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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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年十月的校慶,路櫻帶著剛會走路的女兒去參加了。

  認識她的老師和校領導沒敢提另一個人。

  拍完合照,路櫻單獨帶著路九月在校園裡逛了逛。

  操場擴建,比原來大了兩倍,藏書樓重新修整過,還有北面已經快要完工的教學樓。

  那是金北周出的贊助費。

  榮譽欄內還貼著剪彩時的照片。

  路九月哼哼哧哧,手不停往照片上指:「阿...哥。」

  路櫻沒什麼表情:「嗯。」

  從校慶上離開,路櫻碰見了陳奇。

  陳奇領著陳正等在草堂門外。

  陳奇踹了陳正一腳,陳正跪了下去。

  路櫻目不斜視,仿佛沒看見,徑直往院內走。

  「太太,」陳奇平靜道,「我和陳正是為少主培養的,他留過話,如果他不在了,我們就是小姐的人。」

  路櫻回頭:「她用不著,我們這裡是法治社會,大家都安分守己,過不來你們那種生活。」

  陳奇並不勉強:「我和陳正會一直在。」

  說到這,他抿了抿唇,補充:「有件事,我還是想為少主解釋一下,我們並不是要去動外公的墓,只是在裡面發現了炸彈,少主怕您害怕,瞞著不讓說。」

  「那段時間,」陳正開口,「他跟死神擦了很多次肩。」

  路櫻背脊筆直,在原地站了片刻,頭也不回地進了屋子。

  小孩長得很快,路九月兩歲時能熟練地背下一首【靜夜思】,然後纏著張媽和路櫻要獎勵。

  路櫻把自己用過的平衡車找出來,洗洗刷刷扔給她玩。

  十月底,葛琪拉她去拜神。

  煙火旺盛的大殿內,路櫻跪在蒲團,仰頭望著眼神悲憫的菩薩,對視良久,用只有自己才能聽見的聲音:「保佑他投個好胎。」

  別再碰見她。

  別在自己都身處囹圄的時候還想著護別人。

  去過段自由的,不受拘束的好日子。

  可話一落,路櫻自己先愣了。

  原來她早已接受了金北周死去的事實。

  生活在繼續,男人留下的痕跡越來越少,也漸漸不再有人談論那場爆炸,「金北周」這個名字已經從眾人記憶中消失。

  幾乎沒人會再提及他。

  就仿佛他從未存在過。

  拜完神回來,路櫻接到警局電話,說是一位漁民從捕來的魚腹中剖出一枚戒指。

  戒指裡面刻著「LY」兩個字母。

  金北周出事那會,警局張貼過尋人啟事,連同他失蹤時穿的衣服、佩戴的首飾。

  其中就有這枚戒指。

  戒指的出現,似乎印證了某些推測,說金北周在車子爆炸那一刻沒能逃出來,隨車子一起被炸碎,然後葬身大海,成為海中生物的養料。

  路櫻攥著那枚戒指出了警局,漫無目的往前走。

  戒指硌紅了她手心,但她感覺不到痛。

  她沒有感覺。

  好像走了很久,不知走到了哪裡,周圍人潮湧動,喧囂鼎沸。

  陽光太亮,路櫻忍不住停下,閉上眼。

  下一秒,她肩膀冷不防被撞了下,沒有防備的身體踉蹌半步。

  對方忙不迭道歉:「對不起對不起你沒事吧?」

  路櫻恍惚住。

  這道聲音好像啊。

  但少了點磁性。

  對方見她定住,慌了,用手在眼前揮了揮:「美女,美女,你沒事吧,要不要去醫院。」

  路櫻眼珠直勾勾的。

  不是他。

  他才不會喊人「美女」。

  路櫻幾乎聽不見自己的聲音:「沒事。」

  「那就好,」對方舒了口氣,「對不住了啊。」

  路櫻也沒回應。

  她繼續向前,在人流里盲目穿梭。


  肩膀被撞到的部位有塊冒出隱疼,這疼最初不明顯,隨著她的步伐逐漸加重,慢慢擴散,擴到四肢,再到神經末梢。

  猶如一把潘多拉魔盒的鑰匙,有些東西被放了出來。

  「你有沒有事?能不能長點眼,非讓我把你揣口袋裡裝著才行是吧?」

  路櫻猛地駐足。

  她回頭,眼神略帶焦急,在攢動的人群中尋找。

  沒有。

  根本沒有那道高瘦英挺的身影。

  是她幻聽了。

  魔盒裡的東西持續往外跑。

  路櫻手心裡的戒指攥到失去感覺,眼眶酸的她睜不開,無形中有數不清的觸角躥到她心臟,隨著血液往鼻腔鑽,漫延到眼睛。

  路櫻嗓子不受控,溢出一道小小的哽咽。

  眼淚隨之而下。

  她想起剛學會騎自行車時的興奮,她堅持要自己騎。

  結果她不會剎車,車子一股腦鑽進池塘。

  幸好池塘不深,金北周把她抱了上來。

  站在岸上之後,路櫻渾身滴水,狼狽得厲害,又害怕又丟臉,張著嘴嚎啕大哭。

  金北周真是服了她,衣服都來不及換就開始哄她。

  兩人一高一矮,都穿著濕噠噠的衣服站在那裡,夕陽穿過樹梢,薄霧朦朧,金北周捏捏她臉:「嘖,裡面這顆牙什麼時候掉的,怎麼不告訴我,扔床下了沒?」

  「還哭?路櫻櫻你有數沒,還敢不讓我扶?」

  「姑奶奶別哭了,求你了。」

  「你給我差不多點啊,我拍你丑照了,嘖,有顆牙長歪了。」

  時隔十幾年,彼時被哄的姑娘長大了,以為長大就會變得堅強了。

  因為沒人再哄她了,哄她的人離開了。

  可路櫻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她站在人潮洶湧的街頭,在27歲這年,忘記了她已經成年,像個孩子似的,再次嚎啕大哭。

  或許是為自己。

  或許是為那個再也見不到的男人。

  伏爾泰說過,一個人要死兩次,一次不再愛,一次不再被愛。

  愛與被愛,路櫻在某一天,同時失去了。

  那些以為自己在意的不得了的大事,與這輩子都無法再看見他相比,赫然輕成一根羽毛。

  要離婚那天,路櫻拎著行李箱,於那個清晨安靜離開。

  金北周是在報復她吧。

  他走時她的手帳還沒做完,一直停在那裡。

  他親了親她的臉,催促她趕緊睡午覺。

  就像她離開一樣,他也在某一天,哼著萱草花,把路九月哄睡後,平平靜靜的離開了。

  有路人圍過來,關心問:「小姐姐,你沒事吧?」

  「需要幫助嗎?」

  「需要幫你報警或者通知家人嗎?」

  路櫻拼命搖頭,眼淚跟著動作滑落,卻止不住一點。

  金北周離開後有許多傳言,不管是聽見、看見,還是觸碰到他的物品,路櫻從來沒有真實感。

  她總是恍惚,連眼淚都不曾掉過。

  在他離去後的第二年,路櫻攥緊那枚男士婚戒,清晰地意識到——

  她的青春,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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