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驅除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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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0章 驅除出境

  「汪兄,你跟我說實話,76號費盡心思布這麼一個局要抓的人究竟是什麼人,共產黨還是藍衣社?」

  「這個,程老弟……」汪淼被程默問的有些愣住了,不知道該如何回答。🐝ൠ  😝🌷

  「好,你不說,我直接找林世群。」程默道。

  「程老弟,別,我說,我說。」汪淼嚇了一跳,以他對程默的了解,若是真認真起來,還真幹得出來的。

  這程默真的跑去76號找林世群詢問,那事兒可就不小了。

  就算林世群避而不見,這事兒也不好弄。

  「你說,我聽著呢。」

  「他就是軍統滬特區的前負責人王天目。」

  「啊,他是王天目?」程默假裝訝然一聲,「堂堂藍衣社頂級殺手就長這幅模樣?」

  「程老弟,你可別小瞧他,當年他在華北,那殺過人不知多少,暗殺前北洋軍閥張敬堯,天津商會會長王竹林,華北銀行經理兼海關監督程錫庚,槍擊周作人,穩坐藍衣社殺手第一把交椅!」汪淼以一種相當敬佩的語氣說道。

  也是,對於任何有本事人,都是值得尊重的,至少這些事兒在汪淼心裡都不算是負面的。

  至於他也落水加入76號,當了漢奸,成了與程錫庚、周作人一類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76號對兩統人員的策略是,中層幹部以拉攏腐蝕為主,能不殺,儘量不殺,他們熟悉這些人的弱點,基本上都能為己所用,而底層小嘍囉,殺了也無關痛癢。

  所以,基本上只要是行動隊隊長,情報組長之類的軍統人員被抓後,除了受刑之外,都能受到一定的優待。

  當然也不是不殺,不殺他們也沒辦法跟日本人交代。

  「行,多謝汪兄了,我也要向英國人那邊交差。」程默也稍微的解釋了一下。

  「理解,理解。」

  ……

  汪淼這邊見了程默,立刻就驅車去了76號,來到丁默邨辦公室,將程默見他的情況予以匯報。

  丁默邨聽完後,略微沉吟:「老汪,這個事兒你跟世群說了嗎?」

  「還沒來得及呢,我這不剛回來找你了嘛。」

  「這事兒,你得跟他通一下氣。」丁默邨此時跟林世群還沒有太大矛盾,畢竟兩人現在在一條船上,相處拆台對他,對林世群都沒有好處。

  「好,但是程默此人雖然年輕,但十分講義氣,對朋友那是相當關照,老丁,我覺得,他是可以爭取的。」

  「他跟世群的關係?」

  「那都是吳四寶惹出來的,跟老林沒有直接恩怨。」汪淼道,「吳四寶這條瘋狗,得罪多少人了,要不是沒有人可用……」

  「瘋狗有瘋狗的好處,給一根肉骨頭,想讓它咬誰就咬誰。」丁默邨意味深長的道。

  汪淼也附和的一笑,他們這些人,自然是瞧不起吳四寶這種市井流氓出身的。

  林世群一般情況下也是待在76號辦公,汪淼來76號,先去見了丁默邨,他已經知道了。

  現在又來見自己。

  雖然丁是主任,他是副主任,汪淼先去見丁,在程序上沒有問題,但林世群心裡還是有一些不舒服的。

  但他不會表現出來,畢竟自己現在還需要丁默邨這杆大旗撐在前面,而他跟汪氏沒有任何交情,甚至說夠不上。

  丁過去畢竟做過三處的處長,少將軍銜,他呢,中尉,這之間隔著多少個等級?

  人家想見汪氏還是比較容易的,他估計連汪的秘書見一面都難,汪氏都來上海多少日了。

  有過一次主動召見他嗎?

  沒有。

  在汪氏的眼裡,只怕也就知道有林世群這麼一個人,在日本人扶持下,弄了一個特務機構,負責他在上海外圍的安全工作。

  其他的,還真未必知道多少。

  聽完汪淼的回報,林世群也是變了臉色,他故意不提「王天目」的身份,就是不想讓工部局巡捕房知道。

  像王天目這樣的軍統高層,是不會輕易開口暴露自己身份的,而且對抗審訊的經驗更是不差。

  所以,只要王天目不主動說出自己身份,他這邊也別提,巡捕房不可能知曉其身份。


  當然,巡捕房內有藍衣社的內線,這些人可能知道,但他們會說出來嗎?

  也不可能,一旦暴露,那還怎麼營救。

  他收到消息,藍衣社滬區接到軍統局本部的營救王天目的密電了,但是滬區的現任負責人似乎不太積極。

  巡捕房不可能將王天目一直關押,畢竟目前他是受害者一方,只要他自己穩住,最多扣押一些日子,就把人給放了。

  只要派人盯著老閘捕房。

  知道王天目釋放的消息,就能再抓他一次。

  當然,在租界動手是不行了。

  現在汪淼點破了王天目的身份,巡捕房會如何處置,林世群心裡也沒底了。

  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他想抓王天目的想法肯定是落空了。

  ……

  程默這邊將從汪淼口中問出的信息向約翰·愷自威做了匯報,同時也跟老巴以及總辦菲利普說明了情況。

  日方當然想要引渡了。

  畢竟王天目是藍衣社滬區的前負責人,知道太多的機密了,他若是落網,不光是對破獲上海藍衣社組織有大幫助,以及他過去任職的華北地區的藍衣社組織也是無比的重要。

  但工部局警務處既然知道了他的身份,自然不可能答應引渡了,王天目是在被76號秘密綁架之下被帶進巡捕房的,他都甚至不是因為犯罪而被抓。

  76號是可以隨便懷疑,隨便抓人,那是他們根本就是一個見不得光的特務組織。

  可工部局警務處不是。

  他要按規矩辦事兒。

  從法律上,工部局警務處就沒有權力將「王天目」引渡給日方審訊,他在本案中並不屬案犯。

  你可以扣押他,接受調查,但沒有實質的證據證明他犯罪了,還真就不能將他怎樣。

  法捕房不也抓了周維隆,那還是在便衣日本憲兵指引下抓捕的,法捕房不也沒有答應日方的引渡,而是直接驅逐出境了。

  日方也是毫無辦法。

  眼下這個情況,其實跟法捕房抓捕周維隆差不多,甚至工部局警務處直接放人都沒有問題。

  現在綁架者都釋放驅逐了,那被綁者還被扣押,這就不講道理了,如果再把人引渡給日方,那租界內勢必會掀起反工部局的浪潮,到時候,就別怪藍衣社在租界內搞事情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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