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0章 債權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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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十五號,下午。

  張紅旗把傳真擱在方桌上。

  「打電話給李建國。」

  陳默掏出本子記。

  「告訴他,韓國人在北京立案了。讓他幫忙查一下,哪個律師事務所接的。」

  半個小時,李建國回了電話。

  「紅旗,韓國人請的是中倫。」

  張紅旗端著茶杯的手頓了一下。

  中倫——國內最大的涉外律師事務所,跨國智慧財產權領域排第一。

  「牽頭的律師叫周明遠,海歸,在美國幹了八年智慧財產權訴訟,去年剛回來。韓國人出了大價錢。」

  張紅旗放下茶杯。

  「行,知道了。」

  掛了。

  九月十八號。

  際華集團收到一封律師函。

  中倫律師事務所,周明遠簽字。

  厚厚一疊,二十六頁。

  陳默翻了一遍,臉白了。

  「張總,韓國人掌握了咱們反編譯原始碼的證據。」

  張紅旗沒接話。

  陳默繼續說:「他們從韓國帶了一個技術專家,做了一份鑑定報告,把咱們神途的服務端程序和Actoz的原始代碼做了逐行比對——相似度百分之八十七。」

  「索賠呢?」

  「一億美元,外加公開道歉,停止運營神途,移交全部伺服器數據。」

  張紅旗把律師函翻了翻,擱下。

  「法務那邊怎麼說?」

  陳默猶豫了一下:「法務主管老吳的意見:庭外和解。」

  「理由?」

  「他說跨國智慧財產權案子,國內法院審理,對方又請了中倫,咱們的勝算不超過三成。建議主動接觸,談個賠償金額,能壓多少壓多少。」

  張紅旗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

  「讓老吳來見我。」

  下午三點。

  法務主管吳志強進了煤市街的院子。

  西裝,皮鞋,腋下夾著公文包。

  坐下來。

  「張總,我的建議是儘快啟動和解程序。拖得越久,對方的證據越紮實,到時候法院一旦判下來——」

  張紅旗抬手。

  「老吳,你在際華多久了?」

  「三個月。」

  「三個月,幹得不錯。但你不適合這個位置了。」

  吳志強愣住。

  張紅旗站起來。

  「際華不和解,不賠償,不道歉。你覺得我在開玩笑,那你可以走了。」

  吳志強張了張嘴。

  「張總——」

  「人事那邊會跟你結清工資。」

  吳志強拿著公文包出去了。

  陳默站在院子裡,看著吳志強的背影消失在胡同口。

  轉過頭。

  「張總,法務主管走了,韓國人那邊誰來應對?」

  張紅旗把那封律師函拿起來,撕了一半,塞進桌邊的碎紙機。

  嗡。

  碎了。

  「不用應對。」

  陳默沒吱聲。

  「你去趟香港。」

  「去香港幹什麼?」

  「找傅奇,讓他幫忙聯繫一個人——磐石資本的陳亞倫。」

  陳默記下來。

  「陳亞倫手裡有一份東西,朴社長的股權質押文件。」

  陳默抬頭。

  「什麼意思?」

  「朴社長打官司要錢——律師費,鑑定費,差旅費。這三個月,Actoz的股價跌了一半,銀行凍了授信,他沒錢了。」

  陳默點頭。

  「沒錢,就得找錢。正規渠道借不到,他只能走地下。」


  張紅旗把茶杯擱在桌上。

  「陳亞倫上個月從首爾的一個朋友那兒拿到了消息:朴社長把手裡百分之三十的Actoz股份質押給了一家韓國地下錢莊,拿了兩千萬美元。」

  陳默合上筆記本。

  「你要買他的股份?」

  「不買股份,買債。」

  九月二十二號。

  陳默飛香港。

  見了傅奇。

  傅奇聽完,推了推眼鏡,打了個電話。

  磐石資本,陳亞倫。

  當天下午,陳默在中環的一間咖啡館見到了陳亞倫。

  四十出頭,西裝筆挺,說話帶台灣口音。

  「張總要的東西,我帶來了。」

  一份文件,韓文,附英文翻譯。

  朴社長的質押協議。

  陳亞倫指著合同第七條。

  「年化利率百分之三十六,六個月到期。如果到期不還,錢莊有權處置質押股份。」

  陳默翻了翻。

  「這家錢莊什麼背景?」

  「首爾江南區的,老闆姓金,做高利貸的。手下有人,但不是大幫派,就是個放水的。」

  陳默點頭。

  「張總的意思,買斷這筆債權。」

  陳亞倫笑了一下。

  「買斷不難。金老闆是生意人,他要的是利息,誰給錢他賣給誰。問題是價格。」

  「多少?」

  「本金兩千萬美元,加上利息和罰金,金老闆的開價——三千五百萬。」

  陳默沒還價。

  「張總說了,五千萬美元,一次付清。條件兩個。」

  陳亞倫挑了挑眉。

  「第一,債權轉讓協議里加一條:買方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提前還款,不設寬限期。」

  陳亞倫點頭。

  「第二,轉讓完成之前,對朴社長保密。」

  「行。」

  九月二十五號。

  磐石資本的離岸帳戶。

  五千萬美元,匯入首爾江南區金老闆的帳戶。

  債權轉讓協議,簽字,蓋章,公證。

  朴社長欠地下錢莊的兩千萬美元。

  債主換人了。

  新債主:際華文化傳媒集團。

  朴社長不知道。

  十月二號。

  首爾。

  Actoz總部。

  朴社長坐在辦公室里。

  對面坐著三個記者——兩個韓國的,一個日本的。

  朴社長穿著西裝,繫著領帶,頭髮梳得整整齊齊。

  「中國人偷了我們的技術,這是事實。我們已經在中國的法院提起了訴訟,證據確鑿,我們有信心勝訴。」

  日本記者問:「賠償金額一億美元,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

  「這是我們公司遭受的最低損失。《傳奇》在中國的潛在市場價值遠不止這個數。」

  採訪正在進行。

  辦公室的門,被人從外面踹開了。

  咣。

  門撞在牆上,彈回來。

  三個人走進來。

  穿黑色夾克,剃平頭。

  走在最前面的那個,手裡拿著一沓紙。

  往朴社長桌上一拍。

  「朴社長,您好。我們是受債權人委託,前來送達催收通知。」

  朴社長的臉,變了。

  三個記者轉過頭,看著這三個人。

  又看著朴社長。

  相機的快門咔嚓響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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