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周律師,沒到那程度,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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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你說什麼?」

  方副行長這會的臉色就很茫然,主要是他一下子沒反應過來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種「我起訴你但關鍵證據在你手裡我還能申請調查你」的情況其實很罕見的。

  像是勞動糾紛,或者是行政糾紛,這裡面一些比較關鍵的證據實行的都是舉證責任倒置原則。

  由公司和行政機關負責舉證的,也不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查。

  但是,起訴銀行這種情況就很有意思了,銀行發放貸款,這是它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權利。

  但同時,監管帳戶在這個銀行開戶,那麼該銀行同時也會成為監管主體之一。

  所以就會形成現在這麼個局面。

  最起碼方行長以前還沒見過這種情況呢。

  旁邊的大堂經理放慢語速道:「就是幾年前那個紫御半山項目,不是爛尾了嘛,現在有業主起訴咱們銀行。」

  「然後,現在對方委託的律師帶著調查令來調查咱們之前給這個項目發放貸款的情況。」

  這下子方行長終於聽清楚了,騰的一下就站了起來:「啥玩意?拿著調查令來查的?法院瘋了吧,這都給他開?」

  大堂經理不說話,這話他也沒辦法接。

  方行長左右走了兩步,轉身道:「確定拿著的調查令沒問題吧?」

  大堂經理終於又開口道:「我仔細看過了,沒問題,那個律師是從京海過來的,姓周,也不知道是什麼來頭。」

  方行長心情很不好。

  有句話說的很好,冤枉你的人比你知道你有多冤枉。

  同理,在這家支行幹了有十年的方行長也很清楚當初的項目有什麼問題。

  那貸款什麼的根本就不能查,只要一查保證都是問題!

  前幾年房地產火爆的時候,違規的事多了。

  開發商那邊必須得快速進行資金流轉,不流轉人家怎麼拿新地,不拿新地相關部門怎麼拿賣地收入。

  不拿新地銀行怎麼能做新貸款呢,所以很多時候這些東西都會被壓在水下,不經查,而且你一般人也查不到。

  就像是以前有過一個爛尾樓項目,業主裡面有能人,查到的情況讓他們都無語了。

  預售資金當時收了有三個億,而那個項目,整個建起來只需要八千萬。

  當然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不過就那樣啊的情況,該爛尾還是爛尾。

  為什麼,預售資金收進去還沒咋樣呢,就被用各種理由轉走,導致的結果就是,蓋三個小區都沒問題的資金,居然直接爛尾了。

  房地產行業能不能賺錢,當然能了,殺頭的買賣有人干,賠本的生意沒人做。

  那些年都知道的,能做房地產的老闆都賺的盆滿缽溢。

  結果呢,到了現在房地產公司死了一大片,但是仔細去查就能知道,房地產公司破產,那和人家老闆有半毛錢關係嗎?

  懂不懂什麼叫有限責任啊!

  現在的關鍵是,法院怎麼可能給這個事開調查令呢!

  方行長又轉了轉,終於開口道:「走,我們先去見見那個律師,反正這事絕對不能查!」

  很快方行長帶著大堂經理出了辦公室,走到了二樓的休息區。

  隔著老遠,方行長便笑道:「周律師是吧,誒呀你好你好!」

  說著話便伸出了手,反正態度上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周雲這邊正坐在那裡悠閒地喝茶呢,聞言同樣站起來帶著笑容伸出了手:「您好,請問您是……」

  旁邊的大堂經理適時開口道:「周律師,這位就是我們支行的方行長。」

  打工人守則之一,雖然領導是副職,但你絕對不能說副的。

  當然如果正職在的話那就是另一碼事了。

  周雲聞言臉上笑容更濃了:「方行長,您好您好。」

  方行長趕緊擺擺手道:「副的,副的,周律師你坐吧。」

  「那個我聽吳經理說你是帶著調查令過來查之前的一個貸款情況的?」

  周雲點點頭,隨即將手中的材料遞了過來:「方行長您看看,查的是你們之前對於紫御半山那個項目的貸款發放情況。」


  方行長拿過材料開始仔細看,一邊看一邊笑道:「哦周雲律師,京海天和律師事務所的啊,這麼遠跑我們林吳來做案子啊。」

  周雲依舊保持著那副笑容:「生活所迫,混口飯吃。」

  方行長這邊繼續看,只是他有點奇怪,感覺周雲這個名字好像在哪見到過,挺眼熟的。

  大概把材料看了一遍,方行長這才繼續說道:「周律師,我聽說你準備起訴我們銀行?」

  說這句話的時候方行長雖然在笑,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已經不高興了。

  但周雲依舊像是根本沒感覺一樣道:「哦對,是要起訴你們銀行,畢竟你們銀行有錢嘛。」

  方行長臉上的笑容消失了,來回幾個回合下來,他感覺對面這年輕人根本不像是年輕人,反倒像是那種老油條。

  不過,老油條也行,對方懂分寸,知進退。

  想到這裡方行長再次開口:「周律師,那我得和你說一下,雖然現在法院給你開出了調查令,但是我們現在對這個調查令有異議。」

  「我們給紫御半山開發商發放貸款,那是我們銀行和這個開發商之間的事,而你們業主這邊只是第三方而已,是沒有權利調查我們貸款發放情況的。」

  「所以你明白吧,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我們銀行是負有金融安全義務的,現在詐騙這麼多,都理解一下。」

  「如果法院覺得有必要,那讓法院自己來查,我們絕對配合。」

  周雲聞言點點頭:「哦是這樣啊方行長,那意思就是說,你們不認調查令,你們不配合調查了對吧。」

  周雲這總結讓方行長頓時懵逼了:「不是,周律師,我剛剛說了那麼一堆,你可是專業律師,你這什麼……」

  這總結簡直讓人不知道怎麼說。

  「我們不是不認調查令,是有異議,是覺得你們是第三方……」

  周雲這次直接打斷了對方的解釋:「那就是不認調查令啊,我總結的沒問題。」

  「你看啊方行長,我既然能開出這個調查令,就說明法院已經考慮到了我作為第三方的情況。」

  「你不就是說法院的人沒你懂法嗎對吧,我這理解沒問題啊。」

  方行長:「???」

  這什麼狗屁理解,但他現在還沒辦法反駁,因為按照對方的邏輯,他還真的是這意思。

  本來對於法院的觀點不服是很正常的,最常見的情況就是上訴。

  一審判決我認為你判的有問題,所以我上訴,一審法院肯定不可能說什麼。

  但是調查令這個東西不一樣,本來就沒有一個正兒八經的法律規定,效力上本身就有一定問題。

  也因此,以前別說是銀行了,那些大的國企或者私企有的人也會較真。

  所以有時候就代表著法院的臉。

  現在你說有異議不認,那可不就是打法院的臉嘛。

  方行長不說話了,周雲開口道:「那這樣吧方行長,你看你們沒辦法查,那就在回執上給我標註一下理由,我好有個交代是吧。」

  律師調查令並不是只有一張紙。

  正常來說一共有四份,第一份是調查令申請書,而在這之外還要有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

  交給法院後,法院認為可以開,就會開出兩份調查令,上面會寫明當事人,申請人,接受調查人,調查什麼內容,事實和理由等等。

  除此之外還會有時間以及區域的記錄,去什麼地方就開什麼地方,不可能讓你全國都查的,也沒那權利。

  這兩份調查令其中一份歸檔,另一份由律師拿著去相關單位調查。

  第四份則是律師調查令(回執),給查了什麼證據,什麼證據不能提供,不能提供的理由是什麼,都要寫清楚,然後蓋章。

  這個回執要帶回去給法院歸檔的。

  法院覺得你不給提供證據是不配合調查的話,下一步就會聯繫該單位,如果還不配合,那就會開出「預罰款通知書」。

  同樣是威懾你,你看你再不配合,我就要罰你錢了。

  到了這一步如果還不配合,那才會真正罰款,說白了法院也不會隨便罰,雖然你地位特殊,但很多工作還是要其他單位配合的。


  周雲現在的要求就是讓對方在回執上寫明理由。

  方行長猶豫了一下,隨即道:「也行,那個吳經理,你來寫一下,完了蓋章。」

  一切都弄好,周雲滿臉笑容道:「方行長,那我就先走了,這次謝謝您。」

  「沒事沒事,這都小事,周律師你先忙。」

  周雲拎著挎包離開,方行長也是鬆了口氣,剛剛他都以為這周律師沒腦子了。

  不過現在看來這位周律師確實是很有分寸的人。

  哎呀,就喜歡和這樣的律師打交道啊,你看看,人家從來都不吵不鬧。

  畢竟就是混口飯吃而已,誰願意因為別人的事而去吵架呢,沒必要。

  旁邊的大堂經理開口道:「方行長,那這個事……」

  方行長想了想後開口道:「我和行長說一聲,給法院那邊提個異議,該有的程序還是要有的,反正是絕對不能讓他查的。」

  今天是被對方打了個措手不及,不過接下來肯定要想辦法的。

  周雲這邊出了銀行再次來到法院,將情況告知了窗口的工作人員。

  如果說之前只是懷疑的話,那現在已經可以確定,這銀行在之前的貸款上很有問題,裡面貓膩很大!

  對方的態度就能說明一切了。

  自己雖然有金身,但金身不是萬能的,所以後面法院支持的話還好,不支持的話可能會拖著。

  材料交進去,周雲做出一副無奈的樣子道:「對方那是一點都不配合,說我們沒有權利調查。」

  工作人員聞言道:「周律師,這個異議我們要進行審查,所以你還是先回去等結果吧。」

  目前也只能這樣了,他也不可能去催著法院怎麼辦。

  不過想了想之後周雲還是開口道:「同志,我知道這確實比較麻煩,但是爛尾樓業主們更麻煩。」

  「我接了這個案子,結果連證據都收集不到,那最後是只能發網上了。」

  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周雲是不會用輿論手段的,這玩意是把雙刃劍,很容易把自己給弄傷。

  但是現在,他必須得用這個手段,最起碼得讓對方知道。

  工作人員愣了一下,她可是知道周雲情況的。

  趕緊道:「周律師沒必要,真的沒必要,還沒到那個程度呢,領導們也是要研究一下,我們這邊儘快,儘快給你回復。」

  周雲聞言從包里掏出了另一份申請書;「如果不行的話那我申請法院調查吧,畢竟人家也說了,法院去調查的話肯定配合。」

  嗯……啊?

  工作人員再次愣住,這玩意你都提前準備好了?

  沒辦法拒絕,只能把申請書收下。

  現在更不知道咋辦了,調查令你說不行,那申請法院調查總行吧,總不能說這樣的關鍵證據,法院自己都不願意去調查。

  那還維什麼權。

  關鍵證據缺失,案子現在還是沒法立,周雲走出了法院。

  情況很快就被匯總到了庭長老黃這裡。

  老黃再次開始糾結,他這邊已經接到了一些電話。

  但問題是,如果這個律師真的做出一些事的話,比如發到網上或者幹嘛,那最後背鍋的還是他老黃啊,因為他是第一責任人!

  對方現在這麼高的熱度,那副不要命的架勢,再加上爛尾樓的因素,這簡直可以說buff拉滿了。

  如果是普通人發網上,那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不會有任何波瀾。

  但是,周雲不一樣啊,尤其是他被捅了之後,還沒有發過一個視頻呢!

  想了想之後老黃掏出手機……,

  大概十分鐘後老黃把手機放下,臉上帶著慍怒。

  他剛剛和銀行的一個領導溝通了,把情況也說清楚了,就是那個被刀捅了的律師,對方說如果不給調查就把事情發網上。

  結果對方居然還是讓法院不要調查,還說讓他理解一下,說不會有什麼事。

  草了,我理解你們那誰理解我啊,大家都不是一個系統的,小事給點面子也就算了,這個時候你們就不能主動配合一下?

  想到這裡,老黃直接喊人:「小劉,對,開一份預罰款通知書給林吳支行,理由是他們拒絕調查令!」


  周雲這邊已經在想著其他方法了。

  因為住建部門那邊的監管帳戶明細里同樣可以反應貸款發放情況。

  是的沒錯,如果貸款打進了監管帳戶,那必然會留下痕跡的,這玩意不可能被刪除。

  而如果監管帳戶的明細里沒有相關的貸款轉入記錄,那說明了什麼,說明林吳支行就沒把錢打入該帳戶。

  銀行發放貸款不是一大筆錢直接進帳的,是必須要有人買房,付了首付的情況下,才會根據個人申請貸款的數額來發放。

  這些帳目都是一一對應的!

  雖然他是基於溫雨荷個人來申請的,但是資金明細這種東西,你不可能說只公開和溫雨荷有關的情況,那不可能。

  因為錢轉進去是疊加的,開發商挪用的時候也是成規模的。

  你能說明他轉走的那兩千萬和溫雨荷之前交進去的錢沒關係?

  只是按照之前的情況來看,住建局那邊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不會給公開的。

  前世就有過這樣的案例,很多個人去申請公開的,都沒有被支持。

  這個他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必須打一次行政訴訟才能行,因為只有到了法庭上,他才能和對方好好理論。

  周雲在林吳又待了三天。

  到了第四天的上午,住建部門那邊來了電話。

  「之前的申請有結果了?好的,我現在就過去。」

  現場申請,同樣也可以現場給你答覆。

  一路來到了住建局五樓,還是那個辦公室,周雲拿到了相應的材料。

  預售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給公開了,沒問題,計劃書也有,這些東西基本上都不會有問題的。

  但是看下來之後周雲發現了問題。

  「監管帳戶明細屬於開發商商業機密無法公開?」

  黃曉莉點點頭:「周律師,關於這個我們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我們和開發商那邊進行了詢問,開發商也給回函了,不同意公開,所以我們決定不予公開。」

  「而監管帳戶雖然是我們監管的,但還是歸開發商所有,不能排除裡面有開發商其他的資金信息。」

  三十五條的內容就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從流程和規定上來說沒有任何問題。

  周雲再次笑了:「明白了,就是說你們認為不公開也不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是吧?」

  黃曉莉搖搖頭道:「周律師,這個你和我們說沒用的,我們也只是辦事的人,沒有決定的權利。」

  周雲點點頭,果然啊,這開局就是一堆問題。

  但這才是正常情況,明知道有問題的情況下,這邊只要申請對方就公開的,那才是沒腦子呢。

  看來這個行政訴訟非做不可了。

  資金明細必須公開,這是最核心的東西,就算打到最高法也必須得把這個掰扯清楚了。

  因為林吳這邊沒有鐵路運輸法院,所以對於行政訴訟都是集中管轄的。

  然而,周雲正準備去雲山縣呢,法院來電話了。

  「周律師,你直接去銀行調查吧,對,已經溝通好了,他們那邊會配合你的,嗯放心吧,不會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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