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5章 【篇外:錢和情要分清楚】
這兩天因為推薦丘大的書,樂子很多,友友們給我講了一些原委,比如有人在「往上飛」的過程中出偏了,丘大沒有提供無償的幫助,便有人認為他不負責任。
其實這件事情大家只是站的立場不一樣,大家都有道理。
我看到「向上飛」我就看不下去了,而有人看到了就直接去驗證了。
靈魂的事情,你們膽子也是真大,不知道是不是無知者無畏。
還沒來得及看丘大後面那些內容,靈魂就已經「飛」出去了。
這……這……這……
丘大也不是沒管,但不是無償的,於是便有了微詞。(我這也是道聽途說,不知道是不是事實。)
我前面反覆講過,心性不穩的時候,先自修,連法事都不要藉助,不然很容易動搖心性。
而且修行出偏這個事兒吧,可能讀者覺得是作者沒講清楚,而作者卻覺得自己講得很清楚。
大家在理解上會有偏差。
比如咱們下面這位友友就是這種情況。
她說是我告訴大家「修自己」,「多做利他人的事」,「要找自己的原因,不應該想到是對方的問題」,然後被人「欺負」得竇兒竇兒的,不知道怎麼「說服自己」。
友友說,「繼續幫助這樣的人,我真的會有情緒」。
讓大家受著氣也要去幫助別人?
這是我的觀點嗎?
嗚嗚……百口莫辯……
這就是前面說過的,「用我的原話,去攻擊我要表達的意思。」
幸好我提前就預料到了有這種情況,一直積極地跟大家互動。
咱們能夠及時的溝通上,還能給我一個「狡辯」的機會,哈哈。
說回上面這位友友的問題。
「利他」,指的是心甘情願的去幫助別人,是不求回報的。
比如我看到有人很善良,我想要維護這個世界所剩不多的善意,所以我願意主動去幫助他,這與利益無關。
如果事後別人願意表達感謝,很好。
如果對方沒有給我們回報,也很好。
沒有期待就沒有失望。
利他也不是指去幫助所有的人,不論好壞的那種。
比如鍾雨,我就沒有掏心掏肺的「利他」。
所以,不存在「繼續幫助這樣的人,我真的會有情緒」的情況。
我不樂意的人,我是不會去幫他的。
就像上一章說的,如果丘大傳播的是邪教,那麼我不但不會幫他宣傳,反而可能會成為「黑粉」,以維護我心中的正義。
這個問題解釋清楚了吧?
利他,一個是心甘情願地不求回報;二個是,並不是指所有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說,利他,金錢是一個自然而然的結果。
如果利他之前,我們已經很清楚地想好了自己想要得到一個什麼樣的回報,那就不能稱之為「自然而然」了。
就跟神通一樣。
我們修好自己,神通是自然而然的結果。
而不是在修之前就先設定好了,我要獲得這個結果那個結果。
如果說幫領導做事,目標很明確就是想得到評優的好處,那這屬於是交換。
交換也沒有問題,平等的交換是很公平的事情。
我並沒有提倡大家一定要無償地付出。
但如果是交易,一定要提前說清楚彼此的條件。
不要出現那種他以為你是「心甘情願地利他」,但你心裡想的卻是跟他做交易的這種情況。
否則就會弄得大家都很難受。
新書第35章講過小娥的故事,她可以花上百塊錢請大家吃飯,但是如果讓她幫忙去餐廳捎飯,哪怕只捎個5毛錢的饅頭,她也必須把錢要回去。
她的觀點是,「送是送、借是借,錢和情是一定要分清楚。」
我也很贊同這種觀點。
幫是幫、交易是交易,這兩點一定要分清楚,不然會很內耗。
利他說完了,咱接著說自修。
自修的意思是,想一想自己在這件事情里,「我可以做什麼,能讓事情變得更好。」
發生了你不願意接受的結果,是因為你沒有把「利他」和「交易」分清楚,這是自己可以修正的地方,這是自修。(自修≠自責)
在第725章說過,「兩個人的事兒沒經營好,怎麼可能全是一個人的責任呢?」
所以,我說的自修,並不是指對方沒有問題。
而是說,對方的問題需要對方自己去修,我們想了也是白想,沒有用的事情就別去費勁了。
最後,「要樂於幫助他人」,但自己又不想無償地去幫助別人做嫁衣裳,「很矛盾」。
在第597章、第611章、第817章都講過「佛祖割肉餵鷹」的故事,「在哪個境界,就做哪個境界的事兒。」
佛祖的境界他願意割肉他就割唄,但咱的境界咱不願意割就不割,不強求,不內耗。
不想幫助別人,就公平公正的談交易就好了。
大家彼此都認可的條件,談好了就行。
怕就怕「既要,又要。」
既想要實惠,又想要個好名聲。
比如我認識的一位師父,他就是把玄學作為了職業,他也有能力幫助別人解事兒。
但是他還想立一個清高又慈悲的人設。
他不跟緣主說清楚化解需要多少錢,就直接給人家化解完了。
做完之後,對方以為師父是有愛心的人,只是無償地想幫他。
師父卻生氣對方不講究,自己不主動要錢,對方竟然就真的不給,最終把自己氣的不要不要的。
這事兒就可樂了是吧。
做人還是簡單一點兒好。
比如我就是想要五星好評和書荒推書,我老早就開始要了對吧,哈哈。
我表達我的需求,大家給不給是大家的自由。
別委屈自己,但是也不苛責他人。
如果自己提了要求但對方不給,那麼就要衡量一下是自己高估了自己,還是對方低估了自己。
這就涉及到了前面說的選擇權的問題。
如果是自己高估了自己,那麼調整自己。
如果是對方低估了自己,那麼換人就是了。
簡簡單單,拒絕內耗,做個真實的人。
關於作者覺得說清楚了,但粉絲覺得沒交代清楚這件事情,丘大那邊是什麼情況我不太了解,反正咱這邊是確有其事。
不要外求這件事兒吧,前面說了應該不止十次,哈哈哈哈。
買課的事情吧,能買到物有所值的還好,但事實上很難,還是自修比較簡單,這個觀點也不止說過兩三次。
把自己修好了,不但能積累功德,還能自然而然地就有了神通,這樣看是不是更划算?
咱是學經濟學的人呢,性價比我是很會算的。
╰(●˘◡˘●)╮
咱這本書,哪怕大家讀到第5遍甚至第10遍,還是會發現新內容的。
別說是你們,就算是我自己倒回去看的時候,都會有驚喜。
因為我記性不太好,隨心寫著寫著我自己忘記自己寫過啥了。
忘記也沒事,反正漏了啥的你們留言或者私聊我就行,能補的我就補上。
(づ。◕‿◕。)づ
大家該問問,答不答在我,哈哈。
催債這件事情就不寫了,因為涉及到了業力。
不過既然問到了,還是要說幾句的。
如果自己家裡的財局布好了,財務通道也都順暢了,外面欠的錢還不回來的話,可能是有別的因果。
查是可以查,但是沒必要。
咱們把自己做好就行,別人的問題讓別人自己修。
只要咱自己做好了,就算這筆錢不回來,天道也會在別的地方補償給我們的。
「大愛的劉老師」到現在也沒有給我們還錢哦,不過我寫他的故事,大家有給我打賞不是?
哈哈,只要相信天道是公平的,咱就好好做事兒就行。
其實這件事情大家只是站的立場不一樣,大家都有道理。
我看到「向上飛」我就看不下去了,而有人看到了就直接去驗證了。
靈魂的事情,你們膽子也是真大,不知道是不是無知者無畏。
還沒來得及看丘大後面那些內容,靈魂就已經「飛」出去了。
這……這……這……
丘大也不是沒管,但不是無償的,於是便有了微詞。(我這也是道聽途說,不知道是不是事實。)
我前面反覆講過,心性不穩的時候,先自修,連法事都不要藉助,不然很容易動搖心性。
而且修行出偏這個事兒吧,可能讀者覺得是作者沒講清楚,而作者卻覺得自己講得很清楚。
大家在理解上會有偏差。
比如咱們下面這位友友就是這種情況。
她說是我告訴大家「修自己」,「多做利他人的事」,「要找自己的原因,不應該想到是對方的問題」,然後被人「欺負」得竇兒竇兒的,不知道怎麼「說服自己」。
友友說,「繼續幫助這樣的人,我真的會有情緒」。
讓大家受著氣也要去幫助別人?
這是我的觀點嗎?
嗚嗚……百口莫辯……
這就是前面說過的,「用我的原話,去攻擊我要表達的意思。」
幸好我提前就預料到了有這種情況,一直積極地跟大家互動。
咱們能夠及時的溝通上,還能給我一個「狡辯」的機會,哈哈。
說回上面這位友友的問題。
「利他」,指的是心甘情願的去幫助別人,是不求回報的。
比如我看到有人很善良,我想要維護這個世界所剩不多的善意,所以我願意主動去幫助他,這與利益無關。
如果事後別人願意表達感謝,很好。
如果對方沒有給我們回報,也很好。
沒有期待就沒有失望。
利他也不是指去幫助所有的人,不論好壞的那種。
比如鍾雨,我就沒有掏心掏肺的「利他」。
所以,不存在「繼續幫助這樣的人,我真的會有情緒」的情況。
我不樂意的人,我是不會去幫他的。
就像上一章說的,如果丘大傳播的是邪教,那麼我不但不會幫他宣傳,反而可能會成為「黑粉」,以維護我心中的正義。
這個問題解釋清楚了吧?
利他,一個是心甘情願地不求回報;二個是,並不是指所有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說,利他,金錢是一個自然而然的結果。
如果利他之前,我們已經很清楚地想好了自己想要得到一個什麼樣的回報,那就不能稱之為「自然而然」了。
就跟神通一樣。
我們修好自己,神通是自然而然的結果。
而不是在修之前就先設定好了,我要獲得這個結果那個結果。
如果說幫領導做事,目標很明確就是想得到評優的好處,那這屬於是交換。
交換也沒有問題,平等的交換是很公平的事情。
我並沒有提倡大家一定要無償地付出。
但如果是交易,一定要提前說清楚彼此的條件。
不要出現那種他以為你是「心甘情願地利他」,但你心裡想的卻是跟他做交易的這種情況。
否則就會弄得大家都很難受。
新書第35章講過小娥的故事,她可以花上百塊錢請大家吃飯,但是如果讓她幫忙去餐廳捎飯,哪怕只捎個5毛錢的饅頭,她也必須把錢要回去。
她的觀點是,「送是送、借是借,錢和情是一定要分清楚。」
我也很贊同這種觀點。
幫是幫、交易是交易,這兩點一定要分清楚,不然會很內耗。
利他說完了,咱接著說自修。
自修的意思是,想一想自己在這件事情里,「我可以做什麼,能讓事情變得更好。」
發生了你不願意接受的結果,是因為你沒有把「利他」和「交易」分清楚,這是自己可以修正的地方,這是自修。(自修≠自責)
在第725章說過,「兩個人的事兒沒經營好,怎麼可能全是一個人的責任呢?」
所以,我說的自修,並不是指對方沒有問題。
而是說,對方的問題需要對方自己去修,我們想了也是白想,沒有用的事情就別去費勁了。
最後,「要樂於幫助他人」,但自己又不想無償地去幫助別人做嫁衣裳,「很矛盾」。
在第597章、第611章、第817章都講過「佛祖割肉餵鷹」的故事,「在哪個境界,就做哪個境界的事兒。」
佛祖的境界他願意割肉他就割唄,但咱的境界咱不願意割就不割,不強求,不內耗。
不想幫助別人,就公平公正的談交易就好了。
大家彼此都認可的條件,談好了就行。
怕就怕「既要,又要。」
既想要實惠,又想要個好名聲。
比如我認識的一位師父,他就是把玄學作為了職業,他也有能力幫助別人解事兒。
但是他還想立一個清高又慈悲的人設。
他不跟緣主說清楚化解需要多少錢,就直接給人家化解完了。
做完之後,對方以為師父是有愛心的人,只是無償地想幫他。
師父卻生氣對方不講究,自己不主動要錢,對方竟然就真的不給,最終把自己氣的不要不要的。
這事兒就可樂了是吧。
做人還是簡單一點兒好。
比如我就是想要五星好評和書荒推書,我老早就開始要了對吧,哈哈。
我表達我的需求,大家給不給是大家的自由。
別委屈自己,但是也不苛責他人。
如果自己提了要求但對方不給,那麼就要衡量一下是自己高估了自己,還是對方低估了自己。
這就涉及到了前面說的選擇權的問題。
如果是自己高估了自己,那麼調整自己。
如果是對方低估了自己,那麼換人就是了。
簡簡單單,拒絕內耗,做個真實的人。
關於作者覺得說清楚了,但粉絲覺得沒交代清楚這件事情,丘大那邊是什麼情況我不太了解,反正咱這邊是確有其事。
不要外求這件事兒吧,前面說了應該不止十次,哈哈哈哈。
買課的事情吧,能買到物有所值的還好,但事實上很難,還是自修比較簡單,這個觀點也不止說過兩三次。
把自己修好了,不但能積累功德,還能自然而然地就有了神通,這樣看是不是更划算?
咱是學經濟學的人呢,性價比我是很會算的。
╰(●˘◡˘●)╮
咱這本書,哪怕大家讀到第5遍甚至第10遍,還是會發現新內容的。
別說是你們,就算是我自己倒回去看的時候,都會有驚喜。
因為我記性不太好,隨心寫著寫著我自己忘記自己寫過啥了。
忘記也沒事,反正漏了啥的你們留言或者私聊我就行,能補的我就補上。
(づ。◕‿◕。)づ
大家該問問,答不答在我,哈哈。
催債這件事情就不寫了,因為涉及到了業力。
不過既然問到了,還是要說幾句的。
如果自己家裡的財局布好了,財務通道也都順暢了,外面欠的錢還不回來的話,可能是有別的因果。
查是可以查,但是沒必要。
咱們把自己做好就行,別人的問題讓別人自己修。
只要咱自己做好了,就算這筆錢不回來,天道也會在別的地方補償給我們的。
「大愛的劉老師」到現在也沒有給我們還錢哦,不過我寫他的故事,大家有給我打賞不是?
哈哈,只要相信天道是公平的,咱就好好做事兒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