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章 湖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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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書院。

  「姜神捕,此乃書院最為幽靜雅致之處,還請您在此歇息,前年陛下與三位殿下到此,便是在此處就寢。」

  「這……不合適吧。」

  「哎,家師所言,當合禮制。」

  既然當代儒聖都這麼說了,姜千霜便輕輕頷首,大大方方地在李志的帶領下,踏入了此處……宮殿群。

  正兒八經地來說,這就是東海行宮。

  行宮位於書院東南側,規格不如其餘幾座行宮,但勝在精巧,有陛下手書「天涯海角」之稱。

  姜千霜是衙門神捕,忠於大寧,忠於李家,一生行事嚴謹,從未犯錯。

  今日堂而皇之踏入行宮,是她此生最為逾矩之舉。

  之前那麼多年,堂堂寒閻羅並非未曾踏入過行宮之類,就連皇城後宮,從前她也是日日巡視的,深受雁貴妃信任。

  女子升日境強者,大寧唯她一人而已。

  無論何等大典禮儀,皆由姜神捕護衛太后貴妃身側。

  進出行宮對她來說,自是常事。

  可今日堂而皇之,非奴非婢,亦非護衛,得到書院主人、當代儒聖的背書,以貌似主人家的姿態,大大方方走進行宮大門,還是姜千霜的第一次。

  「逾矩嗎……」

  姜千霜心底還是忍不住升起如此想法。

  可轉瞬間,她又輕哼一聲,挺直了胸膛。

  父母為衙門捕頭,雙雙殞命。

  自己為衙門神捕,破案無數,捉賊無數,在剿滅太覺、誅鼎兩方叛逆時立下赫赫戰功,為十三衙門柱石,而今……自己又是那等身份,怎得連住進行宮的資格都沒有?

  姜千霜是驕傲的,三十歲的升日巔峰,臨門一腳的破曉境,放在南北三朝,哪裡都是真真正正的寶貝。

  她在大寧,身份為舊五大家族嫡女,天資絕佳,忠於朝廷,又是生得花容月貌,不論哪方面,從來都不遜於任何人。

  若是姜千霜境界再進一步,那便是王朝正兒八經的重型武器,在某種情況下,不是她看朝廷臉色,而是朝廷看她的臉色。

  十三衙門元老,忠心耿耿,境界高深,天賦異稟,功勞無數。

  臨門一步的破曉境,

  細數天下南北三朝,又有幾個破曉境?

  天下第一女神捕,豈是浪得虛名?

  她就算僅憑自身,便能在這座王朝中立下赫赫威名。

  何故為籠中雀?

  若是再往前數兩年,王妃之位空懸,姜神捕若當真願鑽營,再有重臣舉薦,綜合其身份功勞家世容貌,估摸著連太后與雁妃都會考慮其蜀王正妃之事,或許就當真沒傲嬌的趙清遙什麼事了!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

  大寧沒有假設,只有皇帝陛下的聖心獨裁。

  姜千霜不願意想這些東西,也無意去爭名奪利,更不屑於在狹隘的王府宮牆中……爭寵?

  最後者,讓姜千霜感到很丟份。

  還好,王府中姐妹都是心高氣傲天資卓絕之輩,也都不屑於如此為之。

  除了好合起伙來捉弄自己,別的沒有什麼壞心眼。

  「真要再回王府,該說什麼?」

  「她們會不會覺得,那人來救我,是我趁此機會,趁虛而入,想盡辦法攀入王府?」

  「這該怎麼辦?」

  「她們莫不是會恥笑死我?」

  「她們會不會排擠我?」

  「清遙表面上大大方方,實則小肚雞腸。」

  「姑蘇看上去溫溫柔柔,在背後不知算計著什麼事。」

  「還有那青樓的天下第一老鴇,在大寧北蠻開了多少分店了,心機深沉不可測。」

  「還有個在戰場上生死與共的小師妹?「

  「也就曉兒懂事,乖巧聽話,唉……」

  李志在前引路,偷偷回頭打量著這位女神捕不斷變化的臉色。

  他發現,蜀王身旁的人都有些奇怪。

  很快,李澤岳當初在春秋書院住的院落到了。


  這院子座落於行宮最偏僻處。

  看似地理位置不好,實則與李志的小院只差了一堵牆。

  在兩年前,李澤岳隨皇帝行至東海,在那兩個月里,他總喜歡半夜偷偷摸去與李志飲酒賞月,在湖邊暢飲,談天說地。

  「謝過先生。」

  站在小院中,姜千霜大方一禮。

  李志連忙作揖道:

  「姜神捕客氣,可萬萬當不得先生,在下與王爺相交甚好,神捕若不嫌棄,喚我聲李兄弟便是。」

  「那便勞煩李兄弟了。」

  姜千霜為人豪爽,洒然行了個江湖禮。

  李志笑了兩聲,道:

  「如此,稍後師妹送來些神捕用得上換洗的衣物,皆為書院裁縫鋪里新做的,還望神捕不要嫌棄。」

  兩人又寒暄了兩句,李志知道自己不好在這多待,便告辭離去。

  姜神捕受傷不淺,方才便請大夫處理過了,確實需要靜養。

  李志在處理完師父與姜神捕之事後,忙碌了一天的身體,總算能躺在自己的湖景小閣樓上休息了。

  他躺的是一座小床,旁邊便是窗子,此時此刻敞開著,能看見湖面,也能看見月亮。

  年初時,祁王便是從這裡給自己拽起來的。

  「嘖……」

  李志胳膊枕在腦下,側著頭,看向窗戶。

  十月初十的月亮並不圓滿,但今夜晴朗,萬里無雲,波光粼粼下,微彎的月牙在水中時起時伏。

  微風拂過湖面,月亮好似散去了,可李志的心弦,再一次被撥動。

  他現在很想起身,撫琴一曲,以慰清風明月。

  可惜,他的古琴送人了。

  古琴為百年前書院儒家聖人珍愛之物,到自己這一代,同樣為他的心頭摯愛。

  古琴,名為錦書。

  他把那張琴送給了那位女子。

  在李志看來,那位女子仿佛生來便是天底下最富貴的人兒,她值得一切美好與盛大。

  他很窮,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很窮。

  他有志向,大到全天下都知道他的志向。

  他有名氣,可他清楚,享譽天下的名氣,一文不值。

  所以,他還是很窮。

  他有能算透天下的謀算,有博觀古今的學識,有平定四海的氣魄,可若是不能實現自己的理想,成為這世間最厲害的人,有這些東西,又能有什麼用呢?

  心比天高的小祭酒,心氣有些喪去了。

  他知道,那個姑娘就在西邊等著自己。

  那是全天下最繁華的城市,她就住在那座城市的最中心。

  那是天下最鼎盛王朝的國都。

  她是那個國都的公主。

  她叫錦書。

  自己這番模樣,前去求親,豈不是惹人笑話?

  罷了,明日睡醒,待那人來了,痛飲一番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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