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只給你們三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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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金心疼地摸著女兒的臉,看了又看,久久不願撒開手。

  受了委屈的潘家朝賣慘地拉住她手,就是一通哭訴。

  「媽,您是不知道拘留所里的環境有多差,吃得有多不好,還好我只待了五天就出來了,要是真蹲十五天,我哪受得了啊媽~」

  都怪何婉芝那個賤貨,要不是她,自己連五天拘留所都不用待,這樣想著,潘家朝怨毒的目光移到了何婉芝身上。

  「呀,這不是大姑姐嗎?你怎麼在這兒?何婉芝像是才看到她一眼,誇張地捂住了嘴巴,「這個時間,你不是應該還在拘留所里關著嗎?難不成你是逃獄了?」

  「何婉芝,你裝什麼裝!把我關拘留所里,你很得意是吧?」

  潘家朝最煩弟媳在她面前裝模作樣,沒忍住丟去一個眼刀狠狠戳她。

  「大姐,話怎麼能這麼說呢,是我想把你關拘留所,還是你自己手賤,你心裡不清楚嗎?」

  何婉芝偏不如她意,繼續挑釁刺激她。

  「爸,媽,你們看她!」

  要不是大過年的,她不想再進拘留所,潘家朝高低得擼起袖子再跟她干一場。

  「行了,大過年的,你們吵什麼吵,家朝你也是,都是當媽的人了,怎麼一回來就跟弟媳吵架,你還有沒有點規矩了?」

  潘建國凶神惡煞,開口就訓斥女兒,對兒媳婦,他卻是連個屁都不敢放。

  「爸,您偏心!」

  何婉芝覺得好笑,她沒想到,偏心這種話,有天會從大姑姐嘴裡說出來,全家人誰不知道,公婆最偏心的就是她和小叔子,就這,她還有臉說父母偏心?

  潘建國無奈地嘆了口氣,「我承認,以往爸媽的確是偏心……」

  潘家朝渾身舒坦,就等著父母開口替她教訓何婉芝這個賤人。

  然而,潘建國接下來要說的話,註定是要讓她失望了。

  「你是我們的第一個孩子,以往我們都太過於驕縱你,才會把你養成現在這樣囂張跋扈,目中無人的樣子。」

  「說起來,你現在這樣我們老兩口也有錯,是我們以往過於偏心,習慣性偏向你所致,所以我們決定以後糾正觀念,絕不再縱容你肆意妄為。」

  「爸~」

  潘家朝還想撒嬌矇混,可她這滿臉細紋的年紀,早沒了能讓人心軟純真,潘建國越看,越是對這個女兒感到不耐煩。

  「事情,剛剛在電話里我都跟你說清楚了,現在,我再重申一遍,回去把那些奢侈品和黃金賣了,把錢給你弟媳,聽清楚了沒有?」

  「我不要!」她特地跑來,可不是為了接受父親無情的命令,而是來教訓何婉芝的,「何婉芝,你個賤貨,大過年的,存心不想讓我好過是吧?我不好過,你也休想好過!」

  說著,她抓著何婉芝的胳膊,就往門口方向拖拽,「這是我父母出錢買的房子,你給我出去,別待在我家裡!」

  「潘家朝你幹嘛,你瘋了?趕緊放開婉芝,否則,別怪我對你不客氣!」

  見妻子被大姐拖拽,潘家材頓時急了,撲上去就準備阻止。

  「喲,膽肥了啊你,還敢對自己大姐不客氣,來啊來啊,讓姐看看,你是怎麼個不客氣法!」

  潘家朝乾脆鬆開何婉芝,一臉兇狠地對上自己的弟弟,毫不畏懼。

  「爸、媽,你們能不能管管我姐?」潘家材當然不敢跟自己大姐動手,他無可奈何,只能梗著脖子向父母求救。

  但他父母,顛來倒去,也只會說幾句毫無用處的話,那些話,甚至連給潘家朝撓痒痒都算不上,因此她更加囂張,以為自己完全掌控了局面。

  直到何婉芝用手肘狠狠往她後背上拐了幾下,將她按趴在地上,她才突然想起在醫院裡的那段可怕的經歷。

  她怎麼就忘了,在醫院的時候,即使她跟母親兩個人都沒法幹過何婉芝,那時候,她們都干不過,現在單打獨鬥,她又如何會是何婉芝的對手?

  「何婉芝,你這個瘋子,趕緊放開我!」

  「要我放開你也行,你就說你用家材工資買的那些奢侈品賣不賣?錢還不還我們?」

  「你、你休想!」

  那些東西是她安身立命的根本,潘家朝下定主意,哪怕是打死她,她也不能輕易妥協。


  她正想著,何婉芝卻驟然鬆開她,重新坐回了椅子上。

  這是怎麼回事?自己不肯還,她就這麼輕易放棄了?

  不可能!這絕對不可能!

  潘家朝冥思苦想,懷疑這其中一定有詐,難不成何婉芝又是在家裡哪個地方按了隱形攝像頭,正在直播?

  是這樣!一定是這樣!她這麼挖空心思把自己騙過來是為了什麼?不就是想讓自己出醜?

  哼,好在自己聰明,識破了她的詭計!

  反正話都是說給別人聽的,大不了自己先承諾會還她,至於什麼時候還,那可就得看自己心情了。

  「我仔細想了一下,作為大姐,我揮霍弟弟的錢買東西,的確不對,這樣,我回去就計算一下大概花了你們多少錢,折算成現金還給你們,這樣總可以了吧?」

  她此言一出,別說是潘家材,就是潘建國老兩口,都覺得大跌眼鏡不敢相信。

  明明,她剛才還抵死不肯還錢,怎麼突然就轉變了態度?

  「哦?這可是你自己說的,我可沒逼你,到時候我去要帳,希望你別抵賴的好!」

  說要還錢,本就是緩兵之計,潘家朝也怕她出其不意,待會就去家裡要錢,要是這麼搞,她以後還如何在婆家混下去?

  「我是說要還錢,但十幾二十萬呢,也不是說拿就能拿得出來,你總得給我點時間吧?」

  見她上套了,何婉芝唇角一勾,繼續逼近。

  「你想要多少時間,五天?十天,還是半個月?」

  「太、太短了,至少一年?」潘家朝一邊說,一邊觀察著她的臉色,見她冷笑,她趕緊改口,「半年,實在不行三個月總可以吧?」

  何婉芝終於抬眼,認真地直視著她和潘家材道,「三個月太長了,我最多只給你們三天時間……」

  「三天後,我要見到本該屬於我們夫妻財產的70萬,否則……潘家材,咱們就民政局門口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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