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沒法做人了
隨著輿論不斷的發酵,王旭身邊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這件事。
他只要出去,都會帶著帽子和口罩,像是做賊一般,因為他害怕被人認出來。
那天他去超市買東西,有一個人一直盯著他,就在他結帳的時候,那個人還是認出他來了。
那個人立刻大聲的叫了出來,引來了很多人圍觀。
隨著他的身份被曝光,人們紛紛拿著手機進行拍攝,一邊問他,為什麼要做那樣的事情。
他立刻丟下要買的東西,從人群里逃出去,但即便如此,還有人在後面追著他。
因為現在的他就是流量。
他跑了很久,才勉強甩開那些人,轉了一圈,才敢回到家裡。
他非常害怕那些人知道他的住址,一旦暴露,恐怕會有很多人來他家門口,對他圍追堵截。
這一刻他才真正體會到,流言確實是能夠殺人的。
這個世界上,總是不乏正義感爆棚的人,而他頂著在地鐵上猥褻女性的罪名,這輩子都會是過街老鼠。
如果這件事不解決,他永遠都沒法做人。
可是,這事兒根本就無解。
不管他怎麼辯白,沒有人會相信他,哪怕是這件事被鬧上法院,最後法院判他勝訴,他也不一定能夠得到自己的清白。
因為人們依舊會覺得,法院判他無罪,只是因為沒有證據,並不等於他沒做過那件事。
這種事情,只要粘上了,不能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做,那就算是他做了。
他只能一輩子背上這樣的罪名。
他被這件事折磨的要瘋掉。
但這時候,他忽然想到,或許還有一個辦法,能夠證明他的清白。
只要那個女人願意鬆口,願意幫他解釋,那就一定能夠消除部分影響,至少他的處境不會比現在更糟。
他真的沒有做過那件事,那個女人也絕對知道他沒做過。
那個女人把視頻發在網絡上,必然是有所求。
只要他能夠滿足那個女人的需求,付出一些代價,大家就還能談一談。
那個女人與他住在同一個小區,他們以前見過面的,只是沒有說過話。
那個女人不認得他,但他認得那個女人。
他委託自己的朋友幫忙打聽,最後終於找到了那個女人的住址。
晚上,那個女人下班回家之後,他就立刻到了那個女人家。
他敲了房門,說明來意,希望能和那個女人談一談。
但結果是,他連門都進不了。
不能進門也無所謂,只要這個女人願意和他談,那就還有希望。
但那個女人只是一味的在語言上設下陷阱,希望能夠讓他親口承認他做過那件事。
他知道這個女人的手段,並且他已經在這件事上吃了一次虧,絕不會再上當。
他深吸一口氣,努力壓制住自己的火氣,再次問道,「大姐,你到底想怎麼樣?
你想要什麼,我都可以給你,但是你自己很清楚,我根本沒有對你做那種事,你真的非得把我逼死嗎?
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就這麼鐵石心腸?
你想要什麼,咱們可以談,我只求你能夠放過我!」
「我不管你想談什麼,但你必須要先承認事實,你不承認,就說明你沒有誠意,我怎麼跟你談。」
「可我真的沒幹啊!」
「你有膽子做,怎麼就沒有膽子認?
你現在覺得害怕了,做的時候怎麼不覺得怕?
我要是放過你,你下次還敢,我這是為所有的女性伸張正義!」
女人的語氣義正言辭,還帶著咄咄逼人。
「事實是什麼,你心裡比誰都清楚,我根本就沒有碰你!」
女人冷笑了一聲,語氣還有些得意,「還是死不承認是吧。
我跟你說,我已經報警了,警察馬上就來,你跑到我家裡來威脅我,這次我絕對不會放過你!」
聽到女人得意的聲音,王旭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心裡的怒火。
他知道,無論自己擺出怎樣的低姿態,那個女人都不可能同情他,也不可能幫他證明清白。
這個女人從始至終都沒有想要談判的意思,這個女人就是要整死他。
憤怒湧進他的大腦,占據了所有的理智。
「賤貨!
去死吧,你個賤貨,我要殺了你!」
他用盡全身的力氣,一腳踹在門上。
在別人看來,他這個人很老實,輕易不發火。
可他一旦被激怒,那就不會再有任何的理智。
此刻他心裡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衝進去,將這個女人殺死。
這個女人已經毀掉了他的人生,讓他沾上了一輩子都無法洗脫的罪名。
既然已經被冤枉了,罪名也無法洗脫,那就讓一切都成為事實。
甚至他要做比那個女人所說的,還要殘酷十倍百倍的事情。
「砰!」
門上傳來一聲巨響,但房門並沒有被踹開,他再次用力的踹上了上去。
裡面傳來了那個女人的尖叫聲,她不斷的大喊著救命,這一刻,她也意識到,自己做的有些過火了。
若真的讓那個男人闖進來,她今天真的就完了。
但沒多久,就有一陣腳步聲出現在樓梯上,很快,幾名穿著制服的男子衝上來。
他們一眼就看到了發瘋一般踹門的王旭,急忙衝上去前去,將他制住。
「別動,我們是警察!」
女人從貓眼裡看到,幾名警察將王旭制服,這才打開房門,走了出來。
她三十歲左右,身形偏瘦,臉比較長,下巴也很尖,給人一種尖酸刻薄的形象。
她看著警察,有些做作的拍著自己的胸口,說道,「謝謝你們,你們要是來晚了,他就要衝進來殺我了。」
女人接著說道,「他就是那天在地鐵上猥褻我的人,不知道怎麼找到了我家,還威脅我!
你們必須要嚴懲他!」
警方了解了大概的情況後,將王旭帶走了,那個女人也跟著去了警局,做了筆錄。
最終,警方對王旭做出了拘留15天的決定。
那個女人很不服,堅持認為王旭就是要來殺她的,而且她有視頻作為證據,只拘留15天,那太輕了。
「你們應該以故意殺人的罪名起訴他,她是想要殺我的,我可以給你們提供證據。
我現在的安全已經受到了嚴重的威脅,你們要是不這麼做,我就只能連你們一起起訴了!」
女人的態度非常堅決,但王旭的行為確實夠不上故意殺人。
而那個女人提供的所謂的證據,也只能證明她是故意在激怒王旭,王旭是在極度憤怒的情況下說出了那樣的話,不足以證明他真的想要殺人。
更何況,他也沒有什麼武器。
警方也只能說,他們會繼續調查,會嚴格按照法律執行。
那個女人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憤憤的離開警局。
她絕不可能就此罷休,她一定要讓王旭付出慘痛的代價!
趙延輝全程目睹了這件事,他沒有插手,因為他不知道到具體發生了什麼。
但是,他已經對這件事產生了興趣,他決定跟著這個女人,弄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他只要出去,都會帶著帽子和口罩,像是做賊一般,因為他害怕被人認出來。
那天他去超市買東西,有一個人一直盯著他,就在他結帳的時候,那個人還是認出他來了。
那個人立刻大聲的叫了出來,引來了很多人圍觀。
隨著他的身份被曝光,人們紛紛拿著手機進行拍攝,一邊問他,為什麼要做那樣的事情。
他立刻丟下要買的東西,從人群里逃出去,但即便如此,還有人在後面追著他。
因為現在的他就是流量。
他跑了很久,才勉強甩開那些人,轉了一圈,才敢回到家裡。
他非常害怕那些人知道他的住址,一旦暴露,恐怕會有很多人來他家門口,對他圍追堵截。
這一刻他才真正體會到,流言確實是能夠殺人的。
這個世界上,總是不乏正義感爆棚的人,而他頂著在地鐵上猥褻女性的罪名,這輩子都會是過街老鼠。
如果這件事不解決,他永遠都沒法做人。
可是,這事兒根本就無解。
不管他怎麼辯白,沒有人會相信他,哪怕是這件事被鬧上法院,最後法院判他勝訴,他也不一定能夠得到自己的清白。
因為人們依舊會覺得,法院判他無罪,只是因為沒有證據,並不等於他沒做過那件事。
這種事情,只要粘上了,不能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做,那就算是他做了。
他只能一輩子背上這樣的罪名。
他被這件事折磨的要瘋掉。
但這時候,他忽然想到,或許還有一個辦法,能夠證明他的清白。
只要那個女人願意鬆口,願意幫他解釋,那就一定能夠消除部分影響,至少他的處境不會比現在更糟。
他真的沒有做過那件事,那個女人也絕對知道他沒做過。
那個女人把視頻發在網絡上,必然是有所求。
只要他能夠滿足那個女人的需求,付出一些代價,大家就還能談一談。
那個女人與他住在同一個小區,他們以前見過面的,只是沒有說過話。
那個女人不認得他,但他認得那個女人。
他委託自己的朋友幫忙打聽,最後終於找到了那個女人的住址。
晚上,那個女人下班回家之後,他就立刻到了那個女人家。
他敲了房門,說明來意,希望能和那個女人談一談。
但結果是,他連門都進不了。
不能進門也無所謂,只要這個女人願意和他談,那就還有希望。
但那個女人只是一味的在語言上設下陷阱,希望能夠讓他親口承認他做過那件事。
他知道這個女人的手段,並且他已經在這件事上吃了一次虧,絕不會再上當。
他深吸一口氣,努力壓制住自己的火氣,再次問道,「大姐,你到底想怎麼樣?
你想要什麼,我都可以給你,但是你自己很清楚,我根本沒有對你做那種事,你真的非得把我逼死嗎?
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就這麼鐵石心腸?
你想要什麼,咱們可以談,我只求你能夠放過我!」
「我不管你想談什麼,但你必須要先承認事實,你不承認,就說明你沒有誠意,我怎麼跟你談。」
「可我真的沒幹啊!」
「你有膽子做,怎麼就沒有膽子認?
你現在覺得害怕了,做的時候怎麼不覺得怕?
我要是放過你,你下次還敢,我這是為所有的女性伸張正義!」
女人的語氣義正言辭,還帶著咄咄逼人。
「事實是什麼,你心裡比誰都清楚,我根本就沒有碰你!」
女人冷笑了一聲,語氣還有些得意,「還是死不承認是吧。
我跟你說,我已經報警了,警察馬上就來,你跑到我家裡來威脅我,這次我絕對不會放過你!」
聽到女人得意的聲音,王旭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心裡的怒火。
他知道,無論自己擺出怎樣的低姿態,那個女人都不可能同情他,也不可能幫他證明清白。
這個女人從始至終都沒有想要談判的意思,這個女人就是要整死他。
憤怒湧進他的大腦,占據了所有的理智。
「賤貨!
去死吧,你個賤貨,我要殺了你!」
他用盡全身的力氣,一腳踹在門上。
在別人看來,他這個人很老實,輕易不發火。
可他一旦被激怒,那就不會再有任何的理智。
此刻他心裡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衝進去,將這個女人殺死。
這個女人已經毀掉了他的人生,讓他沾上了一輩子都無法洗脫的罪名。
既然已經被冤枉了,罪名也無法洗脫,那就讓一切都成為事實。
甚至他要做比那個女人所說的,還要殘酷十倍百倍的事情。
「砰!」
門上傳來一聲巨響,但房門並沒有被踹開,他再次用力的踹上了上去。
裡面傳來了那個女人的尖叫聲,她不斷的大喊著救命,這一刻,她也意識到,自己做的有些過火了。
若真的讓那個男人闖進來,她今天真的就完了。
但沒多久,就有一陣腳步聲出現在樓梯上,很快,幾名穿著制服的男子衝上來。
他們一眼就看到了發瘋一般踹門的王旭,急忙衝上去前去,將他制住。
「別動,我們是警察!」
女人從貓眼裡看到,幾名警察將王旭制服,這才打開房門,走了出來。
她三十歲左右,身形偏瘦,臉比較長,下巴也很尖,給人一種尖酸刻薄的形象。
她看著警察,有些做作的拍著自己的胸口,說道,「謝謝你們,你們要是來晚了,他就要衝進來殺我了。」
女人接著說道,「他就是那天在地鐵上猥褻我的人,不知道怎麼找到了我家,還威脅我!
你們必須要嚴懲他!」
警方了解了大概的情況後,將王旭帶走了,那個女人也跟著去了警局,做了筆錄。
最終,警方對王旭做出了拘留15天的決定。
那個女人很不服,堅持認為王旭就是要來殺她的,而且她有視頻作為證據,只拘留15天,那太輕了。
「你們應該以故意殺人的罪名起訴他,她是想要殺我的,我可以給你們提供證據。
我現在的安全已經受到了嚴重的威脅,你們要是不這麼做,我就只能連你們一起起訴了!」
女人的態度非常堅決,但王旭的行為確實夠不上故意殺人。
而那個女人提供的所謂的證據,也只能證明她是故意在激怒王旭,王旭是在極度憤怒的情況下說出了那樣的話,不足以證明他真的想要殺人。
更何況,他也沒有什麼武器。
警方也只能說,他們會繼續調查,會嚴格按照法律執行。
那個女人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憤憤的離開警局。
她絕不可能就此罷休,她一定要讓王旭付出慘痛的代價!
趙延輝全程目睹了這件事,他沒有插手,因為他不知道到具體發生了什麼。
但是,他已經對這件事產生了興趣,他決定跟著這個女人,弄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