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北榮常委們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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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一早,招待所門口停著兩輛考斯特。

  這是省政法委派下去查北榮市公檢法的指導組,規格很高。

  檢察院這邊是一位專委帶隊,法院這邊只是監察室的一位副主任,公安廳這邊是呂少華的嫡系,一位主管刑偵的副廳長!

  總之呢,這次的指導組,可不是說著玩的,公檢法勢必是攜雷霆之怒。

  就沖蔣濤的口供,省政法委這邊都不可能再去信任北榮的政法委了。

  「陳組長,你好。」

  「呂廳長和我們說過了,您擔任這次指導組的副組長。」

  陳知行與指導組成員一一握手,目光在法院監察室副主任的臉上多停留了兩秒。

  這位姓李的副主任神色拘謹,握手時掌心全是冷汗。

  「李主任,聽說你是李道明院長的遠房侄子?」陳知行突然開口,聲音不大卻讓周圍瞬間安靜下來。

  李副主任臉色刷地變白:「陳...陳組長,這...」

  「開個玩笑。」

  陳知行拍拍他肩膀,轉向公安廳的趙副廳長:「趙廳,聽說你們昨晚在機場截住了張世傑?」

  趙副廳長咧嘴一笑,露出被煙燻黃的牙齒:「那小子還想從貨運通道溜,被我們按在貨櫃里了。您猜怎麼著?他兜里還揣著梁嘉樹給的機票和護照呢!」

  檢察院的劉專委突然插話:「陳組長,剛接到消息,梁嘉樹今早去了市人大,說要匯報政法系統教育整頓工作。」

  陳知行微眯著眼睛,這個消息他還不知道,不過對方知道這個消息他並不意外。

  其一,劉之維再怎麼說也是前任省委大秘,他有他的渠道,至少在省里,劉之維的面子還是很大的。

  其二,檢察院檢察長、院長李道明本就是呂少華一條戰線上的,呂少華呢,和沈明翰是一條戰線上的!

  不過嘛,話再說回來,沈明翰對於北湖省的掌控可謂是方方面面的!

  只要他想知道的東西,不會超過半個小時,就會以文件的形式呈現在他的辦公桌上,這一點,劉之維尤為清楚!

  陳知行笑了笑開口道:「劉專委放心,紀委這邊昨天晚上就已經對梁嘉樹、王春來、錢苑傑、李自在等人實施了監控。」

  「十分鐘之前,許建業和我通過電話,梁嘉樹去人大是因為他小舅子經手的電網改造項目當中的問題。」

  話音未落,手機突然震動。

  屏幕上『林山河』三個字讓陳知行瞳孔微縮。

  「林組長?...明白,指導組兵分兩路,一路前往北榮市,一路前往安元市。」

  掛斷電話之後,陳知行看著省廳趙副廳長,苦笑一聲:「張建軍咬出來一條大魚。」

  這話一出,現場的人立馬就知道是什麼意思了。

  趙副廳長直接開口道:「我帶人去安元市,他們跟你回北榮。」

  ......

  「老梁啊,你現在來找我可不是個好時機啊。」

  「市里現在這麼多人盯著,你讓我怎麼辦?我保不了你啊。」

  「昨天晚上老書記都已經被帶走了,這個消息今天一早才傳出來,你知道這代表著什麼嗎?」

  市人大主管法治與內務司法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的副主任辦公室中,梁嘉樹坐在凳子上,神色緊張。

  昨天晚上他一個晚上都沒有睡好,只要睡著了,他就能夢到陳知行帶著紀委的人過來敲響了他的家門。

  夏修遠看了他一眼,黑眼圈的確很重。

  「老夏,我也不說多了,絕對不能讓陳知行繼續查下去了!」

  「他繼續查下去,沒幾個人能獨善其身。」

  夏修遠從保險柜取出一份紅頭文件推過去,指尖在『人大代表質詢權實施辦法』上點了點。

  「老梁,法治委員會下周要審議《城市更新條例》草案。」

  梁嘉樹瞳孔驟縮,這是陳知行力推的改革核心法案。

  「質詢權?」

  梁嘉樹突然抓住文件:「我記得條例第三十七條涉及拆遷補償標準?」

  「省人大法工委對補償標準有保留意見。」


  夏修遠翻開內參,露出用紅筆圈出的段落:「陳知行堅持1:1.2的置換比例,但省里專家論證會上,住建廳張處長明確說過1:1才是安全線。」

  兩人目光在煙霧中交匯。

  根據《監督法》第三十五條,常委會組成人員可聯名提出質詢案,這正是人大制約政府的法定手段。

  「需要多少聯署?」梁嘉樹呼吸急促。

  「十五名常委。」夏修遠敲了敲名單。

  「法治委員會有七人是我們的人,加上城建委的老周他們...」

  梁嘉樹突然打斷:「不行!這等於公開撕破臉!」

  他拉開公文包取出U盤:「去年住建局危房鑑定檔案都在這裡。讓老周他們以'群眾舉報'名義,要求常委會啟動特定問題調查。」

  《地方組織法》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人大可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

  比起質詢,這招更隱蔽且殺傷力更大。

  夏修遠眼睛一亮:「調查期間條例自動暫停審議?」

  「不止。」梁嘉樹冷笑:「調查組有權調取政府文件,傳喚經辦人員,你說陳知行敢不敢讓省紀委的人查他手下?」

  「政協那邊...」

  「李自在已經聯繫工商聯,明天會有二十家企業聯名上書。」

  梁嘉樹看了眼手錶:「就說陳知行的改革方案破壞營商環境,要求暫緩實施。」

  不得不說,在體制內,真的有無數種方法讓你的計劃寸步難行!

  人大的制度武器!

  利用質詢權與調查權製造程序障礙,符合《監督法》第26條關於擱置審議的規定!

  發動企業聯名施壓,參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61條投訴機制。

  當然,最關鍵的是,風險轉嫁的設計才堪稱完美。

  所有行動均通過法定程序推進,不留個人把柄!

  從程序上來說,找不到任何問題!

  「這樣一來,我們也有擁有了和陳知行談判的底氣!」

  梁嘉樹的心中也算是鬆了一口氣,有了底氣,不說占據上風,至少目前可以保證他們不進去呀!

  「問題是,你去談嗎?」

  「你要是不去談,誰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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