,後面能直接同意。

  兩人的交談還是很愉快的,等到周雲離開的時候,周法官還直接送到了樓下。

  為什麼一定要用這次交談?因為周法官必須得弄清楚這個周雲想做什麼,這是非常關鍵的問題。

  畢竟有之前的事例在先。周雲經常會借著訴訟搞一些其他事情,所以他必須得提前搞清楚。

  現在知道對方是想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那最起碼心裡就有了底。

  案件已經立案,程序開始慢慢走,根據規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要將起訴狀副本發到被告那邊。

  臨上縣,對於吳奇來說,今天還是一個比較平凡的日子,他依舊保持著自己往日的習慣。

  早上到了辦公室,要先泡上一杯茶,然後把自己辦公室的綠植稍微打理一下。

  結果今天坐下來沒多久,辦公室的門突然被敲響了。

  「進來。」吳奇隨口說道。

  很快,辦公室的門被推開,辦公室主任走了進來,手裡還拿著一份材料

  吳奇這會心情還不錯,笑道:「這一大早就有事了,什麼事呀?這麼著急?」

  辦公室主任把材料遞了過來:「領導您看看吧,周雲那邊開始行動了,我們被告了。」

  聽到前面的話,吳奇並沒有覺得意外。周雲那邊肯定會開始行動的,要是沒有行動,那才奇怪呢,畢竟這人可是周雲。

  結果剛打算說什麼,就聽到了後面的那句話,我們成被告了?

  「你搞錯了吧?那侵權的是煤礦呀,怎麼我們會成被告呢?」吳奇很是疑惑的問道。

  一邊說著,他一邊打開了手中的材料。起訴狀副本,還有對方提交的證據目錄等等。

  這一看,他整個人都驚著了,我們真成被告了?

  那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明晃晃的寫著他的名字,想否認都做不到。

  「不是,這怎麼可能啊,為什麼會起訴我們呢?明明是煤礦侵權的啊。」吳奇很是震驚道。

  再看看那上面,煤礦被列為了第三人。

  吳奇的好心情完全消失了,站起來在辦公室開始來回走,這都什麼事啊?怎麼莫名其妙的會告到他們頭上呢。

  而且還是以行政不作為的名義告的,說他們沒有組織搬遷就是行政不作為,這踏馬簡直就是離譜。

  這平和縣法院也是有毛病,這樣的案子還給立?這明顯不對啊!

  但不管他怎麼吐槽,現在都已經晚了,至少案子肯定是立了,案子既然立了,那他們就必須得準備應訴。

  稍微猶豫了一下,吳奇隨即道:「你去把王許軍給我叫過來。」

  很快王許軍被叫了過來,吳奇將手中的材料遞了過去過去:「你自己看看吧,看看這個事弄成了什麼樣子。」

  王許軍這邊依舊滿頭霧水,把材料拿過來看了看,同樣懵逼了:

  「這周雲把我們給起訴了?這人有毛病吧?和我們有什麼關係?什麼還行政不作為?還要怎麼作為啊?」

  吳奇很是不滿道:「行了,別說這些沒用的,你趕緊聯繫煤礦那邊,我估計他們也應該快收到這個材料了吧?問問他們這個事怎麼解決!」

  「我這裡只有一個原則,行政訴訟我們絕對不能輸。如果輸的可能很大,那就讓他們提前解決問題讓對方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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