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小城說,穿山越海(13)
這是什麼意思?是讚揚還是貶損?
不過這個問題其實不重要,承綽更在乎的是:他的衣服很髒啊!他不想把她的臉和衣服弄髒。
他想要伸出手讓她靠著背椅睡,但是他的手也髒兮兮的。更何況,隔著兩層衣服他也能感受到她多麼輕、多麼軟,他笨手笨腳的,還會把她攪擾到。
承綽陷入了兩難的境地,左右為難,繃緊了臉,渾身僵硬,比馬不停蹄地幹了一天活還要難受。
好在朝暈沒有讓他為難太長時間,她沒靠結實,腦袋往下一滑,人都差點摔下去,徹底清醒了。
「喔——!」
她站起身伸了個懶腰,半驚呼了一聲,雖然只睡了不到五分鐘,但是神清氣爽。
她轉過身,清涼的髮絲擦過承綽的下顎,清麗的面孔上就算表情淡淡,在他眼裡也是神采奕奕。
她驚訝道:「我睡著了?!」
承綽撇了撇嘴,往後一靠,不理她。
這比直接說他唱歌還讓他不高興呢!
「別生氣呀!」朝暈湊到他跟前,精神明顯振奮了不少:「我快要藝考了,最近壓力很大,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的,沒想到一聽你唱歌還睡著了!」
吃不下飯?
承綽想了想,覺得真實性有待商榷。
睡不著覺?
這幾個字在承綽這裡簡直天方夜譚,他回去一沾枕頭就呼呼大睡。
不過他又看看朝暈,發現她眼下有著一片淡淡的青黑,在她白膩的肌膚上尤為刺眼。
他一皺眉,加重語氣,又教訓起人來:「要好好睡覺。」
朝暈:「…又不是我想睡不著覺的。」
她直起腰,依舊感到不可思議:「承綽,你唱歌很好聽呀。真厲害啊,居然還能讓我睡著。這歌叫什麼名字啊?」
【叮!攻略目標好感度+2,目前好感度25。】
她說不好聽還好,這一誇他——還這麼真心,反而讓他彆扭起來,語氣都不好意思了:「……人海。」
「人海。名字和歌詞都好美。我回去也聽聽,」朝暈重新坐下,一臉若有所思:「我最近還有點焦慮呢,老師說出去玩一玩,唱唱歌什麼的,能放鬆心情。但是我聽我自己唱歌,咋越聽越煩呢?這是怎麼回事?」
「……」承綽輕咳一聲,「對自己的認知有偏差,我覺得還不錯。」
「真的?」朝暈表示質疑,深吸一口氣:「那我再唱一遍。」
「一閃一閃亮晶晶~↑」
承綽頓時頭皮發麻,死死地閉上眼睛,嘴裡還在機械地誇讚:「嗯……好聽,不錯,很好……」
就這樣,承綽聽朝暈唱完了兩首歌,這才終於能回家了。
臨走之前,朝暈從書包里拿出來了一盒奶糖給他,說是送給奶奶的。
「上次送她回家的路上,給了她一顆,她很喜歡,我乾脆直接又買了一盒,你得好好送回去,不許私吞。」
她的聲色和眼眸一樣清亮。真奇怪,明明太陽已經快落山了,她在他眼裡卻出奇得亮。
承綽甚至不太敢看她的眼睛,僵硬地接過:「謝、謝謝你,她會很開心的。」
「你等著,」朝暈神秘兮兮地道,又從自己的百寶箱書包里扒拉出來一盒檸檬軟糖給他,或許是覺得自己這一套連招太絲滑了,她驕傲地揚起下巴:「這是給你的。」
這一瞬間,檸檬軟糖酸中帶甜的滋味似乎在口腔里捲土重來,他覺得牙酸,卻又覺得空氣都是甜絲絲的,不由得喉結微滾。
他的手又默默地在褲腿上蹭了蹭,這才小心翼翼地接過這盒檸檬軟糖,又磕巴地道謝:「謝謝你。」
朝暈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他:「還有後面一句呢?」
承綽抬眸,目光相匯的時刻,有人在他心底慨嘆——好亮。
好亮的眼睛,簡直是能把歪樹扶直的陽光。
「你會很開心嗎?」朝暈問:「你也得開心。」
晚上冷冷的,承綽卻覺得自己像一爐火,熱騰騰的,他僵硬地點頭,低聲說:「我也會很開心的。」
朝暈輕輕勾唇,帶著「果然如此」的自得。
她的這一個笑,在黃昏時刻把承綽的一天點亮了。
這一天是承綽機械重複了19年的人生里,真正的第二天。
【叮!攻略目標好感度+5,目前好感度30。】
承綽把這兩盒糖帶回家,奶奶果然很高興,和承綽打手語,說讓他告訴朝暈,以後不要這麼破費了,她的錢自己留著花。還讓承綽自己也準備點東西送給朝暈。
承綽把糖紙夾進自己那些舊書里,聽話地點頭,讓奶奶快點回去休息。
奶奶回屋子裡了,承綽又去照料自己那些花。
這是他在之前唯一會感到有趣的存在,如今盯著看了半天,卻是在思考朝暈會更喜歡哪一朵。
這個時候的花都沒有特別好看的了,承綽挑來挑去,最後選出來了一朵嫩黃色的、有著圓潤可愛的花瓣的。
他要把最好看的花送給朝暈。
收到花的朝暈渾然很喜歡,說她要把這朵花曬乾,做成書籤。
承綽想到了被他當成書籤的軟糖糖紙,贊同地連連頷首,說好,第二天把所有花都剪下來送給朝暈了,想讓朝暈的每一本書都有書籤。
朝暈採用的是最簡單的自然風乾法,把花掛在溫暖、乾燥、通風處兩三周就行了。
等到這個工程圓滿結束的時候,朝暈開開心心地把它們裝進了專門為它們準備的袋子裡,想要立刻給承綽看,於是在休息的禮拜天踏上尋找承綽、給他看小花花的路。
承綽對這件事一無所知。
要十一月了,溫度迅速下降,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工地居然會給他們準備雞腿吃,一人一個。
承綽在工地的人緣也不是一般的差。
他在工地也不怎麼說話,導致大家一開始都覺得他是啞巴。直到後來有人偶然在小吃街撞見了他和朝暈,這才知道他原來會說話。
他性格孤僻,不和人交朋友,就只會悶頭幹活,久而久之,大家也都懶得搭理他了,甚至有些人還覺著他就是仗著好看和年輕故作清高,討厭他。
不過這個問題其實不重要,承綽更在乎的是:他的衣服很髒啊!他不想把她的臉和衣服弄髒。
他想要伸出手讓她靠著背椅睡,但是他的手也髒兮兮的。更何況,隔著兩層衣服他也能感受到她多麼輕、多麼軟,他笨手笨腳的,還會把她攪擾到。
承綽陷入了兩難的境地,左右為難,繃緊了臉,渾身僵硬,比馬不停蹄地幹了一天活還要難受。
好在朝暈沒有讓他為難太長時間,她沒靠結實,腦袋往下一滑,人都差點摔下去,徹底清醒了。
「喔——!」
她站起身伸了個懶腰,半驚呼了一聲,雖然只睡了不到五分鐘,但是神清氣爽。
她轉過身,清涼的髮絲擦過承綽的下顎,清麗的面孔上就算表情淡淡,在他眼裡也是神采奕奕。
她驚訝道:「我睡著了?!」
承綽撇了撇嘴,往後一靠,不理她。
這比直接說他唱歌還讓他不高興呢!
「別生氣呀!」朝暈湊到他跟前,精神明顯振奮了不少:「我快要藝考了,最近壓力很大,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的,沒想到一聽你唱歌還睡著了!」
吃不下飯?
承綽想了想,覺得真實性有待商榷。
睡不著覺?
這幾個字在承綽這裡簡直天方夜譚,他回去一沾枕頭就呼呼大睡。
不過他又看看朝暈,發現她眼下有著一片淡淡的青黑,在她白膩的肌膚上尤為刺眼。
他一皺眉,加重語氣,又教訓起人來:「要好好睡覺。」
朝暈:「…又不是我想睡不著覺的。」
她直起腰,依舊感到不可思議:「承綽,你唱歌很好聽呀。真厲害啊,居然還能讓我睡著。這歌叫什麼名字啊?」
【叮!攻略目標好感度+2,目前好感度25。】
她說不好聽還好,這一誇他——還這麼真心,反而讓他彆扭起來,語氣都不好意思了:「……人海。」
「人海。名字和歌詞都好美。我回去也聽聽,」朝暈重新坐下,一臉若有所思:「我最近還有點焦慮呢,老師說出去玩一玩,唱唱歌什麼的,能放鬆心情。但是我聽我自己唱歌,咋越聽越煩呢?這是怎麼回事?」
「……」承綽輕咳一聲,「對自己的認知有偏差,我覺得還不錯。」
「真的?」朝暈表示質疑,深吸一口氣:「那我再唱一遍。」
「一閃一閃亮晶晶~↑」
承綽頓時頭皮發麻,死死地閉上眼睛,嘴裡還在機械地誇讚:「嗯……好聽,不錯,很好……」
就這樣,承綽聽朝暈唱完了兩首歌,這才終於能回家了。
臨走之前,朝暈從書包里拿出來了一盒奶糖給他,說是送給奶奶的。
「上次送她回家的路上,給了她一顆,她很喜歡,我乾脆直接又買了一盒,你得好好送回去,不許私吞。」
她的聲色和眼眸一樣清亮。真奇怪,明明太陽已經快落山了,她在他眼裡卻出奇得亮。
承綽甚至不太敢看她的眼睛,僵硬地接過:「謝、謝謝你,她會很開心的。」
「你等著,」朝暈神秘兮兮地道,又從自己的百寶箱書包里扒拉出來一盒檸檬軟糖給他,或許是覺得自己這一套連招太絲滑了,她驕傲地揚起下巴:「這是給你的。」
這一瞬間,檸檬軟糖酸中帶甜的滋味似乎在口腔里捲土重來,他覺得牙酸,卻又覺得空氣都是甜絲絲的,不由得喉結微滾。
他的手又默默地在褲腿上蹭了蹭,這才小心翼翼地接過這盒檸檬軟糖,又磕巴地道謝:「謝謝你。」
朝暈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他:「還有後面一句呢?」
承綽抬眸,目光相匯的時刻,有人在他心底慨嘆——好亮。
好亮的眼睛,簡直是能把歪樹扶直的陽光。
「你會很開心嗎?」朝暈問:「你也得開心。」
晚上冷冷的,承綽卻覺得自己像一爐火,熱騰騰的,他僵硬地點頭,低聲說:「我也會很開心的。」
朝暈輕輕勾唇,帶著「果然如此」的自得。
她的這一個笑,在黃昏時刻把承綽的一天點亮了。
這一天是承綽機械重複了19年的人生里,真正的第二天。
【叮!攻略目標好感度+5,目前好感度30。】
承綽把這兩盒糖帶回家,奶奶果然很高興,和承綽打手語,說讓他告訴朝暈,以後不要這麼破費了,她的錢自己留著花。還讓承綽自己也準備點東西送給朝暈。
承綽把糖紙夾進自己那些舊書里,聽話地點頭,讓奶奶快點回去休息。
奶奶回屋子裡了,承綽又去照料自己那些花。
這是他在之前唯一會感到有趣的存在,如今盯著看了半天,卻是在思考朝暈會更喜歡哪一朵。
這個時候的花都沒有特別好看的了,承綽挑來挑去,最後選出來了一朵嫩黃色的、有著圓潤可愛的花瓣的。
他要把最好看的花送給朝暈。
收到花的朝暈渾然很喜歡,說她要把這朵花曬乾,做成書籤。
承綽想到了被他當成書籤的軟糖糖紙,贊同地連連頷首,說好,第二天把所有花都剪下來送給朝暈了,想讓朝暈的每一本書都有書籤。
朝暈採用的是最簡單的自然風乾法,把花掛在溫暖、乾燥、通風處兩三周就行了。
等到這個工程圓滿結束的時候,朝暈開開心心地把它們裝進了專門為它們準備的袋子裡,想要立刻給承綽看,於是在休息的禮拜天踏上尋找承綽、給他看小花花的路。
承綽對這件事一無所知。
要十一月了,溫度迅速下降,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工地居然會給他們準備雞腿吃,一人一個。
承綽在工地的人緣也不是一般的差。
他在工地也不怎麼說話,導致大家一開始都覺得他是啞巴。直到後來有人偶然在小吃街撞見了他和朝暈,這才知道他原來會說話。
他性格孤僻,不和人交朋友,就只會悶頭幹活,久而久之,大家也都懶得搭理他了,甚至有些人還覺著他就是仗著好看和年輕故作清高,討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