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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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成陽將啟明館中搜到的匕首遞給秦於方:「刀是官子成放的?」

  「對,解九娘用水送到的。」

  好縝密的計劃,天氣都算到了。之前查過,下雨就更不會探查,聲音還可以遮掩。

  居成陽:「所以說,官子成剛開始並不知道這是個什麼事,但是應該因為蕭絕的特徵和解九娘的話察覺到了,且大約不是和他們一個陣營,但官子成以為解九娘是,所以希望直接幫她嫁禍最有嫌疑的人,他知道姜之為的事,他想要結案,所以這裡,不止這一件事。」

  蕭絕的嫌疑就可以排除了。

  「那就是告訴我們所有人的牌都是好是壞了。」秦於方指了福菀舍,官差們便更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他要什麼,儘量滿足他,不要漏出馬腳。」

  官差道了是又回到自己的崗位上。

  兩個人一人一把傘,秦於方一甩,弄到了居成陽身上,她嘖了一聲,嫌棄地蹦遠點。趁著秦於方和官差說話,裝作漫不經心地將水甩在他們身上,還瞧了他們兩眼,她與官差二人眼神對上,居成陽又睜大眼睛眨了眨,這是她對付父母哥哥的慣用招數。官差沒忍住笑出聲。

  秦於方:「你笑什麼?」

  「沒有。」官差撩了一眼上官,眼角還帶著笑,這小姑娘也太可愛了吧。

  居成陽又沿著迴廊走看見燈籠被吹滅,起了一陣風,微微縮了肩膀,腳步還是慢了些:「蕭絕就是姜懷,姜之為死後,陛下應該是派人毒死他,他命大,找了個好大夫,用了新的身份活下來了。」

  應當就是那位程大夫,他說的朋友就是穆晴。

  秦於方很快追上了她。「難不成,他是要幫金雲的?那可是他爺爺,他可真是大義滅親。」他嗤笑一聲,抱著臂膀。

  金雲和穆晴其實他們在心裡幾乎已經認定了是一個人。

  「大概是。」居成陽回頭問他。「如果是你家人,你的恩人,他們做錯了,你就會包庇嗎?」

  秦於方斂下眼皮說:「我不知道。」他六親緣淺,少有人疼愛他,親情於他來說,可貴。

  居成陽臉色掉了下來:「很晚了早些睡吧。」

  秦於方指了個官差道:「送居小姐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說是這麼說,但她確實害怕,官差跟在她身後,她也沒說什麼。

  進了院子,居成陽洗漱好在床上思索了半天,雨停了,終究翻身下床,偷偷到了如夢令。

  她有心不驚任何人,悄悄翻牆,崴了腳,差點跪在地上。看守的官差也不是吃素的,瞥見是她也沒有阻攔,只當做沒看見,悄悄去稟報了秦於方。

  金雲死時的位置被一圈生石灰撒在上面圈了個圈兒。居成陽就看著那位置說道。「我知你心中之事,你若在天有靈,便幫幫我吧。」

  那本冊子還在秦於方那兒,她不好這個時候去拿回來,趁著黑夜,是不是也能再找到些東西?她瘸著腿點了那找到證據的燈,又仔仔細細看。

  貼著門框窗框一點一點,在窗子聽到了細微的咔噠聲。

  是什麼東西撅起來的感覺。

  居成陽便用手摸,果然摸到有一個縫,原本是被粘著的,一熱烤化了便撅了起來。

  裡面有兩張紙。一張是寫著密密麻麻的字,是同興十四年的刑案。

  「同興十四年一月,李興以其妻頭撞柱,三十餘下,卒,判傷人。」

  「同興十四年二月,井中撈出屍首,腿無傷痕,頭有撞傷,旁觀者言同行另一人衣中帶血,判無罪,上訴無果。」

  「同行十四年二月,屠戶張揚與人發生爭執,二人搏鬥,屠戶數下斃之,眾目睽睽,判失手。」

  「同興十四年四月,陳明踏青,路遇風箏絆馬,不停拖行孩童,致其死亡,判故意傷人。」

  凡此種種。所有的案子從故意殺人變成了失手,無罪。居成陽捂住了嘴,何其不公?

  同興十四年,黃蒙已經做了縣令,當時瀘州管刑案的官員又是誰的喉舌?另一張卻是請求。

  「同興十三年,我願認罪,請大人不要追查。」

  這兩張證據放在一起,必然是有重要的原因。他們想保護什麼?還是說想保守秘密?

  「難道那些人從瀘州出去是因為這些事嗎?」居成陽又道。「不對啊,這寫的是十三年,為什麼不要追查?十四年看來應該是如他們所願不追查,又將量刑減輕,若是如此來看十四年並未比十三年強,甚至死人更多,可是瀘州人出城的簽字,十三年之後卻越來越少,他們又不怕了嗎?還是說他們希望借力打力?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


  居城陽引著燈又在將這些地方都通通摸了一遍一遍,手燙得通紅,指頭上扎的毛刺拔了好幾次,還險些將帘子點著,困得實在是撐不住,吹了兩下風,再找也沒有什麼收穫,便又翻窗,一瘸一拐地走了。

  秦於方聽了匯報,但是也並沒有管,本身這個案子就只能靠居成陽,有些東西給他看了,也不知道其中信息是什麼意思,她運籌帷幄甚至比他這個主審官更希望這個案子能夠真相大白。

  他方才看見林衛拎了兩壇給官子成送去,他便也被勾出了饞蟲,要了一壇,自顧自喝。「這奇怪的案子,奇怪的證據,如果她在,也許比我更強些。」

  秦於方想蘇容了。今天這酒如果不喝,怕是覺都睡不著了。

  林衛忙完了事,剛才想到仵作一直沒有出來吃飯,送了兩樣東西過去。

  「抱歉,忙忘了,你還沒吃。」仵作身上的白布還沒有扯下來,接了東西,但沒吃的意思。「謝謝,先放著吧。」他沒心思吃。

  林衛在他開門時瞄到了那麼一眼,看見金雲皮肉和手腳上的傷,便不敢再看,靠在門外。「仵作不是很快嗎?怎麼這麼久?」

  「她有些特別,必須鄭重些。」仵作道。「這女孩受了不少苦,我的孫女也就這般大,看得我心裡怪難受的,我想著把所有傷痕都查清楚。」

  「她和我妹妹也差不多大。」林衛說。「今天月亮不夠圓啊,不是十五十六了。」

  「是被天狗吃掉了,哈哈。」

  林衛說:「我妹妹丟的時候又是八月十五,之後我們家的人就再也沒有全過。」

  半晌沒有聽見仵作回答,回頭一看,仵作卻像是想清楚了什麼,回去驗屍去了。

  他慢悠悠地踱步回了成楊樓。

  夢中,禿鷲盤旋在密林上空,下有腐屍野狗,在黑夜裡射出密集的光。

  兩個男人緊鑼密鼓地行動,將半死不活的人扔在地上,解開衣服。另一人看著血肉模糊還在掙扎的人沒有絲毫憐憫之心,捏著匕首,在左側肋骨處割了一刀,摸了兩下說。

  「呀,怎麼是個娘們兒?」那人有些泄氣。

  「娘們兒?那混不過去,大小有區別,賣不上好價了。」

  「那剛才看著還挺猛的,竟然是個娘們兒。」

  「那不是吃藥了嗎。」男人道。「沒事兒,女人咱們也有賺錢的法子,賺的可不比男人的少。」

  男人叫道。「對對,趕緊的,把她弄出去,差不多也就死了。」

  一聲靈巧的哨子響徹了夜間。野狗和禿鷲,吼叫和長鳴,一上一下壓迫著居於中間的人類。

  兩個男人又一邊抓手一邊抓腿,想要將她重新放回車上。

  帶著一個完全沒有行動能力的人,還是太費勁了。其中一個男人扔下了腿。「快走!這裡的野狗禿鷲都是吃慣了人肉的。」

  另一個聽罷也直接將人扔到了地上,二人便駕著車走了。

  人被砸得悶哼了一聲,口中溢出更多的血來,她一路被拖到這裡,又挪又摔,看到他們走了,才將袖中的兩把匕首扔在地上。少有人至的草地,草芯中甚至都藏的著血。

  和地上躺著的女孩兒年紀差不多的一個約莫十幾歲的人,張嘴,哨子便掉在了胸前,她上前來將人扶起。「你還好嗎?還能挺得住嗎?」

  女孩嘶啞的聲音說了聲可以。

  若是死人她便不出手救了。「你也是被他們騙去的吧?」她似乎司空見慣,神色冷靜。「但你似乎有些不一樣。」

  「怎麼不一樣?」她哼笑一聲。「女人的下場應該是去青樓才對。」

  女孩沒說話。

  她又問。「你是沒吃藥嗎?吃了藥的人是不會活到現在的。」

  「對。」女孩。喘了兩口氣,口中又滴兩滴血。「你怎麼如此自在?」

  「自在?」她無可奈何地笑笑。「我家除了我,所有的人都逃了,我沒有家,自然自在。」

  「那他們怎麼沒帶上你?」女孩雖是問話,但卻神色瞭然帶著難過。「你怎麼進去的,難道你不清楚嗎?只是性別不同,分到的地方不同而已,我的家人沒有能耐救我,所以他們逃了,但我自己可以。」她笑道。「我們可以說是一樣厲害的人。」

  她的體力不是很好,到了她住的地方已經是氣喘吁吁。簡易的包紮之後,女孩打量了這個小屋子,很小很隱蔽,幾乎見不著光,是在地上打的洞。是一隻可愛的小老鼠呢,女孩兒開玩笑說。「你會御獸嗎?」


  「不會,只是這裡一直都很安靜少有人來,只要尖利的聲音就能驚醒鳥獸。」

  女孩兒問:「你一直在這裡住著,不害怕那些野獸嗎?」這裡雖說冬天不冷,倒是可以住,可這裡離剛才的亂葬崗十分近。

  「有的是屍體,怎麼會去攻擊人。」她將女孩按下。「你這幾天就先住在這兒吧,你的身份已經死了,你自由了,只是現在姚將軍死了快兩年,很難出去了。」

  「是啊,很久了。」女孩低頭摸了摸懷裡的紙,將自己縮在被子裡。「所以你們過這樣的日子也很久了吧?」

  她也爬上床。

  女孩說:「會結束的,很快。」

  過了半晌。

  「既然你自由了,為什麼不跑?」女孩兒問她。

  她直愣愣地閉上眼睛將雙手疊放在肚子上躺著,像個會動的屍體,說。「因為,是我的家人把我留在這裡的呀。」

  林衛猛地滿頭大汗坐了起來。

  「不是的,不是這樣的。」又癲狂地說。「對對,對,就是這樣的。」

  他起來點了盞燈,就放在床頭,仔細地圍好了帘子離火遠些。面朝著燈火,就如同還是白天一樣,只是小睡而已。夢境接續著,又好像沒有什麼關係。

  「快滾!」

  他們在驅趕一個女孩兒。

  「媽媽,求你了,別打她了。」衣著美貌清涼的女子,為被鞭笞的女子求情。

  「她一個外來的連地都沒有,一個逃跑的黑戶,我沒給她送到官府就已經仁至義盡,她沒有吃喝求到我頭上了,我好心好意,給她露臉的機會,這身上都是疤,嚇著人怎麼辦,誰會點她?」媽媽叉腰,拿著垂落在地上的鞭子。

  女孩無心聽他們這些話,就在想這麼長的鞭子,抽人時候,難道打不到就不會被甩在她自己身上嗎?

  「媽媽,她既然接不了客,不如讓她給我做丫鬟,留下她吧。」美貌的女人還在苦苦哀求,希望為這個孩子求一條乾淨的路。

  「不。」女孩直起腰板。「我接客。」

  真是奇了,這多的是貞節烈女,還有這樣自甘墮落的?眾人都嘖嘖稱奇。

  「不行,不行。」美貌的女人趕忙攔著女孩兒。

  媽媽翻了個白眼,她也曾經是花魁娘子,只是如今四十多歲,身材發福,她看這些年輕的姑娘們,就和看見從前的自己,自己的現在就是她們的將來,不,也許沒有將來。

  邊上有一個小廝勸她。「有一個總比沒有強,反正又不是花銀子買的,免費的不用白不用,怎麼也能賺錢。」

  「那就先留著吧。」

  媽媽走後,兩個女孩子抱成一團。夢裡好似過了許久。最後只看見那女孩想要去拉媽媽,被狠狠地甩開了,她被人帶走,然後是大片的血,他們關上了門。她就再也沒有出來過。林衛又一次驚醒,哭了半晌,蠟燭已經燃盡,但太陽出來了。新的一天開始,是第三天也是最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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