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懂不懂什麼叫挪用資金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執行局窗口的工作人員抬頭看了看,拿起面前的一堆材料開始查。

  輸入案號看了看後便皺著眉頭道:「你這個案子已經終本了啊。」

  周雲一臉詫異道:「終本的案子你們這裡不能開調查令?」

  工作人員搖搖頭道:「這個倒不是,這個是得你自己和執行法官聯繫,然後看執行法官那邊的情況……」

  周雲聞言道:「哦,還要我自己和執行法官聯繫啊,那我想問問,為什麼呢?」

  工作人員眉頭皺起:「這哪有為什麼,就是這規定,案子終本了就得先聯繫執行法官才可以,你要不聯繫我也沒辦法……」

  周雲依舊保持著笑容道:

  「那我很想問問這是什麼規定,是哪裡的規定,最高法關於在民事訴訟和民事執行中實行律師調查令的若干規定里好像沒這條吧?」

  「河東省高院發布的關於……實行律師調查令的意見里也沒有這條吧,那你們到底依據的是什麼規定?」

  「我單純有點好奇,所以想請你給我解釋解釋!」

  對於這種情況,周雲在前世的執行實務中見過不少,終本的案子,想再做什麼事都會很難。

  窗口會讓你自己去聯繫執行法官,但是眾所周知,正常情況下你根本聯繫不到執行法官。

  律師們想見到執行法官或者打通電話真的太難了。

  窗口工作人員臉色很不好看道:「不是你這人怎麼回事,我都跟你說了……」

  這次他的話還沒說完就被周雲打斷了。

  「我現在讓你解釋解釋,到底依據的是什麼規定,你解釋了嗎?」

  周雲的聲音有點大,執行局窗口其他正在排隊的人都看了過來。

  工作人員瞪著眼睛想說點什麼,周雲直接道:「如果你解釋不了,那咱們就去找你們領導,或者直接找紀檢那邊,問問到底怎麼回事?」

  「或者你覺得我尋釁滋事的話我支持你報警,都沒問題!」

  前世他對於這些法院自己的所謂規矩就煩透了,但是沒辦法,他要混飯吃。

  現在,他還真就不慣著了,你給我拿出規定來,拿不出來那就按照最高法的規定來做!

  而就在此時,裡面有人走了出來道:「怎麼回事啊,吵什麼吵?」

  工作人員瞪了周雲一眼,隨即把材料給裡面的人看。

  那人看了材料後馬上來到窗口笑道:「您是京海市的那位周雲律師吧?不好意思,這個同志不太熟悉業務……」

  「沒什麼,您把材料交了就行,後面有情況會隨時通知您。」

  周雲看了看那張笑臉,終於還是說道:「您怎麼稱呼?」

  畢竟伸手不打笑臉人。

  裡面的男人笑道:「我是執行局立案處的主任,我姓張。」

  「張主任啊,感謝感謝,這不熟悉業務情有可原……那沒事了吧?」

  張主任點點頭:「沒事了,周律師你隨時可以走。」

  周雲轉身往外走,還沒走兩步就回頭看著那個工作人員笑道:「既然不熟悉業務,那我後面還會再來,咱們也搞個回頭看。」

  「張主任你說呢?我這人喜歡較真,老毛病了,唉。」

  說完,周雲悠哉悠哉地往外走,而在他身後的櫃檯里,張主任和工作人員都驚呆了。

  神踏馬回頭看,這人有病吧!

  周雲當然不是一時興起,他準備以後就這麼做,對於那些態度特別差,而且業務根本不熟練的,都會記下來。

  然後搞個回頭看什麼的。

  畢竟這年頭各地都會發什麼整改,什麼舉一反三,但是具體整改的怎麼樣,舉一反三的如何,誰也不知道。

  正好,他閒著也是閒著……

  時間到了第二天,調查令開出來了,周雲開始到處跑著調查。

  三天後,林吳酒店房間內,周雲看著手頭的兩大堆帳戶明細,臉上露出了笑容。

  用了一天時間拿到資金明細後,他便開始詳細進行比對,結合行政訴訟中拿到的監管帳戶相應證據,終於找到了一個線索。

  監管帳戶里的錢,以及林吳支行的帳戶的錢,最後都到了這個外省帳戶裡面。


  然後,通過這個外省帳戶,用各種各樣的名目把錢都轉走了。

  為了能查清楚情況,周雲甚至不惜花了五個兌換點兌換了一瓶精力藥劑!

  事實證明,這藥劑效果真的好,在喝下之後,周雲感覺自己的狀態比平日裡的巔峰狀態還要好!

  以前的那些知識隨便就能想起來,效率高的嚇人。

  而現在,情況已經基本清楚了。

  大概在一年的時間裡,星光房地產公司通過螞蟻搬家的方式,一筆一筆地把帳戶里的錢都弄到了另一家名字叫立昌裝飾的公司里。

  名目各有不同,比如燈具費,比如空調費,再比如瓷磚費用等等。

  基本上這些名目匯總後都能和監管帳戶那邊的資料對上,看得出來應該是專門設計過的。

  但是,周雲很快就找到了問題,那就是,到現在了房子還是毛坯,結果在三年前,開發商就買了一堆一堆的瓷磚。

  這些瓷磚去哪了呢?

  其他的什麼燈具空調就不用說了。

  最重要的問題是,周雲查到了這家立昌公司的股東情況,在一年前,立昌公司的疑似實際控制人變成了一個叫米景明的。

  而米景明這個人,剛好是星光房地產開發公司之前的老闆!

  這終於對上了,周雲現在可以肯定,問題出在了這個米景明身上!

  而且,可以確定的還有,林吳支行肯定也有問題,不然不可能會把貸款打進其他帳戶里。

  住建部門就不好說了,大概率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很多人不知道,住建部門對於開發商申請使用預售資金的審查,是形式審查。

  也就是說住建部門是不會去現場看你的樓蓋成啥樣,只會看你報上來的材料。

  雖然沒有什麼規定,但在以前,幾乎可以說全國大部分地方都是這麼做的。

  周雲前世就見過,住建部門自己說的,他們沒那個本事也沒義務去現場審查,只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就能批。

  說白了就是大家互相糊弄,反正房子價高,結果糊弄著發現搞不下去了,於是購房業主們懵逼了。

  合著鬧了半天,這規定那規定的就自己當回事了,人家其他的都沒當回事。

  這麼長時間終於有突破口了,周雲只要在工地調查收集證據後,就能報案了。

  就那位自認為是公司老闆的孟國亮,挪用資金罪!

  你說你買瓷磚了,那磚呢,別告訴我那麼龐大的資金買來的瓷磚都丟了啊!

  雖然工地上也確實經常丟鋼筋什麼的……但是,有些事就怕較真!

  不過想了想之後,周雲還是撥通了電話。

  「喂,向法官,我是周雲,我們之前那個案子……」

  手機中雲山縣法院行政庭的向法官聲音響起:「周律師你不要催嘛,你們那個案子比較複雜,上了審委會,再等等。」

  周雲笑了笑道:「我不是那意思,我是想著,要不你們和被告那邊聯繫一下,就說我現在想和他們談談。」

  「如果談好了,那我撤訴也行。」

  雖然行政訴訟不允許調解,但是私下裡談好撤訴,那法院肯定管不著,你還能逼著人家訴訟啊。

  「什麼?」向法官愣住了:「周律師,你沒開玩笑吧?」

  「我當然沒開玩笑,說真的呢!」

  「行,你先等等,我聯繫一下那邊,哎呀你早這麼幹就行了,那也不用弄成這樣……」

  周雲笑著應了一聲掛掉電話,隨即臉上笑容消失。

  某些人,你不逼他一下,人家怎麼可能會和你合作呢。

  調查工地這種事,他自己去肯定不行,因為那是開發商的財產,業主們自己進去住也就罷了,他要是進去調查,人家報警他吃不了兜著走。

  但是住建部門就不一樣了,依職權調查沒有任何問題!

  一路走到現在,他的每一步都沒有白費,而現在終於到最後一步了。

  不知道那位孟總是不是很講義氣,會不會把這罪給扛下來呢。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