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不要隨便在教堂上烤肉
利物浦的雨比康斯坦丁的節操還要稀碎,即使是雨天,街上的空氣充斥著霉味,維恩跟著英倫老流氓穿過濕漉漉的小巷,來到了古樸的大街。
「十幾年了,這裡還是和以前一樣沒什麼變化。」康斯坦丁臉上寫滿回憶,皮鞋踩過積水裡的薯片包裝袋,發出「咔嚓」的響聲。
「十幾年沒什麼變化,不就是在說當地經濟發展拉胯,正負(怕被屏蔽只能寫諧音字)不作為,所以才這樣的嗎?」維恩拿兩團紙巾塞住鼻子,因為他們剛才穿過的小巷布滿了垃圾。
雨天加上發酵不知多久的垃圾,那味道真是無比酸爽,他忽然很想念哥譚的蝙蝠佬,那裡的民風淳樸,人傑地靈,說話又好聽,還有熱情的粉絲團在市里開巡迴表演。
至少不會像現在這樣,除了遍地垃圾外,還要聞著康斯坦丁身上的煙汗混合味和安吉拉草莓味護髮素組合在一起的詭異氣息。
「艾莎以前總說,利物浦的教堂比酒吧多三倍。」康斯坦丁叼著被雨淋濕了的煙,在人滿為患的教堂門口停了下來,「現在看來,不止數量比酒吧多,就連人氣也比酒吧多上不少。」
艾莎,康斯坦丁的髮小,是當時在場的三人之一,也是少有沒被渣康霍霍過的女性之一。
當然了,艾莎本人是沒有遭到約翰的毒手,只是她的前任男友在多年前被康斯坦丁禮貌的「借走」了,所以才從「男友」退役成「前男友」。
維恩順著利物浦市民的目光往上看去,現在時間到了晚上,並且不是禮拜日,看來是又發生了什麼事。
「嘿,約翰,我想我找到人氣火熱的原因了,你們這邊教堂的避雷針還能當烤肉架用,燒烤禮拜兩不誤,何愁沒生意!」維恩指著教堂上方的位置,感嘆道誰說利物浦沒有風景名勝的,這不就是嗎?
聞言,康斯坦丁眯著眼睛抬頭,憑藉著月光,勉強看清了上面的情況——教堂尖頂的避雷針上,插著個猶如玩具雙翼的胖男人,翅膀狀的裝飾物從肩膀後伸出來,活像被釘在烤肉簽上的火雞。
更引人注目的是,胖男人雙手合十,臉上還凝固著蜜汁安詳的微笑,仿佛在表演「升天前的便秘冥想」。
「哇噢,你們英國佬的行為藝術都是這樣的嗎?」維恩打開一次性盒子,從裡面拿出在KFC老爺爺那裡買的漢堡,津津有味的吃了起來。
「你是怎麼對著一頭什麼也沒穿的肥豬吃下飯的,有點重口獵奇了兄弟!」康斯坦丁看著掛在半空的肥豬,覺得他的身影有點眼熟。
咔嚓!
維恩剛想再說些什麼,今天教堂上傳來一聲脆響,只見避雷針從根部開始浮現出蛛網般的裂痕,並且快速擴大著。
眼見周邊吃瓜群眾,交頭接耳的交頭接耳,拍照打卡的拍照打卡,甚至還有人開啟直播唱起了末日rap,一個個心大得很。
維恩扭頭提醒圍觀群眾們道:「不想被天上那個三百磅的肥豬來個親密接觸的話,建議你們往後退兩步。」
吃瓜群眾們稍稍愣住,看著逐漸斷裂的避雷針,想了想選擇左腿一步右腿一步,便再次當起看客。
維恩:……
很好,很聽話,叫你們退兩步你們還真TM只退兩步啊!
哐當!
我們瘦弱的避雷針兄弟再也承受不住一個人形母豬壓在自身上面的重量,結束了它那悲壯的一生。
胖男人像個被扎破的氣球,裹著鐵鏽和雨水筆直墜落,在地面砸出一朵鮮艷的「血菊花」。
跟深水炸彈沒兩樣,胖男人重重的摔在地上,血肉橫飛,剛才還在圍觀的群眾集體免費洗了個臉,全體發出殺豬般的慘叫。
維恩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康斯坦丁,將他舉起護在身前,畢竟他可不想剛落地就沾一身脂肪含量超標的血漿,尤其是他沒帶換洗的衣服。
幸運的是,約翰穿著大風衣,幾乎幫他擋住了飛濺的鮮血,不幸的是仍有那麼兩滴沾到他剛咬上一口的漢堡肉餡里去了。
「謝了,兄弟,漢堡就送給你吃了。」維恩鬆手,把康斯坦丁放回地面,後者翻了個白眼,用衣袖擦掉臉上的污漬,接過漢堡,將它塞進旁邊唱rap的黑哥嘴裡後,便徑直向前查看起屍體。
直覺告訴他,屍體上或許有他們想要的線索。
黑哥:……
那關他什麼事?
「又是翅膀?這幾天見過的翅膀和天使我覺得已經夠多了!」維恩跟著上前,看著死者身上被鮮血染紅的翅膀,頓感無語。
「別說笑了維恩,他要能是天使的話,那我是聖人的話可就能當真了!」康斯坦丁檢查著屍體的傷勢,在看到他的面孔時,當即瞳孔,對著維恩凝重的說道:「在警察還沒來找麻煩前,我們得走了!」
「Why?難道說你認識他,難不成是有一腿?」
「我當然認識他,大家都認識他,再說一次,他不是天使,他是導致整個天殺的英國如今開始自我毀滅的主要元兇之一!」
「聽起來在你們這裡來頭很大。」
「確實很大,他是前任首相!」
維恩:六百六十六
演都不演了,剛下飛機就遇到代英前首相被謀殺的事情,怎麼的,想讓他們從魔法片場轉移到偵探懸疑片場不成?
滴嘟!滴嘟!滴嘟!
幾輛警車鳴著笛從遠處快速趕來,雖然路人們該幹的事都干,網上死者照片也傳了不少,但起碼比紐約警局的速度快,至少警察們是趕在屍體消失前出現了。
警車們剎在教堂前,警察們從中走出,其中帶頭兩人一男一女,男的頭髮花白,肚子圓滾滾的,是個黑人,女的皮膚呈現古銅色,拉丁裔,行走間動作幹練,那是艾莎,康斯坦丁的髮小,維恩從照片裡看到過。
「約翰,是你的老朋友,不上去打個招呼嗎。」維恩戳了戳康斯坦丁,準備讓他上去套套近乎。
「哈!我想我們應該跟另外一位小夥伴打打招呼!」康斯坦丁搭住維恩的肩膀,臉上掛著冷笑,抬起手臂指向一個方向。
順著他的視線看去,維恩瞳孔一縮,在人群邊緣站著個十一二歲的男孩,蒼白的臉像塗了層石灰,布滿雀斑的臉上顯露超乎常理的冷漠,小孩正是他們要找的比利·亨得森!
不像艾莎已經從小男孩成長為兩個孩子的媽媽那樣,比利依舊和二十年前樣子如出一致。
比利察覺到了維恩他們的目光,慢悠悠的抬起頭來,與兩人對視著,眼眸中透露出讓人膽顫的紅光。
「十幾年了,這裡還是和以前一樣沒什麼變化。」康斯坦丁臉上寫滿回憶,皮鞋踩過積水裡的薯片包裝袋,發出「咔嚓」的響聲。
「十幾年沒什麼變化,不就是在說當地經濟發展拉胯,正負(怕被屏蔽只能寫諧音字)不作為,所以才這樣的嗎?」維恩拿兩團紙巾塞住鼻子,因為他們剛才穿過的小巷布滿了垃圾。
雨天加上發酵不知多久的垃圾,那味道真是無比酸爽,他忽然很想念哥譚的蝙蝠佬,那裡的民風淳樸,人傑地靈,說話又好聽,還有熱情的粉絲團在市里開巡迴表演。
至少不會像現在這樣,除了遍地垃圾外,還要聞著康斯坦丁身上的煙汗混合味和安吉拉草莓味護髮素組合在一起的詭異氣息。
「艾莎以前總說,利物浦的教堂比酒吧多三倍。」康斯坦丁叼著被雨淋濕了的煙,在人滿為患的教堂門口停了下來,「現在看來,不止數量比酒吧多,就連人氣也比酒吧多上不少。」
艾莎,康斯坦丁的髮小,是當時在場的三人之一,也是少有沒被渣康霍霍過的女性之一。
當然了,艾莎本人是沒有遭到約翰的毒手,只是她的前任男友在多年前被康斯坦丁禮貌的「借走」了,所以才從「男友」退役成「前男友」。
維恩順著利物浦市民的目光往上看去,現在時間到了晚上,並且不是禮拜日,看來是又發生了什麼事。
「嘿,約翰,我想我找到人氣火熱的原因了,你們這邊教堂的避雷針還能當烤肉架用,燒烤禮拜兩不誤,何愁沒生意!」維恩指著教堂上方的位置,感嘆道誰說利物浦沒有風景名勝的,這不就是嗎?
聞言,康斯坦丁眯著眼睛抬頭,憑藉著月光,勉強看清了上面的情況——教堂尖頂的避雷針上,插著個猶如玩具雙翼的胖男人,翅膀狀的裝飾物從肩膀後伸出來,活像被釘在烤肉簽上的火雞。
更引人注目的是,胖男人雙手合十,臉上還凝固著蜜汁安詳的微笑,仿佛在表演「升天前的便秘冥想」。
「哇噢,你們英國佬的行為藝術都是這樣的嗎?」維恩打開一次性盒子,從裡面拿出在KFC老爺爺那裡買的漢堡,津津有味的吃了起來。
「你是怎麼對著一頭什麼也沒穿的肥豬吃下飯的,有點重口獵奇了兄弟!」康斯坦丁看著掛在半空的肥豬,覺得他的身影有點眼熟。
咔嚓!
維恩剛想再說些什麼,今天教堂上傳來一聲脆響,只見避雷針從根部開始浮現出蛛網般的裂痕,並且快速擴大著。
眼見周邊吃瓜群眾,交頭接耳的交頭接耳,拍照打卡的拍照打卡,甚至還有人開啟直播唱起了末日rap,一個個心大得很。
維恩扭頭提醒圍觀群眾們道:「不想被天上那個三百磅的肥豬來個親密接觸的話,建議你們往後退兩步。」
吃瓜群眾們稍稍愣住,看著逐漸斷裂的避雷針,想了想選擇左腿一步右腿一步,便再次當起看客。
維恩:……
很好,很聽話,叫你們退兩步你們還真TM只退兩步啊!
哐當!
我們瘦弱的避雷針兄弟再也承受不住一個人形母豬壓在自身上面的重量,結束了它那悲壯的一生。
胖男人像個被扎破的氣球,裹著鐵鏽和雨水筆直墜落,在地面砸出一朵鮮艷的「血菊花」。
跟深水炸彈沒兩樣,胖男人重重的摔在地上,血肉橫飛,剛才還在圍觀的群眾集體免費洗了個臉,全體發出殺豬般的慘叫。
維恩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康斯坦丁,將他舉起護在身前,畢竟他可不想剛落地就沾一身脂肪含量超標的血漿,尤其是他沒帶換洗的衣服。
幸運的是,約翰穿著大風衣,幾乎幫他擋住了飛濺的鮮血,不幸的是仍有那麼兩滴沾到他剛咬上一口的漢堡肉餡里去了。
「謝了,兄弟,漢堡就送給你吃了。」維恩鬆手,把康斯坦丁放回地面,後者翻了個白眼,用衣袖擦掉臉上的污漬,接過漢堡,將它塞進旁邊唱rap的黑哥嘴裡後,便徑直向前查看起屍體。
直覺告訴他,屍體上或許有他們想要的線索。
黑哥:……
那關他什麼事?
「又是翅膀?這幾天見過的翅膀和天使我覺得已經夠多了!」維恩跟著上前,看著死者身上被鮮血染紅的翅膀,頓感無語。
「別說笑了維恩,他要能是天使的話,那我是聖人的話可就能當真了!」康斯坦丁檢查著屍體的傷勢,在看到他的面孔時,當即瞳孔,對著維恩凝重的說道:「在警察還沒來找麻煩前,我們得走了!」
「Why?難道說你認識他,難不成是有一腿?」
「我當然認識他,大家都認識他,再說一次,他不是天使,他是導致整個天殺的英國如今開始自我毀滅的主要元兇之一!」
「聽起來在你們這裡來頭很大。」
「確實很大,他是前任首相!」
維恩:六百六十六
演都不演了,剛下飛機就遇到代英前首相被謀殺的事情,怎麼的,想讓他們從魔法片場轉移到偵探懸疑片場不成?
滴嘟!滴嘟!滴嘟!
幾輛警車鳴著笛從遠處快速趕來,雖然路人們該幹的事都干,網上死者照片也傳了不少,但起碼比紐約警局的速度快,至少警察們是趕在屍體消失前出現了。
警車們剎在教堂前,警察們從中走出,其中帶頭兩人一男一女,男的頭髮花白,肚子圓滾滾的,是個黑人,女的皮膚呈現古銅色,拉丁裔,行走間動作幹練,那是艾莎,康斯坦丁的髮小,維恩從照片裡看到過。
「約翰,是你的老朋友,不上去打個招呼嗎。」維恩戳了戳康斯坦丁,準備讓他上去套套近乎。
「哈!我想我們應該跟另外一位小夥伴打打招呼!」康斯坦丁搭住維恩的肩膀,臉上掛著冷笑,抬起手臂指向一個方向。
順著他的視線看去,維恩瞳孔一縮,在人群邊緣站著個十一二歲的男孩,蒼白的臉像塗了層石灰,布滿雀斑的臉上顯露超乎常理的冷漠,小孩正是他們要找的比利·亨得森!
不像艾莎已經從小男孩成長為兩個孩子的媽媽那樣,比利依舊和二十年前樣子如出一致。
比利察覺到了維恩他們的目光,慢悠悠的抬起頭來,與兩人對視著,眼眸中透露出讓人膽顫的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