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章 湖與心
春秋書院。
「姜神捕,此乃書院最為幽靜雅致之處,還請您在此歇息,前年陛下與三位殿下到此,便是在此處就寢。」
「這……不合適吧。」
「哎,家師所言,當合禮制。」
既然當代儒聖都這麼說了,姜千霜便輕輕頷首,大大方方地在李志的帶領下,踏入了此處……宮殿群。
正兒八經地來說,這就是東海行宮。
行宮位於書院東南側,規格不如其餘幾座行宮,但勝在精巧,有陛下手書「天涯海角」之稱。
姜千霜是衙門神捕,忠於大寧,忠於李家,一生行事嚴謹,從未犯錯。
今日堂而皇之踏入行宮,是她此生最為逾矩之舉。
之前那麼多年,堂堂寒閻羅並非未曾踏入過行宮之類,就連皇城後宮,從前她也是日日巡視的,深受雁貴妃信任。
女子升日境強者,大寧唯她一人而已。
無論何等大典禮儀,皆由姜神捕護衛太后貴妃身側。
進出行宮對她來說,自是常事。
可今日堂而皇之,非奴非婢,亦非護衛,得到書院主人、當代儒聖的背書,以貌似主人家的姿態,大大方方走進行宮大門,還是姜千霜的第一次。
「逾矩嗎……」
姜千霜心底還是忍不住升起如此想法。
可轉瞬間,她又輕哼一聲,挺直了胸膛。
父母為衙門捕頭,雙雙殞命。
自己為衙門神捕,破案無數,捉賊無數,在剿滅太覺、誅鼎兩方叛逆時立下赫赫戰功,為十三衙門柱石,而今……自己又是那等身份,怎得連住進行宮的資格都沒有?
姜千霜是驕傲的,三十歲的升日巔峰,臨門一腳的破曉境,放在南北三朝,哪裡都是真真正正的寶貝。
她在大寧,身份為舊五大家族嫡女,天資絕佳,忠於朝廷,又是生得花容月貌,不論哪方面,從來都不遜於任何人。
若是姜千霜境界再進一步,那便是王朝正兒八經的重型武器,在某種情況下,不是她看朝廷臉色,而是朝廷看她的臉色。
十三衙門元老,忠心耿耿,境界高深,天賦異稟,功勞無數。
臨門一步的破曉境,
細數天下南北三朝,又有幾個破曉境?
天下第一女神捕,豈是浪得虛名?
她就算僅憑自身,便能在這座王朝中立下赫赫威名。
何故為籠中雀?
若是再往前數兩年,王妃之位空懸,姜神捕若當真願鑽營,再有重臣舉薦,綜合其身份功勞家世容貌,估摸著連太后與雁妃都會考慮其蜀王正妃之事,或許就當真沒傲嬌的趙清遙什麼事了!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
大寧沒有假設,只有皇帝陛下的聖心獨裁。
姜千霜不願意想這些東西,也無意去爭名奪利,更不屑於在狹隘的王府宮牆中……爭寵?
最後者,讓姜千霜感到很丟份。
還好,王府中姐妹都是心高氣傲天資卓絕之輩,也都不屑於如此為之。
除了好合起伙來捉弄自己,別的沒有什麼壞心眼。
「真要再回王府,該說什麼?」
「她們會不會覺得,那人來救我,是我趁此機會,趁虛而入,想盡辦法攀入王府?」
「這該怎麼辦?」
「她們莫不是會恥笑死我?」
「她們會不會排擠我?」
「清遙表面上大大方方,實則小肚雞腸。」
「姑蘇看上去溫溫柔柔,在背後不知算計著什麼事。」
「還有那青樓的天下第一老鴇,在大寧北蠻開了多少分店了,心機深沉不可測。」
「還有個在戰場上生死與共的小師妹?「
「也就曉兒懂事,乖巧聽話,唉……」
李志在前引路,偷偷回頭打量著這位女神捕不斷變化的臉色。
他發現,蜀王身旁的人都有些奇怪。
很快,李澤岳當初在春秋書院住的院落到了。
這院子座落於行宮最偏僻處。
看似地理位置不好,實則與李志的小院只差了一堵牆。
在兩年前,李澤岳隨皇帝行至東海,在那兩個月里,他總喜歡半夜偷偷摸去與李志飲酒賞月,在湖邊暢飲,談天說地。
「謝過先生。」
站在小院中,姜千霜大方一禮。
李志連忙作揖道:
「姜神捕客氣,可萬萬當不得先生,在下與王爺相交甚好,神捕若不嫌棄,喚我聲李兄弟便是。」
「那便勞煩李兄弟了。」
姜千霜為人豪爽,洒然行了個江湖禮。
李志笑了兩聲,道:
「如此,稍後師妹送來些神捕用得上換洗的衣物,皆為書院裁縫鋪里新做的,還望神捕不要嫌棄。」
兩人又寒暄了兩句,李志知道自己不好在這多待,便告辭離去。
姜神捕受傷不淺,方才便請大夫處理過了,確實需要靜養。
李志在處理完師父與姜神捕之事後,忙碌了一天的身體,總算能躺在自己的湖景小閣樓上休息了。
他躺的是一座小床,旁邊便是窗子,此時此刻敞開著,能看見湖面,也能看見月亮。
年初時,祁王便是從這裡給自己拽起來的。
「嘖……」
李志胳膊枕在腦下,側著頭,看向窗戶。
十月初十的月亮並不圓滿,但今夜晴朗,萬里無雲,波光粼粼下,微彎的月牙在水中時起時伏。
微風拂過湖面,月亮好似散去了,可李志的心弦,再一次被撥動。
他現在很想起身,撫琴一曲,以慰清風明月。
可惜,他的古琴送人了。
古琴為百年前書院儒家聖人珍愛之物,到自己這一代,同樣為他的心頭摯愛。
古琴,名為錦書。
他把那張琴送給了那位女子。
在李志看來,那位女子仿佛生來便是天底下最富貴的人兒,她值得一切美好與盛大。
他很窮,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很窮。
他有志向,大到全天下都知道他的志向。
他有名氣,可他清楚,享譽天下的名氣,一文不值。
所以,他還是很窮。
他有能算透天下的謀算,有博觀古今的學識,有平定四海的氣魄,可若是不能實現自己的理想,成為這世間最厲害的人,有這些東西,又能有什麼用呢?
心比天高的小祭酒,心氣有些喪去了。
他知道,那個姑娘就在西邊等著自己。
那是全天下最繁華的城市,她就住在那座城市的最中心。
那是天下最鼎盛王朝的國都。
她是那個國都的公主。
她叫錦書。
自己這番模樣,前去求親,豈不是惹人笑話?
罷了,明日睡醒,待那人來了,痛飲一番再說吧!
「姜神捕,此乃書院最為幽靜雅致之處,還請您在此歇息,前年陛下與三位殿下到此,便是在此處就寢。」
「這……不合適吧。」
「哎,家師所言,當合禮制。」
既然當代儒聖都這麼說了,姜千霜便輕輕頷首,大大方方地在李志的帶領下,踏入了此處……宮殿群。
正兒八經地來說,這就是東海行宮。
行宮位於書院東南側,規格不如其餘幾座行宮,但勝在精巧,有陛下手書「天涯海角」之稱。
姜千霜是衙門神捕,忠於大寧,忠於李家,一生行事嚴謹,從未犯錯。
今日堂而皇之踏入行宮,是她此生最為逾矩之舉。
之前那麼多年,堂堂寒閻羅並非未曾踏入過行宮之類,就連皇城後宮,從前她也是日日巡視的,深受雁貴妃信任。
女子升日境強者,大寧唯她一人而已。
無論何等大典禮儀,皆由姜神捕護衛太后貴妃身側。
進出行宮對她來說,自是常事。
可今日堂而皇之,非奴非婢,亦非護衛,得到書院主人、當代儒聖的背書,以貌似主人家的姿態,大大方方走進行宮大門,還是姜千霜的第一次。
「逾矩嗎……」
姜千霜心底還是忍不住升起如此想法。
可轉瞬間,她又輕哼一聲,挺直了胸膛。
父母為衙門捕頭,雙雙殞命。
自己為衙門神捕,破案無數,捉賊無數,在剿滅太覺、誅鼎兩方叛逆時立下赫赫戰功,為十三衙門柱石,而今……自己又是那等身份,怎得連住進行宮的資格都沒有?
姜千霜是驕傲的,三十歲的升日巔峰,臨門一腳的破曉境,放在南北三朝,哪裡都是真真正正的寶貝。
她在大寧,身份為舊五大家族嫡女,天資絕佳,忠於朝廷,又是生得花容月貌,不論哪方面,從來都不遜於任何人。
若是姜千霜境界再進一步,那便是王朝正兒八經的重型武器,在某種情況下,不是她看朝廷臉色,而是朝廷看她的臉色。
十三衙門元老,忠心耿耿,境界高深,天賦異稟,功勞無數。
臨門一步的破曉境,
細數天下南北三朝,又有幾個破曉境?
天下第一女神捕,豈是浪得虛名?
她就算僅憑自身,便能在這座王朝中立下赫赫威名。
何故為籠中雀?
若是再往前數兩年,王妃之位空懸,姜神捕若當真願鑽營,再有重臣舉薦,綜合其身份功勞家世容貌,估摸著連太后與雁妃都會考慮其蜀王正妃之事,或許就當真沒傲嬌的趙清遙什麼事了!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
大寧沒有假設,只有皇帝陛下的聖心獨裁。
姜千霜不願意想這些東西,也無意去爭名奪利,更不屑於在狹隘的王府宮牆中……爭寵?
最後者,讓姜千霜感到很丟份。
還好,王府中姐妹都是心高氣傲天資卓絕之輩,也都不屑於如此為之。
除了好合起伙來捉弄自己,別的沒有什麼壞心眼。
「真要再回王府,該說什麼?」
「她們會不會覺得,那人來救我,是我趁此機會,趁虛而入,想盡辦法攀入王府?」
「這該怎麼辦?」
「她們莫不是會恥笑死我?」
「她們會不會排擠我?」
「清遙表面上大大方方,實則小肚雞腸。」
「姑蘇看上去溫溫柔柔,在背後不知算計著什麼事。」
「還有那青樓的天下第一老鴇,在大寧北蠻開了多少分店了,心機深沉不可測。」
「還有個在戰場上生死與共的小師妹?「
「也就曉兒懂事,乖巧聽話,唉……」
李志在前引路,偷偷回頭打量著這位女神捕不斷變化的臉色。
他發現,蜀王身旁的人都有些奇怪。
很快,李澤岳當初在春秋書院住的院落到了。
這院子座落於行宮最偏僻處。
看似地理位置不好,實則與李志的小院只差了一堵牆。
在兩年前,李澤岳隨皇帝行至東海,在那兩個月里,他總喜歡半夜偷偷摸去與李志飲酒賞月,在湖邊暢飲,談天說地。
「謝過先生。」
站在小院中,姜千霜大方一禮。
李志連忙作揖道:
「姜神捕客氣,可萬萬當不得先生,在下與王爺相交甚好,神捕若不嫌棄,喚我聲李兄弟便是。」
「那便勞煩李兄弟了。」
姜千霜為人豪爽,洒然行了個江湖禮。
李志笑了兩聲,道:
「如此,稍後師妹送來些神捕用得上換洗的衣物,皆為書院裁縫鋪里新做的,還望神捕不要嫌棄。」
兩人又寒暄了兩句,李志知道自己不好在這多待,便告辭離去。
姜神捕受傷不淺,方才便請大夫處理過了,確實需要靜養。
李志在處理完師父與姜神捕之事後,忙碌了一天的身體,總算能躺在自己的湖景小閣樓上休息了。
他躺的是一座小床,旁邊便是窗子,此時此刻敞開著,能看見湖面,也能看見月亮。
年初時,祁王便是從這裡給自己拽起來的。
「嘖……」
李志胳膊枕在腦下,側著頭,看向窗戶。
十月初十的月亮並不圓滿,但今夜晴朗,萬里無雲,波光粼粼下,微彎的月牙在水中時起時伏。
微風拂過湖面,月亮好似散去了,可李志的心弦,再一次被撥動。
他現在很想起身,撫琴一曲,以慰清風明月。
可惜,他的古琴送人了。
古琴為百年前書院儒家聖人珍愛之物,到自己這一代,同樣為他的心頭摯愛。
古琴,名為錦書。
他把那張琴送給了那位女子。
在李志看來,那位女子仿佛生來便是天底下最富貴的人兒,她值得一切美好與盛大。
他很窮,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很窮。
他有志向,大到全天下都知道他的志向。
他有名氣,可他清楚,享譽天下的名氣,一文不值。
所以,他還是很窮。
他有能算透天下的謀算,有博觀古今的學識,有平定四海的氣魄,可若是不能實現自己的理想,成為這世間最厲害的人,有這些東西,又能有什麼用呢?
心比天高的小祭酒,心氣有些喪去了。
他知道,那個姑娘就在西邊等著自己。
那是全天下最繁華的城市,她就住在那座城市的最中心。
那是天下最鼎盛王朝的國都。
她是那個國都的公主。
她叫錦書。
自己這番模樣,前去求親,豈不是惹人笑話?
罷了,明日睡醒,待那人來了,痛飲一番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