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圖窮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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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約定的最後一日,清晨的陽光剛剛灑滿慶陽城,錢府的朱漆大門便轟然打開。

  錢正鑫一身簇新的錦袍,肥胖的身軀幾乎要將衣襟撐裂,臉上帶著毫不掩飾的得意和猙獰,在一眾家丁、護院以及那位亦步亦趨的師爺簇擁下,浩浩蕩蕩地朝著林府方向走去。

  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隊伍後面,還跟著幾個穿著皂隸服飾的衙役,腰間挎著佩刀,面無表情,為這支隊伍平添了幾分肅殺之氣。

  顯然,錢正鑫早已打點好了一切,準備在今天徹底解決林家。

  「東家,您瞧好吧!今天定要讓那林鋒跪地求饒,讓柳明月那小賤人……」

  師爺跟在錢正鑫身側,點頭哈腰,話語間充滿了惡毒。

  錢正鑫冷哼一聲,打斷了他的話:

  「少廢話!辦正事要緊!記住,按契約來,讓官府的人看著,別落人口實!老子要的是林家的全部產業,還要贏得光明正大,讓所有人都知道,跟我錢正鑫作對的下場!」

  「是是是!東家高瞻遠矚!」

  師爺連忙應和。

  一行人招搖過市,引得街道兩旁的百姓紛紛側目,低聲議論。

  「快看!是錢老闆!這是要去林家收產業了吧?」

  「看那架勢,還帶了官府的人,林家這次是徹底完了!」

  「唉,可惜了林家祖上也是風光過的……」

  「誰讓他家出了個敗家子,還非要跟錢老虎鬥!」

  這些議論聲不大,卻清晰地傳入錢正鑫耳中,讓他臉上的得意之色更濃,仿佛已經提前享受到了勝利的滋味。

  林府門前,此刻卻顯得異常安靜。

  往日裡還算齊整的門庭,今日卻連個看門的家丁都沒有,只有兩扇斑駁的木門緊閉著,透著一股蕭瑟和……詭異的平靜。

  「哼!裝死嗎?」

  錢正鑫看著緊閉的大門,眼中閃過一絲不屑,對身後的家丁喝道,

  「給我砸門!」

  「是!」

  幾個膀大腰圓的家丁立刻上前,掄起拳頭就要砸。

  「且慢!」

  一個衙役頭目上前一步,攔住了家丁,

  「錢老闆,還是先按規矩叫門吧,免得到時候說不清。」

  錢正鑫雖然不耐煩,但也知道官面上要過得去,不情願地揮了揮手。

  衙役上前,用力拍打著門環,高聲喊道:

  「林家主可在?縣衙奉命前來處理林、錢兩家契約糾紛,速速開門!」

  連喊了三聲,裡面依舊毫無動靜。

  錢正鑫的耐心終於耗盡,臉色陰沉下來:

  「看來是不見棺材不落淚了!給我撞開!」

  這次衙役沒有再阻攔。

  幾個家丁退後幾步,猛地發力,狠狠撞在木門上!

  「砰!」

  一聲巨響,木門應聲而開,向內倒去,揚起一陣灰塵。

  門後的景象讓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院子裡空空蕩蕩,只有一個穿著粗布衣衫的老僕人,正拿著掃帚,慢悠悠地掃著地上的落葉,仿佛對外面的喧囂充耳不聞。

  聽到門被撞開的巨響,他才緩緩抬起頭,渾濁的眼睛看向闖入的眾人,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林鋒呢?讓他滾出來!」

  錢正鑫見狀,心中沒來由地升起一絲煩躁,厲聲喝道。

  老僕人放下掃帚,慢吞吞地說道:

  「我家少爺……在後堂。」

  錢正鑫大手一揮:

  「走!去後堂!我倒要看看,他還能耍什麼花樣!」

  一行人穿過略顯蕭條的庭院,來到後堂。

  只見林鋒正端坐在主位上,身旁站著臉色略顯蒼白的柳明月。

  令人意外的是,林鋒臉上非但沒有絲毫慌亂和絕望,反而帶著一種近乎閒適的平靜,手裡還端著一杯茶,輕輕吹著熱氣。

  看到錢正鑫帶著官差闖進來,林鋒才緩緩放下茶杯,抬起眼皮,淡淡地掃了他們一眼:


  「錢老闆,好大的陣仗。

  不知今日帶著官爺大駕光臨,有何貴幹?」

  這副從容淡定的模樣,讓錢正鑫心頭火起。

  他強壓怒火,從懷裡掏出那份契約,

  「啪」

  地一聲摔在桌子上:

  「林鋒!少給老子裝蒜!今日是契約到期的日子,按照約定,你若拿不出五萬兩銀子,林家所有的產業,包括這宅子、城外的工坊、城裡的鋪面,統統歸我錢某人所有!白紙黑字,清清楚楚!縣衙的官爺也在此作證!」

  旁邊的衙役頭目上前一步,公事公辦地說道:

  「林公子,契約在此,人證在此。

  今日到期,你可能拿出五萬兩現銀?」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林鋒身上。

  柳明月緊張地攥緊了衣角,手心全是汗。

  林鋒卻像是沒聽到一般,又端起茶杯,輕輕抿了一口,才慢悠悠地說道:

  「五萬兩……確實不是個小數目啊。」

  錢正鑫見他還在拖延,忍不住上前一步,手指幾乎戳到林鋒的鼻子:

  「林鋒!你少給我磨蹭!拿不出錢,就趕緊簽字畫押,把房契地契交出來!否則,休怪本老爺不客氣,讓官爺們把你扔進大牢!」

  林鋒放下茶杯,臉上露出一絲玩味的笑容:

  「錢老闆,這麼著急做什麼?契約上寫的是,若我林家無法拿出五萬兩銀子,則林家產業作價五萬兩,抵給你錢家,對吧?」

  「沒錯!」

  錢正鑫昂著頭,

  「當初可是你自己同意的!現在後悔也晚了!」

  「我沒後悔。」

  林鋒搖搖頭,語氣輕鬆得像是在談論天氣,

  「只是……我林家現在確實拿不出五萬兩現銀。」

  此言一出,柳明月臉色煞白,差點暈厥過去。

  錢正鑫和師爺臉上則瞬間綻放出狂喜的光芒!

  「哈哈哈!承認了!他承認了!」

  錢正鑫指著林鋒,對衙役喊道,

  「官爺!你們都聽到了!他親口承認拿不出錢!可以執行契約了!快!查封!把所有東西都給老子查封了!」

  衙役頭目看向林鋒,例行公事地問道:

  「林公子,你確定無法履約?」

  林鋒點點頭,臉上甚至帶著一絲無奈

  「確實無能為力。看來,只能有勞官爺,按照契約,將我林家產業……查封拍賣了。」

  「拍賣?」

  錢正鑫一愣,隨即反應過來,勃然大怒,

  「拍賣什麼?契約上寫得清清楚楚,是抵給我錢家!作價五萬兩,抵給我!」

  林鋒故作驚訝地

  「哦」

  了一聲:

  「是嗎?錢老闆,你再仔細看看契約?」

  錢正鑫狐疑地拿起桌上的契約,師爺也趕緊湊過去看。

  只見契約上確實寫著

  「若乙方(林家)到期無法拿出五萬兩銀子,則乙方名下所有產業(詳單附後)作價五萬兩,優先用於抵償甲方(錢家)」。

  師爺眼神一亮,連忙道:

  「東家,沒錯!是優先抵償!意思就是這些產業值五萬兩,直接歸我們了!」

  林鋒卻笑了,搖著頭道:

  「師爺,此言差矣。

  『優先用於抵償』,可不是『直接歸屬』的意思。

  按照大乾律例,債務抵償,若債務人無現銀償還,其資產需由官府主持,公開拍賣,所得款項,優先償還債權人。

  若拍賣所得不足五萬兩,差額部分,我林家再想辦法;若拍賣所得超過五萬兩,那超出的部分,理應歸還我林家。

  這才是『優先抵償』的正確解讀。

  不知幾位官爺,我說的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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