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太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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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伯溫精明幹練,熟諳律章,辦起事來雷厲風行,隨看隨拋,手上批示,嘴裡在不停地「斥」和「參」,不多時,案頭的卷宗就去了大半。

  哪怕是熟悉他的作風,言書吏還是一身冷汗,這長沙府,似乎就沒有值得這位御史褒讚一次的事物。

  「咦?」

  毛伯溫拿起一份卷宗,看了登記信息,他抬頭問道,「這樁案子,屬於地方事務,不該由巡按察院來管,打回去,讓他去長沙府申訴!」

  「大柱史有所不知,這案子符合令律,可以由察院來管,」言書吏輕聲笑道,「此人的訴狀寫得極好,請往後看。」

  「哦?」毛伯溫有些狐疑,拿起卷宗看了起來,才看了兩頁,呵呵一笑,又接著往下看。

  等看完了,把這份卷宗擱置一邊,先辦理其它案件。

  半個時辰之後,若有的事情都辦完了,毛伯溫重新拿起卷宗,「這個案子是今日受理的?」

  言書吏點點頭,「今日辰時三刻。」

  「是一個八九歲的小童?」

  「是。」

  「身穿麻衣,腳著菅履?」

  「是。」言書吏有些詫異,這個卷宗上可沒有,「大柱史是如何知道的?」

  毛伯溫笑而不答,眼前浮現出李步蟾抓著毛筆寫字,大叫「後生可畏」的模樣,不禁莞爾一笑。

  他從桂陽回長沙,還沒進城,就在城門看到了吉藩求聯的告示,原是順便過去一察,沒想到碰見了這個古怪有趣的小童。

  毛伯溫揚了揚手裡的卷宗,「照你看,此案該如何處置為好?」

  他們所說的,自然就是李步蟾的訴狀。

  李步蟾的訴狀,很是花了一番心思。

  他先不提正事,而是劈頭蓋臉的扣上一個「孝」字,接著大打苦情牌,對方是「以僧會之高職,領僧眾之多囂,縱武僧之勇悍」,自己是「失怙恃之稚子,似失群之雛雁,恐聞弓之驚鳥」。

  一番哭訴下來,就是一個核心,那幫禿驢無父無母,恃強凌弱,沒一個好東西。

  給人一個既定印象之後,李步蟾開始講述自家祖墳之事,引經據典,從縣誌到題額,從熙寧移民到衡山尋僧,反覆論證,邏輯自洽。

  之所以上訴巡按察院,驚動巡按御史,是因為知縣錢大音判案不公,明顯偏幫,涉嫌貪贓枉法。

  從訴狀上看來,李步蟾的案子是非常明顯的,就是金輪禪院理虧,趁李祖謀過世之機,勾結知縣,欺負人家孤苦幼子。

  假如只是這樣,那這張訴狀雖然就質量來說,可以打高分,博得廉價同情,實際上沒有絲毫用處。

  巡按代天巡狩,固然可以受理訴訟,但不是沒有邊界的。

  《大明會典》明文規定,百姓上訴,若告本縣官吏,則發該府;若告本府官吏,則發布政司;若告布政司官吏,則發按察司。

  意思非常清楚,普通的案件,到了察院,哪怕巡按御史受理了,也只能轉發至被訴的上一級衙門。

  只有掌管一省刑獄的按察司也淪陷了,巡按御史才能親自審案,「不許轉委,必須親問」。

  但任何事情都有它的特殊性,不能全部說死,所以在規定令律條文之時,一定開了窗口,有附加條款進行解釋。

  這裡也是如此,《會典》就解釋了,在某些特殊情況之下,巡按御史不用轉地方衙門,可以親自審案。

  那就是這個案子涉嫌刑訊逼供,鍛鍊成獄,枉問刑名,那巡按御史就「不許轉委,必須親問」。

  現在李步蟾的案子,牽扯到了安化知縣錢大音,按照《大明會典》的規定,哪怕上訴到巡按察院,巡按御史也需將案子轉到長沙府。

  但這份訴狀之所以能被言書吏贊為「寫得極好」,是訴狀里還有一個關鍵橋段。

  「於公堂之上,命二皂隸挾稚子之身,摁稚子之手,罔顧稚子之哀號,忍觀雛鳥之悲呼,強迫甘結。」

  李步蟾不但在訴狀里繪聲繪色地描繪了這個細節,後面附上的記錄,也做了充分的佐證。

  顯而易見,安化知縣不顧小童的哭訴,讓兩名皂隸強迫一名小童摁手印,明顯是「鍛鍊成獄,枉問刑名」了。

  有了這個環節,巡按御史就有了程序正義。

  言書吏看看毛伯溫的臉色,「這件案子……大柱史準備親自審理?」

  「本官馬上要回武昌,哪裡能為些許小事絆住?」

  毛伯溫將卷宗放下,輕輕拍了兩下,有些意味深長地笑道,「你將此案轉給寶慶府,著他們前往審理。」

  「讓寶慶府來長沙府審案?」

  言書吏接過卷宗,眉頭緊鎖,很是不解。

  等出到門口了,言書吏才恍然大悟,不由得回頭,欽佩地看了毛伯溫一眼。

  毛伯溫微微一笑,這言書吏辦事老成得力,顯然是明白了其中的奧妙。

  言書吏抱著卷宗回到房內,按照毛伯溫的意圖寫好文件,送呈用印。

  一個時辰之後,一名書吏出了察院,前往急遞鋪,伴隨著夕陽西下,一匹快馬從急遞鋪里出來,往寶慶方向而去。

  ***

  東籬客棧。

  石安之眯著眼睛,看李步蟾往外掏東西。

  明日就將回返,所以午後李步蟾很是消費了一把。

  石安之雖然陪著,卻在逛第二家店的時候,就不肯進去了,就在外頭看風景,有書看書,有棋下棋。

  實在是李步蟾買東西太磨嘰了,那討價還價的架勢,比石安之的老妻還要囉嗦兩分。

  所以這半天溜達下來,只看到李步蟾的小包裹鼓鼓囊囊的,卻不知道裡頭裝了些什麼。

  在石安之的注視之下,那小小的包裹像個百寶囊,從梳子鏡子到文房四寶,從家具用品到少兒玩具,知道的是他來了府城,要給親朋帶禮,不知道的以為他是準備回家開雜貨鋪。

  石安之看得目瞪口呆,「你小子買了這麼多東西,這是花了多少銀子?」

  說起這個,李步蟾一陣肉疼,「足足花了我三兩四錢五厘吶!」

  「這麼多東西,才花了三兩多?」

  石安之上下打量著李步蟾,「好好讀書,以後當個地官,國庫就不用跑馬了!」

  官員當中,最重的是帽子和票子,所以吏部尚書被稱為天官,戶部尚書則被稱為地官。

  「承先生吉言,小子一定努力!」

  李步蟾呵呵笑道,「這麼一堆東西花了我三兩四錢五厘,還有一樣東西,卻是花了我整整二兩銀子!」

  他最後小心翼翼地捧出來一個小壇,壇腹上的紅紙都帶醬色了,「人心不古,他們怎麼忍心賺我一個童子的錢呢?」

  「老酒?」石安之劈手奪了過去,隔著泥封聞了一下,「還是葡萄酒?」

  石安之掂了掂酒罈子,約莫有二斤,斜著眼睛看著這人小鬼大的頑童,「二兩銀子就買著葡萄酒了,你還嫌貴?那掌柜的只怕都要哭了吧?」

  「雖不中,亦不遠矣!」

  想起那酒坊掌柜的那副便秘的苦瓜臉,李步蟾打了一個哈哈,「今天累著了,先生就別下樓了,我去找店家要一點飯菜上來,就在房裡對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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