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賀峰有未婚妻
「你有沒有看到一個盒子,裡面裝著一串珍珠手鍊。」賀峰剛開始以為是落在家裡,找了很久都沒找到。
最後一次見到手鍊,好像是白秋蘭送他去警局,也就是旗袍發布會那天。
這事被給她忘了。
「我在車裡是見過,準備拿給你的,這陣子太忙了,我放在旗袍店裡。」白秋蘭眼底露出歉意,「我回去就拿給你。」
「不著急。」賀峰道。
手鍊本來準備送給她的。
「盒子有張紙條,你有看過嗎?」賀峰又問。
白秋蘭搖了搖頭。
看來她應該是沒見過,不然也不會是這個反應。
原本白秋蘭還不好奇的,看賀峰這麼緊張的,她有點想知道紙條裡面的寫了什麼。
「手鍊送給明月的對吧?回去我直接拿給她。」白秋蘭轉身,要走。
「送你的!」
白秋蘭錯愕,不敢置信地轉頭,「賀峰,這個玩笑不好笑。」
賀峰臉色鄭重,「嫂子,我沒玩笑,那條手鍊就是送你的。沒想到被你撿了,這是緣分。」
「緣分。」兩個字,賀峰說得很重,就像是一種提醒。
但她從來想過,要和賀峰有什麼緣分。
「旗袍店開張,你應該送過賀禮了,怎麼又破費買賀禮。」白秋蘭把禮物說成賀禮。
「不是賀禮。」賀峰臉色急了,「這麼久了,你應該明白我對你……」
「賀峰!」白秋蘭感覺不對勁,搶先一步開口,「你這麼年輕,還有大好前途,暫時不要想其它的事。」
如此提醒,算是婉拒。
賀峰現在是探長,以後可能是副署長,也可能是更高的位置。
到底是從小就認識的,白秋蘭不希望他身上有污點。影響到他升職。
賀峰聽了,眼底閃過失落和不甘。
良久,賀峰的唇角,看似對剛才的話沒有計較,「好,嫂子讓我不要想其它的,我就不想了。」
「你能想明白就好。」白秋蘭說完,就往霍秀秀的房間走去。
漸漸的兩人離開拒絕。
賀峰的步子沒有挪開,他的目光掃到了白秋蘭手腕的手鍊,是一條粉色珍珠手鍊。
這條手鍊,他曾在天香樓見過,是霍司南特意找人定製的,只此一條。
他們果然有一腿……
藏在袖中的手,慢慢握成了拳。
生日宴上,來了許多年輕的名媛,聽說了霍秀秀提出的捐款就送旗袍,她們很感興趣,紛紛表示原因捐款。
當然也是為方便巴結霍秀秀。
霍秀秀穿上了白秋蘭給她定製的旗袍,黑金色緞面,高領的,將她的身段顯得剛剛好,也不失大氣,一晚上霍秀秀受到了很多追捧的讚美。
霍秀秀一開心,給了白秋蘭三百銀元,白秋蘭驚訝,「四小姐,你給多了,我的旗袍沒有那麼貴。」
「我喜歡,多給你也不行嗎?」霍秀秀露出傲慢。
這點錢,對來她來說,不算什麼。
「你是嫌棄我給多了?」霍秀秀質疑白秋蘭。
白秋蘭連忙解釋,「四小姐誤會了「我不是這個意思。其實我也想把旗袍賣得貴一些,這樣以後也可以多賺。但,您一旦多給了,別的名媛千金也會多給,一來二去,旗袍的價格就更貴了。」
白秋蘭見霍秀秀即將生氣,補充道,「我將其它一部分拿出來,替四小姐捐款。」
霍秀秀不所謂是什麼用途,白秋蘭能收下就行,「隨便你。」
來捐款的女士,瞧見白秋蘭,她走過來說,「你就是白氏旗袍店的老闆,白秋蘭?」
「我是高以珊,青州晚報的記者,就是你登開業聲明的那個青州晚報。」
年輕的記者,一身得體幹練的職業裝,長發是時髦捲髮,皮膚白皙。二十出頭,青春靚麗,在一堆名媛里尤為突出。
她聽過高以珊,是一個很有名的記者。
因為她撰寫的文章和報紙銷量居高不下,白秋蘭還曾經想過,找她寫。
但肯定會很難,她就放棄了,只買了登載開業的消息。
沒想到高以珊會主動找她,白秋蘭喜笑顏開,「原來是高記者,我聽說過你。」
高以珊回以笑容,「不知道白老闆有沒有時間,讓我給你做個專訪?」
「當然有時間。」白秋蘭連連點頭。
這要是能登上青州晚報的專訪,她旗袍店的生意就不用愁了。
出於青州晚報的影響力很大,很多人都是出錢登晚報,所以白秋蘭有個顧慮。
「你們這個採訪,我不用給錢吧?」
「當然不用了。」高以珊笑著說,「我們馬上就是一家人了,怎麼會收你錢。」
什麼一家人?
而且她說的是「馬上。」
也就是現在還不是。
白秋蘭聽著高以珊又道,臉上的笑意有所保留,「嫂子,我是阿峰的未婚妻,阿峰沒有和你說過嗎?」
阿峰?
賀峰?
這小子居然有未婚妻!
「我們交往有一年了,他最近跟我求了婚,我答應了。」高以珊緩緩道來,滿臉都是幸福的笑容。
不久前,才聽到賀峰對她說了奇怪的話,這會才知道賀峰有未婚妻。
挺驚訝的。
有未婚妻還跟她說那些的話。這小子太渾蛋了。
「恭喜你們,沒想到這小子瞞著家裡人。你們很般配。」白秋蘭笑盈盈道。
「阿峰跟我說了,他跟家裡人提了我,還說要找時間帶我去家裡,怎麼他沒跟你說嗎?」高以珊又道。
白秋蘭臉上又是一道驚訝。
她是真不知道賀峰有未婚妻的,而且聽起來高以珊似乎對有她什麼意見。
「高小姐,我們之間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呀?」白秋蘭試探地問。
「沒什麼誤會。」高以珊聲音突然加大,帶著濃濃的警告,「就是希望你離別人的未婚夫遠一點。」
這話一落,很多賓客的視線吸引過來,白秋蘭的臉色僵住,再無笑意。
高以珊看見了白秋蘭難堪的表情,很是得意,湊近她的耳邊小聲道,「阿峰為你闖了督軍府
,很多人都說阿峰是喜歡你,本來我還挺擔心,今天看你這個樣子普普通通,也不過如此嘛。」
最後一次見到手鍊,好像是白秋蘭送他去警局,也就是旗袍發布會那天。
這事被給她忘了。
「我在車裡是見過,準備拿給你的,這陣子太忙了,我放在旗袍店裡。」白秋蘭眼底露出歉意,「我回去就拿給你。」
「不著急。」賀峰道。
手鍊本來準備送給她的。
「盒子有張紙條,你有看過嗎?」賀峰又問。
白秋蘭搖了搖頭。
看來她應該是沒見過,不然也不會是這個反應。
原本白秋蘭還不好奇的,看賀峰這麼緊張的,她有點想知道紙條裡面的寫了什麼。
「手鍊送給明月的對吧?回去我直接拿給她。」白秋蘭轉身,要走。
「送你的!」
白秋蘭錯愕,不敢置信地轉頭,「賀峰,這個玩笑不好笑。」
賀峰臉色鄭重,「嫂子,我沒玩笑,那條手鍊就是送你的。沒想到被你撿了,這是緣分。」
「緣分。」兩個字,賀峰說得很重,就像是一種提醒。
但她從來想過,要和賀峰有什麼緣分。
「旗袍店開張,你應該送過賀禮了,怎麼又破費買賀禮。」白秋蘭把禮物說成賀禮。
「不是賀禮。」賀峰臉色急了,「這麼久了,你應該明白我對你……」
「賀峰!」白秋蘭感覺不對勁,搶先一步開口,「你這麼年輕,還有大好前途,暫時不要想其它的事。」
如此提醒,算是婉拒。
賀峰現在是探長,以後可能是副署長,也可能是更高的位置。
到底是從小就認識的,白秋蘭不希望他身上有污點。影響到他升職。
賀峰聽了,眼底閃過失落和不甘。
良久,賀峰的唇角,看似對剛才的話沒有計較,「好,嫂子讓我不要想其它的,我就不想了。」
「你能想明白就好。」白秋蘭說完,就往霍秀秀的房間走去。
漸漸的兩人離開拒絕。
賀峰的步子沒有挪開,他的目光掃到了白秋蘭手腕的手鍊,是一條粉色珍珠手鍊。
這條手鍊,他曾在天香樓見過,是霍司南特意找人定製的,只此一條。
他們果然有一腿……
藏在袖中的手,慢慢握成了拳。
生日宴上,來了許多年輕的名媛,聽說了霍秀秀提出的捐款就送旗袍,她們很感興趣,紛紛表示原因捐款。
當然也是為方便巴結霍秀秀。
霍秀秀穿上了白秋蘭給她定製的旗袍,黑金色緞面,高領的,將她的身段顯得剛剛好,也不失大氣,一晚上霍秀秀受到了很多追捧的讚美。
霍秀秀一開心,給了白秋蘭三百銀元,白秋蘭驚訝,「四小姐,你給多了,我的旗袍沒有那麼貴。」
「我喜歡,多給你也不行嗎?」霍秀秀露出傲慢。
這點錢,對來她來說,不算什麼。
「你是嫌棄我給多了?」霍秀秀質疑白秋蘭。
白秋蘭連忙解釋,「四小姐誤會了「我不是這個意思。其實我也想把旗袍賣得貴一些,這樣以後也可以多賺。但,您一旦多給了,別的名媛千金也會多給,一來二去,旗袍的價格就更貴了。」
白秋蘭見霍秀秀即將生氣,補充道,「我將其它一部分拿出來,替四小姐捐款。」
霍秀秀不所謂是什麼用途,白秋蘭能收下就行,「隨便你。」
來捐款的女士,瞧見白秋蘭,她走過來說,「你就是白氏旗袍店的老闆,白秋蘭?」
「我是高以珊,青州晚報的記者,就是你登開業聲明的那個青州晚報。」
年輕的記者,一身得體幹練的職業裝,長發是時髦捲髮,皮膚白皙。二十出頭,青春靚麗,在一堆名媛里尤為突出。
她聽過高以珊,是一個很有名的記者。
因為她撰寫的文章和報紙銷量居高不下,白秋蘭還曾經想過,找她寫。
但肯定會很難,她就放棄了,只買了登載開業的消息。
沒想到高以珊會主動找她,白秋蘭喜笑顏開,「原來是高記者,我聽說過你。」
高以珊回以笑容,「不知道白老闆有沒有時間,讓我給你做個專訪?」
「當然有時間。」白秋蘭連連點頭。
這要是能登上青州晚報的專訪,她旗袍店的生意就不用愁了。
出於青州晚報的影響力很大,很多人都是出錢登晚報,所以白秋蘭有個顧慮。
「你們這個採訪,我不用給錢吧?」
「當然不用了。」高以珊笑著說,「我們馬上就是一家人了,怎麼會收你錢。」
什麼一家人?
而且她說的是「馬上。」
也就是現在還不是。
白秋蘭聽著高以珊又道,臉上的笑意有所保留,「嫂子,我是阿峰的未婚妻,阿峰沒有和你說過嗎?」
阿峰?
賀峰?
這小子居然有未婚妻!
「我們交往有一年了,他最近跟我求了婚,我答應了。」高以珊緩緩道來,滿臉都是幸福的笑容。
不久前,才聽到賀峰對她說了奇怪的話,這會才知道賀峰有未婚妻。
挺驚訝的。
有未婚妻還跟她說那些的話。這小子太渾蛋了。
「恭喜你們,沒想到這小子瞞著家裡人。你們很般配。」白秋蘭笑盈盈道。
「阿峰跟我說了,他跟家裡人提了我,還說要找時間帶我去家裡,怎麼他沒跟你說嗎?」高以珊又道。
白秋蘭臉上又是一道驚訝。
她是真不知道賀峰有未婚妻的,而且聽起來高以珊似乎對有她什麼意見。
「高小姐,我們之間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呀?」白秋蘭試探地問。
「沒什麼誤會。」高以珊聲音突然加大,帶著濃濃的警告,「就是希望你離別人的未婚夫遠一點。」
這話一落,很多賓客的視線吸引過來,白秋蘭的臉色僵住,再無笑意。
高以珊看見了白秋蘭難堪的表情,很是得意,湊近她的耳邊小聲道,「阿峰為你闖了督軍府
,很多人都說阿峰是喜歡你,本來我還挺擔心,今天看你這個樣子普普通通,也不過如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