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慢著
第296章 慢著
很快,秦亦便跟郭平溝通好了細節,
而且秦亦準備的比較充分,並不像李慕永一樣只為高劍南準備了一首詩,連應對質疑的機會都沒有,當然了,或許不是李慕永不想給高劍南準備第二首,而是他沒有這個實力秦亦則不同了,他直接給郭平準備了兩首,就像當初給寧國韜準備詩詞時一樣。
本來聽到秦亦準備的第一首詩時,郭平便驚為天人了,現在聽到秦亦為他準備的第二首,郭平直接朝著秦亦行禮。
「秦公子大才啊!」
郭平言真意切道:「雖然郭某不好詩詞,但也能看出這兩首詩有多好來!就憑這兩首詩,秦公子就算想入朝為官,怕也不難!而秦公子卻要把這兩首詩送予郭某,大恩大德,郭某沒齒難忘!」
「......」
秦亦笑笑,沒有說話。
這郭平水平一般,眼光倒是不錯。
爾後,郭平說道:「若是平白無故就把秦公子這兩首詩拿走的話,在下實在是做不到,所以秦公子想要什麼,儘管說便是!」
說完之後,郭平又馬上補充道:「對了,剛才高劍南說了,這次詩會頭名會有一千五百兩銀子的彩頭,這個自然是要歸秦公子的!」
秦亦擺了擺手,說道:「剛才我就說了,我幫郭公子,完全是因為看不慣高劍南和李慕永等人欺負郭公子,尤其是那個春桃姑娘,背信棄義,被人所不恥!」
所以若是能幫郭公子打他們的臉,其實就是對我最好的報答了,至於那一千五百兩銀子,在下又怎麼能要呢?」
「秦公子一一」
結果不等郭平開口,秦亦一臉鄭重,義正言辭道:「但我知道,若是我不收,郭公子心裡肯定過意不去,所以這銀子,我便勉為其難的收了吧!」
古月容:「..」
郭平也愣了一下,隨即笑了起來。
「應該的,應該的!」
萃華樓中,氣氛一浪高過一浪。
原來,萃華樓里除了高劍南和李慕永外,也不乏其他家世不錯的公子哥,其實也好理解,能夠掏出一兩銀子進萃華樓的人,怎麼會缺錢呢?
他們看著高劍南和李慕永都能拿出一千五百兩銀子作為彩頭,自然不甘示弱,也拿出了部分銀兩作為彩頭,瞬間,詩會頭名的彩頭便由之前的一千五白兩,漲到了兩千三百兩之多!
這一切都發生在郭平離開之後,而高劍南和李慕永在看到這一幕後,不禁心領神會的相視一笑。
今日羞辱郭平並非他們的本意,他們的本意其實是為了銀子一一他們先拋出彩頭,引得其他公子哥效仿,把彩頭金額累高。
而對於詩會頭名,李慕永是志在必得,到時候他拿了彩頭,跟高劍南一分,
豈不美哉?
而高劍南那首詩確實是他寫的,為的是拋磚引玉,詩的質量雖不能說一般,
但也不算絕佳,為的是讓其他書生覺得,他們有贏的機會。
於是乎,在郭平和秦亦離開後,萃華樓里已經湧現出不少質量比肩甚至超過高劍南的詩詞了。
這個時候,李慕永跟高劍南對視一眼,覺得差不多到時候了,於是,李慕永站了出來。
眾人見狀,瞬間安靜下來。
便見李慕永在大廳里來回步,準備動作跟剛才的高劍南竟然一模一樣,讓人不得不懷疑,他們兩人是不是提前準備好的「水清琴聲幽,草綠芳洲,春桃千樹隱雲樓。
爾是靈山魂一片,招入孤舟,入孤舟。
鄉夢幾時休,惹甚閒愁?京都過了又靈州。
吹與靈江奔東流,切莫回頭,莫回頭。」
片刻之後,李慕永便停了下來。
他的聲音依舊在萃華樓里迴蕩著,而眾人欣賞著他的大作,如痴如醉。
李慕永看著這一幕,頗為享受。
作為李家的大公子,其實他從小受到的關注比他弟弟李慕白要多,但誰知李慕白表現出的詩詞天賦要遠遠高於他。
所以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家對於李家的關注都移到李慕白身上,甚至就連他爹李炳華,對他的關心都少了,李家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李慕白身上,好在李慕白不負所望,拿下京都會考第一,並且順利入朝為官。
而李慕永也終於鬆了口氣,畢竟靈州沒了李慕白,他就是妥妥的第一才子,
今日借著這個機會,他要揚名一番!
跟高劍南商量了好久,才有了今日一幕。
若是不出所料,今日詩會頭名穩了。
銀子到手,名氣也到手了。
「好詞,好詞啊!」
見大廳中一陣沉默,高劍南先沉不住氣了,直接誇了起來:「本以為我準備的那首詩夠好了,但是跟李公子的詞一比,簡直不堪一提啊!」
有高劍南開頭,其他人也跟看附和起來。
「不愧是李公子啊!李家書香門第,前有靈州第一才子李慕白,而今李慕永李公子也不多讓!」
「是啊,李慕白李公子早已離開靈州,要我說的話,現在靈州第一才子的名號應該給慕永公子了!」
「此話深得我心,該是如此啊!」
這個世上,最不缺的便是溜須拍馬之輩,或許他們不擅長寫詩作詞,但是論起溜須拍馬,他們可誰都不怕!
李慕永聽聞,微微頜首,盡顯得意之色。
這個時候,二樓平台,古箏之聲響起。
「水清~琴聲幽,草綠~芳洲。
春桃~千樹~隱雲樓。
爾是~靈山魂一片,招入~孤舟,入孤舟。
鄉夢~幾時休,惹甚~閒愁?
京都~過了~又靈州。
吹與~靈江奔東流,切莫~回頭,莫回頭。」
伴隨著古箏之聲,春桃姑娘那婉轉的嗓音也從二樓平台傳下,在大廳內迴蕩起來。
今日出現的詩詞不少,但是卻沒有一首能夠讓春桃姑娘主動譜曲成調,單看此點,李慕永贏了。
果不其然,待春桃唱完之後,一陣馬屁便再次拍了起來。
「好詞,好曲啊!」
「李公子這麼好的詞,也只有春桃姑娘這麼好的古箏和嗓音才是絕配!」
「就連春桃姑娘都主動唱曲了,今日詩會的頭名是誰,已經一目了然了吧?」
「此話不假,而且李公子拿頭名實至名歸!」
李慕永不禁被誇的飄瓢然,不過他還是故意裝作一副淡定的模樣,看向二樓平台,朝著春桃姑娘施施然問道:「春桃姑娘,你覺得呢?今日詩會的所有詩詞,你最喜歡哪首?」
今日詩會是以春桃姑娘為名,所以最後哪首詩詞可以勝出,自然要以春桃姑娘為準。
春桃姑娘站起身來,再次朝著李慕永屈膝施禮道:「今日為春桃所寫的詩詞裡,春桃最喜歡的就是李公子這首。因為春桃本是京都人士,不過因為家庭變故,最後來到了靈州。」
「李公子剛才那首詞中,『京都過了又靈州』,就仿佛是為了春桃所寫,春桃心中心有戚戚焉,所以若是讓春桃挑出今日詩會上最為動心的詩詞,首選便是李公子這首了。」
說到這裡,春桃又看向李慕永旁邊的高劍南,嬌笑一聲道:「除了李公子這首詞之外,春桃最喜歡的便是高公子那首詩了。」
隨後,春桃朝著李慕永和高劍南的方向,第三次屈膝施禮,算是為今日詩會的結果定下基調。
而且這位春桃姑娘一看就是通曉人情世故的老手了,她深知今日這場詩會是高劍南和李慕永為了捧她,點評的話也是不偏不倚,給足二人面子。
那麼通曉人情世故的春桃姑娘,卻絲毫不給郭平留情面,可以見得,在她眼中,郭平自然是比不上高劍南或者李慕永的,郭平於她而言沒了任何利用價值,
她才會如此。
隨看一陣叫好聲,春桃姑娘讓一位丫鬟端出了一張托盤,托盤上放看數張銀票。
春桃姑娘笑道:「這托盤上的銀子,一共兩千三百兩,高公子一千兩,李公子五百兩,另外還有數名公子的八百兩。」
那幾位拿了銀子的公子哥,頓時覺得自己成了冤大頭,掏出那麼多銀子,最後連個名字都沒被念出來,合著成了「數名公子」?早知道就不掏了!
而春桃姑娘伸手入懷,掏出一張銀票,也放入托盤之中:「春桃也拿出二百兩來,一共湊了兩千五百兩銀子,都算作今日詩會的彩頭!」
隨後便笑道:「那就恭喜李公子了,贏得今日詩會頭名!」
春桃姑娘八面玲瓏,她深知自己放上的銀子多半會被退回來,而且又博得好感,何樂而不為?
這時,丫鬟抱著二千五百兩銀票的托盤,從二樓平台走下,來到李慕白身邊。
「今日詩會的彩頭,還望李公子笑納!」
李慕白臉上帶笑,掃視眾人,還想再做推脫謙虛狀,眾人見狀,立馬說道:
「李公子收下吧,這本就是你應得的!」
既然大家這麼說,那我「慢著!」
一道突兀的聲音打斷了李慕白的話,引得眾人都朝後看去。
很快,秦亦便跟郭平溝通好了細節,
而且秦亦準備的比較充分,並不像李慕永一樣只為高劍南準備了一首詩,連應對質疑的機會都沒有,當然了,或許不是李慕永不想給高劍南準備第二首,而是他沒有這個實力秦亦則不同了,他直接給郭平準備了兩首,就像當初給寧國韜準備詩詞時一樣。
本來聽到秦亦準備的第一首詩時,郭平便驚為天人了,現在聽到秦亦為他準備的第二首,郭平直接朝著秦亦行禮。
「秦公子大才啊!」
郭平言真意切道:「雖然郭某不好詩詞,但也能看出這兩首詩有多好來!就憑這兩首詩,秦公子就算想入朝為官,怕也不難!而秦公子卻要把這兩首詩送予郭某,大恩大德,郭某沒齒難忘!」
「......」
秦亦笑笑,沒有說話。
這郭平水平一般,眼光倒是不錯。
爾後,郭平說道:「若是平白無故就把秦公子這兩首詩拿走的話,在下實在是做不到,所以秦公子想要什麼,儘管說便是!」
說完之後,郭平又馬上補充道:「對了,剛才高劍南說了,這次詩會頭名會有一千五百兩銀子的彩頭,這個自然是要歸秦公子的!」
秦亦擺了擺手,說道:「剛才我就說了,我幫郭公子,完全是因為看不慣高劍南和李慕永等人欺負郭公子,尤其是那個春桃姑娘,背信棄義,被人所不恥!」
所以若是能幫郭公子打他們的臉,其實就是對我最好的報答了,至於那一千五百兩銀子,在下又怎麼能要呢?」
「秦公子一一」
結果不等郭平開口,秦亦一臉鄭重,義正言辭道:「但我知道,若是我不收,郭公子心裡肯定過意不去,所以這銀子,我便勉為其難的收了吧!」
古月容:「..」
郭平也愣了一下,隨即笑了起來。
「應該的,應該的!」
萃華樓中,氣氛一浪高過一浪。
原來,萃華樓里除了高劍南和李慕永外,也不乏其他家世不錯的公子哥,其實也好理解,能夠掏出一兩銀子進萃華樓的人,怎麼會缺錢呢?
他們看著高劍南和李慕永都能拿出一千五百兩銀子作為彩頭,自然不甘示弱,也拿出了部分銀兩作為彩頭,瞬間,詩會頭名的彩頭便由之前的一千五白兩,漲到了兩千三百兩之多!
這一切都發生在郭平離開之後,而高劍南和李慕永在看到這一幕後,不禁心領神會的相視一笑。
今日羞辱郭平並非他們的本意,他們的本意其實是為了銀子一一他們先拋出彩頭,引得其他公子哥效仿,把彩頭金額累高。
而對於詩會頭名,李慕永是志在必得,到時候他拿了彩頭,跟高劍南一分,
豈不美哉?
而高劍南那首詩確實是他寫的,為的是拋磚引玉,詩的質量雖不能說一般,
但也不算絕佳,為的是讓其他書生覺得,他們有贏的機會。
於是乎,在郭平和秦亦離開後,萃華樓里已經湧現出不少質量比肩甚至超過高劍南的詩詞了。
這個時候,李慕永跟高劍南對視一眼,覺得差不多到時候了,於是,李慕永站了出來。
眾人見狀,瞬間安靜下來。
便見李慕永在大廳里來回步,準備動作跟剛才的高劍南竟然一模一樣,讓人不得不懷疑,他們兩人是不是提前準備好的「水清琴聲幽,草綠芳洲,春桃千樹隱雲樓。
爾是靈山魂一片,招入孤舟,入孤舟。
鄉夢幾時休,惹甚閒愁?京都過了又靈州。
吹與靈江奔東流,切莫回頭,莫回頭。」
片刻之後,李慕永便停了下來。
他的聲音依舊在萃華樓里迴蕩著,而眾人欣賞著他的大作,如痴如醉。
李慕永看著這一幕,頗為享受。
作為李家的大公子,其實他從小受到的關注比他弟弟李慕白要多,但誰知李慕白表現出的詩詞天賦要遠遠高於他。
所以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家對於李家的關注都移到李慕白身上,甚至就連他爹李炳華,對他的關心都少了,李家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李慕白身上,好在李慕白不負所望,拿下京都會考第一,並且順利入朝為官。
而李慕永也終於鬆了口氣,畢竟靈州沒了李慕白,他就是妥妥的第一才子,
今日借著這個機會,他要揚名一番!
跟高劍南商量了好久,才有了今日一幕。
若是不出所料,今日詩會頭名穩了。
銀子到手,名氣也到手了。
「好詞,好詞啊!」
見大廳中一陣沉默,高劍南先沉不住氣了,直接誇了起來:「本以為我準備的那首詩夠好了,但是跟李公子的詞一比,簡直不堪一提啊!」
有高劍南開頭,其他人也跟看附和起來。
「不愧是李公子啊!李家書香門第,前有靈州第一才子李慕白,而今李慕永李公子也不多讓!」
「是啊,李慕白李公子早已離開靈州,要我說的話,現在靈州第一才子的名號應該給慕永公子了!」
「此話深得我心,該是如此啊!」
這個世上,最不缺的便是溜須拍馬之輩,或許他們不擅長寫詩作詞,但是論起溜須拍馬,他們可誰都不怕!
李慕永聽聞,微微頜首,盡顯得意之色。
這個時候,二樓平台,古箏之聲響起。
「水清~琴聲幽,草綠~芳洲。
春桃~千樹~隱雲樓。
爾是~靈山魂一片,招入~孤舟,入孤舟。
鄉夢~幾時休,惹甚~閒愁?
京都~過了~又靈州。
吹與~靈江奔東流,切莫~回頭,莫回頭。」
伴隨著古箏之聲,春桃姑娘那婉轉的嗓音也從二樓平台傳下,在大廳內迴蕩起來。
今日出現的詩詞不少,但是卻沒有一首能夠讓春桃姑娘主動譜曲成調,單看此點,李慕永贏了。
果不其然,待春桃唱完之後,一陣馬屁便再次拍了起來。
「好詞,好曲啊!」
「李公子這麼好的詞,也只有春桃姑娘這麼好的古箏和嗓音才是絕配!」
「就連春桃姑娘都主動唱曲了,今日詩會的頭名是誰,已經一目了然了吧?」
「此話不假,而且李公子拿頭名實至名歸!」
李慕永不禁被誇的飄瓢然,不過他還是故意裝作一副淡定的模樣,看向二樓平台,朝著春桃姑娘施施然問道:「春桃姑娘,你覺得呢?今日詩會的所有詩詞,你最喜歡哪首?」
今日詩會是以春桃姑娘為名,所以最後哪首詩詞可以勝出,自然要以春桃姑娘為準。
春桃姑娘站起身來,再次朝著李慕永屈膝施禮道:「今日為春桃所寫的詩詞裡,春桃最喜歡的就是李公子這首。因為春桃本是京都人士,不過因為家庭變故,最後來到了靈州。」
「李公子剛才那首詞中,『京都過了又靈州』,就仿佛是為了春桃所寫,春桃心中心有戚戚焉,所以若是讓春桃挑出今日詩會上最為動心的詩詞,首選便是李公子這首了。」
說到這裡,春桃又看向李慕永旁邊的高劍南,嬌笑一聲道:「除了李公子這首詞之外,春桃最喜歡的便是高公子那首詩了。」
隨後,春桃朝著李慕永和高劍南的方向,第三次屈膝施禮,算是為今日詩會的結果定下基調。
而且這位春桃姑娘一看就是通曉人情世故的老手了,她深知今日這場詩會是高劍南和李慕永為了捧她,點評的話也是不偏不倚,給足二人面子。
那麼通曉人情世故的春桃姑娘,卻絲毫不給郭平留情面,可以見得,在她眼中,郭平自然是比不上高劍南或者李慕永的,郭平於她而言沒了任何利用價值,
她才會如此。
隨看一陣叫好聲,春桃姑娘讓一位丫鬟端出了一張托盤,托盤上放看數張銀票。
春桃姑娘笑道:「這托盤上的銀子,一共兩千三百兩,高公子一千兩,李公子五百兩,另外還有數名公子的八百兩。」
那幾位拿了銀子的公子哥,頓時覺得自己成了冤大頭,掏出那麼多銀子,最後連個名字都沒被念出來,合著成了「數名公子」?早知道就不掏了!
而春桃姑娘伸手入懷,掏出一張銀票,也放入托盤之中:「春桃也拿出二百兩來,一共湊了兩千五百兩銀子,都算作今日詩會的彩頭!」
隨後便笑道:「那就恭喜李公子了,贏得今日詩會頭名!」
春桃姑娘八面玲瓏,她深知自己放上的銀子多半會被退回來,而且又博得好感,何樂而不為?
這時,丫鬟抱著二千五百兩銀票的托盤,從二樓平台走下,來到李慕白身邊。
「今日詩會的彩頭,還望李公子笑納!」
李慕白臉上帶笑,掃視眾人,還想再做推脫謙虛狀,眾人見狀,立馬說道:
「李公子收下吧,這本就是你應得的!」
既然大家這麼說,那我「慢著!」
一道突兀的聲音打斷了李慕白的話,引得眾人都朝後看去。