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爆炸
「我只知道,他來了以後,很多人就開始不見了。」
「他拿的是外頭的章,也從來不簽字,但每次都是他決定,誰講完留下,誰講完刪掉。」
「他不是講述人,他是清除人。」
錄音到這兒斷了。
那天晚上的四合院,沒人敢提「檔案」兩個字。
檔案局爆炸的那一晚,城南天黑得比平時快些,雲壓得低,空氣里滿是潮水味。
豆豆回來的時候,褲腿上還沾著灰。她從后座拖出一卷錄像機碎片,說是在檔案局東樓火場後門找的,外殼燒焦,但電池槽還沒徹底化,編號是「FZ-06」。
雷坤用抹布擦了一遍外殼,把那段編號抄在了本子上。
「不是檔案用的,是內部拷錄的設備。」
豆豆點頭:「像是有人拷走錄像之後,臨時留的備份,但來不及處理,跟著燒了。」
王大栓那邊剛回,從刑技科帶回來兩張照片,一張是檔案局內爆炸點軌跡圖,火苗從櫃底引起,向上擴散,說明是從下往上潑的;另一張是火場走廊監控殘圖,模糊不清,但有個穿著雨衣的背影,走路帶著一點外八,右手明顯提著重物。
時間點,精確在凌晨三點十八。
雷坤把那張照片翻來覆去看了兩遍:「帶東西進去的,不是搶,而是埋。」
「他知道燒的是什麼,也知道怎麼讓這檔案『自然』損毀。」
豆豆補一句:「而且走的是後門。值班保安說鎖沒動過,說明是內部通道。」
雷坤沒接話,把那張照片拿訂書機訂進「第六人」卷宗里,翻到最後一頁,貼上一張白紙,寫上:
「3:18——檔案終結時間。」
那天晚上,小禾在後院牆上刷上了新的紅字,但這次不是人名,也不是合同,是一句話:
「檔案會燒,故事不會。」
牆刷完沒兩小時,院門口來了人。
人是陌生的,但手上拿著四合院發的通行證。豆豆看了眼,是前檔案局「老後勤」趙春生的外甥,說是送一封信。
信是昨天早上在趙家桌上發現的,信封上寫了兩個字:「雷坤」。
豆豆打開一看,是一封寫得工工整整的遺書,沒有情緒,沒有解釋,只有一條:
「檔案是我開的,是我藏的。不是為誰,是為自己能活。」
「有些話,只能藏在地址里。」
信紙的最後,寫著一個編號:W3-12-3。
沒地址,沒街名,只有這個。
雷坤接過信紙,盯著那串編號看了半天。
W3不是路,不是棟,也不是辦公室編號,更像是——倉庫排位號。
豆豆反應過來:「爺,這是不是老文物局那邊的編號方式?」
「以前他們用W表示西倉,3是倉區號,12是排號,3是架號。」
王大栓立馬打電話聯繫了老城管庫房,那邊果然有個西三號文物倉,歸文保站管理,但2015年起被征作政府臨時資料轉運處,後來沒人再查。
倉庫就在市西郊五里坪外,一片老廠區裡頭,晚上人跡罕至,巡邏車也少。
雷坤當晚沒回院,連夜帶人去了五里坪。
廠區大門已經廢了,鐵門半開,倉庫外牆是斑駁的灰白水泥皮,屋頂一角塌了。W3-12-3編號的那間,外頭貼著「安全封閉區」封條,但紙早黃了,估計兩年沒換。
王大栓破門進去,屋內一股潮濕發霉味撲鼻。
架子一排排全在,編號沒換,但紙箱雜亂,光一眼就能看出來沒人打理。
他們按架號找到了「W3-12-3」,是靠角落最里那排,貼著牆。架子最下層,一個紅色牛皮紙檔案袋立在角落,邊緣破了,標籤上寫著「口述項目備用份」。
雷坤戴著手套,蹲下身打開袋子,裡面是一本厚厚的審批手稿冊子,封皮脫落,第一頁貼著合同抄錄影印,落款為:市文聯書記處。
雷坤翻開第一頁,下面壓著一張照片。
是八五年廣播塔樓項目開工前的施工現場照。
照片中央,有一個正對鏡頭的人,穿風衣,面無笑意,站姿筆直。背景模糊,頭頂是「文化講述特派組」橫幅。
照片背面寫著一句話:
「范某:實際操作第一階段全紀錄者。」
豆豆湊過去一看:「爺,是他。」
雷坤輕輕點頭。
手指翻過照片,接下來是厚厚的一疊聽審記錄,均為手抄筆跡,抬頭時間從84年底持續到86年,地點為市文聯第三會議室。
其中一頁寫著「地下工程作業現場聽證整理」,後頭是一大段:「——當晚已澆注,混凝土未乾,照樣推進施工。協調負責人表示『先壓掉再寫人』……」
整頁沒有署名。
雷坤翻到最後幾頁,在一頁記錄邊角看到一行小字,幾乎快看不清:
「已移交:FZ小組第二人員。」
雷坤反覆讀了三遍,「第二人員」這四個字,跟前面錄像里的「085-F」任務代號對上了。
也就是說,「范某」不是一個人。
他有同組人,有備份操作員。
也就是,還有「第七人」。
王大栓在角落紙箱裡又翻出一本薄薄的小冊子,是「文化講述口述整理分項記錄」,目錄一欄寫著:第四頁,地下塔樓錄音摘要。
他們把那頁翻開,頁邊壓著一張標籤,掉了半截。頁面上只有短短几行:
「錄音編號HZ-099,內容為當事工人原話複述,情緒激烈。」
「該音檔後被截取使用,原件移交未登記。」
「複製人:——」後頭空了。
整段話到這兒為止,像被剪掉了。
雷坤坐在地上,點了根煙沒抽,放在指縫裡燒著。
屋外風吹得倉門咯吱響,牆角的草隨風擺動。
豆豆低聲說:「爺,這事是不是快到頭了?」
雷坤盯著那頁紙,沒回答。
片刻後他說:「沒有『頭』。」
「這不是個案,是鏈。」
「這事最早不是講故事,是從埋人開始。」
「能埋一個,就能埋兩個。能簽一個名字,就能刪兩份檔。」
「不是快完了,是剛找出第二層。」
豆豆問:「那下一步?」
雷坤站起身,把所有材料按順序裝進密封袋,裝箱。
「送院。」
「明天寫牆。」
「寫上這個地址。」
「讓他們知道——火能燒檔,燒不了地址。」
「這世上總有個角落,會留下真東西。」
那夜,他們拖著那箱資料回了四合院。
那夜回到四合院,誰都沒睡。
牆下那口老水缸旁,多了一堆空紙箱,全是從五里坪倉庫里拖出來的資料封皮。
豆豆趴在屋檐底下,攤開那本編號是「口述項目備用份」的厚冊子,一頁頁翻,不說話,也沒喝水。
雷坤在屋裡站了一夜,來來回回把那張「范某」的照片貼了又撕,撕了又貼,最後乾脆扔進了鐵櫃裡鎖死。
第二天天還沒亮,豆豆跑了趟檔案局複印科,回來時手裡拿著一份申請單和一封信,說是趙春生在遺書里提到過的「備用審批表」,在副樓的後管檔案櫃裡翻出來的,署名不是范,而是另一個名字——劉兆春。
雷坤把這名字寫在手心裡盯了一上午,誰都沒吭聲。他沒說查,也沒說留,只一句話:「他是那批人裡頭的第二個。」
豆豆蹲牆角翻檔,王大栓進了後屋,沒一會兒又拎著兩桶白漆出來,牆上的那張「范某檔案照」下頭多了三個字:「非一人」。
那天下午,小禾從老文化站搬回來幾沓舊剪報,最底下一張發黃的新聞稿紙掉出來,摺痕處貼著半截名字,下面一行小字寫著:「1987年口述初審項目組輔助聽錄員——劉兆春。」
王大栓坐在樹下抽菸,聽見這名字皺了下眉,說這人他查過,在檔案系統里只出現過一次,還是在文化局一份會議簽到冊上,第二天就沒了。再往後翻,名字全空,像是被從系統里手動擦掉的。
雷坤沒應聲,他讓豆豆去調那年東南塔基擴建的會審記錄,看誰曾在材料交接一欄簽過「輔助」字樣。豆豆用了整整三個小時,從第八頁翻到第七十四頁,最後在一張發票後面的批註欄里找到了一個寫著「輔助材料移交,轉錄至備庫三號」的小箭頭,落款「劉某」。
雷坤把那張紙翻過來,用鉛筆在紙背描了描,一行暗色痕跡浮出來,寫著:「FZ小組/編號02」。
小禾當晚把牆頭燈又裝了一個,說晚上要加班記錄。豆豆守在牆邊抄錄那頁痕跡圖,一邊低聲嘀咕:「爺,咱是不是捅穿了第二層?」
雷坤沒說話,把那張編號紙貼在最右邊一格牆上,用紅筆圈了圈,邊上寫了兩個字:「協作」。
第二天一早,四合院門口來了個穿藍馬甲的小青年,說是街道的,來送一封退信。信封上寫著:「劉兆春,轉四合院代收」。信是半個月前掛號寄出的,沒人簽收就被退了回來。雷坤拿起那封信,用手背颳了刮角上的郵戳,日期是七月三號,發出地是「東站舊倉改造項目組」。
豆豆臉色有點變了。她說東站舊倉,正是當年文化站調檔工程暫存點,後來變成了臨時設備庫,87年後就廢了。王大栓立刻翻出市政拆遷預告表,果然查到「東站舊倉」下周要拆,連倉門都焊了。
雷坤當晚沒回屋,直接帶著人去了東站。
天剛擦黑,一行人蹲在廢倉外頭等搬運隊散場。雷坤摸著倉門鐵鏈說:「這地方不是拿來藏設備的,是拿來藏人留下的東西的。」
倉庫門沒鎖,是焊住的,雷坤讓王大栓用液壓剪摳了個口子。幾個人蹲著進去,黑的伸手不見五指,豆豆用手電掃過一圈,角落堆著幾十箱文件箱,全是爛紙皮包的,標籤一半脫落,一半發霉。
她翻到第三排時候,指尖蹭到一塊硬皮,抽出來一看,是一本紅皮日記,封面寫著「會議記錄·私人手稿」,開頭第一頁就寫了六個字:「劉兆春專用登記」。
雷坤拿過那本日記本,用指腹輕輕翻開,紙頁發脆,一下斷成兩半。裡面夾著一張拍立的老照片,照片邊緣黑的快掉粉,但還能看出一個男人靠著牆,戴著老式布帽,懷裡抱著個檔案袋,背後是掛著「FZ小組臨時辦公室」橫幅的門框。
雷坤手一抖,把照片翻過來,後面寫著一句話:「協作也要簽字,我不是替身。」
他沒說話,把照片裝進檔案袋,轉頭指著那堆爛箱子說:「把第三排第四層全帶回去。」豆豆問:「爺,帶回去用不上怎麼辦?」雷坤說:「能不能用不重要,的讓人知道,這人曾經簽過名。」
等他們回到四合院,天快亮了。
豆豆把那本破日記攤在桌上,開始一頁頁地謄寫。她說:「這事真不是一兩個人能搞的,這名單……像是傳過手的。」
王大栓說:「爺,要不,把劉兆春的名字也掛牆?」
雷坤沒點頭也沒搖頭,只說了句:「明早再說。」
牆頭那盞新燈一閃一閃,像是有人在外頭敲門。
雷坤盯了那方向一眼,說:「這燈,不該裝。」
豆豆停了筆:「為啥?」
「這燈一亮,就該有新名字上牆了。」
第二天早上天剛擦亮,小禾就進屋說:「牆前來了人。」
雷坤披著外套出來,外頭站著個中年女人,穿一身舊西裝,頭髮扎的很緊,手裡拎著個布包,神情不慌不忙。
她進院後沒多說,走到桌前把布包放下,打開,掏出一堆東西,整整齊齊放成兩排。上頭一疊是舊照片,下頭一沓是信紙,最底下壓著一張發黃的介紹信,落款是「1988年文聯口述工程外調組」。
她說:「我叫林秋菊,是劉兆春的妻子。」
豆豆站起來,小聲喊了聲「嫂子」。雷坤沒吭聲,翻開那張介紹信,只看了一眼,「外調協作員」,三個字清清楚楚。
林秋菊坐下,說話還是慢條斯理:「他出事那年我剛生完老二,本來是想轉去西邊跟親戚合住,結果他突然說項目改了,要封閉半年,說完人就沒了。」
「我找了幾年,都說查不到。後來我才知道,他那時候把自己劃到了『協作』檔里,檔案編號打的是外調,不進正式人事系統。」她從信紙里抽出一張來,是九十年代列印出來的「臨時協作檔」通知書,紙都快碎了。
「這張是我當年翻箱子找出來的,他們說是『機要件』,不能複印,不能存。可我當時拍了照,後來洗出來貼在我家廚房後牆上,這麼多年都沒摘過。」
「他拿的是外頭的章,也從來不簽字,但每次都是他決定,誰講完留下,誰講完刪掉。」
「他不是講述人,他是清除人。」
錄音到這兒斷了。
那天晚上的四合院,沒人敢提「檔案」兩個字。
檔案局爆炸的那一晚,城南天黑得比平時快些,雲壓得低,空氣里滿是潮水味。
豆豆回來的時候,褲腿上還沾著灰。她從后座拖出一卷錄像機碎片,說是在檔案局東樓火場後門找的,外殼燒焦,但電池槽還沒徹底化,編號是「FZ-06」。
雷坤用抹布擦了一遍外殼,把那段編號抄在了本子上。
「不是檔案用的,是內部拷錄的設備。」
豆豆點頭:「像是有人拷走錄像之後,臨時留的備份,但來不及處理,跟著燒了。」
王大栓那邊剛回,從刑技科帶回來兩張照片,一張是檔案局內爆炸點軌跡圖,火苗從櫃底引起,向上擴散,說明是從下往上潑的;另一張是火場走廊監控殘圖,模糊不清,但有個穿著雨衣的背影,走路帶著一點外八,右手明顯提著重物。
時間點,精確在凌晨三點十八。
雷坤把那張照片翻來覆去看了兩遍:「帶東西進去的,不是搶,而是埋。」
「他知道燒的是什麼,也知道怎麼讓這檔案『自然』損毀。」
豆豆補一句:「而且走的是後門。值班保安說鎖沒動過,說明是內部通道。」
雷坤沒接話,把那張照片拿訂書機訂進「第六人」卷宗里,翻到最後一頁,貼上一張白紙,寫上:
「3:18——檔案終結時間。」
那天晚上,小禾在後院牆上刷上了新的紅字,但這次不是人名,也不是合同,是一句話:
「檔案會燒,故事不會。」
牆刷完沒兩小時,院門口來了人。
人是陌生的,但手上拿著四合院發的通行證。豆豆看了眼,是前檔案局「老後勤」趙春生的外甥,說是送一封信。
信是昨天早上在趙家桌上發現的,信封上寫了兩個字:「雷坤」。
豆豆打開一看,是一封寫得工工整整的遺書,沒有情緒,沒有解釋,只有一條:
「檔案是我開的,是我藏的。不是為誰,是為自己能活。」
「有些話,只能藏在地址里。」
信紙的最後,寫著一個編號:W3-12-3。
沒地址,沒街名,只有這個。
雷坤接過信紙,盯著那串編號看了半天。
W3不是路,不是棟,也不是辦公室編號,更像是——倉庫排位號。
豆豆反應過來:「爺,這是不是老文物局那邊的編號方式?」
「以前他們用W表示西倉,3是倉區號,12是排號,3是架號。」
王大栓立馬打電話聯繫了老城管庫房,那邊果然有個西三號文物倉,歸文保站管理,但2015年起被征作政府臨時資料轉運處,後來沒人再查。
倉庫就在市西郊五里坪外,一片老廠區裡頭,晚上人跡罕至,巡邏車也少。
雷坤當晚沒回院,連夜帶人去了五里坪。
廠區大門已經廢了,鐵門半開,倉庫外牆是斑駁的灰白水泥皮,屋頂一角塌了。W3-12-3編號的那間,外頭貼著「安全封閉區」封條,但紙早黃了,估計兩年沒換。
王大栓破門進去,屋內一股潮濕發霉味撲鼻。
架子一排排全在,編號沒換,但紙箱雜亂,光一眼就能看出來沒人打理。
他們按架號找到了「W3-12-3」,是靠角落最里那排,貼著牆。架子最下層,一個紅色牛皮紙檔案袋立在角落,邊緣破了,標籤上寫著「口述項目備用份」。
雷坤戴著手套,蹲下身打開袋子,裡面是一本厚厚的審批手稿冊子,封皮脫落,第一頁貼著合同抄錄影印,落款為:市文聯書記處。
雷坤翻開第一頁,下面壓著一張照片。
是八五年廣播塔樓項目開工前的施工現場照。
照片中央,有一個正對鏡頭的人,穿風衣,面無笑意,站姿筆直。背景模糊,頭頂是「文化講述特派組」橫幅。
照片背面寫著一句話:
「范某:實際操作第一階段全紀錄者。」
豆豆湊過去一看:「爺,是他。」
雷坤輕輕點頭。
手指翻過照片,接下來是厚厚的一疊聽審記錄,均為手抄筆跡,抬頭時間從84年底持續到86年,地點為市文聯第三會議室。
其中一頁寫著「地下工程作業現場聽證整理」,後頭是一大段:「——當晚已澆注,混凝土未乾,照樣推進施工。協調負責人表示『先壓掉再寫人』……」
整頁沒有署名。
雷坤翻到最後幾頁,在一頁記錄邊角看到一行小字,幾乎快看不清:
「已移交:FZ小組第二人員。」
雷坤反覆讀了三遍,「第二人員」這四個字,跟前面錄像里的「085-F」任務代號對上了。
也就是說,「范某」不是一個人。
他有同組人,有備份操作員。
也就是,還有「第七人」。
王大栓在角落紙箱裡又翻出一本薄薄的小冊子,是「文化講述口述整理分項記錄」,目錄一欄寫著:第四頁,地下塔樓錄音摘要。
他們把那頁翻開,頁邊壓著一張標籤,掉了半截。頁面上只有短短几行:
「錄音編號HZ-099,內容為當事工人原話複述,情緒激烈。」
「該音檔後被截取使用,原件移交未登記。」
「複製人:——」後頭空了。
整段話到這兒為止,像被剪掉了。
雷坤坐在地上,點了根煙沒抽,放在指縫裡燒著。
屋外風吹得倉門咯吱響,牆角的草隨風擺動。
豆豆低聲說:「爺,這事是不是快到頭了?」
雷坤盯著那頁紙,沒回答。
片刻後他說:「沒有『頭』。」
「這不是個案,是鏈。」
「這事最早不是講故事,是從埋人開始。」
「能埋一個,就能埋兩個。能簽一個名字,就能刪兩份檔。」
「不是快完了,是剛找出第二層。」
豆豆問:「那下一步?」
雷坤站起身,把所有材料按順序裝進密封袋,裝箱。
「送院。」
「明天寫牆。」
「寫上這個地址。」
「讓他們知道——火能燒檔,燒不了地址。」
「這世上總有個角落,會留下真東西。」
那夜,他們拖著那箱資料回了四合院。
那夜回到四合院,誰都沒睡。
牆下那口老水缸旁,多了一堆空紙箱,全是從五里坪倉庫里拖出來的資料封皮。
豆豆趴在屋檐底下,攤開那本編號是「口述項目備用份」的厚冊子,一頁頁翻,不說話,也沒喝水。
雷坤在屋裡站了一夜,來來回回把那張「范某」的照片貼了又撕,撕了又貼,最後乾脆扔進了鐵櫃裡鎖死。
第二天天還沒亮,豆豆跑了趟檔案局複印科,回來時手裡拿著一份申請單和一封信,說是趙春生在遺書里提到過的「備用審批表」,在副樓的後管檔案櫃裡翻出來的,署名不是范,而是另一個名字——劉兆春。
雷坤把這名字寫在手心裡盯了一上午,誰都沒吭聲。他沒說查,也沒說留,只一句話:「他是那批人裡頭的第二個。」
豆豆蹲牆角翻檔,王大栓進了後屋,沒一會兒又拎著兩桶白漆出來,牆上的那張「范某檔案照」下頭多了三個字:「非一人」。
那天下午,小禾從老文化站搬回來幾沓舊剪報,最底下一張發黃的新聞稿紙掉出來,摺痕處貼著半截名字,下面一行小字寫著:「1987年口述初審項目組輔助聽錄員——劉兆春。」
王大栓坐在樹下抽菸,聽見這名字皺了下眉,說這人他查過,在檔案系統里只出現過一次,還是在文化局一份會議簽到冊上,第二天就沒了。再往後翻,名字全空,像是被從系統里手動擦掉的。
雷坤沒應聲,他讓豆豆去調那年東南塔基擴建的會審記錄,看誰曾在材料交接一欄簽過「輔助」字樣。豆豆用了整整三個小時,從第八頁翻到第七十四頁,最後在一張發票後面的批註欄里找到了一個寫著「輔助材料移交,轉錄至備庫三號」的小箭頭,落款「劉某」。
雷坤把那張紙翻過來,用鉛筆在紙背描了描,一行暗色痕跡浮出來,寫著:「FZ小組/編號02」。
小禾當晚把牆頭燈又裝了一個,說晚上要加班記錄。豆豆守在牆邊抄錄那頁痕跡圖,一邊低聲嘀咕:「爺,咱是不是捅穿了第二層?」
雷坤沒說話,把那張編號紙貼在最右邊一格牆上,用紅筆圈了圈,邊上寫了兩個字:「協作」。
第二天一早,四合院門口來了個穿藍馬甲的小青年,說是街道的,來送一封退信。信封上寫著:「劉兆春,轉四合院代收」。信是半個月前掛號寄出的,沒人簽收就被退了回來。雷坤拿起那封信,用手背颳了刮角上的郵戳,日期是七月三號,發出地是「東站舊倉改造項目組」。
豆豆臉色有點變了。她說東站舊倉,正是當年文化站調檔工程暫存點,後來變成了臨時設備庫,87年後就廢了。王大栓立刻翻出市政拆遷預告表,果然查到「東站舊倉」下周要拆,連倉門都焊了。
雷坤當晚沒回屋,直接帶著人去了東站。
天剛擦黑,一行人蹲在廢倉外頭等搬運隊散場。雷坤摸著倉門鐵鏈說:「這地方不是拿來藏設備的,是拿來藏人留下的東西的。」
倉庫門沒鎖,是焊住的,雷坤讓王大栓用液壓剪摳了個口子。幾個人蹲著進去,黑的伸手不見五指,豆豆用手電掃過一圈,角落堆著幾十箱文件箱,全是爛紙皮包的,標籤一半脫落,一半發霉。
她翻到第三排時候,指尖蹭到一塊硬皮,抽出來一看,是一本紅皮日記,封面寫著「會議記錄·私人手稿」,開頭第一頁就寫了六個字:「劉兆春專用登記」。
雷坤拿過那本日記本,用指腹輕輕翻開,紙頁發脆,一下斷成兩半。裡面夾著一張拍立的老照片,照片邊緣黑的快掉粉,但還能看出一個男人靠著牆,戴著老式布帽,懷裡抱著個檔案袋,背後是掛著「FZ小組臨時辦公室」橫幅的門框。
雷坤手一抖,把照片翻過來,後面寫著一句話:「協作也要簽字,我不是替身。」
他沒說話,把照片裝進檔案袋,轉頭指著那堆爛箱子說:「把第三排第四層全帶回去。」豆豆問:「爺,帶回去用不上怎麼辦?」雷坤說:「能不能用不重要,的讓人知道,這人曾經簽過名。」
等他們回到四合院,天快亮了。
豆豆把那本破日記攤在桌上,開始一頁頁地謄寫。她說:「這事真不是一兩個人能搞的,這名單……像是傳過手的。」
王大栓說:「爺,要不,把劉兆春的名字也掛牆?」
雷坤沒點頭也沒搖頭,只說了句:「明早再說。」
牆頭那盞新燈一閃一閃,像是有人在外頭敲門。
雷坤盯了那方向一眼,說:「這燈,不該裝。」
豆豆停了筆:「為啥?」
「這燈一亮,就該有新名字上牆了。」
第二天早上天剛擦亮,小禾就進屋說:「牆前來了人。」
雷坤披著外套出來,外頭站著個中年女人,穿一身舊西裝,頭髮扎的很緊,手裡拎著個布包,神情不慌不忙。
她進院後沒多說,走到桌前把布包放下,打開,掏出一堆東西,整整齊齊放成兩排。上頭一疊是舊照片,下頭一沓是信紙,最底下壓著一張發黃的介紹信,落款是「1988年文聯口述工程外調組」。
她說:「我叫林秋菊,是劉兆春的妻子。」
豆豆站起來,小聲喊了聲「嫂子」。雷坤沒吭聲,翻開那張介紹信,只看了一眼,「外調協作員」,三個字清清楚楚。
林秋菊坐下,說話還是慢條斯理:「他出事那年我剛生完老二,本來是想轉去西邊跟親戚合住,結果他突然說項目改了,要封閉半年,說完人就沒了。」
「我找了幾年,都說查不到。後來我才知道,他那時候把自己劃到了『協作』檔里,檔案編號打的是外調,不進正式人事系統。」她從信紙里抽出一張來,是九十年代列印出來的「臨時協作檔」通知書,紙都快碎了。
「這張是我當年翻箱子找出來的,他們說是『機要件』,不能複印,不能存。可我當時拍了照,後來洗出來貼在我家廚房後牆上,這麼多年都沒摘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